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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它項權證和貸款期限

發布時間: 2021-12-28 22:10:17

⑴ 房屋他項權證是否必須有期限

一般來說在做他項權利登記時,上面就會載明期限日期,這個期限即為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房屋他項權證》中設有「權利存續期間」欄目,在他項權利登記時,要求以契載期限填寫。他項權證的權利存續期間,兼顧抵押權和典權。若是抵押貸款,則相應的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如是典當,則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項權證還載明了「注銷時間」,即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項權證為注銷之前,抵押權人或典權人(銀行、典當行)可憑借他項權證相關規定,依法行使他項權利。
在房屋他項權證滅失時,抵押人(房屋所有人)應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房管局辦理撤銷登記。

⑵ 借款合同一年,有他項權證,借款和他項權證時效怎麼算

自借款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兩年的訴訟時效。他項權證是擔保物權,具有從屬性,需在主債權履行期限內去行使。

⑶ 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有多長時間

他項權證的期限不是什麼「有效期」,是債務清償期。
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
有這個房子的抵押權,就說明是這個房子的第一債權人,有第一受償順位。
法院如果已經查封了,應該會有債權申報公告的,不一定要等公告,先去法院一趟,和主辦法官說明下情況,這樣就不會漏了。其實有他項權證在,法院也是不會漏的。

拓展資料

  • 房屋他項權證

  • 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他項權利的房屋范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本證適用法律(以杭州市為例,其它地區供參考)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物權法》、《浙江省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條例》、《房屋登記辦法》。

⑷ 貸款到期未還,要辦理展期,但在房產局辦的他項權證還需要重新辦理嗎權證的有效期是怎麼算的

建設部關於《房屋他項權證》有關問題請示的答復
【頒布單位】 建設部
【頒布日期】 19950614
【實施日期】 19950614
【章名】 全文
常州市房地產管理局:
你局常房發(1995)45號文《關於〈房屋他項權證〉有關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房屋他項權證》中「權利存續期間」欄目的設置,兼顧了抵押權和典權的設定,此欄應按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1987)城住字第11號文的規定,以「契載期限」填寫。《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抵押期限即為抵押合同中規定的債務人應履行債務的期限。
一、《房屋他項權證》中「權利存續期間」欄應以契載期限填寫,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二、「注銷日期」,即「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
他項權利未依法注銷之前,仍具法律效力,他項權利權利人(抵押權人、典權人,下同)可憑據《房屋他項權證》作為法律要件之一,依法行使他項權利。
三、他項權利滅失時,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等有關法律要件,到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辦理他項權利注銷登記,登記機關應收回抵押權人所持《房屋他項權證》,注銷存檔,並在房屋所有權人所持《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利內容摘要」欄內填注登記事項。

依據建設部答復,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所以貸款展期,他項權證抵押期限順延同樣有效。

⑸ 房屋的他項權證有一個抵押期限,是不是期限一過抵押物就失效了

不是的,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

在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並無法律效力,對貸款抵押中的不同抵押物和抵押年限分別設定不同的抵押率,貸款起止日期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內.抵押物的權屬證明的真實性,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做好抵押物的評估管理工作,抵押仍然有效,防止由於抵押物市場價值劇烈波動而造成的抵押落空,對同一筆貸款僅需要辦理一次抵押登記。

同時要隨時密切關注抵押物的狀況和變化.抵押物的保值性和變現性,要求企業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債權行為第一受益人,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還應關注,除注意以上因素外。盡可能選擇保值性強: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應及時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追加抵押物或提供其他類型的擔保,採取土地最高額抵押方式。

拓展資料:

從實踐操作中,銀行保存的他向權證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杜絕抵押人無所有權或經營權,保險期限應覆蓋並超過抵押貸款的合同期限。如A客戶1000萬元貸款,抵押權就有效,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正確估價和判斷抵押物的實際市場價值和價值變化趨勢。

實際工作中,防止抵押物被惡意變賣或轉移。嚴格審查抵押物權屬證明,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督促抵押人及時辦理抵押物保險手續抵押有效期滿,他項權利抵押期限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只要主債權有效。抵押仍然有效,以更好地滿足防範和控制風險的需要、易於變現的抵押物。可以根據市場敏感程度對抵押物進行科學分類,造成無效抵押,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當出現抵押物不足值情況時,防止人為高估抵押物價值,並做好抵押物他向權證的保管工作。

⑹ 房屋他項權證有期限嗎

你好,房屋他項權證有期限的,跟房屋貸款是同期的

⑺ 房屋他項權證與房屋他項權證有效期

導語: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常常要求借款人提供房屋他項權證。許多人空持此證,卻不知此證的意義何在?此證的期限幾何?不用迷惑,下面小編來為大家講解房屋他項權證的知識。




顧名思義,房屋他項權證就是證明典權、抵押權等他項權利的存在的文件,是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房產登記部門頒發給典權人或抵權人等其他項權利人的法定證書,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在房產他項權證書中會有明確的內容記載該權利的存續的區間(即契載期限),很多人認為這是房屋他項權的有效期限。這種觀點無疑是錯誤的,因為房屋他項權證上面的期限指的是該項權利的期限,同時也是是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限。

房屋他項權證上面有「權利存續期間」的項目,在向房產部門申請登記的時候,此項一定要核實時間,因為這個時間的期限關繫到債務人履行債務職責的時間期限。如果債務人承擔的是抵押貸款的責任,此時證書的有效期就為相對應的抵押期限,即抵押合同所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若是承擔典當責任,此時的證書期限就應為典當期限,即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房屋他項權證還明確標出房屋他項權證的「注銷日期」,這就是房屋他項權的消失日期,即房屋他項權政的失效時間。在截止注銷日期之前,持證者仍舊可以行使房屋他項權,如典當權和抵押權。

假如在規定的日期內,沒有還清債務,抵押的房產就會被充作債務的償還款,那麼房屋他項權會受到影響。即超出期限,雖然他項權依舊有效,但是超過兩年就沒有了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權利,但是抵押權依舊存在。

另外,如果房屋產權證被注銷,那麼自然也不存在房屋他項權了。所以可以這樣說,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限一定程度上受到房產證的制約。在注銷日期到達後,持證人應持相關證件到當地的房管部門去撤銷登記。

綜上可知,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是有限的,而且是受到諸多方面制約的。並且房屋他項權證的登記與注銷的設立是相對應的,即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因為登記而產生,因為注銷而滅失。




對於大多數有房產的人來說,房屋他項權是與其生活息息相關的,所以呢,小編在這里提醒各位,一定要行使好自己的房屋他項權利喲!

⑻ 銀行貸款他項權證上的債務履行期限是指什麼

一、「他項」是指「他項權證」,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
二、「他項權利」是指該他項權主要是指房地產的「典質權」。
房屋他項權利
房屋他項權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權衍生出來的典權、租賃權、典質權、繼續權等權利。

⑼ 房產他項權利證上的債務履行期限與合同中的貸款期限以哪個為准

以合同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