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貸員涉嫌挪用資金
建幫助說明問題。
㈡ 公司貸款挪作他用構成犯罪嗎
在銀行追究行為人(自然人)法律責任的前提下,非國有企業挪用銀行貸款資金的,按情節輕重分屬挪用資金違法違紀行為、挪用資金罪;國有企事業單位挪用銀行貸款資金的,屬挪用公款罪。行為主體都是自然人。公司法人本身挪用貸款,構成借貸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無需提堂,銀行可照約追索本金及罰息、違約金,欠錢了才需要提堂。
㈢ 貸款挪用 如何處理
一是嚴格授信管理,核實客戶信貸資金用途,從源頭上防範資金挪用風險。客戶經理要盡職調查,真實反映客戶信貸資金用途,防止客戶虛構交易事實,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風險經理要嚴格審查,全面揭示資金可能被挪用的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建議,並在授信批復中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要求。
二是落實用信條件,保證信貸資金適度合理投放。
三是加強日常賬戶資金監測。
㈣ 信款人賴賬信用社主任認領就能把發放貸款的信貸員定挪用資金罪從犯嗎
信貸人賴賬,如果信貸員當時是按照國家金融政策,及信用社放貸的規章制度放貸,信貸員沒有責任,否則,就是信用社主任挪用資金的從屬
㈤ 貸款資金被信貸員挪用,怎麼處理,信用社
有兩個罪名我一直傻傻分不清,你可以自己去網路一下,貸款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罪,你看哪個和你說的情況比較想像。家醜不可外揚,如果能主動歸還,一般念在舊情只是內部解決,最多被開除。當然不積極配合的另外
㈥ 銀行信貸員接受他人償還貸款的錢後自己花了,構成挪用資金罪嗎
應該屬於詐騙吧
㈦ 信貸員挪用貸款借給別人
信貸員挪用貸款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應以其行為是否符合刑法分則規定的挪用資金罪的犯罪構成作為標准。作為信貸員,對申請貸款的借款人負有調查核實其資信狀況、貸款用途、擔保人擔保能力等並提出是否發放貸款意見然後按規定許可權報批的職權。
信貸員簡介:銀行信貸員可說是銀行派出的測試貸款方所提供信息是真是假的「測謊儀」,主要負責調查貸款公司和貸款個人的實力和潛力,向其提供貸款方面的政策咨詢,需具備出色的判斷力和敏銳的觀察力,良好的傾聽、親和力和溝通能力。
㈧ 銀行信貸人員在經過貸款戶的同意下挪用貸款什麼罪
這種情況等於是你借錢給信貸員。他不願還款你就告他要求他還錢。
㈨ 如何判定挪用貸款用途
借款人挪用貸款,是指取得貸款以後,沒有按照借款申請或借款合同約定的資金用途使用,挪作他用的行為。
借款人挪用貸款是個普遍的問題,通過目前的受託支付、資金監管很難有效,債權人只能在一定范圍內實施監督,對借款人提出要求。
挪用信貸資金危害嚴重,即掩蓋了真實的經營計劃、投資計劃,又迷惑了債權人的審查監督。實踐中,債權人可以通過調查並驗證真實的借款用途來判斷,以及近期(借款前後3-6個月)有沒有大額投資、有沒有大額資產采購、有沒有大額將到期或已經到期的負債,同時,還要以通過審查借款人的銀行流水(企業對公流水、企業主個人銀行流水及主要股東或財務人員的個人流水)發現蛛絲馬跡。
一旦發現借款人有上述跡象(如存在近期大額采購資產又不能說明采購資產的資金來源),債權人就立即停止借款流程。
如果是借款發生之後發現借款人有挪用資金的行為,一般是採用實施罰息的辦法,同時要求借款人整改,歸還挪用的信貸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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