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產項目自有資金如何確認,自有資金不足30%如何辦理開發貸款
房地產項目自有資金如何確認,自有資金不足30%那以股東個人名義借款再投入公司 就可以的。銀行貸款的流程:
一、建立信貸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一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范圍與實際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准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准。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二、提出貸款申請。
已建立信貸關系的企業,可根據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所需來申請銀行貸款。〔以工業生產企業為例〕申請貸款時必須提交《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借款申請書》。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制度,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借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三、貸款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 貸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支持范圍的直接用途有:<1>合理進貨支付貨款;<2>承付應付票據;<3>經銀行批準的預付貨款;<4>各專項貸款按規定的用途使用;<5>其他符合規定的用途。
②企業經營狀況。主要包括物資購、耗、存及產品供、產、銷狀況,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狀況;信譽狀況;經濟效益狀況等。
③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加速計劃、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④企業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方向,上要產品結構、壽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人實際工作能力,經營決策水平及開拓、創新能力。
⑤企業負債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實有額及流動資產負債狀況,一般可用自有流動資金佔全部流動資金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分析。
四、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將一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徵,合同標的是貨幣,貸款方一般是國家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貸款利息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隨意商定。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借款方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①借款種類;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額;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⑤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⑦保證條款;⑧違約責任;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代表或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五、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查批准後,應由銀企雙方根據貸款種類簽定相關種類的借款合同。簽定合同時應注意項目填寫准確,文字清楚工整,不能塗改;借、貸、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齊全無誤。借款方立借據。借款借據是書面借款憑證,可與借款合同同時簽定,也可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時間內,一次或分次訂立。銀行經辦人員應認真審查核對借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是否與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請書審查無誤後,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單,由信貨員,科(股)長」兩簽」或行長(主任)」三簽」 送銀行會計部門辦理貸款撥入借款方帳戶的手續。借款申請書及放款放出通知單經會計部門入帳後,最後一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台帳憑證。
⑵ 房地產開發資本金繳納和相關規定
在房地產業中,項目資本金比例是指開發商擁有資金占其全部開發資金的比例。2004年9月,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規定,商業銀行對申請貸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要求其開發項目資本金比例不低於35%。2009年6月1日,國務院公布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調整結果,其中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投資的最低資本金比例從35%調低至20%。
⑶ 房地產開發貸款能歸還股東借款嗎
開發貸被銀行嚴格限定用途房地產開發建設,一經發現用於其他用途,很難和銀行合作下去了的。因此,不能作為股東借款歸還股東。
⑷ 請教,可否向萬科集團發放貸款,貸款用途用於旗下子公司具體的地產項目可否發放這樣的貸款
各個銀行規定不同,你應該請教你們銀行的風險管理部。
1、今年對房地產都是收緊的,有的銀行對於房地產項目都是停審停貸的。但是理論上,項目貸款配套流動資金也是正常的。
2、集團統一融資,是趨勢和主流。即一家商業銀行對集團旗下子公司統一盤子考慮,給予集團授信,給予一個總額度,各個子公司在額度內調劑使用。
⑸ 房地產開發貸款是否屬於固定資產貸款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固定資產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第四條 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五條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和項目信息,建立固定資產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第六條 貸款人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額度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貸款的風險限額管理制度。第七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並按照約定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第八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第九條 貸款人受理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二)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記錄; (三)借款人為新設項目法人的,其控股股東應有良好的信用狀況,無重大不良記錄; (四)國家對擬投資項目有投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質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五)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明確、合法; (六)項目符合國家的產業、土地、環保等相關政策,並按規定履行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七)符合國家有關投資項目資本金制度的規定; (八)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條 貸款人應對借款人提供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並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第十一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履行盡職調查並形成書面報告。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借款人及項目發起人等相關關系人的情況; (二)貸款項目的情況; (三)貸款擔保情況; (四)需要調查的其他內容。 盡職調查人員應當確保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對固定資產貸款進行全面的風險評價,並形成風險評價報告。第十三條 貸款人應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貸款風險評價制度,設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標和標准,從借款人、項目發起人、項目合規性、項目技術和財務可行性、項目產品市場、項目融資方案、還款來源可靠性、擔保、保險等角度進行貸款風險評價。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按照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規范固定資產貸款審批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確保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第四章 合同簽訂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相關合同。合同中應詳細規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避免對重要事項未約定、約定不明或約定無效。 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具體的貸款金額、期限、利率、用途、支付、還貸保障及風險處置等要素和有關細節。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提款條件以及貸款資金支付接受貸款人管理和控制等與貸款使用相關的條款,提款條件應包括與貸款同比例的資本金已足額到位、項目實際進度與已投資額相匹配等要求。第十八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對借款人相關賬戶實施監控,必要時可約定專門的貸款發放賬戶和還款准備金賬戶。 第十九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對與貸款相關的重要內容作出承諾,承諾內容應包括:貸款項目及其借款事項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向貸款人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材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相關檢查;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及時通知貸款人;進行合並、分立、股權轉讓、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等重大事項前徵得貸款人同意等。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在合同中與借款人約定,借款人出現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未遵守承諾事項、申貸文件信息失真、突破約定的財務指標約束等情形時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貸款人可採取的措施。第五章 發放與支付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貸款發放和支付審核。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實施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第二十三條 合同約定專門貸款發放賬戶的,貸款發放和支付應通過該賬戶辦理。 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應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後,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第二十五條 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資金支付,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第二十六條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貸款人審核同意後,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手,並應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第二十七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貸款人應確認與擬發放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足額到位,並與貸款配套使用。 第二十九條 在貸款發放和支付過程中,借款人出現以下情形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根據合同約定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一)信用狀況下降; (二)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貸款資金; (三)項目進度落後於資金使用進度; (四)違反合同約定,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貸款人受託支付。第六章 貸後管理第三十條 貸款人應定期對借款人和項目發起人的履約情況及信用狀況、項目的建設和運營情況、宏觀經濟變化和市場波動情況、貸款擔保的變動情況等內容進行檢查與分析,建立貸款質量監控制度和貸款風險預警體系。 出現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不利情形時,貸款人應對貸款風險進行重新評價並採取針對性措施。 第三十一條 項目實際投資超過原定投資金額,貸款人經重新風險評價和審批決定追加貸款的,應要求項目發起人配套追加不低於項目資本金比例的投資和相應擔保。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應對抵(質)押物的價值和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建立貸後動態監測和重估制度。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應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收入現金流以及借款人的整體現金流進行動態監測,對異常情況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第三十四條 合同約定專門還款准備金賬戶的,貸款人應按約定根據需要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現金流進入該賬戶的比例和賬戶內的資金平均存量提出要求。 第三十五條 借款人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情形的,貸款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應依法追究借款人的違約責任。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貸款形成不良貸款的,貸款人應對其進行專門管理,並及時制定清收或盤活措施。 對借款人確因暫時經營困難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可與借款人協商進行貸款重組。第三十七條 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固定資產不良貸款,貸款人按照相關規定對貸款進行核銷後,應繼續向債務人追索或進行市場化處置。第七章 法律責任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採取監管措施: (一)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按本辦法要求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的; (三)貸款調查、風險評價未盡職的; (四)未按本辦法規定對借款人和項目的經營情況進行持續有效監控的; (五)對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按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受理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貸款申請並發放貸款的; (二)與借款人串通,違法違規發放固定資產貸款的; (三)超越、變相超越許可權或不按規定流程審批貸款的; (四)未按本辦法規定簽訂貸款協議的; (五)與貸款同比例的項目資本金到位前發放貸款的; (六)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的; (七)有其他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的。第八章 附則第四十條 全額保證金類質押項下的固定資產貸款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應依照本辦法制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細則及操作規程。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⑹ 不能對房地產企業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出自什麼辦法
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
銀發[2003]121號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式貸款科目發放。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發放的非房地產開發貸款,各商業銀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則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9月27日共同發布了《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商業性房地產信貸政策進行了調整。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
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6)房地產開發貸款資金能挪用嗎擴展閱讀
《通知》主要對以下政策進行了調整:一是進一步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條件。《通知》規定,對經國土資源、建設主管部門查實的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
二是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並提高了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同時嚴禁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
三是明確提高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是加強房地產信貸徵信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做好貸前查詢、貸後錄入相關信息等工作,充分利用信貸徵信系統防範信貸風險。
五是要求所有商業銀行(包括外資銀行)按照《通知》及通知精神和相關政策,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監管部門報備。
⑺ 銀監會為何要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的行為
據報道,日前,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在「今年以來銀行業運行及監管情況」通報會上指出,監管層將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防範房地產泡沫風險。
但是實際上有不少金融機構對消費貸款資金管理不嚴格,導致消費貸款資金最終流向了股市、房地產等領域的現象,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也是確保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要防止居民杠桿率過快的上升。
希望類似的情況可以早日被查處!
⑻ 房地產監管戶的資金只能用於工程建設么工程完結之後資金可以以什麼方式或名義拿出來使用
房地產監管戶資金在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前,優先用於項目工程建設投資,其中包括支付項目工程款、建築材料、配套設施、設備等款項和法定稅收,以及歸還本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
在保證本項目工程建設資金使用的前提下,資金賬戶中商品房預售資金累計總額,只有超出該監管項目工程預算清冊總額的110%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才可以調用其中超出部分資金。
⑼ 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個人名下房產作為抵押物向銀行貸款獲得資金是否合法
是合法的。自己貸的不用說了,為公司貸的是抵押擔保,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