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二手房貸款,如果說首付已經打到賣房人的賬戶上 那麼這筆錢可以馬上取出來的吧
道理是這樣,賣方可以自由支配這筆錢。但是作為賣方,要想清楚,如果後續的事情出現麻煩怎麼辦?交易進行不下去了,最終還得退錢。所以還是等全部完結後再動用吧,這樣踏實,不會有糾紛。
㈡ 本人因買二手房,但因為中介的失誤,辦不了貸款。但是首付的錢已經打到不動產監管賬戶了 問一下要怎麼
房貸小額貸款公司,銀行也可以做。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㈢ 我賣了房子,買房人申請貸款批了,也已經辦好了過戶手續,但銀行2個月都沒把錢打到賬戶上我怎麼辦
樓主您好
您說的這個情況,在最近的市場比較常見,交易中您能辦理的手續已經辦完了,但錢還沒到位,所以您比較被動。
首先:您跟銀行確定下,關於貸款的手續是否已經辦完,上面您說的只是交易手續辦完了,但放款手續是否已經辦理完成,您需要確定,因為一般銀行放款,是需要在房子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之後,也就是買家是否已經協助銀行辦理完抵押登記手續了?如果沒有,銀行自然不會放款,那您就需要要求買方盡快協助銀行辦理。
第二:如果所有貸款手續已經辦完,那麼銀行放款是時間問題,要看銀行額度了。還沒有遇見銀行不給錢的。但按您說的情況,可能會比較著急,你買房的餘款如果遲遲不付,對方是否會追究您的違約責任?銀行每個月應該都會有新額度,但量都不大,因此都在排隊放款,如果您著急,只能是1、找人,先幫您放,2、天天到幫助貸款的那裡催,讓他們想辦法,這樣有可能逼急了,就幫你插個隊先給你放款了。
遇見這種政策調整,沒有辦法!好像沒有聽說銀行有不放款的!所以能等就再等等,不行就天天去催吧,希望能提前點!
祝順利!
㈣ 貸款銀行通知放款了,是不是錢就已經打入賣房人賬戶
貸款銀行通知放款了,錢就已經打入賣房人賬戶,聯系一下買房人是否收到貸款,如果收到可以准備次月開始進行還款。
㈤ 我賣了一套二手房,賣家首付已給,剩餘貸款,中介說過完戶銀行就把款打到我的帳號,這樣行嗎
如果是在天津買二手房是必需通過房管局下屬的資金管理中心進行買賣雙方資金監管的(尤其是貸款),這是絕對沒有問題,所以請放心。
㈥ 賣房付了首付對方貸款過了戶以後他的貸款可以撤銷
不可以了。這期間會有資金監管,就是說這筆錢你也拿不到手裡他也拿不到手裡
㈦ 我通過中介賣房,但買我房子的人要貸款,但是我要先過戶,在等餘款到我賬戶
對於老百姓來說,房產交易是一件大事情,不管是買房還是賣方,在房產交易時需要辦理的手續、合同都要復雜的多,並且涉及的金額巨大,專業性極強,所以在進行房產交易時稍有不慎就會引發一系列糾紛,很多買賣二手房的朋友都有一個疑問,那就是賣房是先過戶,還是等對方的款打卡上再過戶?
賣房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全款買房,另一種是按揭買房,不同方式手續有所不同。
1、全款買房。全款買房的手續相對來說要簡單一些,如果買賣雙方有一定的購房經驗,並且雙方完全信任的話,甚至可以不需要中介,自己都可以辦理好二手房的交易手續。
一般買家需要對房屋的情況進行充分的了解,看房屋背景是否符合交易,如果買房滿意的話,雙方再協商具體的價格,協商達成一致後,一般需要先支付給賣家一筆定金款,通常定金在十萬元左右,之後買賣雙方再到房屋交易中心支付尾款。如果不放心的話,最好通過房產局進行資金監管,買家先將房款打入到房產局的監管賬戶中,之後簽訂購房合同,在繳納了各種稅費後,買賣雙方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了。過戶成功後雙方再次簽字確認,之後賣家就可以從監管局領取到房款了。
2、按揭買房。相比較全款買房,這種買房方式要復雜的多。首先買房需要向銀行申請辦理貸款,需要提供貸款所需要的相關的證明資料給銀行;然後再通過房屋交易中心簽訂買賣合同,這時需要買房將首付款達到銀行的監控賬戶中;接著需要去銀行辦理貸款抵押手續,並交納各種稅費;最後耐心等待銀行放款,待銀行成功放款後,買賣雙方在到監管局簽訂協議,之後賣家就可以領取到房款了,之後即可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㈧ 賣房的貸款可以改約定賬號嗎
賣房的貸款可以改約定賬號的。
㈨ 賣房子錢是打到原來房貸的卡上嗎
不是的,一般是由銀行直接劃入賣方賬戶,這個賬戶可以賣方自行指定。
在貸款合同中通常有這樣的約定,貸款直接發放至售房產權人或開發商的賬戶中,一般的房屋抵押貸款的放寬程序是先把款劃到貸款人賬戶,再由貸款人賬戶劃給出售方的,但這只是一個流程而已,在時間上只是一瞬間,而且到貸款人賬戶中是凍結起的,只能看到取不出來錢,貸款人根本不可能動用貸款,銀行這樣做的目的:
一是為了檢驗資金用途的真實性,申請的住房貸款就只能用於住房消費,不能用作它途;
二是為了保證售房人的資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