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流動資金貸款額度估算中借款人自有資金計算的問題
個人感覺,既然是計算流動資金額度,那麼我們需要知道的就是自有資金中用於正常生產周轉的部分。自有資金在報表中體現為所有者權益,這部分資金在資產表中表現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因此用所有者權益減去非流動資產即為企業自有資金中用於日產經營的資金,即計算流動資金貸款額中所需的自有資金。
❷ 如何合理確定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和期限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在實際使用中,我們要根據借款人的實際經營情況,合理的分析和使用數據,而不能僅僅局限於財務報表數據,而是要根據實際調查情況,合理確定數據取值。 1、上年度銷售收入。我們要對報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根據企業的主營業務內容進行核實,對一次性、臨時性的收入應予以剔除,比如一次性變賣固定資產所得,臨時性的生產賑災物資銷售所得等,這些收入都不是企業的主營業務收入而且是一次性的收入,剔除後才能得出合理的主營業務收入,在此基礎上計算出的營運資金量才能更加符合企業實際。 2、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該比率的預定要有理有據,既要符合企業所在行業的發展規律和趨勢,又要根據企業自身的發展規劃及可實現性進行確定。最重要的是預測的增長水平要與企業現有的生產能力以及市場承受能力匹配,如果僅僅是為了達到需求量的測算而確定很高的增長率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對於過剩行業預計過高的銷售收入增長率就是不現實的。舉個例子:某造紙廠2009年主營業務收入是5000萬元,產能是15萬噸,銷售增長率為10%,本次欲向銀行申請貸款1億元,為了增加營運資金需求對2010年的銷售增長率預測為100%,提出的理由是新建車間將完工並達到產能30萬噸。看上去理由很充分,但是沒有考慮原料稻草和秸稈的供應能力以及市場對產品的承受能力,即產值翻一倍,原料是否能保證充足供給?產品是否能被市場消化?如果不能合理作出解釋,那麼我們就要考慮實際的流動資金需求量是否有這么大?借款人是否有將流動資金貸款挪用到固定資產投資的可能?因此可以看出,我們預測時要對數據的合理性和可實現性充分驗證,才能更加合理確定營運資金量並符合企業發展的實際。 3、計算營運資金周轉次數時,要合理剔除報表中的不合理因素,如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科目應剔除賬齡3年以上的壞賬,存貨中的水分等,這樣才能顯示出企業運營中真正需要的資金量。 1、自有資金:任何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都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資金,自有資金包括投資者投入企業的資本金及經營中形成的積累,如盈餘公積金、資本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等,它反映了所有者的權益。但是自有資金投入的方向不僅限於日常經營周轉,還包括長期投資、固定資產投入、購買土地使用權等,這部分資金投入後,就勢必減少流動資金的周轉量,因此公式中的自有資金是指企業用於流動資金周轉的部分,應剔除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的投入。我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自有資金的比例不低於30%。 2、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不僅包含借款人現有的他行流動資金貸款金額,還應該包含應付票據的敞口部門,原因是這部分敞口也是作為流動資金用途使用。如企業應付票據科目為400萬元,經調查是開立的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比例30%,那麼敞口就是280萬元,應作為被減項。 3、合理剔除應償還的資金因素,如已到期的貸款、應支付的應付賬款等。 4、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包括自股東處取得的借款;發債;職工集資;通過融資租賃購入的小型設備;財政補貼;發行股票;非銀行金融機構取得的融資等等。 這樣,在合理分析上述數據的基礎上,我們就能得到借款人需要新增加的流動資金貸款額,也就是其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的營運資金缺口。但是實際工作中,往往會發生計算出來的貸款額很可能會與借款人申請的貸款額不一樣的情況,基本有下面三種可能: 一是測算額度大於申請額度,表明借款人有可能要增加自有資金投資的投入,如增加股東投入、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或者是到其他銀行進行再融資; 二是測算額度小於申請額度,那就表明借款人保持日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量沒有申請的那麼大,我們就要考慮貸款的實際用途是否全部是投入生產經營,是否存在挪用至固定資產投資(結合報表中的固定資產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進行分析),甚至投入房市、股市的可能,這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的貸款用途。 三是借款人的流動資金貸款缺口計算出來後為負值,從表面理解就是借款人目前的自有資金和借入的流動資金已經大於其周轉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也就是說借款人不需要流貸支持就已經能夠完成周轉需要。但實際情況是企業確實需要貸款,這種情況包括上面提到的一次性賑災物資生產,這筆訂單對借款人來說是臨時性的生產任務,但日常資金都在周轉使用中,沒有生產這筆訂單所需要的資金,因此計算出來的營運資金量沒有包含本筆訂單的需求,如果僅僅根據公式結果銀行就不發放本筆貸款,就是沒有考慮企業的實際交易需求來確定流動資金額度,是不合理的。 我們還要考慮借款人的經營規模及一定的保險系數,對於一些國家級的大型企業,要按訂單考慮其真實需求。 此外,對於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就要根據其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而不是按照通常使用的自然年來計算。比如魚類養殖行業,從育苗到出產成品魚需要30個月的時間,再加上銷售周期,那麼該行業的生產經營周期大約在3年左右,計算營運資金量的時候就要考慮借款人3年周轉所需要的資金,如果僅根據年度報表計算得出來的數據就是不符合企業實際的不實數據,對測算流動資金貸款缺口就會失去參考作用。
❸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計算,特別是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如何計算
報表中沒有,只是預計企業年銷售收入,用來減去上年報表中銷售收入,除以報表中銷售收入。
(預計本年銷售收入-上年報表中銷售收入)/上年報表中銷售收入*100%
❹ 如何做好流動資金貸款需求測算
2009年,銀監會頒布的《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的核心內容之一,就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合理測算借款人的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貸款的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並據此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超額放貸。在實際工作中,農村信用社應如何針對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科學合理測算企業流動資金佔用額,並以此為基礎確定不同時期流動資金貸款的合理需求額,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做到既有效滿足企業正常經營對流動資金貸款的需求,同時又有效防止因超過實際需求發放貸款而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進而有效防範信貸風險。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在實際操作中應重點把握以下因素進行分析:
一、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主要財務指標
測算表中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主要財務指標:流動資產科目下的貨幣資金、應收賬款、存貨、預付賬款等四項指標。流動負債類指標:應付費用、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等四項指標。這些指標均與企業產銷密切相關。而其它的流動資產項目:如貨幣資金、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應付薪酬、應付稅金等在報表中佔比極少,而在現實的報表中往往是這些不予考慮的科目對流動資金需求的測算影響較大,因此完全按照銀監會推薦的公式測算出的需求量與實際需求量差距較大。所以測算時如果考慮非公式中科目,還要通盤考慮。
二、調查企業發展規模,合理確定營運資金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是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即流動資金缺口)確定。農信社估算借款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的公式是: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所需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營運資金周轉次數=上年度銷售收入/平均有效營運資產額
平均有效營運資產=(年初有效營運資產+年末有效營運資產)/2
應正確理解計算公式中各項目定義:
「流動資金貸款」:包括借款人在各家金融機構的全部流動資金貸款。
「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是指除流動資金貸款以外其他用於營運的負債,包括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借款人自有資金」:是指借款人所有者權益中用於企業日常營運的部分。有效營運資產應以流動資產為基礎,扣除賬齡2年以上的應收款項、難以參與周轉的存貨、1年內到期長期債權投資、各項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失等不參與或未有效參與生產經營周轉的資產。即將到期結清且不再續借的銀行貸款可在當前流動負債中予以剔除;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借款人自有資金中可剔除將用於購置長期資產或分紅的部分。
假設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和銷售收入一定,則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與營運資金量呈正比例關系,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呈反比例關系,也就是說同一企業營運資金周轉的速度越快(次數多),其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就越少,反之,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就越多。因此,如果一個企業的流動資產比較多,流動負債比較少,說明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較強;反之,則說明短期償債能力較弱。由於各企業受行業性質、經營規模、發展階段等重要因素的影響,企業所需營運資金量會明顯不同,這就需要農信社切實搞好流動資金貸款調查工作,收集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的相關基礎數據,做好分析比較工作,合理確定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額度。
三、預測企業銷售前景,合理估算銷售收入
從以上計算公式可以看出:在利潤率不變的情況下,企業銷售收入的增加會導致企業營運資金增加,同時也可能引起流動資金貸款需求增加。但是企業銷售收入的增加受多種因素制約:一是企業是否具備相應的生產能力和與之配套的機器設備、廠房等硬體設施;二是企業是否具有相應的技術人員、產業工人和銷售人員,銷售策略和市場營銷能力是否能夠滿足銷售增長的需求;三是企業是否擁有相應的技術或專利等知識產權;四是企業是否擁有足夠的資源,如原材料供應是否充足,是否有陳舊、損壞等減值現象發生;五是企業生產的產品是否能夠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變化,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等。因此,農信社信貸人員要實地深入企業搞好調查,若有必要,應向原材料供應商和產品銷售市場了解情況,研究國家方針政策,估算企業的銷售收入增長計劃是否符合實際,准確估算企業銷售收入的增長速度,從而確定營運資金需求量。預期的銷售收入年增長率一般不超過國資委統計評價局發布《2010年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中對應行業、規模的銷售(營業)增長率的優秀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銷售收入年平均增長率;預期的銷售利潤率一般不低於國資委統計評價局發布《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中對應行業的主營業務利潤率或銷售(營業)利潤率的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銷售利潤率平均值。
四、核實企業財務數據,准確計算周轉次數
企業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准確性直接決定流動資金貸款需求的准確性,這就需要農信社信貸人員深入企業調查核實各項財務數據,在確保真實性和准確性的基礎上再按下面公式計算: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存貨周轉次數、應收賬款周轉次數和預付賬款周轉次數等流動資產周轉速度與營運資金需求成反比關系。流動資產周轉的次數越多,表明以相同的流動資產完成的周轉額越多,同等生產規模下,需求的營運資金量就越少。從企業負債方面來說,佔用的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越多,期限越長,越可以減少對營運資金的需求,預期的營運資產周轉次數一般不低於國資委統計評價局發布的《企業績效評價標准值》中對應行業的流動資產周轉次數平均值,或借款人最近2-3年的營運資產周轉次數平均值。
可是,若企業無限度延長應付賬款等流動負債的期限,則可能導致企業喪失自己的商業信用,出現資金周轉困難。
五、結合現金流量分析,測算流動資金需求情況
將營運資金分析與現金流量分析結合起來判斷企業償債能力,決定是否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主要通過以下現金流量指標來分析:一是流動性分析,流動性分析指標是現金除以流動資產,衡量流動資產的質量,指標值越高,企業流動資產的變現能力越強,但是過高可能說明企業的現金未能得到充分利用。二是償債能力分析,償債能力分析指標是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除以流動負債,反映流動負債所能得到的現金保障程度,指標值越高,說明企業償付流動負債的能力越強。但指標值過高,企業就可能沒有很好地利用現金資源,另一方面,指標值過低,則又意味著企業可能出現支付危機。三是獲利能力分析,獲利能力分析指標是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除以稅後凈利,主要反映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與當期凈利潤的差異程度,也即當期實現的凈利潤中,有多少是有現金保證的。
六、影響測算流動資金需求的其他因素
一是中小企業財務制度大多不健全,按照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測算出的營運資金量、自有資金量大多不準確,造成最終測算得出的銀行可授信額度無實際參考價值。比如,很多中小企業都是民營企業,以家族式經營為主,企業領導者集權現象及「小農」意識嚴重,往往通過隱藏銷售收入和利潤來減少交稅,同時企業利潤多被老闆抽資用於私人支出或對外投資,再以個人投資的方式反映至「其他應付款」內,造成企業財務「公私不分」,進而造成測算結果與實際結果偏差較大。另外,還有些中小企業為把報表值得好看,把本應屬於「長期負債」的資金擺在「資本公積」中核算,造成測算時企業自有資金較多的假象,而實際自有資金不足。此外,還有部分中小企業為了能達到招投標資質等級,通過虛增注冊資本的方式予以滿足需要。
二是由於中小企業財務核算不規范,部分中小企業存量流動資金貸款被固定資產投資所佔用,造成測算的銀行可授流動資金貸款額度與企業實際所需存在較大偏差。例如,很多中小企業購買二手機器設備或自製設備,為節省開支不要求交易對手開立發票;有的投資建造廠房未按規定程序進行,這些投資都無法提供項目立項、可行性報告等資料,無法辦理固定資產貸款,導致出現了「短貸長用」的情況。
三是很多中小企業通過年初集中儲備原材料的方式鎖定原材料價格,以此來規避原材料價格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這將導致企業對貸款集中性需求特別大,進而導致測算出的可授信額度與企業所需貸款額度偏差較大。
李雪冬、陳彤
❺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營運資金周轉次數為負數,怎麼解釋。
這個公司是銀行使用的。
營運資金
周轉次數為負,即括弧裡面為負數,估計你
應付賬款周轉天數
天數過大,企業
短期償債能力
不強,導致流動資金需求不高,實則是不能貸款。
❻ 如何測算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應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即流動資金缺口)確定。一般來講,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關鍵因素為存貨(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現金、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同時,還會受到借款人所屬行業、經營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當期財務報告和業務發展預測,按以下方法測算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二、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三、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三)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四)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❼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中的資金測算怎麼做
流 貸 公 式
流動資金營運資金量 =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新增流貸=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貸-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其他應付-其他應收)
❽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需要考慮哪些內容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測算需要考慮的內容:
1、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2、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3、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1)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2)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3)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4)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❾ 流動資金貸款中借款人自有資金如何計算
一、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二、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三、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三)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四)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