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擔保公司在銀行的保證金賬戶法院可否凍結
法院有權凍結擔保公司在銀行的保證金賬戶。
根據擔保法解釋第八十五條規定的保證金特點,擔保保證金屬於質押財產。該質押財產是針對擔保公司所開展的全部擔保業務的質押財產,其質押擔保的比例是債務總額的五分之一,貸款方對保證金賬戶中的存款按債務總額的五分之一享有優先受償權,法院可以視實際情況凍結保證金賬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能否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採取凍結和扣劃措施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或執行案件時,依法可以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採取凍結措施,但不得扣劃。如果當事人認為人民法院凍結和扣劃的某項資金屬於信用證開證保證金的,應當提供有關證據予以證明。
人民法院審查後,可按以下原則處理:對於確系信用證開證保證金的,不得採取扣劃措施;如果開證銀行履行了對外支付義務,根據該銀行的申請,人民法院應當立即解除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相應部分的凍結措施;
如果申請開證人提供的開證保證金是外匯,當事人又舉證證明信用證的受益人提供的單據與信用證條款相符時,人民法院應當立即解除凍結措施。「
(1)貸款保證金賬戶扣劃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法律對信用證開證保證金、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的凍結和扣劃問題有明確規定,而對銀行信貸擔保保證金的凍結和扣劃問題尚未明確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依法規范人民法院執行和金融機構協助執行的通知》
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對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採取凍結措施,但不得扣劃。如果金融機構已對匯票承兌或者已對外付款,根據金融機構的申請,人民法院應當解除對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相應部分的凍結措施。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已喪失保證金功能時,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採取扣劃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者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者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❷ 銀行按揭貸款保證金法院有權扣劃用於支付農民工工資嗎
看具體什麼情況,一般破產清算時工資是第一清償對象。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❸ 被執行人的貸款保證金賬戶法院可否凍結扣劃
如貸款保證金賬戶的款項已特定化,專用於貸款質押擔保,構成動產質押,法院不能執行貸款保證金賬戶的款項,不能扣劃該類賬戶的資金;如貸款保證金賬戶的款項沒有特定化,沒有構成動產質押,法院就可以執行貸款保證金賬戶的款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第六十四條規定,「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為明確金錢是否可作為質物進行質押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5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這是保證金質押的明確法律依據。
(3)貸款保證金賬戶扣劃擴展閱讀:
貸款保證金等賬戶資金可以作為質押。但要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出質人和質權人有將該賬戶用於質押的合意,出質人不論是債務人或者其他第三人同意在發生債務不能如期清償時,可以特定賬戶的資金優先償還給質權人的債權,且合意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
第二,該賬戶的資金應由質權人進行掌控、支配,非由出質人進行掌控,如果僅設立了該賬戶,或者僅有債權人與債務人或第三人的協議約定,但沒有將特定保證金賬戶的資金轉移給質權人佔有,則該保證金賬戶資金不構成質押,法院可以依法扣劃用於實現其他案件的執行。
第三,貸款保證金的賬戶需要「特定化」。這是一個容易發生爭議較大的問題,也是實踐中不容易把握的問題。
❹ 在執行當中法院能否扣劃擔保公司在銀行的貸款保證金
如果擔保公司是「被執行人」的話,在執行中,人民法院可以查詢、凍結、劃扣被執行人的財產、存款。
「貸款保證金」,是銀行為了讓貸款人能夠及時還貸,保證貸款不受損失,而採用的一種方法。
在實際業務發生時,銀行會要求貸款人採用兩種方式交納貸款保證金,一是在貸款之前就按照,將要貸款數額的一定比例交納;二是在款貸出以後,在貸出的款項中按照一定比例扣除。
第一種情況下,如果被執行人(擔保公司)已經還清了銀行貸款,法院可以查詢、凍結、劃扣該款項;如果被執行人(擔保公司)沒有還清銀行貸款,那麼對於該款項,法院可以查詢、凍結但不能劃扣。
第二種情況下,該款項很顯然屬於銀行貸款的一部分,被執行人(擔保公司)沒有還清銀行貸款那麼法院可以查詢,但無法凍結也不能劃扣;如果被執行人(擔保公司)還清銀行貸款,那麼「貸款保證金」這筆錢就不存在了。
❺ 企業銀行貸款還款後,保證金仍被銀行扣劃,是否合法
銀行貸款也不需要存保證金啊,你是被擔保公司劃得吧,你在問問,無緣無故怎麼會劃你的保證金
❻ 存入銀行的貸款保證金因貸款人逾期未歸還貸款被銀行扣劃後怎麼追回
貸款人逾期,保證金肯定要被扣。還是要找找到貸款人,讓他先把款還了。
❼ 銀行能否直接扣劃保證人的保證金歸還貸款
不能扣還貸款。 《擔保法》第六十六條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❽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保證金可否扣劃
人住房按揭貸款保證金一般是不可以扣劃。
銀行按揭貸款保證金:
1、按揭貸款保證金是銀行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照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向開發商收取的錢,並承擔按揭貸款的連帶保證責任,直至房產證辦理出來並完成抵押登記後,銀行才將按揭貸款保證金退回開發商。
2、銀行按揭貸款保證金擔保在銀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銀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簽訂《個人購房貸款項目合作協議》以及《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並在合同上約定,銀行為開發商開發樓盤的購房人發放住房按揭貸款,而開發商在銀行開立保證金專戶,並按著發放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證金,為銀行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
3、當購房借款人取得房地產證,並辦妥以銀行為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手續後,銀行將保證金賬戶中的對應保證金退還給開發商。在此期間內,若購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按期還本付息的,由開發商代為償還,銀行有權直接從保證金賬戶中扣劃相關款項。
❾ 有貸款保證金,法院執行時能不能強制執行扣
關鍵看保證金有無辦理質押手續,如果銀行要求貸款者將保證金質押,則不能強制執行;如果銀行只是要求貸款者存一筆錢作為保證金,未辦理質押手續,則法院可採取強制措施。
「貸款保證金」,是銀行為了讓貸款人能夠及時還貸,保證貸款不受損失,而採用的一種方法。
在實際業務發生時,銀行會要求貸款人採用兩種方式交納貸款保證金,一是在貸款之前就按照,將要貸款數額的一定比例交納;二是在款貸出以後,在貸出的款項中按照一定比例扣除。
第一種情況下,如果被執行人(擔保公司)已經還清了銀行貸款,法院可以查詢、凍結、劃扣該款項;如果被執行人(擔保公司)沒有還清銀行貸款,那麼對於該款項,法院可以查詢、凍結但不能劃扣。
第二種情況下,該款項很顯然屬於銀行貸款的一部分,被執行人(擔保公司)沒有還清銀行貸款那麼法院可以查詢,但無法凍結也不能劃扣;如果被執行人(擔保公司)還清銀行貸款,那麼「貸款保證金」這筆錢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