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異地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異地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政策規定無房繳存職工在工作及戶籍所在城市以外購房的,可憑購房所在地的住房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無房證明及購房證明材料,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第1套住房的購房款和貸款本息。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也就是A市)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也就是B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貸款地公積金管理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A市)公積金管理會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A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關系及社會關系的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的及其配偶的身份證(如果有的話)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在A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及有無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名常駐本區域內(A市)且在本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要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的證明)(3份)原件。
提取公積金流程是怎樣?
1、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
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2、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3、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② 異地貸款買房了,住房公積金如何申請提取
戶口不在本地,如果離職,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
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本人攜帶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③ 異地公積金如何全部提取
可以辦理異地貸款,具體操作流程建議咨詢一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④ 異地貸款買房,能提取公積金嗎
在《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⑤ 公積金異地貸款流程
去購房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需要到住房公積金繳存地開具證明,後期手續由購房地辦理放款。
⑥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提取,戶口不在本市,如果離職,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1、准備原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2、異地提取住房公積金方法:本人攜帶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3、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4、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住房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