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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資金

發布時間: 2021-04-22 04:37:16

⑴ 中央銀行再貸款種類包括

信用貸款和再貼現兩種。

1、信用貸款是人民銀行根據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以其信用為保證發放的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和第27條的規定,信用貸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不包括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所以在中國,再貸款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

2、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為保證購貨方到期確能償還債務,這種債務憑據須經購貨方的開戶銀行予以承兌,若票據到期但該客戶因故無力償還該債務,則由該銀行出資予以代償。

(1)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資金擴展閱讀:

再貸款的作用體現

1、調節貨幣供應量。再貸款的投放對於彌補重點資金缺口、調整產業結構、調整地區或部門間資金餘缺,對推動經濟的高速增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調劑頭寸不足。為了實現國民經濟增長目標,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貨幣供應量增長計劃,適時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靈活調劑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從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擴張能力。

3、穩定經濟金融秩序。中央銀行發揮最後貸款人的職能,能對出現危機的中小金融機構緩解支付壓力,控制支付危機,迅速有力地穩定金融局面。對關閉、撤銷清算的金融機構提供再貸款用於個人債務兌付,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4、支持金融體制改革。為配合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適時向政策性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發放再貸款,確保轉軌時期的順利過渡。

⑵ 為什麼中央銀行的貸款叫做再貸款,「再」字是什麼意義

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中國的再貸款有兩種含義,狹義的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的總稱;廣義的再貸款是指再融資的概念,包含票據再貼現。

商業銀行向央行申請的貸款叫再貸款,形成的利率叫再貸款利率。這個利率高,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就會增加,隨之就會選擇減少向央行貸款,或者盡快歸還貸款。

這個過程意味著資金退出市場流通,市場上的資金就會減少;反過來,再貸款利率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減少,會增加貸款額度,這個過程意味著更多的資金流入市場。

(2)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資金擴展閱讀

1、再貼現指銀行將未到期已貼現的商業票據轉讓給央行,付出利息,獲得資金的行為。再貼現率=銀行付出的利息/票據面值。

2、貼現指持票人將未到期的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付出利息,獲得資金的行為。貼現率=持票人付出的利息/票據面值。

3、因為銀行要賺錢,所以貼現率會比再貼現率高。

4、信用貸款指銀行無需抵押向央行申請貸款,付出利息,獲得資金的行為。

5、再貼現和信用貸款通過調整央行貸款的利率,影響金融機構資金,從而影響其放貸能力,進而調控經濟。其中我國央行使用再貼現業務調控貨幣較多。

⑶ 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是什麼意思

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中國的再貸款有兩種含義,狹義的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的總稱;廣義的再貸款是指再融資的概念,包含票據再貼現。但再貼現作為貨幣政策工具傳統的三大法寶之一,應排除在再貸款的范疇外。貸款是一種帶有較強計劃性的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具有行政性和被動性。但是應該指出,借鑒發達國家的金融發展經驗,任何一種單一的、獨立的貨幣政策工具都不可能完成全部的宏觀調控,而必須根據不同時期的貨幣政策目標,選擇合適的工具進行配合和協調。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⑷ 吉林省人民銀行對專項再貸款哪個部門管

要看看是什麼專項再貸款,一般是人民銀行的貨幣信貸處管理。

⑸ 中國人民銀行向商業銀行發放的再貸款,是什麼四個選

你好,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的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的規定,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根據貸款方式的不同,可以劃分為信用貸款和再貼現兩種。信用貸款是指人民銀行根據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以其信用為保證發放的貸款。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和第27條的規定,信用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不包括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所以,在中國,再貸款即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再貸款是一種帶有較強計劃性的數量型貨幣政策工具,具有行政性和被動性。從中國人民銀行運用再貸款進行宏觀調控的實踐,結合中國貨幣政策工具的使用環境,可以肯定,再貸款是我國體制轉型過程中一項有效的間接調控手段,在調節基礎貨幣總量,調整優化信貸結構,支持金融體制改革和維護國家信譽方面發揮了其他貨幣政策工具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⑹ 存款准備金是否是再貸款資金的來源

存款准備金制度作為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是在中央銀行體制下建立起來的。所謂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結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在現代金融制度下,金融機構的准備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自己的業務庫,另一部分則以存款形式存儲於央行,後者即為存款准備金。

存款准備金分為法定準備金和超額准備金兩部分。央行在國家法律授權中規定金融機構必須將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交存央行,這個比率就是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按這個比率交存央行的存款為法定準備金存款。而金融機構在央行存款超過法定準備金存款的部分為超額准備金存款,超額准備金存款與金融機構自身保有的庫存現金,構成超額准備金(習慣上稱為備付金)。超額准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是超額准備金率(即備付率)。金融機構繳存的法定準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動用的。而超額准備金,金融機構可以自主動用,其保有金額也由金融機構自主決定。

在實踐中人們發現,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提高或降低,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業務規模變化,進而對貨幣供給有重大影響。央行通過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一般來說,在其他條件不變時,央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備金率,金融機構繳存央行的法定準備金增加,可供自主運用的資金減少,其放款和投資能力削弱,全社會貨幣供給隨之減少;反之,央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備金率,金融機構向央行繳存的法定準備金存款減少,可供自主運用資金增加,其放款和投資能力增強,貨幣供給隨之擴張。

我國的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在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央行職能後建立起來的。近20年來,存款准備金率先後經歷了六次調整。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按存款種類規定了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企業存款為20%,農村存款為25%,儲蓄存款為40%。過高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使當時的專業銀行資金嚴重不足,人民銀行不得不通過再貸款(即央行對專業銀行貸款)的形式將資金返還給專業銀行。
希望採納

⑺ 人民銀行發放再貸款的原因

主要分為三類。
一、支農再貸款,該類再貸款的要求為該銀行在涉農方面的貸款佔到全部貸款的70%,可申請該貸款。主要目的,很顯然是為了支持和鼓勵農業發展。
二、結算再貸款,該類再貸款用於銀行間結算時,某行的頭寸不足導致無法平賬時的緊急補充貸款。
三、緊急再貸款,該類貸款主要是為了應對銀行出現緊急危機,例如擠兌等情況時的貸款。
以上純手打,請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