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條件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貸款前6個月已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公積金,並且申請貸款前兩年內沒有欠繳公積金(不同城市對繳存期限的規定不一樣,具體以城市為准)。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㈡ 個人在河南辦理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到多少額度
單筆貸款最高金額同時按以下三個條件核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貸款限額
夫妻雙方均在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區內住房、首次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2、嚴格按照繳存余額規定的倍數發放個人貸款
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單筆貸款金額應小於或等於繳存余額乘以相應倍數的積。夫妻雙方均在省直公積金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繳存賬戶余額為夫妻雙方余額之和(不含近6期內一次性補繳金額,單身或配偶未在省直公積金中心繳存及繳存不滿6個月的,取借款人繳存賬戶余額);此次申請貸款前6個月未辦理櫃面提取業務的,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時,按1萬元認定,其他情況按實際余額認定。貸款申請前6個月在櫃面辦理過提取業務的,按實際余額認定。繳存時間不滿1年的,倍數值為15,繳存時間超過1年的,每超過1年倍數值增加1。異地貸款依據繳存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認定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
3、月還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
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以1、3兩個條件核定。
其他有關規定
1、對首付款來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數量、借款人信用資質和購房合同真實性等情況加強實質性審核。
2、徵信查詢有貸款記錄已結清,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屋查詢無此套住房的,需提供買賣合同。
3、對於非鄭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購買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實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
㈢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哪些
公積金貸款條件是:
(一)借款人購買的是貸款人認可的經濟適用住房;
(二)借款人是在「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五)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㈣ 關於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條件是怎樣的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住房買受人且為正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3、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5、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㈤ 現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要符合哪些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需滿足的要求: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參加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具有購房合同、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㈥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是什麼呢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貸款的申請人是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其申請原因是正在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以及職工有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能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擔保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