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2)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3)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所有債務月償還本息額不得超過家庭月合法收入的50%。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以本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加上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認定標准;如共同借款人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需出具有效收入證明及佐證材料。(4)信用狀況良好。(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為發生在貸款申請前2年內。(6)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首套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房價的30%,二套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房價的50%。(7)以所購(建)住房設定抵押或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第三方房屋或有價證券作抵(質)押擔保。(8)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積金貸款已還清或未發生。
辦理流程: 1、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類別有:新房貸款、二手房貸款、自建住房貸款,住房裝修貸款、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等。(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積金中心都提供以上類別的貸款,請先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
⑵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具備哪些條件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⑶ 20分!四川廣安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現在的政策是交滿一年的公積金才能使用!具體是先簽購房合同,讓開發商給你開發票,然後去單位開證明,帶齊有效證件到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去提取,他們會把錢打到你購房開發商的帳戶上,然後你再去開發商處領取!
貸款是在銀行辦理,但許多開發商會把銀行的人請到現場辦公,可以直接在售樓部簽約!
提供夫妻雙方或個人的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收入證明 近三個月工資流水等按揭資料,交齊首付即可辦理!
⑷ 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往往需要公積金賬戶繳納滿一年以上,而且是在自己購買住房,符合當地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個人徵信記錄良好的前提下
⑸ 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的要求各地可能略有差異,以長沙為例,想要使用公積金貸款,借款申請者需要有長沙戶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有購房資格,公積金正常繳存滿一年以上,公積金賬戶的余額要能夠達到公積金中心規定的額度。
借款申請者需要有穩定的工作,收入來源穩定,徵信滿足要求,近兩年內逾期次數累計不超過6次,能夠出得起首付,首付一般不低於30%,能夠提供購房合同或者協議。
日前舉行的長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積金合作會議上,包括武漢、長沙、合肥、南昌等在內的20個城市公積金中心代表簽署了《長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約》。
20個城市住房公積金可互認互貸,對於剛需而言,無疑是大好事,不用再擔心去外地買房就不能用公積金了,大幅降低購房成本,但在購房前,也要先了解清楚當地的公積金貸款要求,在買房前,不要輕易去提取自己的公積金。
(5)廣安市公積金貸款條件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的含義
住房公積金互認互貸是指企業職工在一個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員工異地調動工作或戶口遷移到外地,需要在外地買房,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會跟工作地點或新戶口所在地,沒有任何差錯,做到「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存款時間不間斷,存款金額一起算」。
據悉,長江城市集團中游住房公積金合作始於2014年,經過發展,已從最初的4個省會城市擴大到20個城市。業務范圍也從異地存款互認擴展到跨省互借、異地轉賬連接、信息驗證共享等。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由繳存職工向住房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並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⑹ 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麼
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公積金可以向首套房和第二套發放貸款,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可以使用兩次,公積金提取一直使用,沒有次數限制 。
公積金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七)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⑺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
其實在很多人貸款買房時,都會考慮是用公金積還是商業貸款買房。在買房子的時候,很多銷售人員都會說,用商業貸款,手續簡單,以後提前還款方便等。今天咱們深入的了解用公積金買房子有哪些優勢與劣勢及公積金的限制有哪些?
有部分購房者,在買房子時,因為公積金貸款額低,想提取出來付房子首付,轉而用商業貸款購房,怎麼辦。有部分城市禁止購房提取公積金,可以提取的城市也要付清房子首付後,拿著購房合同去提取,一般都是在辦完貸款後資料才能准備齊全。
總結
買房子能用公積金盡量用公積金,在購房前一年做准備,不斷交不續交,已婚要比單身貸的多一些;用不了公積金,短期沒有購房打算可以提取公積金。包括重大疾病,低保家庭子女上學,住宅加裝電梯等都可以咨詢當地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取。
⑻ 公積金貸款有什麼要求和條件
1.職工只需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此次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後,將實行繳存時間和貸款額度掛鉤。根據公告規定,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正常貸款額度×繳存時間系數。
2.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5;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時間系數為0.9;對於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時間系數為1。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均繳存的,可按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時間系數。
3.辦理貸款時,借用了他人賬戶余額,當借款人或配偶中任一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增加大於或等於借用他人賬戶余額時,可以進行置換。但不能將借款人和配偶的賬戶余額合計置換。置換人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到辦理貸款時的公積金中心辦理置換手續即可。
4.暫停執行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政策已於2017年2月24日開始執行。待個貸率降低至80%以下,且累計持續3個月時再恢復此項政策。恢復執行時將《濰坊市個人住房商業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濰公積金〔2015〕100號)第四條商轉公分為兩種方式調整為一種方式:「借款人自籌資金將原商貸還清並解除抵押後,將用於原商貸抵押的房屋用於商轉公抵押擔保,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現在借款申請人可通過登錄網站隨時查詢貸款輪候名次和貸款辦理進度。查詢時,請您注意申請公積金貸款時留的手機號碼與現在使用的號碼是否一致,或其他信息是否正確。不一致或不正確的信息更正後才能正常登錄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6.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套數按借款人家庭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情況確定。也就是說「認貸不認房」,通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等查詢和認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無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首套房貸款;只有一筆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二套房貸款;有兩筆以上尚未還清的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則認定為三套房貸款。
7.購買商品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款總額的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但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2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80%)。
8.購買存量房(二手房)的:自籌資金比例不得低於房屋交易價與評估價較低值的4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60%),但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內且房齡在5年以內的,自籌資金比例可降至30%(即貸款成數不高於70%)。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