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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農發行20年期的貸款

發布時間: 2022-01-02 17:19:12

①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該怎樣貸款

農發行是政策性銀行,只對指定單位發放政策性貸款,不對個人開放貸款業務。找當地政府咨詢一下是否有政策性貸款吧。

② 農發行貸款利息怎麼計算每一天的利息,

先算月息 除以30天就是日息了 比如說你貸款10萬 利息是0.005 月息就是500 除以30就是16塊多點

③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現在的貸款利率政策是什麼

以下是我找到的利率規定,暫時沒有找到更新的。
中文名稱: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利率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形式: 部門規章
類別: 經濟法 金融 銀行
原文文件
原文文件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利率規定的通知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利率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復(1995)38號文《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利率問題的批復》精神,現將我行有關利率規定通知如下:

一、企事業單位存款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的現行各檔次利率執行。

二、貸款利率

(一)糧棉油專項儲備貸款和其他儲備貸款及糧棉收購貸款仍實行優惠利率,即年利率10.08%。

(二)糧棉油調銷和加工企業貸款按正常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執行,即年利率10.98%。

(三)糧棉企業其他流動資金貸款執行正常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即年利率10.98%。

(四)糧棉油加工企業技術改造貸款和科技貸款按現行技改貸款利率執行,即年利率11.7%。

(五)農林牧水基本建設及技改貸款分別按現行的基建和技改貸款利率執行,即:基本建設貸款1年期以內(含1年期)年利率11.7%;1年期以上至3年期(含3年期)年利率12.96%;3年以上至5年(含5年期)年利率14.58%;5年期以上年利率14.76%。技改貸款年利率11.7%。

(六)農業綜合開發貸款1年期(含1年)年利率11.7%;1年以上至3年(含3年期)年利率12.96%;3年以上至5年(含5年期)年利率14.58%。

(七)扶貧專項貼息貸款仍執行年利率2.88%。

(八)扶貧貸款(指貧困縣縣辦工業貸款、老少邊窮地區貸款、邊境貧困農場扶貧貸款)執行年利率8.4%。

(九)林業貼息、治沙貼息貸款按年利率10.98%執行。

(十)農業發展銀行與農業銀行之間資金往來清算利率雙方暫按年利率10.98%計算。其他同業往來利率由各分行協商確定。

(十一)系統內資金往來利率

系統內資金往來利率總行不加利差,暫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執行,即1年期年利率10.98%,6個月期年利率10.71%,3個月期年利率10.44%,20天期年利率10.26%。

(十二)關於加收利息的規定

對逾期貸款和被擠占挪用貸款,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加息幅度分別是:逾期貸款為20%,被擠占挪用的貸款為50%,如同一筆貸款既逾期又被擠占挪用,可擇其重,不能並處。

逾期貸款期限的劃分,以貸款合同規定期限為依據,貸款到期後,銀行同意展期的,貸款期限累計計算。銀行不同意展期的,按逾期處理,從貸款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

(十三)加收利息的范圍

1.糧棉油國家定購、專項儲備、特種儲備及其調銷貸款逾期部分原則上不加收利息。

2.糧棉油議價收購、加工企業、貿易公司以及多種經營貸款逾期部分,按逾期貸款加收利息。

3.對擠占挪用的貸款按加收利息規定執行。

4.發放的其他貸款逾期部分均按加收利息規定執行。

(十四)改變貸款計算辦法

根據人民銀行銀傳(1994)121號文《關於調整人民銀行再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的通知》規定,從1995年1月1日為界,利率調整以後發放的各項貸款(包括流動資金貸款),今後遇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按合同利率計息。調整日以前已發放的各項貸款仍按原規定的利率計息,合同期滿後,改按當日掛牌公告的貸款利率執行。

三、本規定從1995年3月21日起執行。

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利率問題的批復(1995年2月18日 銀復〔1995〕38號)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你行農發行字(1994)18號文《關於利率政策問題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糧、棉、油專項儲備貸款和其他儲備貸款以及糧、棉、油收購貸款仍實行優惠利率,即年利率10.08%。

二、糧、棉、油調銷和加工企業貸款按正常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執行,即年利率10.98%。糧棉加工企業的技術改造貸款和科技貸款按現行技改貸款利率執行。

三、原則同意你行農發行字(1994)18號文第五條至第十二條的內容。

四、利率調整時間為1995年1月1日,調整後的各項貸款利率的計息辦法,按中國人民銀行銀傳〔1994〕121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

相關日期
頒布日期: 1995-03-21
實施日期: 1995-03-21
現行效力: 有效
分類號: D922.281
主題詞和關鍵詞: 信貸管理 利息率 銀行法

④ 農發行貸款針對那些項目

實業公司,農業項目

⑤ 申請農發行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在農發行申請貸款的條件:

  1. 按照法律規定辦理企業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和有效的檢驗程序,特殊行業由有權機構頒發營業執照。

  2. 控股中央銀行批準的發放和檢查的貸款卡、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和年度檢驗機構代碼證書。

  3. 開立以農業問題為開立賬戶的存款賬戶,接受農業信用證的信用管理,遵守信用證,並遵守合同。企業主、管理者和大股東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違法和違規行為的社會行為。

  4. 有合法穩定的收入或來源的補貼,有能力按時償還債務、企業資產負債率等主要財務指標,實現對銀行的規定。

  5. 提供滿足要求的保證。此外,還符合農行其他條件的要求。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申請貸款。首先需要向當地的農行發放經營機構申請,並辦理相關事宜。包括:在客戶經理的指導下,按照標准格式填寫農業貸款問題的申請表。提交有關資格證明文件、財務報表,以及按照申請所提供的貸款的種類和方法。經批准後,然後發放貸款。

⑥ 農業發展銀行對個人貸款嗎

可以對個人貸款的。

貸款條件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請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除具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基本制度(試行)》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滿足:
1.借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並能夠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2.具備從事借款相關行業的資質和能力,按規定須經有關政府部門或管理機構認證或許可的,應能提供認證或許可的證明材料。
3.按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規定應進行信用評級的借款人,經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評定信用等級為A級(含)以上。
4.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借款人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高層管理人員遵紀守法,近3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5.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調查及貸後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經營財務資料,能夠積極配合落實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風險防控措施。
6.外幣流動資金貸款的借款人,需擁有自營進出口權,借款須有特定的外匯用途,如進口付匯等。
申請中期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的借款人,除具備上述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條件之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應提供經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
2.本筆貸款發放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屬種養業、加工業等企業,主營業務突出,因其生產經營周期較長,確有必要發放中期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
4.經營效益較好,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為正。
5.能夠提供符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要求的擔保。
6.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立信貸關系1年以上。
申請循環貸款的借款人,除具備上述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條件之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上一年度銷售款回籠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金額與其年主營業務銷售收入的比例高於50%,或上一年度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月均貸款余額與其月均銷售款回籠至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數額的比例低於50%。
2.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原則上應提供經有資質的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
3.信用等級為AA級(含)以上,本筆貸款發放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60%。
4.經營狀況穩定,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為正。
5.能夠提供符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要求的抵、質押擔保或信用等級在AA級(含)以上的企業法人為其提供的保證擔保。
6.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立信貸關系1年以上。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請商業性項目貸款除具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基本制度》規定的條件外,還應滿足:
1.國家或地方有關部門規定需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具備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規定資質的機構出具(額度在3000萬元以上的貸款一般應由乙級或相應級別(含)以上的機構出具),並有明確的結論性意見。
2.對政府投資項目,採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對於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的項目,其資金申請報告已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對實行核准制的項目,其項目申請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復同意;對實行備案制的項目,已履行備案手續。
3.項目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相關產業、區域政策,以及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等政策法規要求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
4.項目各項資金來源明確並有保證,資本金來源及比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但不得低於20%。
5.借款人或項目實施需行政許可的,應持有政府有權部門頒發的行政許可證件或准予行政許可的文件。
6.按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規定應進行信用評級的借款人,經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評定信用等級為A級(含)以上。
7.借款人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產品具有市場競爭優勢,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借款人及其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現任高層管理人員遵紀守法,近3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8.自覺接受並積極配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調查評估及貸後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經營財務資料,能夠積極配合落實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風險防控措施。
9.申請外幣貸款,需擁有自營進出口權,借款須有特定的外匯用途。
貸款期限: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根據借款用途、借款人風險承受能力和經營發展特點,以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等確定。
商業性項目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根據項目情況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信貸政策確定,一般為1-5年,最長不超過10年。
貸款利率: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原則上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利率。符合條件的貸款其利率可以在總行利率管理政策范圍內上下浮動。
貸款方式
非糧棉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一般採用擔保貸款,對信用等級在AA級(含)以上的借款人,可以採取信用貸款方式,中期商業性流動資金貸款和商業性流動資金循環貸款只能發放擔保貸款。商業性項目貸款原則上實行擔保貸款方式。

⑦ 農發行貸款問題

農發行的業務范圍,由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宏觀調控的需要並結合農發行的承辦能力來界定。農發行成立以來,國務院對其業務范圍進行過多次調整。目前的主要業務是:
1.辦理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
2.辦理肉類、食糖、煙葉、羊毛、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
3.辦理糧食、棉花、油料加工企業和農、林、牧、副、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
4.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種子貸款
5.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
6.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
7.辦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村路網、電網、水網(包括飲水工程)、信息網(郵政、電信)建設,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
8.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
9.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
10.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
11.辦理業務范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議存款、同業存款等業務。 12.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
13.發行金融債券
14.資金交易業務。
15.辦理代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
16.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同業外匯拆借、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售匯業務。
17.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⑧ 農發行貸款140000元20年分期還款本息怎樣計算利率4,459%

本息和=(1+2+3+······+19+20)×0.04459+20(萬元)

⑨ 求農發行的貸款種類及其詳細介紹,謝謝

他們貸款的種類太多了,詳見:http://www.adbc.com.cn/templates/T_second/index.aspx?nodeid=1480

⑩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現有那些貸款項目

1,只要是企業,農林牧副漁~~和農業有關的都可以貸款,但額度要在500萬元以上,貸款方式多是抵押或專業擔保公司擔保。
2,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中國唯一的一家農業政策性銀行,1994年11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4年4月19日發出的《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國發199425號)掛牌成立。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業務是:
(一)辦理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
(二)辦理肉類、食糖、煙葉、羊毛、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
(三)辦理糧食、棉花、油料加工企業和農、林、牧、副、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
(四)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種子貸款。
(五)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
(六)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
(七)辦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村路網、電網、水網(包括飲水工程)、信息網(郵政、電信)建設,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
(八)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 (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
(十)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
(十一)辦理業務范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議存款、同業存款等業務。
(十二)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
(十三)發行金融債券。
(十四)資金交易業務。
(十五)辦理代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
(十六)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同業外匯拆借、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售匯業務。
(十七)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十八)辦理投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