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不良貸款問責經濟處罰未落實完不能離職嗎
不良貸款問責,經濟處罰未落實的情況下是不能離職的,如果你違規發放貸款,造成貸款無法收回的情況下,那麼你需要接受懲罰。
❷ 不良貸款還上後,多長時間不良記錄取消
《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詳情可見http://www.gov.cn/zwgk/2013-01/29/content_2322231.htm)。您在辦理新的業務時,相關部門一般會優先考慮近期的消費、還款記錄。
❸ 不良貸款訴訟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為二年.
下列的訴訟情況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注意: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❹ 銀行貸款逾期九十天和逾期一個月是怎麼劃分的,
銀行貸款逾期九十天,則貸款會變成不良貸款;逾期一個月,則稱為逾期貸款。
拖延還本付息達三個月之久的貸款稱為不良貸款;不良貸款是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的總稱。逾期貸款指借款合同約定到期(含展期後到期)未能歸還的貸款;
呆滯貸款是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呆賬貸款是按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不良貸款預示著銀行將要發生風險損失。把不良貸款減少到最低限度,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首要目標。
(4)不良貸款問責期限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逾期的不良影響: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借款的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對於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因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明確,一般無爭議;
對於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應按何標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時止,不僅當事人間有很大的爭議,法官在裁決這類案件時適用的標准也不統一,影響了法律的權威性。律師以為,對這一問題有必要作一整合,使大家的認識能夠統一。
銀行投放在這類放款上的資金,將來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來。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極大,對於這類放款,商業銀行通常要加收懲罰利息。逾期貸款屬於銀行的有問題資產,因此商業銀行應保持較高的資本准備,准備率一般為50%。
❺ 不良貸款 怎麼處理
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處置方式如下:
1、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銀行將不良貸款轉讓給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債權一般需要打折出售。
2、司法執行。銀行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資產。對不良貸款的進行拍賣,房產拍賣價格可能只有市場價格的五折至九折。本息總額面臨少許價格風險。
3、墊資過橋。第三人出資墊還銀行貸款,原貸款結清,銀行重新發放新貸款。墊資費用月息費合計約5%~6%。因為出資人的風險較大,可能出資人臨陣變卦。
4、其他處置方式。採用資產重組、破產清算、資產置換、債權轉股權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
❻ 貸款超過多少天算逾期
90天。
《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逾期(含展期後逾期)90天以內的不良貸款,列為催收貸款,在逾期貸款項下單獨統計和上報。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及擔保等表外業務項下的墊付款項,從墊付日起納入不良貸款核算,並按「一逾兩呆」的認定標准進行分類。
(6)不良貸款問責期限擴展閱讀:
《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不良貸款統計數字的來源,應以會計部門轉入「一逾兩呆」會計科目核算的數字為依據。會計報表與統計報表的數據必須一致。
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得高估或低估不良貸款,嚴禁各級行行長或其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虛報或瞞報不良貸款。
第十九條商業銀行應建立不良貸款的分析報告制度,按季對不良貸款進行分析,每季末20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監管部門報送不良貸款分析報告。
❼ 如何理解不良貸款問責紅線
存款准備金率降低,銀行留存的為了應付平時借貸款等業務的現金量就降低,銀行就不需要那麼多錢了,銀行貸款給別人的成本就低了,銀行利率就低了。
但樓主你說准備金調存貸款沒調,那是因為:
一、人民幣升值幅度減小,則導致外匯占款下降,對沖了很大部分降准放出的資金;
二、超額准備金率仍高於正常水平,就是說銀行本來流動性就不錯,降准沒啥意義;
三、流動性過剩壓低銀行間市場利率,債券市場利率會升高
❽ 不良貸款黑名單記錄有效期幾年
1、不良貸款,如果你已經還清了,影響你的時間是2年
2、不良貸款,如果你沒有結清,影響你的是終生
所以建議你現在結清了
如有幫助到你,請採納,謝謝!
❾ 企業不良貸款記錄保存年限是多少
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時限設定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刪除。此外,該條例的實行也將意味著第三方的徵信機構將有法可依,未來將發放徵信機構牌照。
對於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5年時限設定,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設定這一期限的目的在於促使個人改正並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期限過長,信息主體信用重建的成本過高;期限太短,對信息主體的約束力不夠。據介紹,國際上一般都對個人的不良信息設定了保存時限,但期限並不相同。如英國規定保留6年;韓國規定保留5年;美國規定,個人破產信息保留10年,其他負面信息保留7年,15萬美元以上的負面信息不受保存期限限制。我國香港地區的規定是,個人破產信息保留8年,敗訴信息保留7年。
而除此之外,條例的執行還將意味著國內的第三方徵信機構將有法可依。目前,中國最具有權威的徵信中心是央行徵信中心,其運行8年,擁有8億多個人和1800多萬企業的信用記錄。但從3月15日起的6個月內,各徵信機構可以向央行申請經營許可,央行將根據法律審批。根據規定,對於個人徵信業務的規則包括:除了依法需要公布的個人信息,採集個人信息必須經過本人同意,向徵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的,應當事先告知本人,徵信機構的不良信息不得超過5年。明確規定了禁止和限制徵信機構採集的個人信息,包括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史等。對徵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違反規定,侵犯個人權益的,由監管部門依照《條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