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第二次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職工因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②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1.你們是按揭貸款購房嗎?只能是有貸款的才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我們寧波是這樣規定的,不知你們那兒的規定是否一致。
2.以後提取需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及還貸證明(或還貸的存摺),當然還要帶上單位開的公積金提取單
3.因我先生的公積金無法提取,所以以前我只提取自己的。如果提兩人的是否還要帶上結婚證明。另外,辦理手續我想一個人去就行了吧?
4.不放心的話,可以先給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打個電話咨詢下.
(2)第二次取省直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所謂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
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
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③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需要什麼手續
1,你可以撥打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的客服電話進行詳細的咨詢;
2,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3,1,公積金貸款必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並且貸款時還在連續繳存著。 2。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 3。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最高貸款年限30年。 4。公積金貸款年限+貸款人年齡不得超過70歲。 5。公積金貸款根據貸款人每月單位繳存額和繳存比例貸款。(因為繳存額和繳存比例直接體現工資的多少和還款能力) 6。公積金貸款需要公積金指定的評估公司評估房子(看房子的格局、面積、樓層、小區環境、房屋年代及裝修等)最後按評估價的6-8成貸款。 7。公積金貸款後可以由單位公積金經辦人統一辦理提取手續。個人無法提取。一手房提取需要購房合同、(首付發票、借款合同)、二手房提取需要(產權證、契稅票)、買賣合同、借款合同。以上證件以各地政策為准。 8。公積金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少數地區半年提取一次。 提取住房公積金必須要買房或房屋裝修才可以提取。(房屋大修必須要建委的批復。裝修細目的正式發票。提取款額不能超過裝修款額) 9。公積金貸款已經實施屬地劃分。(意思就是在哪買的房子就在房屋所屬地區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 10。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從公積金貸款,並不是銀行,銀行只是受公積金委託放款和還款
④ 住房公積金第二次怎樣提取公積金
還能取;每年可提取4次。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4)第二次取省直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新政策調整
重點支持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1、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購房地須為戶籍地和繳存地。
2、繳存人與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不能提取使用公積金。
3、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戶籍在省外的繳存人,回戶籍所在地購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和納稅發票後才能申請一次性購房提取或住房公積金貸款。
4、同一套住房執行「二選一」政策,有住房貸款余額且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再購房不能以該套住房申請提取公積金。
5、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是繳存人或配偶發生住房消費行為。
⑤ 如果我第二次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不管是第幾次取住房公積金,只要是需要滿足以下手續和條件:
一、取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手續:
1、借貸者的公積金帳號;
2、單位的公積金帳號,月繳存額;
3、繳存比例,公積金繳存地點。
二、三個月一取的住房公積金手續:
1、有租房合同;
2、身份證;
3、戶口本原件;
4、本人公積金帳號。
三、離職員工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本人公積金帳號;
3、農業戶口(戶口是非農業有地需前往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
四、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6、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8、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9、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2、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3、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第二次取省直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積金便民新舉措:租房提取公積金將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縮緊到3個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額為3個月個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總和。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在提取公積金時,不再需要提交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及銀行儲蓄賬戶,就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
為打擊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保證住房公積金制度穩健運行,經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出台新規,對天津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進行了調整。新規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
主要內容為:
1、規定職工辦理異地轉入業務,應在天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半年以上並逐月繳存滿半年。
2、規定職工及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過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購私產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持有該房屋產權滿半年。
3、將天津領取失業保險金、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三項提取規定進行統一調整,規定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賬戶應封存滿半年。
4、規定職工及配偶同時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和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按揭部分,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前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仍按原政策執行。
⑥ 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還貸要什麼手續
對住房公積金的銀行領取並填寫申請表,提取相關證據到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如果你離開原來的工作單位,非廣州戶口,就可以直接提取資金。
這將需要出具證明的原基金單位提取的副本,你還需要一個離職證明,完成後,憑身份證可以到銀行提取
⑦ 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不管是第幾次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材料如下:
1、如果已婚的話,要提供結婚證書和復印件。
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證及復印件作為鑒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證和復印件。
3、如果有房子的話,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及其復印件。租房子的話提供租賃房屋的產權證書副本。
4、如果是退休的人士,需要提交退休證明。
5、如果是低收入人群的話還需要帶上相關的低保證明。6、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的副本。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⑧ 第二次領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什麼手續
一、個人住房提取公積金余額第二次提取和第一次提取准備的材料一樣。在省直公積金貸款的只需帶身份證即可。
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攜帶以下資料到管理機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職工本人身份證(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
三、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還需分別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
(a)購買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或預售、銷售)合同(已實行備案登記制度的縣(市、區)需先經備案登記)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和契稅證原件)。
(b)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房產買賣合同及稅務部門開具的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或契稅證。
(c)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發票聯),以及公有舊公房出售分戶審批表的復印件。
(d)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買賣)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和契稅證原件)。
(e)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遷(或安置)協議書(或購買房屋協議書)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和契稅證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鄉鎮或城鎮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建房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安全鑒定主管部門關於應該大修的鑒定報告書,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2、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費貸款的提取
(1)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費貸款的提取
(a)提前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提前還款單或提前還款證明書。
(b)提前償還商業銀行的住房消費貸款的,提供住房消費借款合同和提前還貸(已還)結清憑證(或證明書),以及按前述規定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關證明資料。
(2)按期償還住房消費貸款的提取
(a)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貸款本息償還證明書。
(b)償還商業銀行的住房消費貸款的,提供住房消費借款合同和貸款本息償還憑證(或證明書),以及按前述規定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關證明資料。
3、無房而租賃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經房屋租賃備案登記後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據,並提供戶口簿、結婚證和家庭成員身份證。未婚的,還須提供未婚證明。
4、離休、退休的,提供離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審批表);或提供離休、退休證(提取時,如居民身份證顯示男已滿60周歲、女幹部已滿55周歲、女職工已滿50周歲的,可免提供離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審批表)。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勞動能力鑒定主管部門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文件(或審批表)和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6、基本喪失勞動能力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的,提供勞動能力鑒定主管部門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文件(或審批表)和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以及失業證。
7、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以及失業證。
8、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失業證以及經職工所在居(村)委會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報告。
9、出國、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國、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簽有定居內容的護照(或居留證)以及經公安部門認可的翻譯機構翻譯的中文翻譯件。
10、非本市、縣(市)城鎮常住戶口的進城務工人員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再在本市、縣(市)重新就業的,提供非本市、縣(市)城鎮常住戶口證明和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11、戶口遷出本市、縣(市),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門戶口准遷證明或已註明遷出(遷入)戶口的戶口簿。
12、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證明(包括死亡證明書、火化證明書或已經死亡注銷的戶口簿等)和證明提取人系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明(公證書、判決書等)。
13、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職工待遇的,提供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或特困職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