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可以二次抵押嗎
即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並仍在還款中,再次做抵押貸款叫二次抵押貸款。
(1)准現房可以二次抵押貸款嗎擴展閱讀
房屋二次貸款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用於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優質住房和商業用房;
2、用於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
3、房屋是使用中國銀行抵押貸款所購買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5、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中國銀行執管;
6、房屋所處位置優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
貸款幣種:
二次抵押的貸款幣種根據貸款的具體用途來確定,原則上與原房屋抵押貸款的幣種一致。申請外幣貸款的借款人必須具有外匯還款來源。
貸款限額:
1、貸款額度=房屋價值*抵押率-原貸款的本金余額。
2、房屋價值以房屋的原購買價和二次抵押時的評估價相比較,取兩者中的低者。以住房抵押的二次貸款抵押率最高不超過70%;以商業用房抵押的二次貸款抵押率最高不超過50%。
貸款期限:
二次抵押貸款的期限根據貸款的具體用途來確定,用於個人消費類貸款最長不超過5年,用於個人經營類貸款最長不超過3年,並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第一次抵押貸款的到期日。
貸款利率:
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商業貸款利率。外幣貸款執行中國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外匯貸款利率。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按原合同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利率。
抵押權
《物權法》第l95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196條: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198條: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2. 房屋可以二次抵押貸款嗎
您好,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並仍在還款中,再次做抵押貸款叫二次抵押貸款。有前提條件要求:
1、已辦理房產證。
2、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餘值。如果此前辦理的抵押貸款金額較房產價值小得多,比如房產值100萬,只抵押貸款了10萬,那還有90萬余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為抵押物價值,一般銀行貸款會打折扣的,比如打6折的話。就只能抵押貸款90乘0.6就是54萬。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銀行做追加抵押比較好操作。
3. 我剛貸款買的房子可以二次抵押貸款么
可以。
貸款買的房子是可以再次進行抵押的。一般來說,如果用戶拿到了房產證,且房子還有剩餘價值的是可以進行二抵的,而除了銀行以外,民間房抵機構也可以辦理。但是注意對於一抵不在銀行的房子,二抵想要辦理銀行貸款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貸款買房注意事項
若是房抵貸款成功放款,用戶就需要按照還款計劃表按時進行還款操作,不能出現逾期。否則不僅會影響到用戶的信用,還會被機構收取逾期罰息,情況嚴重的還可能起訴到法院。
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眼下房貸處於降息通道中,借款人申請貸款的時候,可以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然後將手上的閑錢拿去投資理財,從而獲得更多的收益。
優先使用公積金貸款:在擬購房所在地繳存了公積金的職工,在貸款買房的時候,應優先使用公積金貸款,畢竟與商業貸款利率相比,公積金貸款利率要低很多。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買到二次抵押房怎麼辦?
4. 房屋可以二次抵押貸款嗎需要什麼條件
可以做二次抵押貸款的。
房屋二次抵押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
1、用於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優質住房和商業用房;
2、用於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
3、房屋是使用中國銀行抵押貸款所購買的一手房;
4、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我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5、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中國銀行執管;
6、房屋所處位置優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
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流程:
我國《物權法》第199條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所以,房屋可以進行二次抵押貸款,除了清償的順序不同以外,二次抵押貸款與第一次抵押貸款沒有什麼不同。貸款程序是: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
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
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
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
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
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
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
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
(1)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
(2)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
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