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將我的房子抵押給銀行,目的是貸款260萬元用於公司經營,公司也和銀行簽了擔保合同,我拿到貸款後
混亂的事:1、借款人到底是你呢,還是公司(法人),還是法人代表(私人)?這些你沒說明。
2、假如借款人是你個人,你給銀行的借款理由,就談不上是「用於公司經營」。個人行為與組織行為不能混為一談;假如給銀行的理由確實是「用於公司經營資金周轉」,則借款人就是公司、而不是個人了。如是後者,銀行批准並下貸後,貸款一定是放到以公司名義在這銀行開的戶頭里了。除非借款人確實是你(你以其他名目貸到了款),銀行的錢到了你的賬戶上後,是你轉給了「法人的個人卡上」。大家都懂的,借款對象和用途,銀行是很看重的,要符合它們的政策才會同意。你含糊不清是什麼意思?
3、假如你是借款人,公司為你的債務擔保,則貸款到期後,銀行先要找你要錢,你給不出,再找擔保人(就是你公司)要——但是,有個疑問呀,銀行同意公司做擔保人,憑啥呀?有資產抵押,還是有價證券質押在它那?這點你也沒說清楚。
到期兩者(債務人和擔保人)都不還銀行貸款的後果:兩者列為被告,被起訴。還是還不出,就進入法院的強制執行階段。先拍賣債務人(就是你)的抵押物(房子),若拍賣所得的余額錢,不夠還清債務,就再查封公司財產,凍結公司賬戶。
㈡ 朋友用房產抵押貸款用我公司賬戶可以嗎
㈢ 為什麼房屋抵押貸款錢要打在第三方賬戶上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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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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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朋友向銀行抵押貸款用我公司的名義,我有什麼風險嗎
會有一定風險,具體如下:
1、如果對方不能按時還貸,該公司為貸款人,銀行會要求公司還款。即使地方會將該筆欠款還給公司,公司也是第一還款人,銀行會從公司賬戶扣款,可能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2、如果對方不能及時還貸,會影響公司的信用記錄,從而影響公司以後的融資。
3、以公司名義貸款,就佔用了公司的可用貸款額度,如果公司自身經營需要貸款時,可能會因為額度不夠而無法成功貸款,因為每家公司根據自己財務狀況能貸款的額度是有限度的。
(4)房產抵押貸款我提供公司賬戶擴展閱讀
以公司名義貸款,公司需承擔責任,承擔之後可以找公司法人賠償。如果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公司,簽貸款合同還款的責任應當由公司承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是合夥企業,法人代表的行為代表合夥企業,合夥企業的債務,由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也是有限公司和合夥企業責任承擔的根本區別所在。股東只要沒有轉讓其股份,仍然是公司股東,仍然要承擔義務享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㈤ 房產抵押貸款到第三方公司後,什麼時候打到我個人賬戶
到個人賬戶時間,需要你自行與第三方公司協商。
因為貸款用途是用於支付供應商的貨款。所以銀行為了控制風險,才會要求把錢打入第三方賬戶中。
辦理貸款有兩種形式的,一種是經營性貸款金額相對較大的,需要把錢打入第三方賬戶。
還有一種是屬於消費性的,如果金額小的話可以直接打入自己的賬戶中,如果金額較大的話還是要打到第三方賬戶,這是一個銀行控制風險和控制騙貸的方法
㈥ 我要辦房產抵押貸款,可銀行讓我提供貸款資金流向的相關證明,怎麼辦
可以找一些貸款公司代辦 他們能幫你省去這些麻煩 而且能給你找到相對合適的銀行
天津貸款 劉海
㈦ 請問我做房產抵押貸款,為什麼要強制開對公賬戶啊
網點為了完成任務,所以強迫開對公賬戶,比如湖北銀行,即使你在湖北銀行同城其他網點有對公賬戶也不行,也強迫你在他們網點開對公賬戶。
㈧ 朋友房屋抵押貸款,需用我公司的公戶過帳,有何風險
住房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它是由住房買賣合同、住房按揭協議、住房按揭貸款合同連接起來的三角關系。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1 違約風險
違約風險包括被迫違約和理性違約。被迫違約是指借款人的被動行為,支付能力理論認為導致被迫違約是因為支付能力不足。這說明借款人有還款的意願,但無還款的能力。理性違約是指借款人主動違約,權益理論認為在完善的資本市場上借款人可僅通過比較其住房中特有的權益與抵押貸款債務的大小,作出違約與否的決策。當房地產市場價格上升時,借款人可以轉讓房屋還清貸款,收回成本並能掙取一定的利潤;當房地產市場價格下降時,借款人為了轉嫁損失,即使他有償還能力,他也主動違約拒絕還款。
1.2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資金短存長貸難於變現的風險,流動性是銀行保證資產質量的一條重要原則。現如今流動性風險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目前我國的住房貸款主要來源於公積金和儲蓄存款,銀行吸納的儲蓄存款屬於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貸款卻屬於長期貸款。這種短存長貸的行為使銀行的流動性非常低,繼而帶來流動性風險。二是銀行持有的資產債權不易變現,極易導致流動性風險。造成銀行可能喪失在金融市場更有利的投資機會,增加機會成本帶來的損失。
1.3 經濟周期風險
經濟周期風險是指在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而復始的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相比其他產業,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經濟擴張時,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場對房地產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變現不成問題,銀行與個人都對未來充滿樂觀的預期,銀行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數量也急劇增加。經濟蕭條時,失業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劇下降,大量貸款無力償還,即使已將房屋抵押給銀行,也因為房地產業的疲軟無法變現。這時抵押風險轉變為銀行的不良債權和損失,銀行則面臨大量的「呆壞賬」,極易導致銀行的信用危機甚至破產。
1.4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水平的變動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它是由其業務短存長貸的資本結構所決定的,利率的波動無論是漲還是跌對銀行都會帶來損失。如果利率上漲,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也隨著上調,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償貸壓力,借款額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長,其影響程度也就越大,從而增加了違約風險。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從當前資本市場融資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來提前償還貸款,給銀行帶來風險,主要表現在,提前貸款的發生使得住房貸款的現金流量發生不確定性,給銀行的集約化資產負債帶來一定的困難。
房屋抵押貸款風險防範
針對上面所述的這些風險,本文從以下幾個角度出發,提出一些防範的措施,使房抵押貸款在為民眾有效服務的同時所帶來的風險盡量最小化。
2.1 違約風險的控制
針對購房者存在違約可能性,我們應從以下兩點入手:一是銀行在接到購房者的貸款申請後,需要對購房者的基本情況(如收入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月供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購買房屋的用途等)進行詳細調查,並根據調查的結果決定貸款與否及合同條款的擬定。二是對置業者的資信進行審核。審核的指標主要有:置業者的家庭總收入及儲蓄證明:家庭人口、人均月收入;月供占月收入的比例。
2.2 流動性風險的控制
住房抵押貸款期限長,而用於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銀行存款及住房公積金,銀行存款已處於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但現有住房公積金制度尚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覆蓋率低,來自建設部的數據顯示,2007年實際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人數僅有7187.91萬;公積金存在應建未建的現象,如一些民營企業還未創建住房公積金制度;歸集的公積金較少,普及面不廣。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著手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讓住房公積金切實地滿足消費者實現住房融資需求,降低流動性風險。
2.3 經濟周期風險的控制
房地產業與經濟周期密切相關,應建立個人住房抵押
貸款風險預警系統,防範市場和政策風險。一是建立風險預警的資料庫,從各個方面取得數據,不斷積累和完善數據的收集整理,為模型開發打下堅實的基礎;二是開發合適的風險預警模型,對預警區間、警戒線以及指標權重、概率密度函數等設置合理參數;三是建立快速反應和預控機制,對風險預警系統顯示的潛在風險進行及時處理和化解,最大程度地降低經濟周期給住房抵押貸款帶來的風險。?
2.4 利率風險的控制
針對利率變動帶來的風險,銀行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開發可調整利率抵押貸款,其利率根據市場利率不斷變化而作周期性調整。與我國現行的浮動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處在於這種周期性的利率調整將有助於改善銀行存貸款期限的匹配狀況,可將銀行承擔的利率上升風險轉嫁給借款人,同時借款人承擔的利率下降風險也可轉嫁給銀行。
二是開發固定利率抵押貸款,它是指在抵押貸款合同所規定的還貸期限內,貸款利率固定不變的抵押貸款方式。在這種模式下,銀行承擔了大部分的利率風險,如果銀行能夠通過獲得固定利率資金來源與貸款相匹配(如發行固定利率債券等),可以避免相應的利率錯配和流動性風險。
結論
住房抵押貸款涉及到置業者、銀行以及開發商三方的利益,要使其帶來的風險降低到最小化,上面所述的防範措施只是其中一部分,我們應該不斷完善。總之,三方都應正確處理好業務發展與風險防範的關系,在貸款產品的設計中充分考慮風險因素,強化風險控制,完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品種,使其適合不同的住房需求者,最大限度的確保住房抵押貸款的安全,推動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良性、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