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企業開發銀行貸款的具體流程和要求
房地產開發貸款操作流程如下:
遞交申請——受理調查——項目評估——核查審批
辦理手續——資料歸檔——貸後管理——收貸撤保
要求:
房地產開發類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房屋建造、土地開發過程中所需的貸款。
借款主體
經房地產開發行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貸款條件
1.必須經國家房地產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通過年檢,取得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2.具有貸款卡,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開發項目與其資質等級相符。
4.項目開發手續文件齊全、完整、真實、有效,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施)工許可證,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5.項目的實際功能與規劃用途相符,能有效滿足當地住宅市場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場租售前景。
6.項目的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工程預算總投資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
7.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
8.項目資本金應達到項目預算總投資的35%以上,並須在銀行貸款到位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貸款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和建設管理部門核準的資質證明;
2.法人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貸款卡;
5.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前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交自成立以來的年度審計報告和近期報表;
6.公司章程(原件及復印件);
7.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8.法定代表人證明、簽字樣本;
9. 企業董事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
10. 若客戶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經營企業,要求提供董事會或發包人同意的決議或文件(原件);
11.貸款由被委託人辦理的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
12.其他所需材料。
二.貸款項目材料
1.國有土地出讓合同;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中標通知書;
4.付清土地出讓金憑證;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8.建築總承包合同;
9.項目總投資測算及建築資金缺口證明;
10.項目可行性報告;
11.其他相關材料。
三.擔保材料
按保證、抵押或質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浮動有關規定執行。一般上浮15%—30%。
貸款程序
1.借款人申請借款時,應首先填寫《借款申請書》,並按貸款人提出的貸款條件和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銀行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按銀行規定程序,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和概預算情況進行評估,測定貸款的風險度。提出貸與不貸、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和擔保方式意見。
3.銀行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調查報告、評估報告及所依據的資料、文件進行審查核實,提出審查意見。在調查、審查的基礎上,由銀行審批貸款。
商品房開發貸款的審批許可權,按照銀行頒布的有關中長期貸款授權規定執行。
4.貸款人同意貸款的,應當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並辦理有關手續。
Ⅱ 房地產企業銀行貸款具體操作流程和時間節點要詳細的資料,急用,謝謝
客戶提供資料,基礎資料不說了,重點是項目資料,包括出讓合同、土地證、可研報告、經濟技術指標、四證、總包合同、監理報告等這些。銀行後續做授信審查審批,這個流程可能比較漫長,耐心等待;銀行會審查客戶的開發經歷、本項目的盈利能力、內部收益率、項目總投情況、自有資金比例情況、償債平衡點、壓力測試等這些指標;完了就辦抵押手續放開發貸,會約定還款計劃,銷售資金一般都是監管的,項目資金會按項目進度付款,按揭貸款一般開發貸銀行會自己做掉,因為開發貸銀行要控制銷售資金回籠。
概述一下,不然沒幾個小時說不完的,要更詳細的,等樓下高人來解答你吧。
Ⅲ 貸款買房的流程
一、申請購房貸款流程
1、簽定認購書
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
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
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
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
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二、申請購房貸款條件
1、年滿2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中國境內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具有固定的職業或者穩定的經濟收入,能夠保障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記錄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3)房產開發貸款流程對話擴展閱讀:
一、還款
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在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可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可選擇以下兩種方1式
1、貸款滿1年後,借款人可申請將未歸還的貸款本息一次全部提前歸還
2、借款人申請部分提前還款,將整個貸款期限內的若干期應歸還的貸款集中在一期進行歸還,對餘下未歸還的貸款可採取縮短原約定貸款歸還期限,或原約定貸款歸還期限不變,將月還款額減少的方式辦理
二、貸款費用
1、律師審查費
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銀行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由銀行委託的律師出具的關於個人資信的法律意見書,這項費用一般是由申請人負擔。廣州的這項費用是由銀行來承擔。律師的委託費一般是貸款額的3%
2、公證費
貸款申請人為夫妻一方或者共同購房人一方的,其他共有人要對是否同意將房屋抵押給銀行作出聲明,這個聲明需要公證
3、產權登記費
購房者在拿到房產證以後,要到登記機關進行抵押登記,要交登記費用
4、保險費
借款人在申請抵押貸款時,要給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在抵押期間內,保險單由貸款人,即由貸款銀行保管,銀行獲得貸款所涉及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證費、評估費、契稅、印花稅等有關稅費都需由您承擔
Ⅳ 房產開發為客戶辦理貸款流程及前提條件是什麼
前提條件是客戶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辦理貸款的流程是:客戶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客戶向相關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審查同意後,客戶與銀行簽訂用所購房產抵押貸款的合同,等。
Ⅳ 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基本流程是怎樣的
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基本流程如下:
1、遞交申請
2、受理調查
3、項目評估
4、核查審批
5、辦理手續
6、資料歸檔
7、貸後管理
8、收貸撤保。
《中國農業銀行房地產開發建設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建築安裝企業直接向開戶行提出借款的書面申請,申明借款金額、幣種、期限、用途、貸款方式、擔保方式、還款來源及償還能力等情況。
第十一條:對開戶行同意受理的借款申請,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通知開發商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請書》;申請建築安裝貸款的,根據資金期 限,屬於短期貸款的,通知建築安裝企業正式填寫《流動資金(中短期)借款申請書》,屬於中長期項目貸款的,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借款申 請書》。
第十三條:貸款調查部門對房地產開發貸款合法性的調查,除按照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和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調查內容外,還應調查、認定:
(一)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資格。主要調查借款人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是否包含房地產開發、房地產銷售等項目。
(二)開發資質等級證書的有效性。調查開發商開發資質等級證明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經有權部門辦理年檢。
(三)土地出讓合同的真實性、有效性。應調查土地出讓合同是否真實有效,土地規劃紅線圖是否經批准。
(四)合法批件的完整性。應調查項目所在地塊的土地出讓金是否已交清,《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開)工許可證》是否齊全有效;已經開始銷預售的,是否持有有效的《銷預售許可證》;上述批件是否為臨時性質的批件。
(五) 貸款用途的合規性。應調查貸款項目開發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調查是否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是否屬改變農 業用地用途進行房地產開發或利用建設項目、規劃許可和紅線圖轉讓等形式變相「炒賣」土地;對利用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應調查是 否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可進行有償出讓。
(六)參建、聯建協議或合同的合法性。
(七)對經濟適用住房開發項目,還要調查該項目是否列入國家年度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減免稅費的證明文件是否真實有效,劃撥土地的取得是否合法。
(八)抵押物的合法性。
根據房地產管理的有關法律、規定,不得用下列房地產進行抵押:
1.違章建築及已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屋、設施;
2.軍事設施;
3.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滿二年未動工開發,可以無償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4.國有土地使用權已抵押登記的地上房屋所有權,地上房屋所有權已經抵押登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
根據房地產法對房地產轉讓的有關限制規定,應避免用下列房地產進行抵押:
1.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的;
2.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未完成投資總額25%以上的,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未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的;
3.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未轉為國有土地的。
對建築安裝貸款的合法性調查,除按照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和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調查內容外,還應調查、認定:
(一)從事建築安裝的資格。主要調查借款人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是否包含建築安裝、裝修等項目,營業執照是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二)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有效性和建築活動的合法性。應調查建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是否有效,是否經有權部門辦理年檢,其建築活動是否超越該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是否用其他建築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三)外地企業承建許可證。應調查外地注冊的建築安裝企業是否持有進入本地區承建項目的許可證,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
(四)建築安裝企業提供的中標和承建合同、協議真實有效。
(五)貸款實際用途合規。是否用於墊資承包等國家政策所列禁項。
第二十條:房地產開發貸款以及建築安裝中長期貸款實行逐筆核貸,逐筆發放,按照工程設計和實際施工進度的需要逐筆辦理貸款發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