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資金管理方法有哪些
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資金決策
第一條 資金決策是公司經營決策者根據公司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和規劃,依據公司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通過收集情報、設計方案、抉擇篩選和審查結果等過程所形成的有關資金的籌集、使用,分配和監督的方案。
第二條 公司負責人應高度重視公司資金決策管理工作,制定責任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第三條 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和財務部門以及生產、銷售、供應等部門領導都要共同參與討論、研究資金的籌劃決策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最佳方案。
第四條 資金決策和籌劃要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防止和杜絕資金的沉澱和資金的短缺。
第五條 公司領導要經常深入實際,了解掌握市場信息和實際變化,並根據變化了的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資金決策方案,確保資金決策的有效執行。
第二章 資金計劃
第六條 資金計劃是公司財務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公司財務部門依據公司的資金決策方案和公司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制定的資金管理預算。
第七條 財務部門要組織做好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各有關部門必須積極予以配合,資金計劃主要包括:
(1)貨幣資金計劃:按照現金流量表項目分類編制,堅持節約挖潛方針,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加快資金周轉。
(2)預付賬款回收計劃:預付賬款平均佔用額應嚴格控制在存貨總額5%左右,預付賬款要及時沖賬,避免重復付款,防止發生不能收回情況。要嚴格落實責任人,在可能情況下盡量減少預付款項,以降低經營風險。
(3)應收賬款回收計劃:應收賬款應控制在銷售收入的5%—10%以內,並做到一年之內回收,防止長期拖欠。對已形成的長期拖欠,要制定催收計劃,由專人負責催收;應收賬款佔用過多的企業,應由公司領導親自掛帥,銷售部門負責人負責限期收回,回收困難的要通過多種方法,包括通過法律程序加以解決。
(4)其他應收款回收計劃:必須嚴格控制其他應收款的發生。財務部門要通過分析年初余額形成原因,逐項清理;業務經辦部門應按季度、月度制定其他應收款回收計劃,由專人負責及時回收;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親自檢查此項工作,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5)存貨計劃:要加強存貨管理,按照節約、挖潛、增效的原則,建立存貨定額管理制度,產、供、銷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資金佔用定額進行本部門的存貨管理,加強對存貨佔用資金的控制,防止積壓和超儲。財務部門要按照核定的定額進行考核,並根據定額執行情況按規定比例予以獎懲。
第八條 公司在編制資金計劃時要注意調整安排好資金結構。
(一)必須重視安排好流動資產內的佔用結構。提高經營資金的經營效果,壓縮結算資金的佔用,減少沉澱資金總額,盤活存量資產。
(二)必須重視安排好凈資產與投資規模的結構。公司要量力而行參與投資,對外投資要實施跟蹤管理,效益不佳的項目要及時採取措施將投資收回。
(三)必須重視調整好資產與負債的結構。通過各種途經補充自有資金,降低資產負債率水平,其中尤其要安排好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結構。
(四)必須重視安排好商品的庫存結構。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安排庫存額度與商品品種結構,做到以銷定進,少留、不留庫存。
第三章 貨幣資金的管理
第九條 貨幣資金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那一部分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十條 公司貨幣資金來源包括企業自有資金、借入資金及其他政策性資金(如撥款等)。公司借款必須堅持適度籌措原則,關注資金成本,注意防範財務風險。公司在辦理借款時,必須有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的合規性決議,公司財務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辦理融資。
第十一條 貨幣資金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
(一)公司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二)公司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並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三)公司應當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四)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五)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1)支付申請。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3)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范圍、許可權、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准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公司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污、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七)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十二條 現金的管理
(一)公司應當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二)公司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於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三)公司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況需坐支現金的,應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准。
公司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四)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五)出納人員必須逐筆根據現金收支業務登記現金日記賬,日清日結,確保賬款一致。
(六)財務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檢查,防止白條抵庫、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現象發生。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七)出納人員對銀行派出監督現金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人員應主動配合,積極提供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現金及有價證券的保管,要符合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的規定,確保現金及有價證券的安全完整。
第十三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公司應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應當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應當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二)公司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三)公司應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應及時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未達賬一般不應超過二個月,超過二個月後應逐筆分析、查找並附說明。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四)經辦人領用空白轉帳支票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由出納員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記簿》上寫清支票號碼、用途和收款單位等項目,由經辦人簽名後方可辦理,經辦人必須於業務結算後三日內辦妥有關手續到財務部門核銷。
(五)結算憑證(如匯票、支票等)丟失,經辦人必須立即報告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及時採取掛失止付等補救措施,防止冒領和詐騙發生。如果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預付款應填制用款申請單,必須按照已簽訂的合同付款有關條款,由單位領導及經辦人簽字,按照審批付款手續辦理。
(七)凡辦理預付款手續的單位和個人,款項一經付出,經辦單位和承辦人應督促款項的落實情況,業務結束後,及時將餘款清回,否則,由此造成的呆(壞)賬損失,追究承辦人的責任。
(八)任何人不得違反銀行結演算法律法規和制度,不得貪污挪用公款,否則,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九)公司應根據開戶銀行或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對銀行存款進行明細核算,同時設置「銀行存款」總賬,進行總分類核算。
(十)財務負責人要定期、不定期組織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抽查核對。
第十四條 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對外發生的經濟往來,除用現金和銀行存款結算外,還可採用其他貨幣資金結算辦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二)使用上述結算形式,必須建立健全登記制度,由專人負責,責任人應經常與財務部門核對余額,業務結束後應立即清理,餘款退回銀行賬戶。
(三)不允許以公司賬戶辦理個人信用卡,原已辦理的要組織進行清理並通知個人辦理有關業務報銷清理手續,並將個人信用卡上的余額限期交回財務部。
(四)公司經營層因工作需要,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允許辦理企業信用卡,其他人員原則上一律不允許辦理企業信用卡。
第十五條 工資的結算管理
(一)公司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以及其他工資性收入,應當按規定納入工資總額。
(二)統一發放的工資項目嚴格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制度和標准。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的公司,應與銀行簽訂代發工資合同,代發工資銀行一般應選國有商業銀行。
第十六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一)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二)單位應當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十七條 貨幣資金的監督檢查
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五)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
第四章 資金控制
第十八條 資金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門應依據預定的資金計劃,運用各種可行的方法進行資金管理和監督,通過比較和分析,衡量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和經營成果及資金運作情況,同時嚴格限制不利差異,達到預期目的。
第十九條 公司各相關部門要協同配合,財務部門要加強監督,共同搞好資金運用各重要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一) 要強化貨幣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建立公司適度籌資政策,嚴格貨幣資金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制度,嚴格現金日清日結、銀行存款日清月結、其他貨幣資金及時清理制度。
(二)要強化商品采購環節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建立商品進貨比價采購制度,真正做到「貨比三家,擇優選擇」。
(三)要強化商品銷售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格控制賒銷商品的管理許可權,通過商品的優質服務做好現銷工作;加強對收入票據的管理,防止票據給企業帶來損失。
(四)要強化貨款回籠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格落實「貨款回籠責任制」,誰經手賒銷,誰負責收回貨款,發生問題必須追究經手人責任,並將催收貨款回籠與經手人的經濟利益掛鉤列入單位經濟責任制考核。
(五)要強化對外擔保的管理和控制。嚴格對外擔保程序,嚴禁違規越權辦理擔保事宜,同時要加強對對外擔保的日常動態監控,防範擔保風險。
(六)要強化對外投資的管理和控制,規范對外投資核算,嚴格對外投資許可權,確保對外投資收益最大化。
(七)要強化委託貸款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在確保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情況下,對富餘資金,可以嚴格按程序辦理委託貸款,並按期收本收息,進行動態管理,注意防範貸款損失。
(八)要強化資金平衡會議制度。對於公司預算內大額資金支付須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直接審批,對於預算外項目和超大數額資金調度應建立公司負責人和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聯合審批制度,必要時還需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決定。
(九)要強化財務監督環節的管理與控制。財務部門要加強對公司資金使用的監督與管理,對於不符合手續、制度的款項做到堅決不付,對於違反資金管理制度的事項做到堅決不予辦理。
(十)嚴格和完善資金的體內循環制度,資金收支必須統一經過公司財務部門進行,做到收支兩條線不允許發生資金分流和體外循環現象。
第二十條 建立公司銀行開戶登記備查制度,加強對公司銀行開戶行為的管理和控制並制訂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一)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二)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
(三)委託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四)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五)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歸本公司計財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2. 借款後涉嫌違法資金怎麼處理
借款違法資金應當區分情況處理。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超出規定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路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 消費貸款的資金用途有什麼限制
貸款資金用途規定:
1.個人消費貸款可用於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用途。
2.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於賭博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非法用途及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進入的領域。
3.借款申請人向我行申請單筆貸款或進行授信額度項下提款時須提交書面貸款用途證明文件,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對於貸款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大額個人消費貸款,除貸前需客戶提供用途證明資料,貸款發放後6個月內還必須收集交易真實完成的證明資料(例如:對於購車用途,必須提供所購車輛登記證明;對於裝修用途,必須實地查驗裝修情況及相應裝修款項支付憑據等)。對於客戶無法提供或發現存在用途虛假的,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採取提前收回貸款、停用授信功能等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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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良貸款的處置方式有哪些
1、推行信貸資產質量分類
1998年4月中旬,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宣布,將在全國開展金融資產清理,並在此基礎上按國際通行辦法對信貸資產逐漸推行五級分類和考核辦法。很久以來,我國銀行的貸款質量籠統地劃分為正常貸款和不良貸款,這種劃分,不能及進、准確反映企業生產經營變化對貸款風險的影響,新推行的信貸資產質量分類辦法,按實際風險程度,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損失五種,除能及時、准確地反映金融企業的真實資產外,最大的好處還在於商業銀行可主動防範貸款風險。
2、財政適量注入資金
1998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財政部決定發行2700億元特種國債,所籌集的資本金補撥我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資本金。可以說,這次發行的2700億元特種國債補撥商業銀行資本金後,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將達到《商業銀行法》和「巴塞爾協議」規定8%的要求,同時也使他們爭取到了改革機制、完善管理的時間。
3、建立呆賬准備與核銷制度
從今年開始在全國正式實行的貸款質量五級分類管理,可以更准確地反映資產質量,而根據銀行資產的等級分類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帳准備金:正常資產0.5%,關注資產5%,次級資產20%,可疑資產50%,損失資產100%。1993年我國《金融保險企業財務制度》實行以來,呆帳准備核銷制度遠遠不能滿足核銷呆帳的要求,所以放寬核銷條件,給予銀行呆帳核銷的主動權,特別是對事實呆帳認定責任後及時進行核銷。
、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998年末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定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繞開「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限制,先後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接收並處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貸款(一逾兩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具有政策允許的資金來源渠道,可以發行由財政部擔保的資產管理公司債券籌集資金,也可以通過向國內外商業借款和向金融機構借款籌集資金,還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橫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等領域,體現了國家在金融證券等領域實行嚴格分業管理的今天,賦予資產管理公司「特殊法律地位和專業優勢」,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實現不良資產的處置變現目標。
5. 財政性資金主要包括哪兩部分內容抵押貸款與質押貸款有哪些區別
財政性資金:
財政資金是指以國家財政為中心的預算資金、國債資金及其他財政性資金,既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還包括與國家財政有關系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的貨幣收支。
財政資金的分類:
1.國家投資,應當作為權益,計入並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
2.資金使用後要求返還的本金,會計處理應當作為負債,計入借款或其他應付款處理,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借款或其他應付款。
3.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財政資金,會計處理作為損益,原來有計入補貼收入的,現全部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營業外收入。
投資方向:
一般來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投資大體可分為三大類別:
1.對競爭性項目的投資
競爭性項目是指投資主體公平參與競爭,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項目,它是完全受市場調節的盈利性項目,項目建成後提供的產品是「私人產品」,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其價格完全通過市場競爭形成。該類項目的范圍是根據其產業性質確定,它是競爭性行業在投資領域的表現形態。競爭性行業一般指那些產業發展比較成熟,行業盈利率較高,經濟效益決定於市場供求的產業部門。就我國而言,主要包括:一般加工工業;建築業;商業、餐飲、倉儲業;咨詢業;金融、保險(商業性部分)以及其他行業等。
2.對基礎性項目的投資
基礎性項目的范圍也是根據其產業屬性來確定的。一般講,基礎性項目是指那些從屬於基礎產業和部分支柱產業部門的投資項目。基礎性項目為生產過程提供「共同生產條件」,部分具有或主要具有「公共產品」的一般特徵,即具有公用性、非獨占性和不可分割性,其投入資金數量巨大,建設周期較長、投資回收緩慢,而又關系著國計民生,市場機制在這方面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具體包括:農、林、牧、漁體利。氣象等基礎設施;能源工業;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地質普查與勘探;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等。
3.對公益性項目的投資
公益性項目是指為整個社會提供公共性產品和服務的項目。這些產品和服務基本上屬於「純公共產品」,市場機制在這些產品和服務的提供上根本不發揮作用。主要包括:國防建設投資;黨派、團體等設施的建設;政府、公檢司法等政權設施的建設;基礎教育、文化、衛生、國家體育、廣播電視等設施的建設;城市道路、管網的建設;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等等。
一、什麼是抵押和質押
抵押貸款主要是針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就像是房產、汽車之類的,雖然抵押的物品在貸款者自己手中,但是只有使用權卻沒有交易權。要是到貸款合同期後,沒有及時歸還貸款,那麼,放貸者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將其處理。
質押貸款主要針對的是動產或財產權利,一般指一些有價證券,像企業的單位定期存款存單、個人的銀行存單等票據。由於質押貸款需要將有價證券之類的票據歸放款者管理,所以,貸款人的這些憑證需要在貸款到期後才能歸屬自己,到期前才可以通過這些來貸款。
二、抵押與質押的區別
抵押與質押有什麼區別?抵押與質押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二者暫時歸屬誰的手中,被抵押或質押的物品是誠信貸款的一份「保險單」。當然,也可以這樣理解,那就是貸款者擁有固定資產或不動產就可以做抵押貸款,而擁有有價證券等票據的就可以申請質押貸款。此外,抵押與質押的區別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抵押標的為動產與不動產;質押標的為動產與財產權利(如有價證卷,票據等等)。
(2)抵押物不移轉佔有;質物必須移轉佔有。
(3)當事人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不必辦理質押登記的,質押合同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4)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物的相應管理部門;以股票、知識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向其相應的管理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5)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所得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依法拍賣、變賣質物清償債權。
6. 資金管控排查的方式方法有哪些
第一章 資金決策
第一條 資金決策是公司經營決策者根據公司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和規劃,依據公司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通過收集情報、設計方案、抉擇篩選和審查結果等過程所形成的有關資金的籌集、使用,分配和監督的方案。
第二條 公司負責人應高度重視公司資金決策管理工作,制定責任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第三條 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和財務部門以及生產、銷售、供應等部門領導都要共同參與討論、研究資金的籌劃決策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最佳方案。
第四條 資金決策和籌劃要堅持統籌兼顧、綜合平衡的原則,防止和杜絕資金的沉澱和資金的短缺。
第五條 公司領導要經常深入實際,了解掌握市場信息和實際變化,並根據變化了的實際情況,及時調整和完善資金決策方案,確保資金決策的有效執行。
第二章 資金計劃
第六條 資金計劃是公司財務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公司財務部門依據公司的資金決策方案和公司的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制定的資金管理預算。
第七條 財務部門要組織做好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各有關部門必須積極予以配合,資金計劃主要包括:
(1)貨幣資金計劃:按照現金流量表項目分類編制,堅持節約挖潛方針,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加快資金周轉。
(2)預付賬款回收計劃:預付賬款平均佔用額應嚴格控制在存貨總額5%左右,預付賬款要及時沖賬,避免重復付款,防止發生不能收回情況。要嚴格落實責任人,在可能情況下盡量減少預付款項,以降低經營風險。
(3)應收賬款回收計劃:應收賬款應控制在銷售收入的5%—10%以內,並做到一年之內回收,防止長期拖欠。對已形成的長期拖欠,要制定催收計劃,由專人負責催收;應收賬款佔用過多的企業,應由公司領導親自掛帥,銷售部門負責人負責限期收回,回收困難的要通過多種方法,包括通過法律程序加以解決。
(4)其他應收款回收計劃:必須嚴格控制其他應收款的發生。財務部門要通過分析年初余額形成原因,逐項清理;業務經辦部門應按季度、月度制定其他應收款回收計劃,由專人負責及時回收;公司財務負責人應親自檢查此項工作,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5)存貨計劃:要加強存貨管理,按照節約、挖潛、增效的原則,建立存貨定額管理制度,產、供、銷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核定的資金佔用定額進行本部門的存貨管理,加強對存貨佔用資金的控制,防止積壓和超儲。財務部門要按照核定的定額進行考核,並根據定額執行情況按規定比例予以獎懲。
第八條 公司在編制資金計劃時要注意調整安排好資金結構。
(一)必須重視安排好流動資產內的佔用結構。提高經營資金的經營效果,壓縮結算資金的佔用,減少沉澱資金總額,盤活存量資產。
(二)必須重視安排好凈資產與投資規模的結構。公司要量力而行參與投資,對外投資要實施跟蹤管理,效益不佳的項目要及時採取措施將投資收回。
(三)必須重視調整好資產與負債的結構。通過各種途經補充自有資金,降低資產負債率水平,其中尤其要安排好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結構。
(四)必須重視安排好商品的庫存結構。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安排庫存額度與商品品種結構,做到以銷定進,少留、不留庫存。
第三章 貨幣資金的管理
第九條 貨幣資金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於貨幣形態的那一部分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十條 公司貨幣資金來源包括企業自有資金、借入資金及其他政策性資金(如撥款等)。公司借款必須堅持適度籌措原則,關注資金成本,注意防範財務風險。公司在辦理借款時,必須有公司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的合規性決議,公司財務部門在授權范圍內辦理融資。
第十一條 貨幣資金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
(一)公司應當建立貨幣資金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二)公司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應當配備合格的人員,並根據公司具體情況進行崗位輪換。
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廉潔奉公,遵紀守法,客觀公正,不斷提高會計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三)公司應當對貨幣資金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審批人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批准方式、許可權、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職責范圍和工作要求。
(四)審批人應當根據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
經辦人應當在職責范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授權部門報告。
(五)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業務。
(1)支付申請。公司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註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並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審批人根據其職責、許可權和相應程序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准。
(3)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准後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准范圍、許可權、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准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後,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公司對於重要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範貪污、侵佔、挪用貨幣資金等行為。
(七)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貨幣資金業務或直接接觸貨幣資金。
第十二條 現金的管理
(一)公司應當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的管理,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
(二)公司必須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現金的開支范圍。不屬於現金開支范圍的業務應當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三)公司現金收入應當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於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況需坐支現金的,應事先報經開戶銀行審查批准。
公司借出款項必須執行嚴格的授權批准程序,嚴禁擅自挪用、借出貨幣資金。
(四)公司取得的貨幣資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五)出納人員必須逐筆根據現金收支業務登記現金日記賬,日清日結,確保賬款一致。
(六)財務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檢查,防止白條抵庫、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現象發生。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做出處理。
(七)出納人員對銀行派出監督現金管理執行情況的檢查人員應主動配合,積極提供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現金及有價證券的保管,要符合公安部門及有關部門的規定,確保現金及有價證券的安全完整。
第十三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
(一)公司應嚴格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應當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應當加強對銀行結算憑證的填制、傳遞及保管等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二)公司應當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三)公司應當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應及時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未達賬一般不應超過二個月,超過二個月後應逐筆分析、查找並附說明。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四)經辦人領用空白轉帳支票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由出納員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記簿》上寫清支票號碼、用途和收款單位等項目,由經辦人簽名後方可辦理,經辦人必須於業務結算後三日內辦妥有關手續到財務部門核銷。
(五)結算憑證(如匯票、支票等)丟失,經辦人必須立即報告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及時採取掛失止付等補救措施,防止冒領和詐騙發生。如果造成經濟損失的,要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預付款應填制用款申請單,必須按照已簽訂的合同付款有關條款,由單位領導及經辦人簽字,按照審批付款手續辦理。
(七)凡辦理預付款手續的單位和個人,款項一經付出,經辦單位和承辦人應督促款項的落實情況,業務結束後,及時將餘款清回,否則,由此造成的呆(壞)賬損失,追究承辦人的責任。
(八)任何人不得違反銀行結演算法律法規和制度,不得貪污挪用公款,否則,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九)公司應根據開戶銀行或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對銀行存款進行明細核算,同時設置「銀行存款」總賬,進行總分類核算。
(十)財務負責人要定期、不定期組織對銀行存款余額進行抽查核對。
第十四條 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
(一)對外發生的經濟往來,除用現金和銀行存款結算外,還可採用其他貨幣資金結算辦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二)使用上述結算形式,必須建立健全登記制度,由專人負責,責任人應經常與財務部門核對余額,業務結束後應立即清理,餘款退回銀行賬戶。
(三)不允許以公司賬戶辦理個人信用卡,原已辦理的要組織進行清理並通知個人辦理有關業務報銷清理手續,並將個人信用卡上的余額限期交回財務部。
(四)公司經營層因工作需要,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後允許辦理企業信用卡,其他人員原則上一律不允許辦理企業信用卡。
第十五條 工資的結算管理
(一)公司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以及其他工資性收入,應當按規定納入工資總額。
(二)統一發放的工資項目嚴格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工資制度和標准。
(三)實行銀行代發工資的公司,應與銀行簽訂代發工資合同,代發工資銀行一般應選國有商業銀行。
第十六條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一)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二)單位應當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十七條 貨幣資金的監督檢查
貨幣資金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貨幣資金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二)貨幣資金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貨幣資金支出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三)支付款項印章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辦理付款業務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現象。
(四)票據的保管情況:重點檢查票據的購買、領用、保管手續是否健全,票據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五)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貨幣資金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應當及時採取措施,加以糾正。
第四章 資金控制
第十八條 資金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門應依據預定的資金計劃,運用各種可行的方法進行資金管理和監督,通過比較和分析,衡量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和經營成果及資金運作情況,同時嚴格限制不利差異,達到預期目的。
第十九條 公司各相關部門要協同配合,財務部門要加強監督,共同搞好資金運用各重要環節的管理與控制。
(一) 要強化貨幣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建立公司適度籌資政策,嚴格貨幣資金崗位分工及授權批准制度,嚴格現金日清日結、銀行存款日清月結、其他貨幣資金及時清理制度。
(二)要強化商品采購環節資金的管理與控制。建立商品進貨比價采購制度,真正做到「貨比三家,擇優選擇」。
(三)要強化商品銷售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格控制賒銷商品的管理許可權,通過商品的優質服務做好現銷工作;加強對收入票據的管理,防止票據給企業帶來損失。
(四)要強化貨款回籠環節的管理與控制。嚴格落實「貨款回籠責任制」,誰經手賒銷,誰負責收回貨款,發生問題必須追究經手人責任,並將催收貨款回籠與經手人的經濟利益掛鉤列入單位經濟責任制考核。
(五)要強化對外擔保的管理和控制。嚴格對外擔保程序,嚴禁違規越權辦理擔保事宜,同時要加強對對外擔保的日常動態監控,防範擔保風險。
(六)要強化對外投資的管理和控制,規范對外投資核算,嚴格對外投資許可權,確保對外投資收益最大化。
(七)要強化委託貸款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在確保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情況下,對富餘資金,可以嚴格按程序辦理委託貸款,並按期收本收息,進行動態管理,注意防範貸款損失。
(八)要強化資金平衡會議制度。對於公司預算內大額資金支付須由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直接審批,對於預算外項目和超大數額資金調度應建立公司負責人和公司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聯合審批制度,必要時還需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決定。
(九)要強化財務監督環節的管理與控制。財務部門要加強對公司資金使用的監督與管理,對於不符合手續、制度的款項做到堅決不付,對於違反資金管理制度的事項做到堅決不予辦理。
(十)嚴格和完善資金的體內循環制度,資金收支必須統一經過公司財務部門進行,做到收支兩條線不允許發生資金分流和體外循環現象。
第二十條 建立公司銀行開戶登記備查制度,加強對公司銀行開戶行為的管理和控制並制訂銀行賬戶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一)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二)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託貸款。
(三)委託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四)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五)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
(六)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方式。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歸本公司計財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 各子(分)公司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7.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經清理核實後的分類原則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
財預〔2010〕4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抓緊清理核實並妥善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債務
清理核實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是規范管理的前提。納入此次清理核實范圍的融資平台公司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項目投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包括各類綜合性投資公司,如建設投資公司、建設開發公司、投資開發公司、投資控股公司、投資發展公司、投資集團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以及行業性投資公司,如交通投資公司等。
清理核實的債務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融資平台公司通過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擔保、回購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債務。
融資平台公司債務經清理核實後按以下原則分類: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舉借的債務。
《通知》中「公益性項目」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過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府投資項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
《通知》中「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根據協議約定、項目性質或相關政策規定確定,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一般預算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預算外收入等財政性資金的債務。上述財政性資金暫不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因承擔政府公益性項目建設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返還、車輛通行費等專項收費收入。
《通知》中「在建項目」是指截至2010年6月30日,經相關投資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並已開工建設的項目。為避免損失浪費,防止出現「半拉子」工程,應當妥善安排在建項目的後續資金。「對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台公司融資」中的「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是指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可以融資的項目,以及經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重大項目,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項目等,可暫繼續執行既定融資計劃。
《通知》中「信貸審慎管理規定」是指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發布的相關信貸政策與管理規定及銀行自身信貸管理要求,如《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9年第2號)、《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1號)、《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銀監發〔2009〕71號)等。
《通知》中「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地方政府要盡快進行清理,妥善處置」,是指地方政府應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對相關項目採取整改、終止等措施,妥善處置。對於整改後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項目,銀行不得再發放新的貸款。如果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風險緩釋措施不到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採取足額追加抵質押等措施,否則銀行不能追加貸款。
《通知》中「逐包打開」是指要將貸款包內的每筆貸款一一對應到合格的項目,甄別貸款包的潛在風險,確實存在合規性問題和風險問題的,要採取相應保全措施。
《通知》中「逐筆核對」是指對融資平台公司貸款進行逐筆核實查對,從借款主體、擔保主體、貸款管理等方面查找貸款存在的風險和問題。
《通知》中「重新評估」是指重新評估貸款對應的項目的合規性和可行性,項目的效益性以及還款來源的充足性和持續性,項目資本金的可靠性,項目融資需求的合理性,項目資金使用的真實性等方面存在的風險和問題,確保項目債務水平與還款水平相匹配。
《通知》中「整改保全」是指針對自查發現的風險和問題,在制度建設、項目合規性、貸款管理、操作流程、還款來源、抵押擔保等方面採取的整改保全措施。按照「規范退出、保全分離」的原則,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全額償還貸款本息且符合一般商業公司經營性質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將該類公司的貸款整體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進行管理;對於清理規范後自身具有一定的經營性現金流,能夠部分償還貸款本息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應採取補充完善合同手續、增加新的借款主體和擔保主體等整改保全措施,強化還款約束,將其中規范後滿足一般公司類貸款條件的貸款從融資平台公司貸款中剝離,納入一般公司類貸款管理。
二、關於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對融資平台公司進行清理規范時,對於其他兼有不同類型融資功能的融資平台公司,包括為政府投資項目(含公益性項目)融資而組建,不承擔具體項目建設、項目經營管理職能,且與下屬子公司僅是股權關系的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管理中心等類型的融資平台公司,也要按照規定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通知》中「承擔有穩定經營性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並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債務」,是指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任務舉借,且償債資金70%以上(含70%)來源於公司自身收益。融資平台公司自身收益除項目本身經營性收益外,還包括已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土地的出讓金收入和車輛通行費等其他經營性收入。
《通知》中「今後地方政府確需設立融資平台公司的,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辦理,足額注入資本金,學校、醫院、公園等公益性資產不得作為資本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今後」是指2010年7月1日以後(含7月1日);「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
三、關於加強對融資平台公司的融資管理和銀行業金融機構等的信貸管理
融資平台公司融資和擔保要嚴格執行《通知》中相關規定。經清理整合後保留的融資平台公司,其融資行為必須規范。《通知》中「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須落實到項目,以項目法人公司作為承貸主體」的規定,是指貸款資金應用於項目本身,承貸主體應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市場主體。《通知》中「凡沒有穩定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的,不得發放貸款」,是指對於自身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或者沒有可靠償債資金來源的融資平台公司,銀行業金融機構等不得發放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要嚴格規范信貸管理,切實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項目貸款審查流程、程序、授權授信等要嚴格按照商業貸款審查標准,不得放鬆信貸管理條件。《通知》中「向融資平台公司新發貸款要直接對應項目,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項目資本金的規定」的「項目」是指要符合《通知》第一部分所要求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環境保護政策、信貸審慎管理規定及宏觀調控政策等要求的項目」。
四、關於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承諾行為
《通知》明確,地方政府在出資范圍內對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內部化。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於融資平台公司的新增債務,地方政府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全部債務,債權人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通知》中「直接、間接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種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融資行為出具擔保函;承諾在融資平台公司償債出現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持,提供臨時性償債資金;承諾當融資平台公司不能償付債務時,承擔部分償債責任;承諾將融資平台公司的償債資金安排納入政府預算。
五、關於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監會派出機構等,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協調機制,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指導監督。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要於2010年10月31日前將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報告報送財政部,抄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本次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債務核實情況(包括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於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國務院的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實情況報告應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包括以下內容:組織實施情況;債務總量、分類、分級等情況;在建項目後續資金安排情況;規范管理的具體措施及效果;特殊事項及說明;問題及政策建議等。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銀監會
8. 加強資金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對資金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
在資金管理過程中,資金的計劃管理佔有相當重要的位置。在計劃管理的體系中,資金計劃是生產經營計劃和財務收支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年初,財務部門要根據總的生產經營目標和計劃,組織編制年度資金計劃,包括資金需求計劃和資金籌集與投放使用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內容主要包括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投資、對外投資、債務還本付息、補充流動資金、生產經營費用、管理費用、社會性支出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等的資金需求量;資金籌集計劃主要包括計劃期內的生產經營收入、對外投資收益、上級地勘及基建撥款收入、債權回收收入、借款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計劃。
在編制確定年度資金計劃同時,還要組織編制季度的資金執行計劃和月度的滾動性的資金調度計劃,其中季度資金計劃是年度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十分重要,因為對資金的短缺或結余必須要求我們事前預測,並提前採取措施解決好;月度資金計劃則是日常的資金調度計劃,實行滾動管理。
浙江省地勘局第十一地質隊在資金的計劃管理中,一方面,通過比較細致的工作把資金計劃作的切合實際,切實可行;一方面,通過內部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形式,把資金的計劃管理落到實處。他們的具體做法是:
1.在編制和實施資金計劃的過程中,努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第一,對資金實行全隊統一計劃、統一籌集、統一調度、分級使用和管理的原則;
第二,摸清「家底」——即資金存量,合理預測資金的需求量;
第三,確保全隊生產經營和投資活動以及維持正常的秩序有充足的資金來源,不搞「無米之炊」,不留缺口;
第四,在安排資金需求計劃時,做到「先生產經營後消費」,精打細算,節約資金,提高資金的營運效益,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投資和費用支出;
第五,確定合理的借款規模,綜合考慮籌資方式、籌資渠道,比較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
第六,努力盤活資金(資產)存量,花大力氣回籠應收賬款;
第七,做好全隊資金的綜合平衡,做到資金短缺時適時籌集並調入資金,資金閑置結余時及時安排用於各項長、短期投資,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利用率。
2.結合內部承包經營責任制,落實資金管理責任制
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主要是設備更新與技術改造方面,實行經營單位還本付息制度,較好地解決了前些年一些單位盲目上項目、盲目爭投資購設備以至造成部分資產閑置浪費的弊端。如十一地質隊浙南地質工程公司在1994—1995年內,大隊累計投入固定資產投資(不含流動資金)600多萬元進行技術改造,每年投資均分三年還本付息,由於投資有動力又有壓力,取得了較好的投資效益,預計可以基本完成向大隊還本付息的任務,分散了大隊的投資風險。
在流動資金管理方面,則實行定額管理和超定額資金有償使用制度。大隊對所屬各單位按照不同條件核定了定額流動資金,同時引入銀行結算機制,實行內部銀行結算,對超定額佔用流動資金的單位,一律按月按規定利率向大隊支付資金佔用費;對於向大隊多上交資金而減少定額資金佔用的單位,則由大隊向其支付資金佔用費。為了促使各單位及時回籠資金,大隊還規定每年6月底應完成上交當年承包合同規定實現利潤數的40%資金,年底則完成實現利潤數100%的資金,如果欠交,則從下月起按規定利率向大隊交納資金佔用費。在運用上述經濟杠桿管理資金的同時,同時運用月度、季度資金計劃以及大隊行政干預等手段,進行內部日常資金調度管理,確保全隊資金調度管理能按計劃執行。
二、積極籌集資金,確保生產經營投資和經濟發展的需要
切實抓好資金籌措。資金籌措,就是根據地勘單位長遠發展戰略或日常經營的需要,組織和籌集資金。這是一項既重要、難度又大的工作,它是關繫到地勘單位的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地礦部門的三個層次(部、局、地質大隊)都要去抓。
1.以最經濟的方式籌集資金,努力降低資金成本
資金籌集是企業向外部有關單位和個人或從企業內部籌措和集中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財務活動。資金籌集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首要任務,是企業財務管理的起點。要根據本單位產業結構調整和項目計劃制定年度和月份的資金籌措計劃,掌握全年資金投入總量與回收總量,搞好預算管理,以便合理安排資金的投放和回收。
要合理預測資金的需求量,充分利用外部環境,結合地勘單位資金狀況和籌資方式合理地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要採取多元化的籌資方式,保證資金的供應。首先要注重自我積累,用好用足自有資金,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集中資金確保生產經營投入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其次是融資借款,如向銀行貸款、向外單位借款、爭取外單位或外商投資(入股)、內部職工集資、推行股份合作制、融資租賃等形式,多渠道、多層次籌集資金。要選擇籌資方式的最優組合,降低籌集資金的成本(為了取得與使用資金而付出的代價)。
企業籌集的資金,按可供使用的時間劃分,可分為短期資金與長期資金。短期資金一般指一年以內使用的資金,企業取得後主要用於現金、材料采購、發放工資等。通常在短期內可以收回。長期資金一般指供一年以上使用的資金,企業取得後主要用於新產品的開發、生產規模的擴大、廠房和設備的更新等,通常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才能收回。短期資金與長期資金籌集的方式是不同的。
(1)短期資金籌集方式。主要有
① 商業信用。商業信用是指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貨而形成的借貸關系。它是企業之間的一種直接信用行為,是企業短期資金的重要來源。目前我國商業信用的主要形式有應付賬款、商業匯票和預收貨款等。
② 銀行短期借款。主要形式有:生產周轉借款、臨時借款和結算借款等。
(2)長期資金籌集方式。主要有
① 國家投資。它是國有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原來國家撥給企業的固定基金、流動基金以及專用基金中的更新改造基金,作為國家資本金。國家對國有企業實行的稅前還貸辦法其實質是負債轉增資本的一種辦法,因而也是國家資本金的構成部分。
② 銀行長期借款。大致可分兩類,一是技術改造借款,二是基本建設借款。
③ 股票。股票籌資的主要優點,一是沒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償還本金,二是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主要缺點是籌資的資金成本較高。
④企業債券。與股票籌資相比債券籌資的主要優點,一是資金成本較低,二是債券持有人無權干涉企業的管理事務,不影響企業的控制權;主要缺點是由於債券有固定的還本付息日,因而債務風險大。
⑤租賃。租賃是指出租人在承租人給予一定租金的條件下,授予承租人在約定期限內佔有和使用財產的權利的一種契約。租賃按其性質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兩類。融資租賃一般是指出租人按承租人的要求出資購買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融資租賃一般時間較長。按我國現行規定,租賃期應接近於設備的壽命期,至少不短於設備壽命期的一半。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可以選擇續租、退租,或由出租人作價後購入。經營租賃通常是合同比較靈活的短期租賃。
⑥通過與其他企業聯營引進資金。
⑦通過與外商合作引進外資。包括補償貿易和開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等形式。
2.處理好負債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正處在向市場經濟轉軌中的地勘單位來說,充分利用負債經營的杠桿作用,對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負債經營有利於擴大社會資源佔有量,提高物質財富的創造能力,增加收入來源。負債經營,實際上就是利用他人的資金,發展自己的經濟。資金是生產要素或社會資源的貨幣體現,佔有資金就佔有了社會資源,佔有資金越多,佔有社會資源也就越多。資源不僅僅是物,它的經濟本質是「收入源泉」。就宏觀上看,一個國家或地區(部門也一樣)在一定時期的經濟資源總量和可用於積累的資金總額是有限的,也就是說整體資源約束是「剛性」的。甲得到的多,乙得到的就少;資源分配是「軟」約束的,這是市場競爭行為的原因。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負債有利於地勘單位擴大社會資源佔有量,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增加收入來源,促進經濟發展。
負債經營有利於加快資本積累速度,擴大地勘經濟規模。地勘產業資本總量嚴重不足,制約了地勘經濟的發展和職工收入水平的提高。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出路有兩條:一是通過內部自有資金實行資本積累;二是通過舉債把外部社會資金吸收轉化為積累資金。就目前地勘單位的實際狀況看,僅僅依靠第一種方式,力量十分有限,速度緩慢。而選擇第二種方式,不但資金來源充足,且積累速度迅速,是一種超常規的資本積累經濟行為。所以,依靠負債方式進行資本積累不失為一條有效的途徑。
有利於提高地勘單位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經濟效益。負債經營,既帶有高度的經營風險性,又有較強的經營驅動力。一方面,負債可以解決資金不足,擴大生產規模,增強經濟實力和市場競爭力;另一方面,它又要承擔一定的債務責任,承擔能否所「獲」大於所「償」這樣一種壓力。這種壓力是促進經營者高度自覺地搞好生產經營的動力源泉之一。它要求經營者在作出借債決策時,唯以市場為導向,嚴密組織生產,努力開辟市場,加速資金用轉,加強管理,才能提高資金利用率和經濟效益。
任何事情都是一分為二的。負債經營意義重大,但負債經營也有它的風險性。如何避免風險,把握好負債的安全線,浙江省地勘局第十一地質隊掌握的原則值得提倡。他們認為資金短缺嚴重地制約著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如果片面地固守傳統的「量入為出」的觀念,只能坐失良機,一事無成。牢固樹立「負債經營」的觀念,充分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在資金管理方面變被動的「量入為出」,去追求主動的、動態的平衡;通過「負債經營」來實現規模經營,保證經濟穩定、持續、健康發展。
近年來他們通過負債經營,既較好地解決了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短缺問題,又努力把握好負債經營的穩健原則:
第一,要求全隊的資本結構中的負債比率有一定的限度,在目前盈利水平相對較高,資金周轉比較順利的條件下,可適當高一些,但掌握好適當的度;
第二,要確保全隊資金的使用和周轉處於良性循環的狀態,防止資金閑置積壓和損失浪費;
第三,負債籌資的利率必須低於全隊資金收益率,否則將產生財務杠桿的負作用;
第四,牢固樹立大隊決策層穩健經營的意識,把握好全隊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的關系;
第五,加強大隊的資信建設,樹立優秀的商業信用;
第六,注意負債籌資的時機、方式和期限,並在資本結構中保留一定的負債能力,以應付始料未及的突發事件所急需的資金,使全隊的理財有一定的彈性。此外,還需通過資金計劃,安排並控制全隊資產適度的流動性,保持適度的償債能力。
3.要確立地勘單位的投資主體意識,把籌措資金的重點放在自我積累上
從近年的實際情況和調查研究所了解的情況看,資金籌措重點要解決好三個問題。
一是要明確投資主體,即誰應當對投資的使用及債務償還負責?許多單位常常是由省局統一貸款,地勘單位分頭使用;或者由地勘單位貸款,省局擔保。這種情況一方面造成各地勘單位拚命要貸款,多多益善;另一方面又造成只借不還,負債累累,資金效益低下。所以必須強調:籌集資金,首先一定要落實投資主體,明確責任。在一般情況下,應當以地勘單位為主體,自己組織資金來源,自己辦理借貸。省局和地礦部,只能為其疏通渠道,提供信息,搭橋引線,做好服務工作,不能代替主體。如果籌集的資金規模較大,可以採取多方入股的辦法,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這種機制,責任約束可能更好。
二是要認真核算資金成本,不能不惜任何代價去找資金。所謂資金成本,是指地勘單位為了取得和使用資金而向出資人付出的代價。也就是出資人為地勘單位提供了資金,地勘單位必須設法取得的最低限度的投資報酬,以滿足出資人的要求,這個最低限度的投資報酬就是資金成本。因此資金成本是地勘單位保持和提高自身價值而必須獲得的最低收益。這也是籌集資金要把住的經濟核算關,切不可來者不拒,花完再算。
三是要把籌措資金重點放在自我積累上。其中包括:①提足折舊基金,用好折舊基金。當固定資產投入正常運營之後,它的價值隨著固定資產的不斷損耗而逐漸轉移到新產品之中;與此同時,固定資產又通過計提折舊,形成基金而得到補償。這種補償如果管好用好,是地勘單位主要資金來源。②增加盈利,用好盈利。當前地勘單位及其主辦的企業,普遍存在著成本失控、效益流失的情況,如果嚴加管理,就會增加盈利。而盈利增加之後,又要合理使用,防止分光吃光和投向非生產領域。這方面的潛力是很大的,如果管好用好,也是一項重要的資金來源。③管好用好幾項專項基金,如工程勘察的技術開發基金,設備、房地產的租賃收入,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等。這些基金的提取和收繳方式比較分散,管理不善容易流失,但是如果引起重視、明確責任,也是一項重要資金來源。④管好用好富餘人員補貼,建立有利於增加積累的機制,對於節省下來的補貼,鼓勵用於生產投人,但不增加國家資本金。這也能形成地勘單位重要的資金來源。
在強調自我積累的同時,也要積極開拓社會籌資渠道。特別是努力爭取國家基建投資、固定資產貸款、更改資金貸款,並多方開拓銀行貸款,開展橫向聯合和合作,爭取外資、個人投資等。
三、切實抓好資金的投放
所謂資金投放是一種資金運用和資產運營的經濟活動,不但包括貨幣投資,而且還包括實物投資、工業產權投資、非專利技術投資和土地使用權作價投資等。按投資在再生產過程中的作用,有新項目建設性投資、維持簡單再生產的更新改造性投資、擴大再生產的追加性投資、調整生產經營方向的移向性投資、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投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還有兼並收購破產企業、對其他企業參股或控股的投資。
企業資金投放是用財的一種手段,生財才是企業經營的目的。資金投放管理就是通過正確的投資決策,謀求最滿意的經濟效益。就是如何把已經籌集到的資金投放到最好的項目上去。這里的關鍵是正確選項。在地勘單位實施戰略性結構調整的今天,加強最短缺的生產要素——資金的管理,不但能取得直接的經濟效益,關鍵是它能產生很好的「引發效益」。選項首先要進行機會成本分析,也就是對新上項目進行決策時必須運用多方案對比,擇優用之。首先,企業資金投放決策要服從宏觀投資決策所規定的方針、政策、方向及規劃、要求;其次,正確處理「外延」與「內涵」兩種擴大再生產的關系;第三,正確處理生產性與非生產性投資的關系;第四,正確處理近期與遠期收益、局部效益與全局效益的關系;最後,正確處理投資的需要與可能的關系。
為了保證投資決策的正確性,需要對投資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經濟效益進行分析,稱為投資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資方案的建立和選擇的過程中由淺入深、由粗到細,按步驟進行的,通常分為機會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詳細可行性研究、評價報告四個程序。對投資項目的必要性分析主要有兩點:①是否真正需要投資本身所實現的直接成果——建設項目;②是否真正需要利用完成的投資項目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產品或勞務。對投資項目的可能性分析也有兩點:①實現該投資項目所需的條件是否具備;②利用完成投資項目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條件是否具備。對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分析主要採用投資收益率法、投資回收期法、追加投資效益系數法、凈現值法等進行評價。
具體地說,開展項目的科學評審的內容是:①投資總額的評審,包括固定資產投資評審、建設期利息評審和流動資金投資評審三個部分,此外還包括對物價上漲的估計。這幾年,有許多項目問題就發生在投資總額的評審上,結果是一經上馬,就成了釣魚項目。投資總額一突破,原先預測的成本、利潤全都失真了。②產品成本的評審,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等評審,力求正確、全面、動態地做出評價,使其符合實際。③銷售收入的評審,重點要抓住年銷售量和當年價格這兩個因素的評審,防止利用增加銷售量的辦法來人為提高項目的經濟效益。銷售量又取決於市場,市場不是主觀願望所能決定的,一定要有客觀依據。④增利的評審,主要是審查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之間的勾稽關系,核定其真實性。⑤現金流量的評審,首先要編制現金流量表作為審查的基礎,包括現金流出、現金流入、凈現金流量和累計凈現金流量,然後根據現金流量表,計算出收益率和凈現值等評價指標,從而對投資項目作出正確評價。評審一定要聘請專家小組進行,力求公正、科學。
近年來,四川地礦局做得好,興辦的多種經營項目的投資成功率高,幾乎沒有損失。其主要經驗是有一套科學的管理程序和審批辦法:
(1)申請立項,必須提交3個材料:①立項建議書,說明立項的依據;②可行性報告,說明技術上的可行性、經濟上的合理性;③初步設計,提供可靠的生產經營依據。
(2)立項報告首先由局多種經營處初審,他們重點抓住兩個問題進行分析研究:①市場情況如何,對已經進行的市場調查的可靠性進行驗證;②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和地方政策要求,凡屬樓、堂、館、所一般不批。
(3)經局多種經營處初審後,提交局專門組織的評審小組(或評審委員會)審查。這個小組由技術、經濟專業人員組成,如果屬於其他產業的項目,還要聘請相關的技術專家。這個小組對評審項目實施後果負有責任,並簽字蓋章。
(4)只有經專業的評審小組審查作出評語的項目,才能交局辦公會或局務會議討論審查。局的審查是最後的決策,除考慮項目本身的技術可行性、經濟合理性外,還要研究資金籌措的可能性,以及採取的相應措施。
(5)項目一經批准實施,局有關業務處室要跟蹤檢查生產能力和經濟效益。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有時局長還要帶領有關人員到現場就地解決問題。
(6)在選項上盡可能利用地礦部門自身優勢,揚長避短。如多數項目是與「礦」字有關,或是開礦,或是礦產品的加工,所以比較熟悉,成功的可能性大;有的就是部門科學研究、科技開發的產品。
(7)強化立項主體的自我約束。要在選好人、用好人的基礎上實行項目建設業主責任制,誰立項誰建設,誰建設誰經營,同時誰建設誰籌資,誰借款誰還款,明確投資主體,落實法人財產權,逐步用現代企業制度來管理新建設項目。
長期以來,我們總是在投資決策上犯錯誤。爭著上項目,盲目上項目,重復上項目,項目超概算,鬍子工程,項目不能按期投產,投產以後不能達產達標、沒有效益,有的項目甚至剛一投產就需要改造等等。這裡面,既有投資決策的問題,也有經營管理的問題,恐怕更多的是體制和機制的問題,我們應該在深化改革中認真解決這些問題。
地勘單位在向企業轉化過程中,加大對多種經營項目的投入是必然趨勢。但投入的目的是為了取得最大效益。所以,用好這部分資金是資金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必須加強對項目投入的管理。
要嚴把新上項目及擴建項目審批關,對新上項目的審批應採取謹慎的態度。在項目投資前,經營決策者應組織有關管理部門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最後對資金的投向作出慎重的抉擇。新上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有較好的市場前景,要發揮本地區、本單位的特長和優勢,堅持以經濟效益為中心,適當兼顧安置效益。
要強化項目投資管理,建立項目負責人制。要落實項目負責人,明確責任,建立監督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人員現場檢查項目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糾正,以促其保質按期投產。同時,還要注重資金的回收和創利,爭取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的效益。
四、要切實抓好資金日常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減少資金用量,加速周轉,防止積壓。地勘單位面向市場,實施戰略性結構調整,現有資金遠遠不能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因此,如何用好用活企業現存的資金,使其創造出更大的效益,是地勘單位和企業科學管理的重要內容。
1.以最快速度回收資金
資金周轉價值多少,與利率大小和周轉速度密切相關,回收的速度越快,獲得周轉價值越大,反之周轉價值也越小,這就要求將資金「盤活」,注意產品銷售發運、貨款結算和債權清理等。做到快生產,快銷售,快回收貨款。
在銷售管理中,要堅持以銷定產,以銷促產,以優質產品佔領市場。當前特別要強調對債權債務的處理,及時追回應收款項。在商品銷售、勞務承包中,如果不能把生產資金轉化為商品資金,再把資金及時地轉化為貨幣資金,再生產就會由於缺少儲備資金而停止。所以在現金流量管理中,應當強調以資金回籠為中心,積極創造資金回籠的條件。應當要求所有營銷人員,對每一筆銷售業務,每一項承包業務,都要對簽訂合同的全過程負責,從簽約開始,到資金回籠為止,並以資金回籠指標的完成情況為考核和獎勵的依據,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體現對銷售管理的切實加強。
應收賬款的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要狠抓工程款與貨款的催收工作,加大清欠力度,有關單位應採取措施,組織清欠領導小組,領導親自抓,設專人負責,派人催收,有償清收,依法清收。
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核算、監督的職能,提高對維護本企業權益的責任感,積極對本企業債權進行定期清理,並進行分析,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對確實無望收回資金,要主動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切忌「只記賬,不收賬」,使資金形成正常迴路,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加強實物形態的資金管理
以最合理的標准運用資金,除合理籌措資金,降低資金成本外,要使各種資金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條件,組成一個合理的結構。如固定資產、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本資金、結算資金等,各佔多少比例才能滿足需要,又不積壓浪費,使資金流和物資流協調通暢,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制定資金佔用定額,使資金管理不僅在佔用上結構合理,而且在實際情況變化時進行適當調整、始終保持合理狀況。
(1)加強流動資金的管理。企業流動資金的實物形態是多樣化的,流動資金每次循環都要經過采購、生產和銷售過程,並表現為現金、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應收賬款等具體形態。企業對各種形態的資金佔用均要嚴格管理,對采購、生產、銷售等環節均要建立相應制度嚴格控制。要加強材料采購和庫存管理,降低庫存,減少資金佔用。針對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先進合理的材料儲備和消耗定額,並定期對成本差異進行分析。
(2)加強固定資金管理。重點是嚴密組織固定資產的收入、發出、保管工作,正確、全面、及時地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理;正確核定固定資產的使用量,努力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特別是在決定購進大型設備儀器時,必須進行使用效率的論證,防止片面強調需要而忽視成本負擔;對已有的利用率不高的大型設備儀器,要千方百計組織對外服務,這既可以增加收入,活化資金,又可以降低本單位的成本和費用。
(3)集中財權,統籌資金。地勘單位在「轉企」時期,對資金應實行相對的集中管理,強化地勘單位整體對資金流動的控制能力。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成立財務結算中心,將下屬實體的資金統一管理,集中使用,要嚴肅資金管理紀律,這樣可以避免經營資金過渡分散所形成的諸多弊端,而且能將下屬實體資金集中起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利用率,增強地勘單位的自我約束能力,減少亂擠亂攤成本,有效控制潛虧現象發生,從而增加企業的積累,將有限的資金用好用活。內部財務結算中心應積極籌措資金,組織存款,發放借款,實行資金有償使用,並按不同的資金來源採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要注意協調集中管理與分賬結算的關系,要加強資金的集中管理,嚴格執行「現金收支兩條線」。凡是有條件的地勘單位或企業的財務部門,要將所屬的二級單位的收入,全部納入自己的收入賬戶,資金由地勘單位或企業集中使用,以保證生產、建設、投資的資金需求。同時,嚴格實行資金平衡會、資金調度會等定期例會制度,認真分析、跟蹤、評價各單位資金預算的執行情況。
9. 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有哪些
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未分配利潤、折舊費、其他收益。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留待以後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潤。它在以後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於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凈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餘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後的余額。
折舊費指根據企業的固定資產原值,剔除不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因素,按照規定的殘值率和折舊方法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9)清理資金包括情理貸款資金擴展閱讀
企業償還貸款方式:
1、等額本息還款
這是最為普遍的還款方式,一般銀行也會推薦借錢方採納這類方式還款,由於這類還款方式的還款額每月都一樣,方便記憶,借錢方也便於安排收支,適合收入穩定的借錢方。不過,由於利息不會隨本金的償還而減少,正因如此還款總利息相對較高,且銀行資本佔用時間長。
2、等額本金還款
這類還款方式相對等額本息還款來說能節約許多利息,不過前期所要償還的金額較多,所以前期還款壓力較大,不過還款壓力會逐月遞減,適合經濟收入較好的借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