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證金帳戶可以取錢嗎
悶``為了回答這個問題`還打個電話問銀行上班的朋友~~
一般帳戶只能進行轉帳不能取現
保證金帳戶既不能轉帳也不能取現
一般帳戶還只能在申請貸款的銀行申請,用做貸款轉存.
保證金帳戶就是你這次向銀行貸款的擔保.
⑵ 浙江網商銀行通過pp給我貸款然後讓我給他們賬戶轉3000保證金,我轉了又說不行我一共轉了一萬
你是不是被騙了?正規的銀行app,貸款的話是很快的。你應該趕緊到浙江網商銀行去查一下,究竟是怎麼回事?如果被騙了的話,應該趕緊報警。
⑶ 我在好分期申請貸款,顯示貸款資金轉帳異常,讓交六千元保證金去解凍,請問是不是網騙
這個必須是騙子啊,沒跑
⑷ 銀行轉出到證券保證金是什麼意思
買股票或則其他證券品種,要首先把銀行卡的錢轉到證券賬戶上面去,轉進來的錢就叫證券保證金。
現在銀行都實現了三方存管,這個是覺得安全的。
⑸ 被執行人的貸款保證金賬戶法院可否凍結扣劃
如貸款保證金賬戶的款項已特定化,專用於貸款質押擔保,構成動產質押,法院不能執行貸款保證金賬戶的款項,不能扣劃該類賬戶的資金;如貸款保證金賬戶的款項沒有特定化,沒有構成動產質押,法院就可以執行貸款保證金賬戶的款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
第六十四條規定,「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生效」。
為明確金錢是否可作為質物進行質押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5條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金錢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移交債權人佔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金錢優先受償。」
這是保證金質押的明確法律依據。
(5)貸款資金轉保證金賬戶擴展閱讀:
貸款保證金等賬戶資金可以作為質押。但要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出質人和質權人有將該賬戶用於質押的合意,出質人不論是債務人或者其他第三人同意在發生債務不能如期清償時,可以特定賬戶的資金優先償還給質權人的債權,且合意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約定;
第二,該賬戶的資金應由質權人進行掌控、支配,非由出質人進行掌控,如果僅設立了該賬戶,或者僅有債權人與債務人或第三人的協議約定,但沒有將特定保證金賬戶的資金轉移給質權人佔有,則該保證金賬戶資金不構成質押,法院可以依法扣劃用於實現其他案件的執行。
第三,貸款保證金的賬戶需要「特定化」。這是一個容易發生爭議較大的問題,也是實踐中不容易把握的問題。
⑹ 我需貸款60000元,他們需交6000驗證資金,還要交5000元保證金,要轉入他們帳戶,可信嗎
先交錢的,都是騙子
⑺ 銀行貸款500萬,先批500萬到基本賬戶又轉入貸款保證金賬戶最後開500萬承兌給供應商,賬務怎麼處理。
銀行貸款轉入基本戶:
借:銀行存款500萬
貸:短期借款500萬
轉入貸款保證金賬戶
借: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存款500萬
貸:銀行存款 500萬
開500萬承兌給供應商
借:應付賬款(或其他科目)500萬
貸:應付票據 500萬
票據到期由保證金支出承兌匯票金額
借:應付票據500萬
貸:其他貨幣資金--保證金存款500萬
⑻ 同一單位資金監管賬戶與保證金可為同一賬戶嗎
可以是同一個。
資金賬戶即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是指投資者用於證券交易資金清算的專用賬戶。投資者只要在證券商或經紀人處開設了資金賬戶並存入了證券交易所需的資金,就具備了辦理證券交易委託的條件。
資金賬戶的分類
資金賬戶主要分為現金賬戶和保證金賬戶兩種。
(1)現金賬戶:
現金賬戶是指客戶通過證券商買入或賣出證券時,必須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價款或將證券交割給證券商的資金賬戶。我國大部分個人和大額投資者,如保險公司、企業或政府的退休基金、互助基金等,開設的都是現金賬戶。
(2)保證金賬戶:
保證金賬戶,是指客戶按賬戶規定的保證金比例支付所購買證券的價款,餘款由證券公司提供貸款墊支,貸款利息以證券公司的借款成本為基礎折算的資金賬戶。在這種賬戶下,客戶只需用少量的資金就可以買進大量的證券。
⑼ 貸款1400萬要交100萬保證金,銀行的保證金賬戶有什麼用
嚴格意義上講,銀行的保證金賬戶是為了確保借貸人有足夠的還款能力。
一般來講,當一個人需要貸款的時候,這個人的現金流肯定是出現了問題,不然也不會找銀行申請貸款,但這個人貸款的時候,銀行要確保這個人有足夠的償還能力,不然也不會輕易放出這么多錢,因為銀行也要承擔風險。
貸款1,400萬元竟然需要先交100萬的保證金。
這個事情發生在杭州,杭州一名男士在2015年向光大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1,400萬元的貸款竟然需要先交100萬的保證金,這名先生覺得銀行貸款不能以保證金的名義來收取客戶的所謂保證金。道理也非常簡單,因為他覺得自己實際只貸到了1,300萬元,有100萬元已經提前還給銀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