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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外匯貸款資金

發布時間: 2021-04-22 12:15:40

A. 人民幣貸款與外匯貸款的區別

外幣貸款指應以外幣償還的貸款,不論其取得貸款時是哪種貨幣,或是否為貨幣形式。
外匯貸款是我國銀行利用籌集的外匯資金對國內企業發放的貸款。是專營外匯業務的中國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貸款對象是能夠創造外匯收入,有償還能力,並具備貸款條件的企業。

B. 國內外匯貸款購匯進入什麼賬戶

進入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國內外匯貸款還本付息的管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或以人民幣購匯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應向債權人提供外匯賬戶對賬單和《企業自有外匯確認書》(見附件5)等證明文件,由債權人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事後由債權人按月報所在地外匯局備案(見附件2)。債務人償還貸款本息時,應先使用自有外匯,不足部分方可購匯。

為了方便企業使用國內外匯資金和金融機構進行債權管理,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實施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調整國內外匯貸款的外匯登記及管理方式。
此次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改革,由原來的國內外匯貸款債務人到外匯局逐筆登記,改為由債權人集中登記;由原來的外匯局審核債務人開立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和還本付息,改為由債權人自行進行真實性和合規性審核。外匯局將通過對債權銀行貸款登記及賬戶管理、還本付息操作的監控,實現對外匯貸款運作情況的管理。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的改革,減少了審批環節,簡化了企業使用國內外匯貸款的管理手續,便利了銀行向國內企業發放外匯貸款,有助於銀行對貸款的管理與回收,有助於提高國內外匯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這也是我國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方式改革邁出的重要一步,有利於外匯局將監管重點轉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總體監管水平。

C. 外幣貸款和人民幣貸款的區別在哪裡

人民幣貸款好些。
原因一、進口押匯的條件相對要高些。例如交通銀行的條件是「已在我社開立信用證,且該證項下的單據到齊,經我社審核符合該信用證要求,必須對外付款的開證申請人。」
有的銀行更細:
1、企業應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作風良好,無違規、違法和違約等不良記錄;
2、企業必須在銀行開有外匯或人民幣基本帳戶或往來帳戶,保持經常結算往來,信譽良好;
3、企業應有齊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生產銷售網路,進口商品有正常合理的銷售渠道和可靠的資金回攏來源,能夠按期償還銀行的墊款資金;
4、企業財務狀況良好,具備短期償債能力,如需要,企業應向銀行提供經認可的貸款擔保或抵押。
而人民幣貸款因為業務比較廣泛,條件相對低些,手續也不繁雜。
原因二、從期限說,進口押匯期限比較短,你也知道,最長三個月,而人民幣貸款就 不同了,時間長,相對來說,你資金周轉的餘地就大。
原因三,利率不同,進口押匯的利率在各行之間差別較大,如在按月浮動類別下(僅談及美圓),中國農業銀行是4.2500,中國銀行 8.1250。人民幣貸款利率差距相對就小多了,而且整體水平較低,如中國銀行是5.22(6個月),比起中國銀行的外匯資金貸款8.1250低多了。
但是你應該在貸款後將人民幣兌換成外匯,這是一點不便的地方,但是比起高額的外匯利率來說,肯定是值得的。
計算公式你應該沒問題,知道期限,知道本金,知道利率,一乘不就出來了嘛。

D.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辦法

你好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北京外匯管理部對中資外匯指定銀行國內外匯貸款外匯管理方式進行改革試點的批復》(匯復[2001]362號)精神,使北京地區的試點工作能夠順利、規范地進行,依據相關外匯管理法規,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北京外匯管理部")批准進行試點的各在京中資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各中資試點銀行")。
第三條國內外匯貸款是指已辦理登記的各金融機構的自營外匯貸款,不包括外債轉貸款。
第四條授權的業務范圍,一是經批準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為債務人辦理定期登記(原已採用定期登記的銀行仍可繼續執行),取消債務人到北京外匯管理部辦理逐筆登記;二是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辦理自行開立或注銷國內外匯貸款專用帳戶;三是各中資試點銀行可直接辦理債務人以自有外匯償還到期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包括借新還舊。
第二章各中資試點銀行資格的確定
符合下列條件並提交下列材料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可向北京外匯管理部提出進行試點工作的申請。
第五條近兩年來在歷次資本項目外匯業務合格檢查中未出現重大違規行為,且制定了完善的內控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能以規范的文本格式准確、及時報送有關業務統計數據。
第七條各中資試點銀行的有關外匯從業人員,需經北京外匯管理部培訓考核。
第八條本細則發布後,各中資銀行憑以下材料向北
京外匯管理部申請:
(一)正式申請;
(二)相關業務內控制度;
(三)按規范的文本格式報送有關業務統計數據的書面承諾;
(四)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章辦理登記
第九條國家對國內外匯貸款實行全面登記管理制度。各中資試點銀行實行定期登記。
第十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於每月5個工作日前向我管理部報送上月發生的"自營外匯貸款簽約情況表"和"自營外匯貸款變動反饋表"。
第十一條已辦理定期登記的各中資試點銀行,如國內外匯貸款合同條款發生修改、變動,應於次月定期報送上述報表時,及時向北京外匯管理部進行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有擔保的國內外匯貸款在履約後應注銷外匯貸款定期登記。
第四章開立、注銷帳戶
第十三條各中資試點銀行可自行開立或注銷本銀行項下國內外匯貸款貸款專戶,貸款資金必須進入該專戶。還貸專戶須經北京外匯管理部批准。
第十四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照《境內外匯帳戶管理規定》(1997年10月7日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第三章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監督貸款專戶及還貸專戶的收支。
第十五條每筆登記的貸款合同對應一個貸款專戶;經常項目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本項目支出需經北京外匯管理部核准。
第十六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定期(每月5個工作日前)將上月開立或注銷的國內外匯貸款貸款專戶情況上報北京外匯管理部。
第五章償還貸款
第十七條債務人以自有外匯並按照借貸合同中約定的正常還款計劃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時,各在京外匯指定銀行(以下簡稱"各銀行")在進行合規性和真實性審核後,可為企業辦理相關還款手續。
第十八條債務人購匯還款、異地還款和逾期還款的,以及試點范圍以外的還款,仍由債務人直接向北京外匯管理部申請,經北京外匯管理部逐筆核准後到各銀行辦理。
第十九條債務人以自有外匯並按正常還款計劃償還國內外匯貸款本息時,各銀行審核的材料主要有:
(一)企業申請;
(二)國內外匯貸款合同正本或副本(含借新還舊、外匯展期合同);
(三)債權人發出的還本付息通知書;
(四)入帳憑證。
第二十條各銀行應依據貸款合同中有關內容條款及按照《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1996年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審核此筆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二十一條各銀行應核對還本付息通知書中的本息償還金額、時間和方式是否與貸款合同中的內容一致。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根據需要,北京外匯管理部將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中資試點銀行有關國內外匯貸款業務進行現場或非現場檢查。
第二十三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照本細則及其他相關外匯管理法規辦理上述業務。對未按規定辦理上述業務的,北京外匯管理部可暫停其試點工作。
第二十四條各中資試點銀行應按月(月初5個工作日前)上報北京外匯管理部國內外匯貸款授權執行情況。
第二十五條本細則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002年4月16日
望採納祝你好運

E.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有哪些規定

第一章貸款對象 第一條凡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營、集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僑資、外資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等,下同),由於生產建設和貿易等原因發生外匯流動資金短缺時,均可申請本貸款。

第二章貸款使用范圍 第二條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范圍包括:
1.國營建築安裝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等為承包海外工程進行勞務輸出以及國內外房地產開發等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2.建築企業、工程承包公司承建的外資工程,在施工中需要的外匯周轉資金;
3.建築材料供銷企業在進出口業務中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4.進出口貿易公司所需進出口貿易外匯周轉資金、打包放款、出口押匯、活期外匯存款透支(核定額度貸款),票據貼現等資金;
5.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貿易中所需外匯周轉資金;
6.工業企業進口原材料和辦理來料加工、裝配等業務時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7.其他經本行同意的外匯流動資金貸款。

第三章貸款期限和利率 第三條貸款期限,從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外匯借款合同》規定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過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和本行資金籌集成本及同業水平確定。 貸款利息一般採用浮動利率按季計收。

第四章貸款條件和申請 第五條借款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
2.持有上級有權部門批准使用外匯的文件;
3.使用外匯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需具備還款能力。

F. 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有哪些規定

第一章貸款對象 第一條凡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的國營、集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僑資、外資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等,下同),由於生產建設和貿易等原因發生外匯流動資金短缺時,均可申請本貸款。
第二章貸款使用范圍 第二條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范圍包括: 1.國營建築安裝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公司、房地產開發公司等為承包海外工程進行勞務輸出以及國內外房地產開發等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2.建築企業、工程承包公司承建的外資工程,在施工中需要的外匯周轉資金; 3.建築材料供銷企業在進出口業務中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4.進出口貿易公司所需進出口貿易外匯周轉資金、打包放款、出口押匯、活期外匯存款透支(核定額度貸款),票據貼現等資金;5.外商投資企業在生產、貿易中所需外匯周轉資金; 6.工業企業進口原材料和辦理來料加工、裝配等業務時所需的外匯流動資金; 7.其他經本行同意的外匯流動資金貸款。
第三章貸款期限和利率
第三條貸款期限,從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外匯借款合同》規定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一般不超過半年,最長不超過1年。
第四條貸款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和本行資金籌集成本及同業水平確定。 貸款利息一般採用浮動利率按季計收。
第四章貸款條件和申請 第五條借款單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2.持有上級有權部門批准使用外匯的文件; 3.使用外匯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需具備還款能力。

G. 什麼是境內外匯貸款

外匯貸款(Foreign Exchange Loans)是銀行以外幣為計算單位向企業發放的貸款。外匯貸款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外匯貸款,僅指我國銀行運用從境內企業、個人吸收的外匯資金,貸放於境內企業的貸款;廣義的外匯貸款,還包括國際融資轉貸款,即包括我國從國外借入,通過國內外匯指定銀行轉貸於境內企業的貸款。

H. 申請外匯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

從宏觀上來講,外匯貸款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貸款項目必須按程序上報,經批准並納入計劃。二是國內配套設備要落實。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 經濟效益好,產品適銷對路,有償還外匯貸款本息的能力。

2.外匯貸款借款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持有《貸款證》,在銀行開立賬戶;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資產負債率一般不超過75%;注冊資本金已按期到位,並經合法核資。

3.固定資產貸款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經有權機關批准,項目配套人民幣資金、設備、物資、技術條件落實。

4.建設項目投資總額中自籌資金不低於30%,新建項目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總投資比例一般不低於30%。

5.借款人申請外匯貸款須提供貸款人認可的相關資料。

貸款期限

外匯貸款期限從貸款合同簽訂日起至合同規定的全部債務清償日止。

1.流動資金貸款,一般不超過1年(可含1年)。

2.周轉性流動資金貸款,一般期限不超過1年(可含1年)。

3.臨時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

4.打包貸款期限,從放款日到信用證到期日後1個月(或出口押匯日)。

5.國家重點項目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個別特殊項目最長不超過7年。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貸款,不得超過其營業執照限定的經營期結束前1年。

I. 外匯借款種類主要包括()

您好,
(一)按外匯貸款的投向分
外匯貸款
按投向分有固定資金貸款和流功資金貸款。其中固定資金貸款又可分為技術改造貸款和基本建設貸款。
(二)按融資的目的分
1.對外貿易貸款
該類貸款是進出口融資方式。為國際貿易提供資金融通,是商業銀行國際信貸業務的一個重要方面。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打包貸款。打包貸款是銀行對信用證項下的出口商生產進料、加工、包裝運輸的資金需要而發放的專項貸款。打包貸款是銀行辦理出口押匯之前的貸款,與出口押匯有密切關聯。
(2)出口押匯。出口押匯是銀行應出口商的要求,以裝運出口後提交的與信用證要求完全相符的全套單據為依據,以應收的出口款項為抵押對出口商發放的結算貸款。
(3)進口押匯。進口押匯是銀行在信用證項下,殆進口商付款贖單的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
(4)銀行承兌。由借款人(進出口商)以對外貿易交易為基礎,開立最長期限為6個月的匯票,經國際大銀行承兌,然後在金融市場上貼現,以取得資金的融通。
(5)代理融通。代理融通又稱代收賬款、代客收賬、出口賬款保理。代理融通是指商業銀行或專業代理融通公司購買借款企業的應收賬款,並在賬款收回前提供融通資金之外的其他服務項目。
(6)包買票據。包買票據,習慣上稱之為「福費廷」,又叫元追索權信貸,是對外貿易中一種新的中期資金融通形式.是一種由出口地銀行通過出口商給予進口商的信貸,而出口商卻不需承擔進口商停止或拒付款的風險。
2.出口信貸
出口信貸,是為擴大本國大型成套設備、運輸工具的出口,由國家給予利息補貼和承擔信貸風險,由本國銀行對本國出口商或外國進口商(或銀行)提供的優惠貸款。
(三)按外匯資金來源分
外匯貸款
1.現匯貸款
2.轉貸款
轉貸款是指商業銀行既作為債務人,對外簽訂貸款協議,借入資金;又作為債權人,將此資金轉貸給國內企業。轉貸款多屆國際融資貸款。
3.項目貸款
項目貸款是若干貸款人(銀團、多國銀行、政府、國際金融機構)共同向另一項目公司提供的中長期貸款,專用於大型工程建設或生產性項目的信貸。
4.金融信貸和其他
(四)按貸款組織的方式分
1.銀團貸款
銀團貸款又稱辛迪加貸款,是由一家或幾家銀行牽頭,多家銀行參加,按一定的分工和出資比例組成銀行集團,向某一特定借款者發放的貸款。
2.聯合貸款
聯合貸款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共同對某一客戶或某一項目進行貸款,但各家銀行分簽貸款合同,分別談判貸款條件。
3.單一銀行貸款
(五)按外匯貸款期限長短分
1.短期貸款
短期貸款,是1年以內(含1年)的貸款。
2.中長期貸款
中長期貸款,是1年以上的外匯貸款。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