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別人貸款借我們公司賬戶走下資金,對我們有啥影響,我要如何做賬,大約有兩千萬
這種屬於出租、出借帳戶行為。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的第六十五條規定「非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的罰款。 」
請題主慎重決斷哦。
『貳』 夫妻一方對外借款出借用銀行帳戶出借用身份證該付什麼責任
夫妻存續期間的所有債務,均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擔,債務一人一半
『叄』 房屋抵押貸款為什麼要放款到第三方賬戶
銀行貸款為什麼要放第三方?
根據合同法規定,按照要求打款到第三方,視為借款人的行為對借款人進行履行的出借義務。如果無法償還,需要借款人償還,第三方無連帶責任。
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還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響貸款本息及時全額償還的消極因素,銀行對借款人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貸款損失的概率為0。
『肆』 朋友銀行貸款,放款要借用我公司對公帳戶,我公司接到該貸款後再同等金額轉給朋友,問:我公司有何風險
1、銀監局出台的貸款新規中規定,貸款支付方式以受託支付方式為主,即銀行將貸款直接打給上游供應商,銀行對該賬戶的資金流出情況會有監控,一旦發現此行為可能會被訴訟。
2、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4)貸款出借賬戶擴展閱讀:
首先,貸款申請人必須成年,即年滿18歲,而且在65周歲以下,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貸款時需要提供個人的有效證件,如: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態證明、有效的居住證明等。值得注意的是: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示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
然後,貸款機構會對個人的信譽進行調查,所以一定要有良好的信譽,否則貸款機構是不會給你貸款的。除了個人信譽情況之外,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也是借款人必須要滿足的條件,比如像公務員、教師等職業跟容易貸款成功了。
另外,當個人滿足了以上幾種情況後,一般就可以貸款成功了。但如果需要大額的貸款呢?
那就需要出示抵押物,必須提供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這樣才能證明自己有還款的能力。
『伍』 一個朋友從銀行貸款,然後他說貸款必須打到公司賬戶,然後借用我的公司賬戶.這種情況有法律依據么
他是要用你的營業執照 因為銀行硬項提出要用第三方的營業執照 風險是會有的
『陸』 貸款出來的錢可以轉到別人賬戶上用於買房嗎
貸款出來的錢是不可以轉到別人賬戶上用於買房的,貸款的錢是需要根據合同約定的用途來使用的,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其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6)貸款出借賬戶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柒』 貸款放款為什麼要打款到別人的賬戶
是這樣的。等於你貸款,並且承擔還款責任!
沒有還款能力的人,別人不敢貸款給他。
因此叫他找個有還款能力的來貸,然後公司向有還款能力的人收款就容易多了。
『捌』 貸款出來的錢可以轉到別人賬戶上用於買房嗎
如果申請貸款時註明用途是購房,貸款可以因買房而轉到出售方的賬戶上;但如果轉到別人賬戶上借款給別人買房,則是改變了貸款用途,是不可以的。
《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條 借款使用的限制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