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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貸款轉存款賬戶如何管理

發布時間: 2021-12-08 11:27:54

㈠ 銀行貸款轉存憑證如何做分錄

用銀行存款購進原材料這一經濟業務,在會計核算時,應在「原材料」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進行登記,由此,形成了「原材料」賬戶和「銀行存款」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這兩個賬戶互稱為對應賬戶。通過兩個賬戶的對應關系,可以知道這筆經濟業務是企業用銀行存款購進原材料。
會計分錄指運用復式記賬原理,確定每項經濟業務應記賬戶的名稱、方向(借或貸)和金額的記錄。會計分錄是經濟業務登記入賬的直接依據。現舉例說明某企業5月份發生下列業務,會計分錄的編制方法如下: 例l:收到所有者投入資金10000元,存入銀行。
分析:這項經濟業務,使資產類「銀行存款」科目和權益類「實收資本」科目同時增加了10000元,資產類增加應記入借方,權益類增加應記入貸方,故應登記在「銀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和「實收資本」科目的貸方,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0
貸:實收資本 10000

㈡ 法人個人貸款然後把款項轉入公司賬戶怎麼做賬,如果是公司向銀行貸款又該怎麼做賬謝謝!

法人個人貸款然後把款項轉入公司賬戶怎麼做賬
借: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法人姓名)

如果是公司向銀行貸款又該怎麼做賬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㈢ 一般存款賬戶,借款轉存 借款歸還什麼意思是啊 是銀行給辦的借款賬戶請通俗點講哦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一般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該賬戶開立數量沒有限制。一般存款賬戶自正式開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方可辦理付款業務,但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

有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的單位或組織。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都可以開立一般存款賬戶。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所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和下列文件:
1. 存款人因向銀行借款需要,應出具借款合同;
2. 存款人因其他結算需要,應出具有關證明。

㈣ 快貸不支持將貸款轉入至存款賬戶

如果不支持將你的這個貸款轉入這一個存款賬戶,那可能是他們沒和這一個賬戶沒有合作吧,建議你還是看一下上面的這一個標準的賬戶或者支持的賬戶,去選擇一個綁定就行。

㈤ 貸款直接轉到帳號上嗎

是的,我找別人辦過,到賬很快,網上騙子很多,你要小心。

㈥ 如何將銀行貸款轉為企業自有資金

用貸款企業在貸款銀行的存款賬戶余額除以貸款企業的銀行存款總金額就可以了。如果幫到你,請選為滿意回答支持我

㈦ 怎麼將貸款與公司的基本戶存款賬戶進行綁定

一般來說不讓綁定基本戶可以再開一個客戶。

㈧ 銀行貸款管理控製程序及規定

中國銀行貸款跟蹤管理暫行規定
一、總則

第一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以及中國銀行關於信貸管理的有關規定製定。
關聯資料:憲法法律共1部部委規章共1部行業規范共1部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貸款跟蹤管理是指貸款批准發放之後到貸款收回之前的各個環節及各個方面的貸款管理。

第三條 貸款跟蹤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以貸款風險管理為核心,通過對中國銀行貸款跟蹤管理的組織形式、方法制度、人員配備及貸款本身、借款企業、擔保等因素的跟蹤檢查分析,及時發現問題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以達到防範、控制和轉化貸款風險,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和效益的目的。

二、貸款跟蹤管理的職責分工

第四條 貸款的跟蹤管理要堅持審貸分離的原則。信貸業務部門負責對貸款及借款企業進行日常和定期的監督檢查,收集有關貸款信息並進行分析,對影響貸款安全和形態變化的重要事項進行報告,對貸款展期及貸款分類等進行初審與報批,做好貸款資產的保全及呆賬貸款的申報,填寫各種貸款業務統計報表等。

第五條 信貸管理部門要全面監控借款企業信用的變化,適時調整借款企業的授信額度,協調各授信部門的授信行為,對信貸業務部門提交的有關貸款展期、貸款分類及呆賬核銷等事項進行審批,對信貸業務部門報告的其他事項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對非正常貸款及不良貸款提出跟蹤管理的要求或建議,對轄內分支行及信貸業務部門的貸款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等。

三、信貸人員配備

第六條 為保證貸款跟蹤管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各行要及時補充和調整信貸人員,保證信貸人員的數量和質量與信貸業務的規模相適應、與有效開展貸款的跟蹤管理工作相適應。信貸員人均分管的借款企業原則上不能超過10戶,有特殊情況的,最多不能超過20戶。

第七條 對在中國銀行貸款余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外匯貸款按比價折算)的大型貸款客戶,由一級分行配備處級住廠信貸組或處級專管信貸員(或客戶經理)。一級分行可選擇部分轄內貸款企業,配備科級住廠信貸組或副處級以下的專管信貸員(或客戶經理)。有關人員在住廠期間享受相應職務待遇。調離本崗位時,職務重新任命。

第八條 為及時發現貸款跟蹤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定期進行信貸人員的崗位輪換。各行要嚴格按照總行有關崗位輪換的規定,做好信貸人員的崗位輪換工作。信貸人員崗位輪換之前,信貸部門要對其在原崗位上發放的貸款進行認真檢查,對有問題、有責任的貸款,要在離崗前進行處理。

第九條 為提高貸款跟蹤管理的質量,各行要加強信貸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業務考核。對新上崗人員要進行綜合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從事信貸工作。對已經在崗的信貸人員要組織學習新業務、新知識,要定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半年後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要調離工作崗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聘任制。

四、貸款使用與回收的跟蹤檢查

第十條 要密切跟蹤貸款資金的流向,確保貸款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企業在使用貸款資金時,要由信貸員審查企業的用款計劃、購貨合同等,以保證貸款按照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當發現貸款用途與合同約定不一致被挪作他用時,要暫停企業用款,限期糾正。固定資產貸款發放後,要轉入該項目開設的存款賬戶,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嚴格把好貸款支付關。

第十一條 要加強借款企業貨款回籠的跟蹤監督,適時分析借款企業資金運動特別是現金流量的變化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對於中國銀行貸款所形成的資金迴流要密切跟蹤,督促企業按時還貸,防止挪作他用,增大貸款的回收風險。

第十二條 流動資金貸款到期前一個月,信貸員要重點對借款企業的還款能力和還貸資金落實情況進行調查。固定資產貸款、房地產貸款在貸款按還款計劃到期前三個月,信貸員要檢查借款人的還款資金來源是否落實,能否按期歸還貸款本息。並在此期間內對企業賬戶的變動情況進行嚴密監控,督促企業加強資金回籠。

第十三條 要加強對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在貸款到期前向借款人發出「貸款即將到期通知書」。借款人與貸款人在同一城市的,「貸款即將到期通知書」在短期貸款到期一個星期之前、中長期貸款到期一個月之前發出;借款人與貸款人不在同一城市的,上述時間分別為兩個星期和兩個月。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按期支付利息、不按期歸還到期貸款的,要依合同約定直接從借款人或保證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息。對逾期貸款,要每季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一次「催收逾期貸款通知書」,並留回執。對不按期歸還貸款的借款人及其保證人,要注意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確保在訴訟時效期內提起訴訟或依法處理抵(質)押物。

五、借款企業的跟蹤檢查

第十五條 在貸款使用過程中,要對借款企業按照下列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1.企業領導班子的綜合素質情況及其變動情況;
2.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能力、成本費用、特別是產品的市場變化情況,如銷售收入、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等;
3.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情況,如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資產負債率、銷售利潤率等;
4.企業負債情況,如銀行借款(其中中國銀行借款)、銀行承兌匯票及信用證的使用與兌付情況、企業應付賬款凈值、或有負債等;
5.企業債務償付情況,如貸款是否逾期、欠息及質量分類情況;
6.企業在中國銀行的存款、結算及辦理其他銀行業務的情況;
7.企業對外重大投資情況;
8.企業涉及法律訴訟情況;
9.企業改組、改制及貸款等債務落實情況;
10.貸款保證人保證能力變化(對擔保企業也要按照本條內容進行檢查)及貸款抵(質)押物的保管和價值變化情況
11.企業上述變化是否導致企業信用等級及其授信額度發生變化及其對中國銀行貸款安全的影響。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貸款和房地產貸款還應增加以下檢查內容:
1.項目資本金及其他資金來源落實情況;
2.項目進展是否順利,建設進度是否符合計劃,有無延長情況及延長原因,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投資是否突破,突破原因及金額;
3.項目累計完成工作量與項目累計財務支出數是否相當,費用開支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4.項目採用的技術、工藝、設備等是否出現較大變化;
5.項目投產或項目建成後的效益情況和市場情況;
6.項目建成後設施和設備運轉是否正常,是否達到預期的效益指標,住房銷售計劃進展情況;
7.個人住房擔保貸款還要檢查借款人有無騙取銀行信用、是否按期支付住房款項以及職業、收入、品行的變化情況。

第十七條 對借款企業的檢查要堅持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主要是及時掌握企業的臨時性、局部性變化,每次檢查後要將檢查情況在貸款管理台賬上記錄備查,遇有重大情況時要及時報告。定期檢查則是對企業的總體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包括上述各項內容,並在檢查後10天內,寫出檢查報告報有關領導。由總行審批的貸款,其檢查報告應報總行有關部門。

第十八條 定期檢查的間隔期應不長於以下標准:AAA、AA級企業不超過180天;A、BBB級企業不超過90天;BB級以下企業一般為60天,沒有參加評級的企業,其貸款檢查間隔期由二級(含)以上分行確定。固定資產貸款、房地產貸款檢查間隔期不超過90天。當發生欠息、貸款逾期及銀行因擔保墊付資金時,要立即進行特別檢查,查明原因,採取措施。

第十九條 在貸款跟蹤檢查中如發現借款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二級以上分行認定後,要將該企業列為有不良記錄的企業:
1.向銀行提供虛假財務報表或情況;
2.未經銀行同意,擅自處理抵(質)押物;
3.有意拖欠到期貸款或貸款利息;
4.通過各種形式逃廢銀行債務。
對有不良記錄的企業,要向上級行報告,並通報有關行,對其貸款從嚴掌握,視情況給予貸款加息或罰息。

六、貸款風險預警與質量分類

第二十條 建立貸款風險預警制度,及時預測和發現貸款風險。貸款風險預警設置以下主要指標:
1.財務方面,包括營業收入、存貨、應收賬款、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當這些指標中的任何一項在半年之內所發生的不利變化超過8%時。
2.非財務方面,包括企業主要管理人員行為異常或發生不利變動、企業內部管理混亂或不利消息增多、企業涉及大額不利訴訟、企業主要產品所在行業存在較多不利因素或出現重大投資失算。
3.與銀行交易方面,包括賬戶存款持續減少、票據發生拒付、多頭借貸或騙取貸款、銀行索要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能按時報送或迴避與銀行的接觸等。

第二十一條 當發現上述諸因素中的任何一種出現時,應當立即對借款企業進行全面的檢查,查清企業變化的真實情況及原因,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當企業情況變化較大,可能影響中國銀行貸款安全時,信貸業務部門要向信貸管理部門匯報或按規定程序轉入相應的非正常貸款進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在前述貸款使用及回收檢查、借款企業檢查和風險預警的基礎上,按照貸款的風險程度對貸款進行質量分類。中國銀行貸款按風險程度分為以下五類:
1.正常貸款:借款人能夠嚴格履行貸款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2.關注貸款: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但存在一些可能對貸款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如果這些因素繼續存在,將會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產生影響。
3.次級貸款: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了明顯的問題,依靠其正常經營收入已無法保證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4.可疑貸款: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抵押或擔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損失。
5.損失貸款:在採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預計貸款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
後四類稱為非正常貸款,後三類貸款稱為不良貸款。

第二十三條 貸款分類的核心是貸款的風險程度,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劃分,具體標准和程序參照中國銀行關於貸款分類的有關規定執行。

㈨ 一般存款賬戶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到底什麼意思,

一般存款賬戶借款轉存就是存款人從銀行貸款後存入在借款銀行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而借款歸還就是說通過一般存款銀行對所借款項進行償還。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9)貸款轉存款賬戶如何管理擴展閱讀: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已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開立、變更或撤銷其他三類賬戶,必須憑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辦理相關的手續。

並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上進行登記,便於全面反映和控制存款人的各類銀行賬戶的開、銷戶情況,加強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

由此,體現了基本存款賬戶在四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中處於統馭地位,是單位開立其他銀行結算賬戶的前提,其他三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則作為其功能和作用的補充。

㈩ 銀行對存款人的帳戶資料如何管理

銀行賬戶管理的基本原則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銀行賬戶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一個基本賬戶原則。即存款人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不能多頭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實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開戶許可制度。
(2)自願起擇原則。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選擇銀行開立賬戶,銀行也可以自願選擇存款人開立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干預存款人和銀行開立或使用賬戶。
(3)存款保密原則。即銀行必須依法為存款人保密,維護存款人資金的自主支配權。除國家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監督項目外,銀行不代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存款人賬戶內存款。
編輯本段怎樣開設基本存款帳戶
基本存款帳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帳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本帳戶辦理。
(1)基本存款帳戶的當事人資格條件
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①企業法人;②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③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④實行財政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⑤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⑥外國駐華機構;⑦社會團體;⑧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⑨外地常設機構;⑩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
(2)基本存款帳戶開立所需的證明文件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應向開戶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①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②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③ 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務部門的開戶證明;④單位對附設機構同意開戶的證明;⑤駐地有權部門對外地常設機構的批文;⑥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⑦個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基本存款帳戶開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應填制開戶申請書(見表2-1),提供規定的證件(表2-2)。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表2-3),經銀行審核同意、並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即可開立該帳戶。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印鑒卡片上填寫的戶名必須與單位名稱一致,同時要加蓋開戶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或財務機構負責人、出納人員三顆圖章。它是單位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付款依據,銀行在為單位辦理結算業務時,憑開戶單位在印鑒卡片上預留的印鑒審核支付憑證的真偽。如果支付憑證上加蓋的印章與預留的印鑒不符,銀行就可以拒絕辦理付款業務,以保障開戶單位款項的安全。
編輯本段怎樣開設一般存款帳戶
一般存款帳戶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帳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本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1)一般存款帳戶設置的條件和所需證明文件
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並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①在基本存款帳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開立該帳戶,並須向開戶銀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②與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可以申請開立該帳戶,並須向開戶銀行出具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2)一般存款帳戶設置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帳戶的,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後,即可開立該帳戶。
編輯本段怎樣開設臨時存款帳戶
臨時存款帳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帳戶。存款人可以通過該帳戶辦理轉帳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1)臨時存款帳戶設置的條件和所需的證明文件
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辦法》的規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帳戶,並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①外地臨時機構可以申請開立該帳戶,並須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②臨時經營活動需要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開立該帳戶,並須出具當地有權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件。
(2)臨時存款帳戶開立的程序
存款人申請開立臨時存款帳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後,即可開設此帳戶。
編輯本段怎樣辦理銀行帳戶變更、合並、遷移和撤銷
(1)帳戶變更。開戶單位由於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需要變更單位財務專用章、財務主管印鑒或出納員印鑒的,應填寫「更換印鑒申請書」,並出具有關證明,經銀行審查同意後,重新填寫印鑒卡片,並注銷原預留的印鑒卡片。
單位因某些原因需要變更帳戶名稱,應向銀行交驗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正式函件,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需交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新執照,經銀行審查核實後,變更帳戶名稱,或者撤銷原帳戶,重立新帳戶。
(2)撤銷、合並帳戶。各單位因機構調整、合並、撤銷、停業等原因,需要撤銷、合並帳戶的,應向銀行提出申請,經銀行同意後,首先要同開戶銀行核對存貸款戶的余額並結算全部利息,全部核對無誤後開出支取憑證結清余額,同時將未用完的各種重要空白憑證交給銀行注銷,然後才可辦理撤銷、合並手續。由於撤銷帳戶單位未交回空白憑證而產生的一切問題應由撤銷單位自己承擔責任。
(3)遷移帳戶。單位發生辦公或經營地點搬遷時應到銀行辦理遷移帳戶手續。如果遷入遷出在同一城市,可以憑遷出行出具憑證到遷入行開立新戶,搬遷異地應按規定向遷入銀行重新辦理開戶手續。在搬遷過程中,如需要可要求原開戶銀行暫時保留原帳戶,但在搬遷結束已在當地恢復經營活動時,則應在一個月內到原開戶銀行結清原帳戶。
另外,按照規定,連續在一年以上沒有發生收付活動的帳戶,開戶銀行經過調查認為該帳戶無須繼續保留即可通知開戶單位來銀行辦理銷戶手續,開戶單位接通知後一個月內必須辦理,逾期不辦理可視為自動銷戶,存款有餘額的將作為銀行收益。
編輯本段怎樣使用和管理銀行賬戶
銀行帳戶是各單位與其他單位通過銀行辦理結算和現金收付的重要工具。為了維護金融秩序,保證各項經濟業務的正常開展,各單位應加強對銀行帳戶的使用和管理。依據《銀行帳戶管理辦法》開戶單位通過銀行帳戶辦理資金收付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令,遵守銀行關於信貸、結算和現金管理等方面的規定。在銀行對單位帳戶進行檢查時,必須提供帳戶使用情況的有關資料。
(2)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只供本單位業務經營范圍內的資金收付,不許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
(3)各種收付款憑證,必須如實填明款項來源或用途,不得巧立名目,弄虛作假;不得套取現金,套購物資;嚴禁利用帳戶搞非法活動。
(4)各單位在銀行的帳戶必須有足夠的資金保證支付,不準簽發空頭的支款憑證和遠期的支付憑證。
(5)及時、正確地記載銀行往來帳務,並及時地與銀行寄送的對帳單進行核對,發現不符,盡快查對清楚。
人民銀行對賬戶的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人民銀行對帳戶的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負責協調、仲裁銀行帳戶開立和使用方面的爭議,監督、稽核開戶銀行的賬戶設置和開立,糾正和處罰違反帳戶管理辦法的行為。
(2)核發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開戶許可證。人民銀行對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負責核發開戶許可證,如果存款人需要變更基本存款帳戶的,亦必須經人民銀行審批同意。存款人因開戶銀行嚴格執行制度、執行紀律轉移基本存款帳戶,人民銀行不對其該發開戶許可證。
(3)受理開戶銀行對存款人開立和撤銷帳戶的申報。各銀行對存款人開立、撤銷帳戶,必須及時向人民銀行報告。根據規定,開戶銀行對基本存款帳戶的撤銷,一般存款帳戶、臨時存款帳戶、專用存款帳戶的開立或撤銷,應於開立或撤銷之日起7日內向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申報。人民銀行將運用計算機建立帳戶管理資料庫,加強帳戶管理。
編輯本段開戶銀行對賬戶的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開戶銀行對帳戶的管理包括:
(1)依照規定對開立、撤銷帳戶嚴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開戶條件的,堅決不予開戶;
(2)正確辦理開戶和銷戶,建立、健全開銷戶登記制度;
(3)建立帳戶管理檔案;
(4)定期與存款人對帳;
(5)及時向人民銀行申報存款人開立和撤銷帳戶的情況。
怎樣處罰存款人違反銀行帳戶管理的行為
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和《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存款人出租和轉讓帳戶的,除責令其糾正外,按規定對該行為發生的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罰款,並沒收出租帳戶的非法所得。存款人違反規定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責令其限期撤銷帳戶,並處以5000元至100O0元罰款。
編輯本段怎樣處罰開戶銀行違反帳戶管理的行為
根據《銀行帳戶管理辦法》和《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開戶銀行違反規定,對未持有開戶許可證或已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的存款人開立基本存款帳戶以及強拉單位開戶的,要限期撤銷,並對其處以5000元至10000元罰款。
開戶銀行違反規定,對一般存款人帳戶的存款人支付現金或從單位開立、撤銷帳戶之日起7日內未向人民銀行申報的,對其處以2000元至5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