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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違規審批貸款是否步嫌違法

發布時間: 2021-11-21 21:31:04

① 違法發放貸款罪

法律確實沒有賠償之說。違法發放貸款,是領導指定的,這必須能夠舉證。其次,即使是領導指定的,並不能完全免責,法律規定,明顯違法的命令不能執行。如果其行為符合違法發放貸款的構成,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沒有達到標准,則必須受到行政處分。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定義是指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對違反放發放貸款犯罪行為的認定主要從其侵害的客體、損失額度、主觀行為表現等幾方面著手。
首先,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制度。在客觀上的表現為行為人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於違法行為認定的依據主要是《貸款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在這二部法律中有關對貸款發放的規定是作為認定放貸人的行為是否違法的主要依據。
在《貸款通則》中對於借款人的要求: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的認可的償還計劃。對貸款程序的要求:信貸人員要對貸款進行調查,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的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在貸後檢查上,貸款發放後,貸款人應當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其次,在主觀方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具體講,濫用職權發放貸款是故意犯罪,玩忽職守發放貸款一般是過失,但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則是故意的,不論行為人是不履行自己的職責,還是不認真履行自己職責,還是行為人濫用職權,發放人情貸款或者以貸謀私,都可以構成本罪。信貸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玩忽職守,該調查的不調查,該檢查的不檢查,而只是坐等放貸,憑主觀任意發放貸款。
在我們最近辦理的一起農村信用社信貸人員違法發放貸款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濫用手中的職權,只需要經介紹人介紹就可以把二、三萬元的貸款放給一個陌生人,而沒有進行任何的調查,貸款放出去以後也沒有跟蹤檢查,導致一百多萬元的貸款集中到少數人的手中,形成「壘大戶」貸款,使貸款風險集中,形成不良貸款。在這過程中,貸款究竟是誰用的,彼此心照不宣。周某明知或者應該知道一些貸款是介紹人用的,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貸款無法收回的後果,還是把貸款放出去,所以犯罪故意即可認定。周某的犯罪故意具有一定的隱蔽性,這就給公安機關調查帶來一定的難度。
第三,對損失的認定。這是正確把握立案標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屬於結果犯,只有在行為人因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時,才能以犯罪論處。根據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個人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 應予追訴。對於沒有造成損失或者損失不大的,不構成犯罪,應按照商業銀行法第76條的規定,給予處分。在這一點上,本罪與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不同,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造成較大損失即構成犯罪,而本罪構成重大損失才構成犯罪。
在我國的現行法律中,對損失的界定還沒有一套完整的體系,這就給實際偵查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在偵查辦案中,對違法發放貸款造成實際損失的認定,主要是通過對因違法發放而造成的逾期貸款數額的確定,只要是逾期的貸款,並且這些貸款逾期是由於違法發放造成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後至移送起訴前仍沒有歸還就可認定為損失,而無論用款人是否承諾歸還。在此期間,如果貸款被歸還,則歸還的部分只可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仍界定為損失。

刑事案例的具體認定非常復雜,網上很難完全說清楚,請個律師吧。

② 怎麼樣判斷是否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以下要件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一)主體要件:主體是由中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
(二)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是過失;
(三)客體要件: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四)客觀要件: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③ 如果有人從銀行違規貸款是否屬於犯罪去什麼部門檢舉如何提起訴訟能否判刑結果如何

違規貸款分兩種 手續不全 或違反制度貸款 銀行能收回屬於銀行工作人員違法 只有銀行的稽核和管理部門追責 貸款可直接扣回或通過訴訟 而如果是借款人自己或與銀行內部人員勾結 以虛假材料騙取貸款 應通過銀行部門向公安局(經偵)舉報

④ 違規發放貸款和違法發放貸款的區別

違規發放貸款,是指在發放貸款的過程中,有的步驟,並沒有按照規定,所以出現了違規,但並不違法。
而違法發放貸款,是指發放貸款的過程中,違反了法律,那麼必然違規。

銀行放款,是這樣的情況。

銀行放款流程

1、客戶申請。客戶向銀行提出申請,書面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交相關資料。在這里要注意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其他有關資料等。

2、簽訂合同。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銀行對申請人進行信用等級評估。視情況辦理相關公證、抵押登記手續等。

3、發放貸款。取得抵押憑證後,經銀行審批同意發放貸款的,辦妥所有手續後,銀行按合同約定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借款人的交易對象或發放給借款人,由借款人向其交易對象支付。

4、貸後檢查。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內,還款日期可在約定還款日基礎上延期10個自然日。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借款人需要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

一、房貸審批通過多久放款?

按照現在大體上的市場情況,各銀行的審批程序存在著一些差異,但是正式從銀行申請到最後審批流程最快12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後放款是48個小時到賬。因為中間涉及評估、辦理抵押登記等環節,每個客戶情況會有差異;貸款具體的放款時間、審核狀態、辦理進度、能否取消等相關信息,您可以直接聯系經辦網點或貸款客戶經理進行確認。

二、銀行借款流程

1.先提交一份個人借款申請書;

2.銀行受理後----對抵押房產進行評估;

3.根據評估價、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借款審查;

4.審查通過後到律師事務所簽訂借款合同,同時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抵押手續;

5.銀行放款 。

綜上所述,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房屋抵押貸款的審批速度要看各大銀行的審批程序了,畢竟每個銀行的流程不一樣。一般銀行借款需要申請人填寫並提交申請書,然後銀行進行受理,對房產評估,最後對借款審查,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手續。這個申請流程還是比較簡短的,大家按步驟進行就可以了。

⑤ 對不符合貸款條件,即按領導指示發放貸款,是否構成違法犯罪

出了問題,肯定找到你了。審批放貨,肯定不是你一個人了,領導簽字批准就行!

⑥ 發放了違規貸款,銀行人員犯了什麼罪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刑法規定
刑法修正案(六)第13條對《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1款、第2款修改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3款規定:「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4款規定:「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下簡稱《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三、立案標准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四、本罪的構成
本罪的構成要件特徵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
1、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金融信貸的管理制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的行為,不僅會給國家和金融機構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會破壞國家的貸款管理制度,擾亂國家的金融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違反國家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行為人必須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其他人不能構成本罪的主體。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也可構成本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即對造成的重大損失的後果是過失的心態。但是行為人違反法律、法規則可能是故意的。
五、本罪的認定
1、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屬於結果犯。只有在行為人因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時,才能以犯罪論處。對行為人的貸款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者造成損失不大的,不構成犯罪。
2、劃清一罪與數罪。行為人犯本罪時往往兼有以貸謀私,收受賄賂的情形。如果行為人因收受賄賂,數額較大的,同時也構成了受賄罪,應以受賄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實行數罪並罰。
3、本罪與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的界限。二者都是金融信貸方面犯罪,犯罪主體相同,犯罪的表現形式也有相似之處。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1)在放貸對象方面,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的對象是關系人;本罪的對象是非關系人。
(2)構成犯罪的損失金額不同。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造成較大損失即構成犯罪,而本罪要求造成重大損失才能構成犯罪。省聯社政策法規部 耿春翔 林朋

⑦ 銀行違規貸款法律將怎麼處理

銀行違規放貸的性質是由行為本身決定的,如果只是違反內部管理制度,可能銀行內部紀律部門會根據管理制度作出處理;如果違反監管法律法規,可能銀監會就會介入,到時候除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可能銀行也要受到處罰;如果行為違反刑法,如牽涉貪污、賄賂等,則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這就比較嚴重了。
所以違規放貸得看怎麼操作的,通常銀行有非常嚴謹的工作守則和標准,有些時候是我們不理解導致的,所以建議你把行為說清楚,或者找專門的人士咨詢一下~

⑧ 最新違法發放貸款罪涉及的崗位和人員,是否從調查、審查、審批及貸後管理的人都要治罪

應當從各個崗位職責上看是否違反了崗位職責規定的調查,審查,審批職責。

⑨ 貸款詐騙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貸款詐騙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是侵害的客體不同。違法發放貸款罪侵害的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貸款詐騙罪還侵害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二是主觀方面不同。貸款詐騙罪只能出於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三是主體方面不同。單位不屬於貸款詐騙罪的責任主體;
四是客觀方面不同。貸款詐騙罪只能是結果犯,而違法發放貸款罪是行為犯。
二、貸款詐騙罪新刑法如何處罰?
1、觸犯貸款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觸犯貸款詐騙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況。其中數額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其他嚴重情節,則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3、觸犯貸款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謂情節特別嚴重,是指詐騙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數額特別巨大,是指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情節特別嚴重情節,是指下列情節之一者: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可見,貸款詐騙案中要懲罰的是申請貸款者,可關於違法發放貸款罪的這種行為,審批貸款和決定放貸的這些直接責任人肯定是要被判刑的。因為工作人員不是不知道當事人根本就不符合放貸的條件,只不過由於關系特殊或私下達成了其他違規的意見,損害了國家正常的房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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