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抵押貸款的條件和流程是什麼
抵押登記流程:過戶後拿到房本-銀行出抵押材料-資料審核-抵押申報-抵押預約-送抵押-領取他項權證-交接文件管理崗-放款
② 民法典對抵押登記的規定
民法典對抵押登記的規定是: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③ 《民法典》規定房子在銀行的貸款沒有還清也可以直接買賣過戶了,是真的嗎
《民法典》規定房子在銀行的貸款沒有還清也可以直接買賣過戶了,是真的嗎?貸款中的房子是不能買賣、過戶的。
貸未還清前房管局不會受理辦理的,必須先提前還款之後才能辦理過戶更名手續。
原因很簡單,因為你的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你的房產的產權不歸你自己所有,是你跟欠款銀行共有的。所以你要想過戶必須得到銀行的同意,你欠銀行的錢你覺得銀行會同意你把房產交給別人嗎?只有你提前還完剩餘的貸款房產才是你自己的,才聽你的指揮。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還清貸款的房屋是不允許過戶的。大家在購房時需要進行過戶,也要一系列的條件,我們買房之前都要做相應的了解。未還清貸款的房子不能過戶,但是我們也可以使用「轉按揭」的方法處理。
④ 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流程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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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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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民法典規定在抵押期間我可以賣我抵押的房子,通知銀行,銀行告知沒接到通知概不受理,如何強制執行
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1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2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這兩條法規的意思是,房子已經設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產權人仍然可以將房子出售。即設立抵押的房子可以賣,抵押權可以跟著房子走,就是說可以帶著抵押權賣。抵押權不影響房產的交易流轉,賣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權人同意,但是產權人賣房子時必須通知抵押權人。
但其中有一句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執行;這個需要多看看你的房子貸款合同上是怎麼約定的
⑥ 民法典抵押房產抵押權有效期是多久
房產做抵押擔保產生的抵押權,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一般為三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⑦ 新民法典2021年新規是什麼
新民法典2021年新規有:
1、新增三大抗疫規定
監護人「失聯」 民政部門兜底負責;增加緊急情況下使用公用維修資金特別程序;完善國家訂貨合同制度。
2、設置離婚冷靜期
近些年來,我國離婚率比較高。有些人結婚很盲動,上午要結婚,下午就去離婚,結婚過於沖動,離婚也過於沖動。那麼,有一個冷靜期的規定,讓雙方有冷靜下來考慮的機會,重新審視一下離婚是否為真實意願。
3、性騷擾要承擔賠償責任
性騷擾是規定在人格權編的。以性騷擾被告到法院的話,會涉及侵害人格尊嚴問題。性騷擾是個頑疾,在各個社會都有,有些還特別嚴重。民法典(草案)中對其規定強調兩點,一是利用從屬關系,二是違背被騷擾一方的意願。
4、網店等虛擬財產可以繼承
民法典(草案)的一大特點是,具有濃厚的信息時代氣息。它規定了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網路虛擬財產和數據。在侵權責任編,對網路上的侵權責任也作出規定。
5、見義勇為免責
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6、小區共有場所收入歸業主
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7、禁止高利放貸
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8、保護個人信息
規定: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是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三是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四是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9、增加遺囑形式
規定: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10、守護「頭頂上的安全」
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7)民法典新規抵押房產貸款流程擴展閱讀: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施行起,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網路——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