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貸下來了怎麼通過法律退房
貸款已經下來,購房者發現房屋質量有問題還是可以退房的。想退房,只要符合退房的法定條件即可,否則需要繳納一定的違約金。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購房者在遇到下列情況,可以要求退房。
(一)面積誤差。若是發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建築面積或套內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依照法律規定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開發商擅自變更房屋規劃設計。若發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屋發生了規劃或設計的變更,例如:房屋結構的變更,房屋用途的變更等,若是開發商沒有告知購房人變更,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三)房屋質量問題。若出賣人交付的房屋有質量問題且影響到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例如:購房人買了房子,房屋內不斷漏水、滲水、牆體裂縫,導致購房人無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就有權解除合同。
(四)房屋存在抵押。很多購房人買了房子後,發現自己的房子又被開發商偷偷抵押給其他銀行,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有權利以此為由而解除合同。
(五)無法獲得貸款。若是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無法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則買受人是有權解除合同。
(六)無權屬證明。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都會約定,若出賣人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權屬證明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七)逾期辦理房產證。若購房人購買房屋後,在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取得房產證,則期滿後超過一年,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仍然沒有取得房產證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八)一房多賣。目前,很多開發商都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例如:購房人簽訂了買賣合同後,開發商又將此房屋出售給第三人,則購房人就有權利解除合同。
(九)逾期交房。很多開發商在合同中約定,超過一定期限不交房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退房需要哪些程序
如果購房者想要退房,買賣雙方通過協議、判決或者仲裁解除合同、撤銷合同或者宣布合同無效並退房的,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第一步: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購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
第二步:辦好各種手續。開發商應當退還購房者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購房者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
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
❷ 退房流程是怎樣的
需要注意3大點
和開發商達成退房協議之後,你需要向開發商發出書面的退房通知,開發商在提出退房申請後,需要在15天內退還給你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如果在15天之內,開發商沒有將房款退還給你,從第16天開始,開發商每天需要向你支付總房款0.1%的違約金。
一、退房流程是怎樣的?
1.購房者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購房者需要向開發商提出退房意見,可以用郵寄的方式,或者傳真、電話的方式。如果導致退房的責任在開發商,那麼退房的損失應該由開發商承擔,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賠償具體約定按照購房合同中的約定執行。如果退房是因為購房者沒有成功貸款導致合同無法繼續,那麼開發商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15天內辦好退房手續
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的15天內,開發商應該將所有的錢退給購房者,並且要在這段時間內,把手續辦理完,如解除合同、解除銀行貸款等。辦理手續期間,產生的銀行利息應由開發商承擔。如果在15天內沒有辦完,從第16天起,開發商應該每天向購房者支付總房款0.1%的違約金。
3.開發商退款
開發商將房款及購房期間銀行貸款產生的利息,全部返還給購房者。
二、退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不要忘記退保險
購房者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一般會要求購房者買保險。退房時,不要忘記將此項保險解除掉。《保險法》有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賠償
退房時,開發商一般只會賠償購房者的實際損失,但其實,《合同法》中有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商繼續賠償。如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開發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3.在辦好房產證之前退房
如果真是不想要這個房子了,盡量是在開發商辦完產權證之前提出退房申請。在實際操作中,產權證辦下來之後退房,往往需要一個很長時間的鑒定過程,走法律途徑,勝訴之後才能辦理退房手續,整個過程也比較復雜。
如果購房者在提出退房請求時,已經入住一段時間的話,這段時間回產生一定的折舊費,如果責任方在開發商,購房者可以不對房屋折舊費進行補償,但若是購房者責任,開發商可以不賠償購房者的裝修費。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❸ 貸款下來了,還能退房嗎
貸款下來了,合同都簽完了,
買賣已經成交,
這個時候你退房得有理由,
如存在事實與合同描述差別很大的問題,
房屋重大質量問題,
亦或者賣方存在重大隱瞞事項,構成合同欺詐等等原因,可以通過訴訟方式退房。
❹ 已經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子如何退房
如果是開發商違約的緣故,造成房子不能按時交房,那麼按照合同,你是可以申請退房的。最好先開發商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退房,至於你辦理了按揭貸款的話,那麼需要去銀行取消按揭貸款。
小區退房。
買房容易退房難,相信這是很多人買房的感受。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說買房是一件需要考察很久慎之又慎的大事但是,在買房過程中,總是會遇到各種糟心的事,要麼開發商太差,要麼房子質量太差,各種問題,難以一一概述,從來我們只聽說,開發商因為房價大幅上漲,房子不想賣了,但是卻因為開發商太強勢而不用承擔什麼責任,購房者往往敢怒不敢言!而我等小市民想退房的時候,就是各種理由拒絕退房。即使有退房成功的,那也是在經濟上遭受了一定的損失。
退房確實是不是想退就能退的,但是也不能因為要退房就被開發商死命地坑,尤其是遇到那種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而導致退房的時候,例如房子質量問題、環境問題等等。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在哪些情況下可以退房呢?
主要有以下7種情況,這些情況下,購房人有權依法退房,並根據實際情況要求開發商承擔退還全部購房款、賠償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違約金、懲罰賠償金等法律責任。
1. 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關於變更規劃設計,在購房合同中是有約定的,變更之前必須經過購房者同意,否則購房者有權退房並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開發商「五證不全」
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缺一不可。否則就是違法操作,這種情況下簽訂的也是無效合同,購房者也是有權要求退房,且開發商應該返還購房者交納的房款和利息。
3.無法正常辦理或延遲辦理房屋產權證
目前, 房屋產權證通常都由開發商統一代辦,但若為開發商原因,購房者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房屋產權證,可以按約定要求退房;或按《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1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 權登記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4. 延期交房催告後仍不交房
由於不少開發商資金緊張,延期交房的情況時有發生,通常開發商會在購房合同中為延期交房設置一定期限的延展期,若經購房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人一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 房屋面積誤差超3%
在房屋正式交房後或辦理產權證明時,購房者可以通過測繪部門對房屋面積進行實際測量,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時, 購房者有權選擇退房, 並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要求開發商將已付清的房價款退還給購房者,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6.質量問題影響使用
房子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在交付時也應當經由專業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對房屋質量進行核驗,若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且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購房者若以此為依據要求退房,則需要質檢部門對房屋質量進行檢測,並出具質量不合格證明。
7.房屋存在抵押情況或「一房二賣」
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前, 就把所售房屋進行抵押,而未告知購房者,或賣給購房者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者經查明之後, 即可要求退房。不僅如此,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開發商又將該房屋轉賣給第三人,則為「一房二賣」的情況,此時, 購房者不僅可以要求退房,還有權要求開發商支付雙倍賠償。 為了防止出現這樣的情況,購房者在購房前最好先查明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情況,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❺ 按揭貸款怎麼退房
首先購房人通過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然後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再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並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至此,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
退房注意事項
1、保險退保手續不要忘
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
2、違約金就高不就低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全部的,差額部分由開發商繼續賠償。如違約金高於實際損失,開發商則直接按違約金來賠償。
3、定金雙倍退還
根據《合同法》第116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不可同時適用。若是購房人的原因導致退房,開發商有權不退還定金;但若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可獲得雙倍賠償。
4、辦房產證前退房更省事
業主最好是在房產證辦完之前辦理退房手續,如果拿到房產證後裝修房屋時或在其他情況下發生問題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個較長時間的鑒定過程,然後走訴訟之路,拿到勝訴證明後辦理退房手續,過程較復雜。
❻ 房貸辦下來了能退房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只要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即使是房貸已經批下來了也是可以退房的。
不過,買家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
買房人退房後,開發商要將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但開發商為了防止買房人取得所退的購房款後不去歸還貸款,勢必影響開發商的利益(退回的房屋上有抵押權存在),開發商會將該退還的全部房款分為兩個部分:銀行貸款未償還部分由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首付和已經償還的貸款部分退給買房人。
退房步驟
第一步: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購房者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
第二步:辦好各種手續。開發商應當退還購房者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購房者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
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購房者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者,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
❼ 按揭買房退房有怎樣的流程要求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於開發商的手續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八、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十、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退房注意事項:
先與開發商協商,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最好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果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條件能使業主滿意,業主可根據自身情況收回退房要求,或在開發商協助下辦理退房手續。如協調未果再選擇訴訟或仲裁。
業主未在合同中約定退房條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條件,法院也會支持業主的退房要求。對於未經合同約定也不在法定范疇內的退房請求,建議業主應先找開發商協調。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提出訴訟,法庭鑒定過程相對較長。
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范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首付、月供利息都可獲賠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復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接收還款並終止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
開發商支付購房人首付款利息,即從首付款交付日到開發商歸還日該筆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購房人按揭貸款已進入月供階段,開發商同樣應歸還購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主補償。在退房中,若責任方為開發商,購房者可不對房屋折舊進行補償,若是購房者的責任,開發商則可以不賠償業主裝修費。
退房步驟:
第一步:購房人通過特快專遞、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第三步: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再有,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