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稅抵扣,有首套房貸,同時在異地工作租房,房貸抵扣可以不連續嗎,隔開到不同年份嗎
第一年房貸抵扣,第二年房租抵扣,第三年繼續房貸抵扣。從2019年1月1日施行的個稅抵扣政策中可以了解,首套房的房貸可以抵扣1000元每月,租房可以抵扣1500元每月,這兩項不可以疊加。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1)首套房貸款抵個稅不足20年能下次再辦嗎擴展閱讀: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❷ 2019年的新個稅抵扣項目,首套房是貸款買的商住兩用,可以抵扣個稅嗎第一次貸款,而且是第一次買房。
我們先來看看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標准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上限為20年。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選定扣除方式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首套住房貸款」的認定
這里的「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如果納稅人此前未享受過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那麼按照首套住房貸款利率貸款購買的第二套住房,也是滿足條件的。
採用組合貸款方式購買的,只要公積金中心或者商業銀行其中之一,是按照首套房屋貸款利率發放的貸款,就滿足扣除條件。
題主如果不清楚當時貸款買房,銀行給的是否是首套房貸款利率,可以向銀行確認一下。
❸ 請問我是首套房貸,之前沒有登記首套房個稅專項扣除,現在可以申請扣除嗎可以變更嗎具體操作流程如何
你是什麼時候開始貸款的?今年才開始的話你有三種選擇,一是現在在app上登記後選擇按月扣除,會從下個月開始給你扣,另外本年之前沒扣的月份也會給你補扣。二是現在在app上登記後選擇匯算清繳時再扣,那麼會在明年上半年做匯算清繳時再扣除。三是什麼都不操作,明年上半年匯算清繳時再說。
如果去年開始貸款的,那麼現在做匯算清繳,可以補扣去年的,同時在app上登記,選擇今年的貸款按月扣還是明年匯算清繳再扣
❹ 住房貸款個稅扣除可以間斷抵扣么
首套房貸還款期間都可以稅前專項扣除,每年提交一次資料,工資收入不需要繳納個稅的,不需要扣除,就不用管了,有哪個月需要交稅時,就可以扣除。
❺ 個稅專項抵扣中「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貸款利息抵扣」,具體該如何抵扣
從2019年1月1日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其中新增加了子女教育費、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根據《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和《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操作辦法(試行)》文件第八條的規定,納稅人選擇在扣繳義務人發放工資和薪金時享受專項扣除的,首次享受時應當填寫並向扣繳義務人報送《專項扣除信息表》;納稅年度發生變化時,納稅人應該更新《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相應欄次,並及時報送給扣繳義務人。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的話,根據《暫行辦法》第五章「住房貸款利息」規定:納稅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的商業銀行或者公積金符合首套房貸款政策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至於具體是否符合首套房可以咨詢你的貸款銀行,也可以查看自己的貸款合同;另外還需滿足,房子在申報扣除個稅年度內仍在正常還貸,且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利息支出沒有同時扣除。
具體到首套房商貸再轉公積金貸這種情況,因為每個城市公積金管理條例都不甚相同,所以也不知道具體是怎麼操作的。但是,按我的理解,只要公積金貸款還是按首套房住房貸款利率,就應該還是可以繼續抵扣的,只需要在商轉公的當月及時在個人所得稅app中更新貸款合同等相應的信息即可。因為,這個房貸利息專項扣除認定的條件就是住房符合首套房貸款政策。所以建議題主去公積金中心咨詢一下,商貸轉公積金的具體執行政策。
❻ 第一次公積金貸款沒有享受個稅專項扣除,第二次購房可以享受嗎
應該是不可以重復享受抵扣優惠的吧。
❼ 新個人所得稅之前住房貸款已還清,再次購房貸款能扣除嗎
之前的住房貸款已還清,再次購房的房貸是不能抵扣個人所得稅的。只有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才可以抵扣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本辦法所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7)首套房貸款抵個稅不足20年能下次再辦嗎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的,納稅人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贍養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的信息。
❽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作廢了不能再申請了怎麼辦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只能享受一次,就是說一個人只能就一次貸款享受專項扣除,在房貸還款期間扣除,最長不超過20年。也就是說專項扣除房貸利息,必須是在實際發生還款的期間,且最長240個月。假如你的首套房房貸是30年,最多也只能扣除240個月,貸款期限十年的,最多就能扣除120個月。如果貸款還清了,就不能再扣除了。
❾ 個人首套住房房貸利息抵扣個稅的相關規定是怎麼樣的
重慶市主城區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內容和申報辦理程
一、補助對象
2008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為准),在重慶市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巴南區、渝北區、兩江新區繳納個人所得稅,並在上述區域以按揭方式購買屬其唯一住房的購房產權人。產權人是指申請享受補助住房的所有產權人(以產權證記載為准),該住房所有產權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條件該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補助。
二、補助方式和額度計算
財政補助採取按年計算,即,從產權人購買住房並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連續12個月止為一個補助年度,以後的補助年度以此連續類推。
財政補助額度的計算。在補助年度內,以產權人在重慶市主城區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40%為基礎,高於同期為所購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額度給予補助;低於的,按個人所得稅40%的額度給予補助。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的30%。
三、申報辦理程序
產權人向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地所在的區財政局申報辦理。產權人應在每一個補助年度到期後的3個月內,申報辦理該補助年度的財政補助,超期不再受理此年度。
產權人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區繳納個人所得稅,可先向納稅多的區財政局申報,如計算的補助額度低於同期補助年度支付的按揭本息,可依納稅多少的次序向其他區財政局提出申報。產權人應向各有關區財政局分別提出申報書面申請,並說明在不同區申報補助的情況。
四、申報資料
(1)個人首套按揭購房財政補助申報表(格式附後,空白表可向區財政局索取)。產權人應本著誠信守法的原則,提出申報事由,說明相關情況。並明確聲明所購住房是否為在重慶市主城區范圍內首次購買的住房並符合唯一住房條件,是否享受在重慶市主城區范圍內與個人所得稅有關的政府扶持或獎勵政策,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合法。
(2)購房所在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出具的唯一住房證明。
(3) 身份證復印件(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住房產權證復印件(區財政局審核,留存復印件)。
(5)產權人與銀行的購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每次申請均審核原件,首次申請留存復印件)。
(6)按揭銀行認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證明(首次申請需提供第一次按揭支付時間證明)。
(7)區地方稅務局認定的且能確定其納稅入庫所在地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8)產權人本人的開戶銀行、賬號、戶名。
(9)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委託辦理的委託書等)
五、其他事項
1.產權人如已享受與個人所得稅有關的扶持或獎勵政策,不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財政補助。企業或單位享受的財政扶持政策中如含有與產權人個人所得稅有關的內容,兌現政策時應將產權人補助額度予以減除。
2.對單次申請補貼額度超過5萬元的,要會同稅務、房管等相關部門核查申報資料真實性。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財政補貼的情況,一經查實,要將其情況反饋給個人所在單位,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將申辦人列入政策辦理「黑名單」,以後不再具有申辦資格。
3.本通知從印發之日起施行以便修改完善。《重慶市財政局關於在主城區實施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試行)的通知》(渝財稅〔2009〕167號)、《重慶市財政局關於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有關事宜的通知》(渝財稅〔2012〕143號)、《重慶市財政局關於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申報時限的補充通知》(渝財稅〔2013〕181號)、《重慶市財政局關於統一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支出科目列報事項的通知》(渝財稅〔2014〕94號)、《重慶市財政局關於個人首套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相關問題的通知》(渝財稅〔2015〕106號)自本文印發之日起作廢。
六、
渝中區財政局:63802108
江北區財政局:67108338
沙坪壩區財政局:65368354
九龍坡區財政局:68031844
大渡口區財政局:68173307
南岸區財政局:62948853
北碚區財政局:68317683
渝北區財政局:67375028
巴南區財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區財政局:68192666
兩江新區財政局:67573759
重慶市財政局:6757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