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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房地產公司在銀行貸款條件

發布時間: 2021-12-14 01:37:21

A. 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申請條件

除一般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外,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已取得貸款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
3、已取得貸款項目規劃投資許可證、建設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外銷房屋許可證,並完成各項立項手續,且全部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
4、貸款項目申報用途與其功能相符,並能夠有效地滿足當地城市規劃和房地產市場的需求。
5、貸款項目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工程預算投資總額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一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並能夠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7、在銀行開立帳戶保持正常業務往來。
8、開發商須對建設的房地產進行保險,且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銀行。

B. 房地產開發貸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除一般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外,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已取得貸款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
3、已取得貸款項目規劃投資許可證、建設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外銷房屋許可證,並完成各項立項手續,且全部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
4、貸款項目申報用途與其功能相符,並能夠有效地滿足當地城市規劃和房地產市場的需求。
5、貸款項目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工程預算投資總額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一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並能夠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7、在銀行開立帳戶保持正常業務往來。
8、開發商須對建設的房地產進行保險,且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銀行。

C. 房地產商申請銀行貸款的條件

銀行是否能發放一筆項目貸款有很多的審查點,
比方說:
1.項目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一定比例(根據項目的不同一般至少要高於20%)
2.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3.項目的還款來源是否充足
4.公司目前的財務狀況
5.是否能夠提供足額有效的擔保
6.貸款用途是否合理
......
如符合要求,並要與銀行建立信貸關系,首先要到人民銀行辦理貸款卡,然後拿著相關資料(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3年的審計報告...N多!!!)

D. 房地產開發商能向銀行貸款嗎

一、房地產開發商能向銀行貸款的前提條件:
1.項目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一定比例(根據項目的不同一般至少要高於20%)
2.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3.項目的還款來源是否充足
4.公司目前的財務狀況
5.是否能夠提供足額有效的擔保
6.貸款用途是否合理
二、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E. 現在房地產行業開發商向銀行貸款好貸嗎

現在房地產行業開發商向銀行貸款只要條件符合就可以。
申請商業貸款的條件:
(1)貸款對象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對首付款的要求,銀行間有些許差異。
(5)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具備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

F. 房地產開發貸款條件

房地產開發貸款條件:

鑒於購房者獲得的房屋期權可設定抵押,則開發商擁有的房屋期權也應該可以設定抵押。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6號令《上海市房地產抵押辦法》第三條就規定了「房屋期權包括房屋建設期權和預購商品房期權」,即依法生效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開發商某一時間獲得建成房屋的權利可設定抵押。

建設銀行上海分行曾經嘗試以開發商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合法生效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為依據,按在建項目分部工程完成工程量分段設定抵押權,分段遞增抵押物,並按約定的抵押額分次發放貸款。

(6)房地產公司在銀行貸款條件擴展閱讀

土地開發主要是指房屋建設的前期工作,主要有兩種情形:

一是新區土地開發,即把農業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為適合工商業、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

二是舊城區改造或二次開發,即對已經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變、城市規劃的改變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來的建築物,並對土地進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勞動。

就房屋開發而言,一般包括四個層次:第一層次為住宅開發;第二層次為生產與經營性建築物開發;第三層次為生產、生活服務性建築物的開發;第四層次為城市其他基礎設施的開發。

G. 房地產企業開發銀行貸款的具體流程和要求

房地產開發貸款操作流程如下:
遞交申請——受理調查——項目評估——核查審批
辦理手續——資料歸檔——貸後管理——收貸撤保
要求:
房地產開發類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房屋建造、土地開發過程中所需的貸款。
借款主體
經房地產開發行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貸款條件
1.必須經國家房地產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通過年檢,取得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2.具有貸款卡,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開發項目與其資質等級相符。
4.項目開發手續文件齊全、完整、真實、有效,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施)工許可證,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5.項目的實際功能與規劃用途相符,能有效滿足當地住宅市場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場租售前景。
6.項目的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工程預算總投資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
7.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
8.項目資本金應達到項目預算總投資的35%以上,並須在銀行貸款到位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貸款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和建設管理部門核準的資質證明;
2.法人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貸款卡;
5.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前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交自成立以來的年度審計報告和近期報表;
6.公司章程(原件及復印件);
7.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8.法定代表人證明、簽字樣本;
9. 企業董事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
10. 若客戶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經營企業,要求提供董事會或發包人同意的決議或文件(原件);
11.貸款由被委託人辦理的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
12.其他所需材料。
二.貸款項目材料
1.國有土地出讓合同;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中標通知書;
4.付清土地出讓金憑證;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8.建築總承包合同;
9.項目總投資測算及建築資金缺口證明;
10.項目可行性報告;
11.其他相關材料。
三.擔保材料
按保證、抵押或質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浮動有關規定執行。一般上浮15%—30%。
貸款程序
1.借款人申請借款時,應首先填寫《借款申請書》,並按貸款人提出的貸款條件和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銀行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按銀行規定程序,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和概預算情況進行評估,測定貸款的風險度。提出貸與不貸、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和擔保方式意見。
3.銀行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調查報告、評估報告及所依據的資料、文件進行審查核實,提出審查意見。在調查、審查的基礎上,由銀行審批貸款。
商品房開發貸款的審批許可權,按照銀行頒布的有關中長期貸款授權規定執行。
4.貸款人同意貸款的,應當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並辦理有關手續。

H. 房地產項目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條件
(一)在建設銀行開立基本結算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經營收支全部或部分在建行結算;
(二)生產經營正常,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
(三)信譽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能提供足值有效的抵押、質押或資信程度高的保證擔保;
(五)開發建設項目經可行性預測分析研究論證,能夠有效滿足當地住房開發市場的需求,市場銷路較好;
(六)開發建設項目已經納入國家或地方住房建設開發計劃,其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
(七)已經取得開發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權;
(八)開發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和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九)借款人計劃投入開發建設項目的自有資金不低於規定的比例。
二、房地產開發貸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
2、法人代碼證書(副本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證明、簽字樣本(原件及影印件);
4、貸款(卡)(原件及影印件);
5、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前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新建企業免提交;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交自成立以來的年度和近期報表;
6、稅務部門年檢合格的稅務登記證明;
7、利稅清算表;
8、公司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9、公司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10、企業董事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等。
11、若客戶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經營企業,要求提供董事會或發包人同意的決議或文件(原件);
12、貸款由被委託人辦理的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二)貸款項目材料
1、開發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批准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2、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建設、實施和開發的文件和計劃(原件及影印件)。
(三)擔保材料
按保證、抵押或質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1、已經作過客戶評價並在有效期內的客戶,如無變更的,可不需提供客戶基本材料,只需提供貸款項目材料和擔保材料;
2、授信客戶只需提供貸款項目材料、擔保材料和《貸款證(卡)》;
3、要求客戶提供的材料在《中國建設銀行信貸業務申請材料清單》相關欄內標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