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個人貸款管理辦法是什麼
關於個人貸款的管理辦法,國家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八條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九條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第十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與調查 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第十六條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條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質押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 第三章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八條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第十九條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二十條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二十一條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貸款人應告知借款人。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應根據重大經濟形勢變化、違約率明顯上升等異常情況,對貸款審批環節進行評價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加強相關貸款的管理。 第四章協議與發放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 第二十八條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第五章支付管理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個人貸款資金應當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條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提出支付申請,並授權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 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 第三十二條貸款人受託支付完成後,應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貸款,經貸款人同意可以採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二)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三)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條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六章貸後管理 第三十五條個人貸款支付後,貸款人應採取有效方式對貸款資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擔保情況變化等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控分析,確保貸款資產安全。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應區分個人貸款的品種、對象、金額等,確定貸款檢查的相應方式、內容和頻度。貸款人內部審計等部門應對貸款檢查職能部門的工作質量進行抽查和評價。 第三十七條貸款人應定期跟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礎。 第三十八條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經貸款人同意,個人貸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內(含)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該貸款品種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第四十條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 對於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採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議重組。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監管措施: (一)貸款調查、審查未盡職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執行貸款面談、借款合同面簽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未公示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 第四十二條〖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辦法第四十一條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的; (二)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四)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貸款許可權審批貸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虛構情節獲得貸款的; (七)對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八)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以存單、國債或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金融產品作質押發放的個人貸款,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放的個人貸款,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用於生產性貸款等國家有專門政策規定的特殊類個人貸款,暫不執行本辦法。 信用卡透支,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十四條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申請個人貸款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按貸款用途適用相關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貸款人應依照本辦法制定個人貸款業務管理細則及操作規程。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② 個人個人經營貸款款額是怎麼樣的
個人經營貸款的類型有,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即用於購置各類型商業、營業用途房產的貸款;個人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個人短期經營性貸款和個人中長期經營性貸款,即用於生產經營的貸款。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六條
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八條
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③ 按照貸款用途劃分,個人貸款主要分為( )。
正確答案:B,D,E
解析: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根據個人貸款用途的不同,個人貸款產品可以分為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消費貸款和個人經營類貸款等。
④ 個人消費貸款用途有哪些
銀行在審批個人消費貸款時,會嚴格審核貸款的用途。常見的個人消費貸款用途有:裝修、旅遊、教育培訓、出國留學、購買耐用消費品(如汽車、家電、數碼產品、珠寶玉石等)。
拓展資料
個人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用於其本人及家庭具有明確消費用途的人民幣貸款,包括普通貸款和額度貸款。目前,在無抵押貸款中,消費貸款是最普遍一種貸款形式。
消費貸款一般是「專款專用」,為了保證這一點,銀行通常會要求借款人提供用途證明。大多數銀行的消費貸款產品都需要提供用途證明比如用於裝修的話,那就需要提供與裝修公司簽訂的合同,或者裝修公司出具的相關證明。
消費貸款的用途並不指所有的消費都可以申請貸款,最常見的購置房產,雖然也是一種消費行為,但是並不能申請消費貸款。如果沒有提供貸款用途證明,大多數貸款的結果都是被拒。
申辦流程:
1、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證件、質押、抵押、保證人擔保的證明文件到貸款經辦網點填寫申請表。銀行對借款人擔保,信用等情況進行調查後,在15日內答復借款人。
2、借款人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相應的擔保合同。
3、借款人在額度有效期內,在可用額度范圍內,可以隨時支用,支用時填寫貸款支用單支用貸款。銀行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4、借款人在額度有效期內可循環使用貸款,其可用額度為銀行的核定的額度與額度項下各筆貸款本金余額之差。借款人每次支用貸款後,可用額度相應扣減,借款人每次歸還貸款本金後,可用額度相應增加。
5、借款人在額度有效期滿前,應償清額度項下貸款全部本息,並在償清貸款本息後20日內到銀行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注銷手續,借款人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自行終止。
參考資料 網路個人消費貸款
⑤ 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試題
「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試卷
單位:
姓名:
分數:
一、 填空題 (30分)
1.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
、
、
、
的原則。
2. 貸款人應按照
、
的原則,規范固定資產貸款審批流程,明確貸款
,確保審批人員按照授權
貸款。
3.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對借款人相關賬戶實施監控,必要時可約定專門的
賬戶和
賬戶。
4. 採用
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
。
5.
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6. 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
應告知借款人。
7. 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
。
8.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
、
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9. 流動資金貸款形成不良的,貸款人應對其進行專門管理,及時
。對借款人確因暫時經營困難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可與其
。
10. 貸款人提供項目融資的項目,應當符合
、
、
和
等相關政策。
11. 貸款發放前,貸款人應當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
到位,並與
配套使用。
12. 貸款人應當根據項目的
和
,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發放貸款資金。
13. 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同一項目融資的,原則上銀行應當採用
方式。
14. 貸款人應當對項目收入賬戶進行動態監測,當
,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
15.
等於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
二、判斷題 20分
1. 貸款人可以以要求借款人簽訂長期供銷合同、使用金融衍生工具或者發起人提供資金缺口擔保等方式,有效分散經營期風險。
(
)
2. 貸款人應當採取措施有效降低和分散融資項目在建設期和經營期的各類風險。
(
)
3. 貸款人可以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
4. 貸款人應當要求成為項目所投保商業保險的第一順位保險金請求權人。
(
)
5. 現金周期是零數或負數的時候,反映企業資金流動速度較快,不需要貸款。
(
)
6. 貸款人可以根據項目融資在不同階段的風險特徵和水平,採用不同的貸款利率。
(
)
7. 資產的轉換周期是指客戶投資、生產、銷售的過程。(
)
8.客戶存貨大幅非正常增加表明客戶貨物積壓或者成本增加。
(
)
9.中長期貸款分析客戶還款來源應分析企業的現金凈流量,不應只看重企業是否盈利。
(
)
10.現金凈流量等於經營活動中現金流量凈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凈額—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凈額
(
)
三、簡答題
25分
1. 貸款人受理的固定資產貸款的下條件有那些?
2.
項目融資有那些特徵?
3.
流動資金貸款的支付方式及其內容?
4.
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條件?
5.
流動資金貸款的定義?
四、案例分析:10分
某公司法人以個人名義向某銀行申請貸款,採用該公司企業擔保,出具了該公司及個人的相關資料,並出具了該公司董事會同意擔保的決議,該公司法人在合同和決議上簽字確認。
分析:銀行是否批准該筆借款,為什麼?
五、論述題:15分
結合本職工作,試述貸款新規的重點和意義?
全流程管理
⑥ 銀監會個人貸款管理辦法
一般來說,白戶是很難獲得銀行貸款的,這種情況下只有找當地正規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這是我給你找的銀行貸款的一些相對知識,你瀏覽的看一下《小指陣》,也許對你有所幫助。
自營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
1、自營貸款,是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託貸款,是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3、特定貸款,是指經國務院批准並對貸款可能造成的損失採取相應補救措施後責成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
以貸款為例,希望能對你有幫助。
⑦ 貸款中的貸款原則包括哪些呢
貸款的原則有,依法合規的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平等自願的原則;貸款機構審慎經營的原則;以及貸款機構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其經營原則。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⑧ 借款人和被借款人的區別是什麼
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被借款人是指借出錢款的那個人;
在貸款中,出借人,其實就是提供資金的一方,比如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就充當了出借人的角色,當然,出借人更多的是指在民間借貸中,借出錢的一方。借款人,就是與出借人相對應的,需要借錢的一方。
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區別主要就表現在,出借人是借錢方,借款人為需要借錢的一方。作為出借人,需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還款能力以及還款意願,並且要做到留有存據,最好能能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的額度,利息,歸還日期
作為借款人,需要正確估量自己的還款能力,操持良好的還款記錄。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⑨ 個人貸款發放資金暫掛戶是什麼意思
親,意思是說您的房子的消費貸款轉到了消費的貸款上。個人貸款的管理方法相關法律法規: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_
第六條 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八條 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第十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親親,再次提醒您,不管你的貸款轉到哪兒,要按時還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