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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銀行再貸款期限

發布時間: 2021-12-14 18:11:17

貸款期限多長要到人民銀行備案

個人不需要到人民銀行備案,貸款銀行會做的。
根據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文《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第二款規定,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向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正式申請,經批准後,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此外,還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相關資料。

❷ 中央銀行再貸款種類包括

信用貸款和再貼現兩種。

1、信用貸款是人民銀行根據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以其信用為保證發放的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和第27條的規定,信用貸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不包括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所以在中國,再貸款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

2、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為保證購貨方到期確能償還債務,這種債務憑據須經購貨方的開戶銀行予以承兌,若票據到期但該客戶因故無力償還該債務,則由該銀行出資予以代償。

(2)向人民銀行再貸款期限擴展閱讀:

再貸款的作用體現

1、調節貨幣供應量。再貸款的投放對於彌補重點資金缺口、調整產業結構、調整地區或部門間資金餘缺,對推動經濟的高速增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調劑頭寸不足。為了實現國民經濟增長目標,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貨幣供應量增長計劃,適時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靈活調劑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從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擴張能力。

3、穩定經濟金融秩序。中央銀行發揮最後貸款人的職能,能對出現危機的中小金融機構緩解支付壓力,控制支付危機,迅速有力地穩定金融局面。對關閉、撤銷清算的金融機構提供再貸款用於個人債務兌付,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4、支持金融體制改革。為配合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適時向政策性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發放再貸款,確保轉軌時期的順利過渡。

❸ 中國人民銀行對各商業銀行的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執行貨幣政策的需要,可以決定對商業銀行貸款的數額、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貸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❹ 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是什麼意思

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中國的再貸款有兩種含義,狹義的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的總稱;廣義的再貸款是指再融資的概念,包含票據再貼現。但再貼現作為貨幣政策工具傳統的三大法寶之一,應排除在再貸款的范疇外。貸款是一種帶有較強計劃性的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具有行政性和被動性。但是應該指出,借鑒發達國家的金融發展經驗,任何一種單一的、獨立的貨幣政策工具都不可能完成全部的宏觀調控,而必須根據不同時期的貨幣政策目標,選擇合適的工具進行配合和協調。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❺ 在人民銀行留下的不良記錄多長時間能再貸款

在人民銀行留下的不良記錄,償清欠款後五年,能再貸款。
1、信用卡被拉黑無法進行取消,信用卡拉黑即被計入徵信不良;
2、 《徵信業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六條
① 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②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3、如不予清償,可追溯一次不良記錄時間,再追溯五年或永久。

❻ 中國人民銀行向商業銀行發放的再貸款,是什麼四個選

你好,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的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的規定,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根據貸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劃分為信用貸款和再貼現兩種。信用貸款是指人民銀行根據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以其信用為保證發放的貸款。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和第27條的規定,信用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不包括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所以,在中國,再貸款即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再貸款是一種帶有較強計劃性的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具有行政性和被動性。從中國人民銀行運用再貸款進行宏觀調控的實踐,結合中國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環境,可以肯定,再貸款是我國體制轉型過程中一項有效的間接調控手段,在調節基礎貨幣總量,調整優化信貸結構,支持金融體制改革和維護國家信譽方面發揮了其他貨幣政策工具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❼ 人民銀行現行貸款期限有十五年的嗎

沒有。
中國人民銀行不對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發放商業貸款。所以,不光是沒有十五年的貸款,而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本沒有商業貸款。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央銀行,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額穩定,並代管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並不對城鄉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直接辦理存、貸款、結算和貨幣兌換等具體的金融業務。

❽ 中國人民銀行 貸款通則

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貸款通則是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的該通則。

根據《貸款通則》第一條為了規范貸款行為,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提高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促進社會經濟的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通則。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第四條借款人與貸款人的借貸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貸款人開展貸款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實施《貸款通則》的監管機關

(8)向人民銀行再貸款期限擴展閱讀:

《貸款通則》其它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不良貸款的登記:

不良貸款由會計、信貸部門提供數據,由稽核部門負責審核並按規定許可權認定,貸款人應當按季填報不良貸款情況表。在報上級行的同時,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

第三十六條不良貸款的考核:

貸款人的呆賬貸款、呆滯貸款、逾期貸款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貸款人應當對所屬分支機構下達和考核呆賬貸款、呆滯貸款和逾期貸款的有關指標。

第三十七條不良貸款的催收和呆賬貸款的沖銷:

信貸部門負責不良貸款的催收,稽核部門負責對催收情況的檢查。貸款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呆賬准備金,並按照呆賬沖銷的條件和程序沖銷呆賬貸款。

未經國務院批准,貸款人不得豁免貸款。除國務院批准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貸款人豁免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