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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貸款分級審批制度強調相互制約

發布時間: 2021-11-24 14:38:41

1. 分級審批制名詞解釋

貸款分級審批制最初的依據是中國人行公布的《貸款通則》第41條關於「建立分級審批制:貸款人應當根據業務量大小、管理水平、貸款風險度確定各級分支機構的審批許可權,超過審批許可權的貸款,應由上級審批。」 的規定,後這一制度被《商業銀行法》第35條所肯定。我國《商業銀行法》第35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法律確立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保證銀行信貸款資產的質量,避免人情貸款、以貸謀私等危及貸款安全的行為。貸款分級審批的基本要求是商業銀行應按其分支機構資產或負債規模和結構的不同,以及考慮各自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確定與其狀況相適應的貸款審批許可權。
對信用社信貸業務的適用
信用社是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是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組織。任何一個合法成立的信用社均具備法人資格,各信用社之間不存在隸屬關系。從實踐上看,一個商業銀行的省級分行並不具備法人資格,而一個鄉、鎮的信用社卻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這是我們必須注意的。我國《商業銀行法》第93條規定:「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辦理存款、貸款和結算等業務,適用本法有關規定」。據此貸款分級審批制度對信用合作社的貸款業務同樣適用,無一例外。在信用合作社貸款業務中如何適用分級審批制呢?我們知道城市信用社往往在城市的相關區域沒有若干辦事機構,農村信用社也會在相關村民委員會中設立自己的信貸站,為方便辦事處和信貸站所在地的群眾貸款,經信用社授權,該辦事處和信貸站負責人也在一定限額內具有發放貸款的權利,這就是貸款分級審批制度在信用社貸款業務中的具體適用。

2. 369信合網貸款發放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怎麼解釋

《商業銀行法》第35條第2款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這一制度的具體內容是:

(1)審貸分離制度

《貸款通則》第40條規定:「貸款調查評估人員負責貸款調查評估,承擔調查失誤和評估失準的責任;貸款審查人員負責貸款風險的審查,承擔審查失誤的責任;貸款發放人員負責貸款的檢查和清收,承擔檢查失誤,清收不力的責任。」審貸分離的基本要求是商業銀行在貸款管理上應將對貸款對象信用狀況的調查和對貸款對象借款申請的批准權歸屬於不同的職能部門。作出這樣的規定是貸款必須周轉、有償這一特點所要求的。因為貸款要定期周轉並帶來約定的利息,使用該筆貸款的借款人用貸款完成工作項目或者所支持的生產經營活動就必須具有相應的經濟效益,而要做到這一點,銀行在發放貸款之前,應該對該借款人的資信狀況以及貸款支持的生產經營活動等信息有完整、及時的了解,並且建立相應的機制,保證貸款收放決策建立在佔有大量的、及時的、完整的信息基礎之上,避免決策的盲目性、主觀性和無序性,從而在貸款之初就保證貸款的質量。審貸分離就是這一機制的有力保證。

(2)分級審批制度

分級審批的基本要求是商業銀行應按其分支機構資產或負債規模和結構的不同,以及考慮各自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確定與其狀況相適應的貸款審批許可權。這一制度的目的也在於保證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避免人情貸款、以貸謀私等危及貸款安全的行為。商業銀行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以授權這一法律形式確定其分支機構行長的貸款審批許可權,各分支機構的行長在授許可權額內有權自行決定貸款的發放與否,而超出授許可權額的貸款申請須報其上級有權審批部門決定。

3. 貸款原則的基本規定有哪些

1.商業銀行貸款以擔保為主,對於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借款人才發放信用貸款。就是說商業銀行也可以發放信用貸款。
2.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制度,沒有必要去管。
3.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這里應特別注意關系人的范圍是: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前述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第二項僅指擔任高級管理職務,若擔任的是一般職務或僅為一般職員則不受此限。(《商業銀行法》第40條:商業銀行不得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前款所稱關系人是指:(1)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2)前項所列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商業銀行法》的第40條與第52條關於「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的規定不矛盾,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不得在其他經濟組織兼職,但卻可以投資於任何經濟組織,由於「關系人」范圍第2項使用的是「或者」這個概念,因此第40條與第52條不存在任何沖突與矛盾。
4.商業銀行貸款應遵守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這些比例有:資本充足率、存貸比例、流動性比例和單一貸款比例。其中應特別加以注意的是單一貸款比例,即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商業銀行法》中資產負債的這些具體比例有些已經考過,但仍須加以注意。復習時沒有必要理解這些具體比例的含義,一旦考試中出現,能夠知道這是法律規定的,是正確的就足以了。(《商業銀行法》第39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的規定:(1)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2)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3)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25%;(4)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5)中國人民銀行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5.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票,應當自取得之日起2年內予以處分。
至於《貸款通則》的內容,應對貸款的主要分類有所了解。其他內容通常考試不會涉及,因為作為規章,層次較低,在法院審理與解決糾紛中,僅具有參照的效力,可以不去看。

4. 什麼是貸款分級審批制如題 謝謝了

貸款分級審批制最初的依據是中國人行公布的《貸款通則》 第41條關於「建立分級審批制:貸款人應當根據業務量大小、 管理 水平、 貸款風險度 確定各級 分支機構 的審批許可權,超過審批許可權的 貸 款,應由上級審批。」 的規定,後這一制度被 《商業銀行法》 第35條所肯定。我國《 商業銀行法》第35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 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 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 分級審批的 制度 」。 法律確立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保證銀行信貸款資產的 質量 , 避免人情貸款、以貸謀私等危及貸款安全的行為。 貸款分級審批的基本要求是 商業銀行 應按其分支機構資產或 負債 規模 和 結構 的不同,以及考慮各自 經營管理 水平的高低確定與其狀況相適 應的貸款審批許可權。

5. 分級審批制度的法律規定

我國《商業銀行法》第22條規定:「商業銀行對其分支機構實行全行統一核算、統一調度資金、分級管理的財務制度。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在總行授權范圍內依法開展業務,其民事責任由總行承擔。」由於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往往遍布全國乃至世界各地,而各分支機構所處的環境又千差萬別,如果每筆貸款業務不論數額大小都由總行審批勢必影響效率,也是不可能的。為使金融業務能得到有效開展,商業銀行總行對其分支機構必須進行分級管理和授權,這種分級管理和授權體現在貸款業務上就是貸款分級審批制度。據此貸款分級審批制度是商業銀行作為法人而依法對其分支機構所設立的一種制度,它只適用於該法人的內部關系,而不適用於法人的外部關系。

6. 與貸款五級分類相對應的呆帳准備金制度應是什麼

目前現行呆賬准備、核銷的金融、財政與稅務規定如下:

1.央行的相關規定。

2002年,人民銀行在《銀行貸款損失准備計提指引》中規定,銀行應當按照謹慎會計原則,合理估計貸款可能發生的損失,及時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包括一般准備、專項准備和特種准備。一般准備是根據全部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的、用於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准備;專項准備是指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對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每筆貸款損失的程度計提的用於彌補專項損失的准備。特種准備指針對某一國家、地區、行業或某一類貸款風險計提的准備。

2.財政部的相關規定。

2001年11月27日財政部頒布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五級分類結果及時、足額在當期損益中計提專項准備金,對特定國家發放貸款在當期損益中計提特種准備金,商業銀行也可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一般准備。

2005年6月21日財政部發布的《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明確將貸款損失准備劃分為:一般准備、專項准備和特種准備。規定一般准備作為利潤分配處理,是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並將一般准備的計提基準從原來的不低於期末貸款余額的1%調整為不低於風險資產期末余額的1%.

3.稅務部門的相關規定。

國家稅務局在自2002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中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呆賬准備=本年末允許提取的呆賬准備的資產余額×1%-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呆賬准備余額。這是一種對一般准備金進行所得稅稅收減免的稅務處理方式。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國稅發〔2003〕73號文件規定:國務院決定的事項、金融體制改革和金融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清理的跨省區的呆賬損失和單筆5000萬元以上的呆賬損失,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審批。除以上情形外,金融企業的呆賬損失由省及省以下稅務機關審批。《金融企業呆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還規定,金融企業發生的呆賬損失,按規定報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應先沖抵已在稅前扣除的(按1%比例計提的)呆賬准備,不足沖抵部分可據實稅前扣除。

從我國貸款損失准備制度的建立和發展過程可以看出,貸款損失准備制度不斷完善,計提范圍逐步擴大,計提比例逐步提高,對於商業銀行經營穩健性的要求日益嚴格,說明央行和財政部門越來越關注貸款損失准備對銀行抵禦風險的重要性。但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銀行計提的專項准備不能獲得稅務減免,嚴重製約了金融企業及時、足額計提特殊准備。

7. 冒名貸款的治理對策

(一)加大信貸管理制度執行力度,防範操作風險
切實落實貸款「三查」制度,嚴格執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制度,嚴把貸前調查關和貸中審查關,堵塞貸款審批環節中的漏洞,加強貸後資金的跟蹤管理,從源頭上杜絕冒名貸款的產生。同時,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根據不同客戶的資金需求,細分產品市場,採取提高授信額度、延長貸款期限、增加服務品種、創新服務方式等措施,滿足客戶正常合理資金需求,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調整貸款操作流程,強化相互制約。一是強調前台真實性調查。農聯社要修訂有關制度,進一步明確農戶貸款的真實性審查條款,以及違規後的責任處理。聘請信譽好、有一定知識水平的本地人員協助農戶貸款調查,解決信貸力量不足的問題。二是增加中台合規性審查。中台人員可由農聯社指派的內勤主任擔任,內勤主任除對信貸員填寫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款借據與審批決策文書等進行審核外,還要與借款人見面,以解決單人調查的弊端。三是強化後台規范性操作。後台人員在辦理農戶貸款入賬、農戶填寫借據和支付現金的每一個環節,強調按章辦事,嚴格執行現有的規章制度,嚴格審查借款人真實身份,對於大額現金支付進行備案。
(二)完善貸款檔案管理,強化責任追究
一是要妥善保管農戶信貸檔案,特別是已經結清的農戶貸款資料要按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歸檔,不能隨意丟棄。二是要完善檔案管理要素,可在借款借據上預留借款人印鑒、指紋等重要信息,便於追查冒名貸款行為和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三是要對貸款檔案信息及時更新,記錄每一筆貸款情況。四是開發農戶貸款檔案管理程序,並在聯社系統聯網使用。這樣既能減輕信貸人員工作量,又能及時監測農戶負債情況和償債能力,對負債情況不正常、有冒名嫌疑的,可跟蹤檢查。
(三)完善內部稽核方式,提升內部審計效率
由於農戶貸款面廣量大,內部稽核要做到逐筆審核比較困難,農聯社應在提升內部審計效率上下功夫。一是改變目前每年進行信貸大檢查的模式,對每個信貸人員所經辦的業務進行抽查,如抽查中發現問題,可集中力量對該信貸員的每筆業務進行逐筆排查。檢查時可組織業務職能部門、基層信用社交叉進行或獨立實施突擊檢查。二是落實檢查責任,對檢查中應發現而未發現的問題或知情不報隱瞞事實真相的,要追究有關檢查人員責任。三是加大對責任人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要綜合運用經濟處罰、紀律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等多種手段,震懾違法違規為。
(四)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行為監控,強化員工職業道德教育
一是加強和完善對員工八小時以外行為的監察,發現有涉黃、涉賭、涉毒以及未報告的股票買賣和經商辦企業等行為的,要即行調離原崗位,並要對其原來所辦業務進行審計。二要採取交叉調查形式對客戶進行調查,通過不同的人與客戶進行聯絡,減少客戶對其腐蝕的可能性。三要經常開展案例分析,加深員工對法律、監管規定的認識,提高其對道德風險的警覺性和抵禦能力。
(五)加大對冒名貸款的查處力度,有效防範冒名貸款風險
監管部門要將查處冒名貸款工作作為推動深入開展案件專項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要「出重拳、下猛葯」制定防治方案,定期不定期地對重點農村信用社進行跟蹤檢查,對查出的冒名貸款責任人及農村信用社高管人員要從嚴處理;另一方面,要積極引導農村信用社加強對冒名貸款風險的認識,正確處理自身效益與防範風險的關系,在合法合規、審慎經營的原則下,發放大額貸款,從而有效防範農村信用社風險。

8. 什麼是分級審批

分級審批是指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其分支機構的資產和負債規模以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差異確定與其狀況相適應的貸款審批許可權。商業銀行通常以授權的方式確定其分支機構的貸款審批許可權。

9. 我想了解貸款審批制度

貸款審批制度 為了規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貸款管理,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信貸資金和信貸資產安全,根據上級行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製定本制度。一. 企業申請貸款企業要以書面形勢,提出借款申請,包括貸款原因、貸款額度、還款保障、償還計劃等。二. 貸前調查信貸員受理企業借款申請後,要及時開展貸前調查,對貸款對象,借款原因、還款保障等進行審核,並提出貸與不貸、貸多貸少、期限、利率等意見。三. 貸款審查信貸部門接到企業申請和信貸員貸前調查後,對其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核實,並對信貸員提出意見做審查結論,同時報請貸款審批領導小組。四. 貸款審批所有貸款必須經貸款審批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後,方可實施,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10. 信貸風險的應對對策

一、修訂、完善各項信貸管理制度,保證各項制度之間的協調、配合和制約,確保各項信貸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首先,從制度上完善信貸檔案管理。盡快制定、實施《信貸檔案管理實施辦法》,就信貸檔案的收集、交接、檢查進行明文規定,指派專人負責,並定期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對企業財務資料虛假問題,可以考慮建立「四相符審核」和「財務報表審計失實責任賠償制度」。具體來說,就是:一方面銀行本身對借款企業的總賬、明細賬、原始憑證和重要實物進行核對,做到「四相符」;另一方面可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合同,委託事務所對銀行貸款申請人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作為銀行審批貸款的依據,並同時在合同中規定,如因其報告不實而致使貸款損失,注冊會計師本人及其所在事務所負責全額賠償銀行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其次,進一步完善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的授權授信、審貸分離、分級審批、集體審批、貸款「三查」等風險控制制度。包括:在辦理信貸業務時嚴格按照業務流程、崗位許可權以及行使許可權的條件進行運作,加強不同崗位、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作用,實行對業務全過程的風險控制,杜絕各種違規行為的發生;制定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及貸後檢查的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應該包括的內容、調查方式、核實手段等,以避免流於形式。同時,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將信貸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和每一個人,嚴格考核,防止有法不依現象的發生。
二、建立健全信貸專門管理機構,防止信貸權力的過分集中,實行信貸決策民主化、科學化。首先要真正落實審貸分離制度,盡快將貸款的審查和批准權分別落實到不同的職能部門,明確貸款審查部門的工作范圍、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規范貸款審批部門的工作制度、審批內容、審批許可權、審批程序和審批責任。
其次,對大額貸款和疑難問題貸款,應建立專門的貸款管理委員會,具體負責貸款審批決策問題。該委員會可以是一個非常設的機構,但應當由行政領導和業務專家組成,業務專家負責提供貸款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貸款風險分析報告及專家意見,貸款審批實行民主決策。
第三,將貸款風險評估具體落實到一個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職能部門。貸款風險定期評估是監測貸款風險度的一項具體工作,需要獨立、科學、客觀地對每一筆貸款生命周期中的風險狀況作出量化評估,達到一定風險水平的貸款,就需要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化解、轉移風險。因此,為了保證貸款風險評估的客觀性、科學性、時效性,這項工作需要一個獨立於信貸業務部門的其他部門來獨立完成。設立專門的信貸管理機構是為了防範信貸權力的過分集中,利用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在信貸權力分配中建立起一道「防火牆」。但為了保證信息的流動性,保證各個部門都能充分佔有、共享收集到的借款人的資信信息,還應該建立信息在有關部門流動的制度,防止劃地為牢、公共信息被一個部門私自佔有的情況發生。
三、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上述兩項措施旨在解決商業銀行單個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問題,但是由於單個分支機構的業務領域僅限於某一地區,不可能全面掌握現有借款人,特別是未來借款人的資信情況。因此,商業銀行還應該在其系統內建立借款人信用信息系統,讓其所有的信貸業務部門全面掌握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地方經濟運行狀況、國民經濟運行狀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宏觀或微觀經濟政策。借款人信用系統可以收集有錢不還、無力償還到期債務或者企業運行狀況較差、貸款風險度過高的借款人的信息,通過在系統內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單」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機構向不良借款人發放新的貸款,並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收回舊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