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之前在銀行有貸款,還能二次抵押嗎
政策上規定是可以的,但主要看銀行是否有該業務。
即使是可以,但也是有限制的,兩次貸款的總額不可以超來原議定價值(第一次貸款的評估價值),或者,第二次貸款的金額加上原來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原貸款總金額(就是第一筆貸款還了多還,第二次就貸多少),基本上沒什麼用。
這些是我所在城市的規定,你最好問一下當地銀行。
② 銀行貸款:房子之前在銀行有貸款,還能做二次抵押嗎
你好,房屋二次抵押可以,至少應滿足以下兩大基本條件:
其一,借款人銀行徵信良好;
其二,房屋有可貸空間,房屋的可貸余額小於現估值的7成。
辦理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流程:
經銀行同意,賣房人與買方進行房產交易,簽訂購房合同或意向書;
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審查後,通知借款人審查結果。銀行同意貸款的,與借款人、擔保人簽訂合同,與賣方簽訂《樓宇按揭借款補充合同》,賣方將貸款金額不足償還賣方尚欠貸款本息的差額部分清償;
借款人委託銀行與賣方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抵押登記、房產保險等手續;
銀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項權證》後,將貸款資金劃入賣方在原貸款網點的按揭貸款帳戶及相關帳戶,用於償還賣方所欠按揭貸款本息,剩餘款項再劃入賣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
③ 房子之前在銀行有貸款,還能做二次抵押嗎
你把之前的銀行貸款還清了,就可以再次抵押。
④ 房貸未還清,能不能再二次抵押貸款
第1次貸款還沒還清,如果符合要求能進行第2次貸款。提交銀行要求提交的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等;需提供第1次貸款還款基本情況憑證,即還款賬戶流水;銀行方面審核後,確定如有還款能力,即會發放貸款。
1.
房貸還沒還清想再次貸款有以下幾種情況:銀行政策有硬性要求,每月還款額度只能是家庭總收入的一半。舉例,房貸月還2000元,家庭總收入為8000元,那麼總的還款額度為4000元,也就是還可以再貸2000元。此種情況針對的是非此套正在還貸款的房子。
2.
正在換貸款的房子想再次抵押貸款。此種情況需要重新評估並提供收入證明或財產證明,但是銀行一般都嫌麻煩,一般會建議結清房貸後再次高評,從而貸款。
3.
個人使用銀行商貸第2套房產的,首套房貸款未還清的,銀行會結合購房者自身的收入能力、個人徵信度、還款能力以及第2套房的貸款金額總和評定的,符合條件的是可以申請二套房貸款的。
4.
個人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產的,如果首套房屬於銀行商貸的,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2套房的,如果首套房是使用的公積金貸款且貸款還沒有還清,是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2套房產的!
5.
如果借貸人的房產正處於按揭還款中,在貸款還未還清之前是不能再將該房產用於抵押貸款的,因為借貸人在辦理按揭貸款中,房產證是已經抵押給銀行的,在貸款未還清前,房產是屬於銀行的,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借貸人是無法將該房產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也因此不能辦理抵押貸款。
6.
不過,如果借貸人還款能力較強,並且具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個人信用良好的話,也是可以再次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的,通常貸款額度在借貸人月收入的5-10倍左右。不過,根據有關規定,銀行要求借貸人的原月還款額度加上現月還款額度的總和不得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如果借貸人負債率過高,想要再次申請貸款就會比較困難,具體情況還需借貸人結合自身實際情況來考慮。
⑤ 銀行給有貸款的房子二次抵押貸款嗎
按揭房抵押貸款,可分為短期二次抵押貸款和銀行二次抵押貸款。
1、您如果只短期著急用錢,想用按揭房屋做貸款:分為兩種情況
(一):有房本,程序:抵押登記-借款公證-放款。可以當天放款,這個是從擔保公司放款的,按月付息到期還本金,一般適合短期著急用錢的客戶。
(二):房本沒下:房本沒下,但銀行有貸款,想短期周轉的客戶。這種沒房本的房屋只能走擔保公司,短期貸款也就最長一年,手續不全,辦不了銀行的二次貸款。
2、有房本想長期貸款:可以給你辦銀行的房屋二次抵押貸款,找新的銀行申請貸款,等批貸後再幫你和原先的銀行解押,確保二次貸款一定可以放款。銀行貸款我們只收貸款服務費,正常商品房的話,我們是收貸款額的百分之一作為服務費,銀行批貸之後再收費。
3、有房本想長期貸款但又著急用錢:我們可以當天從公司質押放款,然後馬上幫您操作銀行貸款,正常銀行貸款一個月左右就放款了,銀行放款後你還銀行的月供,這樣既解決了你著急用錢的困難,也解決了長期貸款月供壓力大的問題
⑥ 房子之前在銀行有貸款還能做二次抵押嗎
可以的,前提是你有商品房的購銷合同嗎?有這個合同,即使你在還款期限,這個房子已經是你的了,是可以貸款的,但是要去另外一家抵押貸款,不能去原先辦理貸款的那家
⑦ 房子之前在銀行有貸款還能做二次嗎抵押
之前在銀行有貸款現在也在還,是可以申請辦理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
辦理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流程:
1.
經銀行同意,賣房人與買方進行房產交易,簽訂購房合同或意向書;
2.
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3.
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審查後,通知借款人審查結果。銀行同意貸款的,與借款人、擔保人簽訂合同,與賣方簽訂《樓宇按揭借款補充合同》,賣方將貸款金額不足償還賣方尚欠貸款本息的差額部分清償;
4.
借款人委託銀行與賣方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抵押登記、房產保險等手續;
5.
銀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項權證》後,將貸款資金劃入賣方在原貸款網點的按揭貸款帳戶及相關帳戶,用於償還賣方所欠按揭貸款本息,剩餘款項再劃入賣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6.
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