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地方儲備糧貸款可以在其他銀行嗎
這種貸款是不可以在其他銀行辦理的,因為我們國家有相對應的政策性銀行也就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常說的農發行。只能在這個銀行辦理。
『貳』 地方儲備糧貸款需抵押物嗎
是的,需要抵押物在你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辦理抵押物,這樣才可以批准貸款,而且需要徵信良好,沒有不良的貸款記錄。
『叄』 縣級糧庫代儲其他縣市地方儲備糧取得的儲糧費用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等稅金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國家儲備商品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5號)
1、對部分國家儲備商品的相關政策按財稅[2006]105號規定執行。
2、對國有糧食企業保管政府儲備糧油取得的財政性補貼收入免徵營業稅。財政性補貼收入是指國有糧食企業保管政府儲備糧油從各級財政或糧食主管部門取得的貼息、費用補貼收入。
3、地方儲備糧公司的其他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
『肆』 浙江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地方儲備糧的管理,保證地方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維護糧食市場穩定,有效發揮地方儲備糧在宏觀調控中的作用,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並參照《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和參與地方儲備糧經營管理、監督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地方儲備糧,是指省、設區的市(以下簡稱市)、縣(市、區,下同)人民政府儲備的,用於調節所轄行政區域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
第四條地方儲備糧實行分級負責、分級儲備。
省人民政府負責全省地方儲備糧工作,確定全省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總量,制定下達省、市、縣地方儲備糧儲備計劃,督促儲備計劃的落實。
市、縣人民政府負責本級地方儲備糧工作;落實省人民政府下達的地方儲備糧計劃,根據當地糧食消費量及時增加相應的儲備規模,合理確定儲備品種結構;落實儲備糧所需的資金和倉儲等設施;加強儲備糧管理,確保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糧食部門)負責本級地方儲備糧的行政管理,指導和協調下級糧食部門的地方儲備糧管理工作,對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地方儲備糧的貸款利息、管理費用和輪換補貼(含輪換費用和輪換差價補貼)等財政補貼,保證及時、足額撥付,並負責對地方儲備糧財政補貼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農業發展銀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足額安排地方儲備糧所需貸款,並對發放的地方儲備糧貸款實施信貸監督。
第六條地方儲備糧承儲企業(以下簡稱承儲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條件確定,具體承擔地方儲備糧的經營管理,並對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與儲存安全負責。承儲企業不得從事與地方儲備糧無關的其他糧食經營業務。
承儲企業應當接受糧食、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地方儲備糧的管理應當按照「儲得進、管得好、調得動、用得上」的要求,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確保地方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和儲存安全,並節約成本和費用。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騙取、擠占、截留、挪用地方儲備糧貸款和貸款利息、管理費用、輪換補貼等財政補貼。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地方儲備糧的倉儲設施,不得偷盜、哄搶或者損毀地方儲備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破壞地方儲備糧倉儲設施,偷盜、哄搶或者損毀地方儲備糧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和查處。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地方儲備糧以及地方儲備糧倉儲設施對外進行擔保或者對外清償債務。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地方儲備糧經營管理中的違法行為,有權向各級糧食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查處;舉報事項不屬本行政機關處理的,接受舉報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處理;接受移送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通報移送的行政機關。
『伍』 糧食收購貸款,也就是企業自主經營糧食的貸款,是不是只能在農發行貸款,不能到商業銀行貸款。
從目前的政策規定來說,只有基本賬戶才能支取現金。農發行是專門為「三農「服務的政策性銀行,糧食企業有資金需求找農發行是很」對口「的,但貴單位不能從農發行取得貸款想必一定是某些硬性的條件不能符合農發行的基本准貸要求。商業銀行由於其規模擴張和盈利的強烈慾望,可能會在此種情況下介入,但條件多半是利率方面的上浮。如果貴單位能從商業銀行取得貸款,只能開立一般賬戶。可以採取的操作是貸款資金劃入農發行基本賬戶,再由基本賬戶支取現金。或者直接從一般帳戶轉賬進入供糧方個人賬戶支取現金。
『陸』 浙江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的第六章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違反本辦法規定,致使地方儲備糧儲備計劃不落實,或者發生重大糧食質量責任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領導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有權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各級糧食、財政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有權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及時報批和下達地方儲備糧年度輪換計劃的;
(二)拒不組織實施或者擅自改變地方儲備糧年度輪換計劃和動用命令的;
(三)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撥付地方儲備糧相關費用,造成地方儲備糧不能落實或者影響地方儲備糧安全的;
(四)擠占、截留、挪用地方儲備糧貸款和貸款利息、管理費用、輪換補貼等財政補貼的;
(五)因監督管理不力,造成地方儲備糧被擅自動用或者發生重大壞糧事故的;
(六)發現地方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存在問題不及時責令承儲(代儲)企業改正,或者發現危及地方儲備糧儲存安全的重大問題,不立即採取有效措施處理並按照規定報告的;
(七)接到舉報、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第四十二條承儲(代儲)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糧食部門責令其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虛報、瞞報地方儲備糧數量的;
(二)在地方儲備糧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
(三)挪用和擅自動用、輪換地方儲備糧的;
(四)擅自串換地方儲備糧品種和質量等級的;
(五)騙取、挪用地方儲備糧貸款和貸款利息、管理費用、輪換補貼等財政補貼的;
(六)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地方儲備糧年度輪換計劃和動用命令的;
(七)以地方儲備糧或者地方儲備糧倉儲設施對外進行擔保或者清償債務的;
(八)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已不具備地方儲備糧存儲條件,不及時上報有關情況造成地方儲備糧損失的;
(九)因管理不善或者應急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壞糧事故或者糧食重大損失的。
第四十三條承儲(代儲)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糧食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入庫的地方儲備糧不符合質量等級和國家標准要求,或者不建立質量檔案,或者出入庫糧食未按照規定進行質量鑒定的;
(二)對地方儲備糧未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或者不按規定及時、准確報送儲備糧統計報表和實物台賬,或者賬賬不符、賬實不符的;
(三)發現問題不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重大問題不及時報告或者隱瞞事實的。
第四十四條代儲企業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造成儲備糧損失的,由委託儲存的承儲企業承擔賠償責任。承儲企業可以按照代儲合同的約定向代儲企業追償。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破壞地方儲備糧倉儲設施,偷盜、哄搶、損毀地方儲備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造成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柒』 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辦法的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條代儲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成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對其限期改正:
(一)中央儲備糧儲存安全存在隱患;
(二)未按中央儲備糧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統計報表;
(三)儲存中央儲備糧不符合質量等級和國家標准要求。
第二十一條代儲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成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對其限期改正,並報告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記入中央儲備糧代儲企業管理檔案。情節嚴重或限期改正後仍不合格的,由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取消其代儲資格,並由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負責調出其承儲的中央儲備糧: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情節嚴重的;
(二)發現中央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藏安全等方面的問題不及時處理,發生重大問題不及時報告的;
(三)拒絕、阻撓、干涉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國務院財政部門、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
(四)對中央儲備糧未實行專倉儲存、專人保管、專賬記載,中央儲備糧賬賬不符、賬實不符;
(五)代儲企業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
(六)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有偽造、塗改、轉讓資格認定證書行為的;
(七)代儲企業發生變化,不能繼續滿足本辦法規定條件。
第二十二條代儲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取消其代儲資格,並由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負責調出其承儲的中央儲備糧:
(一)因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善發生糧食霉變、陳化、油脂酸敗、盜竊、火災等事故,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含1萬元)以上;
(二)在中央儲備糧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
(三)擠占挪用中央儲備糧貸款、套取中央儲備糧差價、虛報冒領中央儲備糧費用補貼的行為;
(四)擅自動用中央儲備糧,虛報、瞞報中央儲備糧數量;
(五)以中央儲備糧對外進行擔保或者清償債務;
(六)擅自串換中央儲備糧品種、變更中央儲備糧儲存地點或者轉手委託其他單位代儲;
(七)拒不執行或者擅自改變中央儲備糧收購、儲存、銷售、輪換計劃和動用命令。
第二十三條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從事資格審查和管理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給予不具備代儲條件的企業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或者發現中央儲備糧代儲企業不再具備代儲條件而不及時取消其代儲資格,以及其他行為給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管理工作造成損失的,依據《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警告直至撤職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及其分支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選擇未取得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的企業承儲中央儲備糧,或者其他行為給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管理工作造成損失的,由國家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責成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給予警告直至撤職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代儲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屬於價格違法行為的,由價格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捌』 中央儲備糧費用補貼是不是財政拔款
不算,中儲糧每年收糧的時候,都是按規定,去指定的銀行貸款,據我所知,大部分省份都是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貸款,並不是財政補貼
『玖』 中央儲備糧管理費用為多少
中央儲備糧的管理費用補貼實行定額包干,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撥付給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補貼專戶,及時、足額撥付到承儲企業。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在中央儲備糧管理費用補貼包干總額內,可以根據不同儲存條件和實際費用水平,適當調整不同地區、不同品種、不同承儲企業的管理費用補貼標准;但同一地區、同一品種、儲存條件基本相同的承儲企業的管理費用補貼標准原則上應當一致。中央儲備糧的貸款利息實行據實補貼,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