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賣房子賣家沒按規定時間贖樓,買家沒在規定時間內給首付因為銀行按揭沒辦下來雙方算違約嗎要退定金嗎
買家沒在規定時間內給首付因為銀行按揭沒辦下來雙方算違約嗎?==這個時間的約定,你不應該固定下來,應該是銀行貸款審批下來的日期交付首付才對。你這樣簽合同就不會違約的啊。
過戶後拿到房產證了,就可以交割房子了,這個過程中中介起了很大作用的,他應該不會眼睜睜看著雙方鬧著要退定金的。你可以讓中介來解決這個問題。
Ⅱ 我要賣房子,有貸款,現在有人已經通過中介確定下來買我的房子,我想問一下,我什麼時候先收到首付款
分析如下:
1、你的房子有貸款,得先把房證贖出來才能正常交易。
2、還房貸是你自已有能力還款還是買方替你還,還是找擔保公司。
3、大連的二手房交易流程是:首付款先在銀行做資金監管凍結,不會先給買方,得等二手房交易結束後,才辦理錢款和房子交接。你父親是共有人,你父母也必須帶雙方戶口本、結婚證、共有證,一起過來。如果買方是商業貸款,在買方辦理商業貸款審核時就得過來。麻煩的話,可以讓你父母在當地公證處做一個委託公證,委託到你名下,全權辦理這個事情,你父母就不用跑過來了。
(2)賣房子規定貸款下發期限擴展閱讀
1、房產交易也叫房地產交易。房地產交易是房地產交易主體之間以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作為交易對象所從事的市場交易活動。房產交易是一種極其專業性的交易。房產交易的形式、種類很多,每一種交易都需要具備不同的條件,遵守不同的程序及辦理相關手續。特別是在我國由於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特殊時期,許多房產權利並不規范,有些可以自由流轉,有些限制流轉,有些禁止流轉。
2、首先,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其次,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後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一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前者還可進一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拔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第三,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佔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第四,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為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
3、房地產交易應遵循以下一般規則:
(1)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這就是「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規則」。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我國建立市場機制的時間還不長,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3)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於: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於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託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4)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佔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採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並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
參考資料:(網路:房產交易)
Ⅲ 我賣房子,買方貸款遲遲不下,中介有意拖延時間 ,我的房產證在中介那我,我該怎麼辦
簡單,房子是你的,銀行是壓的你的房子做的貸款。直接找銀行,看看是什麼情況,催中介沒用。銀行也想趕緊放款,好吃利息。所以找到銀行里負責你房子貸款的客戶經理。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Ⅳ 賣房子,對方貸款遲遲不下怎麼辦
你可以電話或者櫃台咨詢銀行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問清楚是什麼原因導致的貸款下不來,如果是自己的原因的話,那就沒辦法了,如果是銀行銀行的原因,在稍等一段時間應該就可以了,畢竟銀行貸款的審批過程都比較嚴謹和麻煩,時間長也很正常的。
Ⅳ 我要賣房子,買方貸款下來了,但我不想賣了
你的做法就是違約,合同里關於賣方違約是怎麼規定的,你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也可以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宣布原合同廢止。
Ⅵ 緊急求問,賣房子時,合同要約定貸款發放時間嗎
樓上的要注意了,簽的購房合同上對按揭部分的到款日期有規定的,過了一定時限,KFS交房時會要求你們付違約金的.
Ⅶ 我是賣房子,已收定金,買房方銀行貸款一直未批下來,房價一直在漲,應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簽訂合同時應該寫清在某一方違約應負的責任,怎麼賠償,出現問題怎麼解決寫都需要寫進去的,要不然某一方違約也沒事了,沒有約束性。
這屬於買房違約,三方合同里應該有某一方違約定金不退,另一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按照房價款的百分之多少賠償,這是合同里必須有的
再補簽合同這些要求買方肯定不會同意,現在的情況對買方有利,除非停止合同,沒有看到你的合同不清楚是怎麼寫的,不能確定賣方在這時候停止合同,並要求賠償是否合理
解答者:融啟網
Ⅷ 賣房子,買房的銀行貸款遲遲不下來該怎麼辦
1、與開發商談好價格、選擇好房號後交首付、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就可以辦理貸款了
2、你個人所需攜帶資料:如已結婚帶雙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最好去銀行列印一份收入明細)
如是單身: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單位或居委會等蓋章)、收入證明(最好去銀行列印一份收入明細)
3、等銀行貸款批下來,帶銀行出具抵押合同等去當地房管局行政審批中心辦理抵押手續(幾天後再去拿抵押證給銀行放款)
4、持銀行放款憑證去售樓處開具正式發票
5、記得從次月開始還款咯。。。。。
Ⅸ 賣房子,買方貸款批下來了,多久銀行放款給賣方有什麼辦法可以快點,因為急需用錢
這個涉及銀行貸款額度問題,近期人行降准會釋放不少額度,應該很快就放款了
Ⅹ 賣房子貸款,首付怎麼算
我們房屋的貸款一般都是抵押貸款,在房屋抵押貸款未還清的情況下,房產是抵押在銀行的,我們無權買賣房屋。只有將貸款還清,和銀行解除抵押之後,我們重新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之後,才可以賣房。所以,在賣房之前,如果有貸款的話,那就只有先還清貸款,才可以順利賣房。
二、有貸款房產如何辦理買賣手續
1、轉按揭
這是當下簡單又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借款人等交易要素。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常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你的房屋貸款額度較低或所剩貸款數目較小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銷售額的30%-40%,賣方可以利用買方的首付款付清剩餘貸款,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賣方想在賣出房產之前將貸款還清或買方雖然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申請貸款。這樣房主就可以通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銷售易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