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市2019棚改政策是什麼,有知道的嗎
1.新三年棚改計劃必須實施,但棚改項目必須區分收益與融資能否平衡;
2.棚改貨幣化不搞一刀切;
3.政府購買棚改服務模式取消,但鼓勵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對收益能平衡的棚改項目繼續貸款;
4.融資以發行棚改專項債為主。
壹
今年10月8日的國常會表示,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計劃,督促各地加快開工進度,加大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所謂「新三年棚改計劃」,就是2018年-2020年將改造各類棚戶區1500萬套。今年按計劃完成580萬套後,2019年、2010年還要完成920萬套,年均460萬套,目標上相對有所降低。相應地,融資壓力也會減輕。
有的地方就反映,之前已經棚改了一部分,剩下的如果不實施棚改,維穩壓力大,風險高,所以必須積極推進。
在此之前,棚改范圍有所擴大:有的地方將棚改政策覆蓋范圍擴大到建制鎮,有的把房齡不長、結構比較安全的的居民樓納入棚改范圍等等。
本次會議重申,嚴格把好棚改范圍和標准,重點改造老城區內臟亂差的棚戶區和國有工礦區、林區、墾區棚戶區。但是要區分收益能否平衡,這主要為發行棚改專項債做准備。
棚改項目的收益主要來自於棚改騰挪出來的土地出讓收益,因此和地價、房價密切相關:一二線城市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可以平衡,但三四線城市、縣城將難以實現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
貳
在過去三年,棚改和去庫存的結合產生了棚改貨幣化安置。貨幣化安置在棚改中的佔比也一路上升。
根據公開資料,我國2014年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為9%,2015年為29.9%,2016年這一比例上升到了48.5%。據市場機構測算,2017年達到了60%左右。
貨幣化安置的快速推進造成了三四五線城市的房價飛漲。所以會議明確,棚改貨幣化安置政策不搞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
今年政策已經調整,商品住房供需緊張的市、縣,要進一步降低貨幣化安置比例。明年還將繼續。
叄
據悉,「政府購買」棚改模式為當前的主要方式,一般是由政府選擇具有實力的平台公司,與其簽訂購買服務協議,由平台公司負責具體實施,項目資金來源於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的棚改專項貸款。
財政部2017年印發的財預〔2017〕87號文稱,嚴禁將建設工程與服務打包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嚴禁將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等非金融機構提供的融資行為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但「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的棚戶區改造、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涉及的政府購買服務事項,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也就是說棚改屬於豁免的范圍。
不過,雖然集中於三四線的棚戶區改造及其貨幣化起到了「踩油門」的作用,刺激了房地產需求的迅速擴張,對去庫存有正向作用,但華融證券首席經濟學家伍戈對財聯社記者表示,現在負面的作用正在顯現,特別是部分城市房地產泡沫日益嚴重,加劇了潛在的金融風險,不利於調控房價。
同時,也有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現在要進行的棚改項目實施難度較大,缺乏可盈利空間,很難吸引社會資本進入。一般城投公司會以項目作為擔保融資,地方政府為完成棚改任務半遮半掩地為項目兜底,但在債務高企的現狀下,無疑造成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上升的擔憂加劇。
本次會議直接指出,2019年政府購買棚改模式取消,但鼓勵國開行、農發行對收益能平衡的棚改項目繼續貸款。
『貳』 棚改專項債的作用是什麼
棚改專項債的作用具體如下:
1、規范棚戶區改造融資行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更好地解決群眾住房問題。
專項收入應當能夠保障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實現項目收益和融資自求平衡,發揮政府規范適度舉債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的積極作用。
2、棚改專項債是國家專項債改革的創新,是貫徹落實國家預演算法的重要舉措。
特別是在當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大背景下,既可以有力強化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實現地方政府債務資金鏈條有效循環和自求平衡,降低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和風險,又對改善民生住房,穩定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2)棚改項目貸款財政配套資金擴展閱讀
《試點發行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以下簡稱棚改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一個品種,是指遵循自願原則、納入試點的地方政府為推進棚戶區改造發行,以項目對應並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專項收入償還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前款所稱專項收入包括屬於政府的棚改項目配套商業設施銷售、租賃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為棚改專項債券的發行主體。試點期間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級政府(以下簡稱市縣級政府)確需棚改專項債券的,由其省級政府統一發行並轉貸給市縣級政府。
經省政府批准,計劃單列市政府可以自辦發行棚改專項債券。
『叄』 虛列財政配套資金違反了什麼規定
虛列財政配套資金,違反了《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七條規定:虛增、虛減財政收入或者財政支出,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調整有關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不過,現實中很難按此執行。
配套資金,是在新的財政管理體制下涌現出來的一種為獲得上級或外部投入資金而由有關單位或部門相應配備一定比例的資金。通俗地說,就是由上級財政或部門撥一點資金,同級財政或部門出一點資金,項目單位自己籌一點資金。從配套資金執行的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一、范圍廣泛
在各級、各個經濟建設項目中,配套資金的使用相當廣泛,諸如農村改革、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公路建設、農村合作醫療、農機購置補貼、鄉鎮綜合改革、移民安置、扶貧貸款、林業貸款、水利、礦產開采、城市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國家安居工程、低保、消防裝備建設、科技項目、科技創新、重點科研、義務教育工程,還有外資項目等等。配套資金的項目之多,范圍之廣。
二、到位不足
從多年來的審計情況看,配套資金執行結果的總體概念是:省級超額,自籌積極,市欠縣級,縣欠嚴重。
三、弄虛作假
財政部門採取先撥入而後扣回的辦法。
項目單位採取先轉入而後抽走的辦法。
項目單位採取虛列支出作為自籌資金。
項目單位將不屬於該項目的支出當作是對該項目墊付的資金而視為自籌資金上報。
財政、主管部門的資金未到位,項目單位採取掛應收款的辦法。
項目單位採取虛報財務報表的辦法。虛報配套資金的手段五花八門。
『肆』 水利工程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問題違反了什麼法規
虛列財政配套資金,違反了《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七條規定:虛增、虛減財政收入或者財政支出,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調整有關預算科目和預算級次。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
不過,現實中很難按此執行。
『伍』 地方配套資金包括什麼資金
地方配套資金包括什麼資金
地方配套資金,是指中央財政或省級財政對市縣財政下達資金立項時,要求下級財政必須進行配比的資金。
地方配套資金,是由上級財政和下級財政共同承擔的一種資金支付方式。項目立項 ,要求地方配套資金,目的在於調動地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責任心和積極性。
地方配套資金,包括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配套、扶貧及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配套、現代農業發展資金配套、各類民生項目資金配套、世界銀行項目等。
『陸』 什麼是財政配套資本金
項目籌備階段,在資金安排中,項目業主制定資金計劃時,首先制定業主自己准備出資多少?其次財政配套資本金多少?這些構成了項目資本金,有項目資本金後,銀行可以配套安排1-2倍的債權投資,資本金投資加上債權投資組成了項目的全部資金來源。不幸的是,往往是銀行的資金出去了,業主和政府的資本金遲遲不能到位,成為鬍子工程。
『柒』 什麼是配套資金
配套資金,是在新的財政管理體制下涌現出來的一種為獲得上級或外部投入資金而由有關單位或部門相應配備一定比例的資金。通俗地說,就是由上級財政或部門撥一點資金,同級財政或部門出一點資金,項目單位自己籌一點資金。從目前配套資金執行的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
目前,在各級、各個經濟建設項目中,配套資金的使用相當廣泛,諸如農村改革、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公路建設、農村合作醫療、農機購置補貼、鄉鎮綜合改革、移民安置、扶貧貸款、林業貸款、水利、礦產開采、城市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國家安居工程、低保、消防裝備建設、科技項目、科技創新、重點科研、義務教育工程,還有外資項目等等。
(7)棚改項目貸款財政配套資金擴展閱讀:
對於資金的定義有以下四點:
(1)資金是墊支於社會再生產過程,用於創造新價值,並增加社會剩餘產品價值的媒介價值。
(2)資金是以貨幣表現,用來進行周轉,滿足創造社會物質財富需要的價值,它體現著以資料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生產關系。
(3)資金是用於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過程中的有價值的物資和貨幣。
(4)資金是國民經濟中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
資金是墊支於社會再生產過程,用於創造新價值,並增加社會剩餘產品價值的媒介價值,也是指資金管理,意思是說在任何一次交易中,只使你的一小部分資金承擔風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資金
『捌』 配套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怎麼寫
山東省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法魯財建[2004]13號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排污費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69號令,以下簡稱《條例》)、《排污費資金收繳使用管理法》(財政部、國家環保總局第17號令,以下簡稱《法》)和我省有關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本法。第二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主要來源包括:(一)全省各級每年繳入省級國庫的排污費資金;(二)省財政每年預算安排的環境保護財政專項資金。第三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作為政府引導性資金,通過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的方式,吸引地方、企業、金融機構、社會資金等渠道資金的投入。第四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申報、安排和使用,按照預算資金管理法,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擇優支持、量入為出、專款專用、確保實效的原則。第二章申請條件和支持的重點項目第五條申請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財政補助和貸款貼息的項目,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一)符合《條例》、《法》和我省有關環境保護法規、規章中關於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出范圍的規定。(二)項目已經納入國家和我省環境保護有關規劃、計劃或者省、市長環保目標責任書。(三)項目實施後有利於減少流域或區域污染負荷,改善和提高生態環境質量,保護區域生態安全,具有較好的環境效益。(四)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排污申報登記,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並無重大環境違法行為。(五)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政策。點源污染防治項目前期工作基礎較好,已按有關規定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具備開工條件或正在建設,項目計劃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綜合性污染防治項目已完成項目規劃,具備實施條件或正在實施,規劃周期一般不超過5年。(六)項目已落實不少於項目總投資30%的資本金,或項目已經獲得地方財政資金的配套支持或資金保證。第六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下列項目:(一)重點生態保護項目。包括列入《山東生態省建設規劃》范圍的全省生態功能區劃分,省級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生態示範區和有關省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具有典型生態示範意義的生態保護和恢復項目,國家級和省級環境優美鄉鎮建設及綠色社區建設等項目。(二)區域流域性污染防治項目。包括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沿線、小清河流域、「兩控區」等重點控制區域的綜合治理項目、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結構性污染治理項目。(三)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包括重點工業行業的水污染防治項目、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或處置項目以及清潔生產項目等。(四)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推廣應用項目。包括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重大課題研究項目;具有一定的先進性、良好的示範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經國家和省環保部門、科技管理部門認定或審定的污染防治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推廣應用及示範項目;以及資源綜合利用率高、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的推廣應用。(五)環境監督能力建設項目。包括水質、空氣、固廢、雜訊和輻射監測等環境污染監控和事故預警系統建設項目。(六)其他需要省級支持的項目。包括有利於解決省界或其他跨行政區域污染糾紛,具有流域上下游補償性質,對流域區域環境質量影響大、社會反映強烈的污染防治項目;各類生態(工業)示範區、高新技術園區等循環經濟項目等。(七)省政府規定的需要重點支持的其他污染防治項目。第七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不支持下列項目:(一)屬於新建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項目);(二)環境影響評價認定對社會或自然環境有明顯不良影響的項目;(三)環境衛生以及與污染防治無關的其他項目;(四)國家產業政策不支持或明令淘汰、禁止的項目等。第三章項目申報第八條根據項目特點,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分別以財政補助、貸款貼息的方式支持污染防治項目。第九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以項目形式申報,通過其所在地的市級財政局和環保局聯合向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提出申請。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電力企業的脫硫項目,由該電力企業直接向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提出申請。第十條申請材料分正文、申請表和附件三部分。正文為申請經費的正式文件。申請表和附件分為兩類:區域流域性污染防治項目申請資金按附件二要求上報;其他項目申請資金按附件一要求上報。第十一條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申報時間截止到每年3月15日。項目單位單方面上報(裝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上電力企業除外)、越級上報或不按規定條件、時間上報的不予受理。第四章項目審查和下達第十二條省環保局、省財政廳對項目的申報條件、材料完整性、真實性以及項目的環境效益等進行初審,對符合要求的項目統一納入項目庫管理,並按項目的輕重緩急擬定資金安排的初步方案。省環保局、省財政廳共同對列入初步方案的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並根據財力狀況,擬定資金安排年度計劃。第十三條省負責下達財政資金補助和貸款貼息。第五章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第十四條項目實施或承擔單位收到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後,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盡快組織項目的實施。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財務規章制度、招投標管理規定,科學、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資金,於年度終了提交績效報告。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要與其他資金來源統籌安排,並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第十五條財政主管部門應將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按項目進度和資金使用計劃及時撥付資金,並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及其他配套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項目按時完成。第十六條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對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實行跟蹤管理,對項目執行情況實行監督檢查。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根據項目進度檢查治理技術方案的實施以及污染物總量削減措施的執行情況。各市財政、環保部門應當在年度終了後的20日內,將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各支持項目實施情況報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第十七條項目完成後,省財政廳、省環保局將對重點項目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第十八條項目單位不按規定使用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經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自資金到位之日起3個月無故不開工建設的;(二)無故不按計劃建設的;(三)因自籌資金不落實或無故停止項目建設的;(四)無故延期竣工的;(五)驗收不合格的。按照《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財政部門停止撥付資金,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局可以視情況予以通報,並取消該項目申報單位申報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資格。第六章附則第十九條財政部門收到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屬省級財政專項補助的,納入一般預算收入科目中「一般預算調撥收入—一般預算補助收入—專項補助收入」核算,納入預算支出時,納入「其他支出—其他支出」一般預算支出科目核算;屬排污費資金安排的,納入一般預算收入科目「專項收入—排污費收入」核算,納入預算支出時,納入一般預算支出科目中「專項支出—排污費支出」核算。項目承擔單位對申請取得的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第二十條本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法抵觸的規定一律以本法為准。第二十一條本法由省財政廳、省環保局負責解釋。附件:1、省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申報項目申請表及申請材料2、區域流域性污染防治申報項目申請表及申請材料
『玖』 為什麼限制政府的傳統融資渠道
政府的融資渠道或平台會長期存在,政府有融資需求。
「政府融資平台」引用《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文)中的定義,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並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一、發行政府債券(政府)
《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提出: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地方政府舉債採取政府債券方式。公益性事業,發行一般政府債券,用一般預算收入償還,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用專項收入或對應的政府性基金償還。目前專項債券有土地儲備專項債、棚改專項債、收費公路專項債,另外地方性的有發軌道交通專項債、高等學校專項債的,還有項目收益與融資自平衡專項債(財預[2017]89號)。比如登錄中國債券信息網,在發行和付息兌付模塊,左邊一欄有地方政府債券的主題,選擇打開一個,比如2019年山東省政府專項債券(十到十六期),通過招投標書可以看到,省政府19年3月27日准備發行棚改專項債、機場建設專項債、災後重建專項債、市政發展專項債、鄉村振興專項債等。
發行政府債券,是在國務院批準的政府債務限額內的(國務院根據宏觀形勢定,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有上限,再分給各省財政,省財政再分給市縣,程序是從上到下,由省政府和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發行等,縣里的由省財政代發代還。據財政部統計,2018年全國發行規模4.16萬億元,一般和專項約各佔一半,平均利率3.89%,15年財政部提出了置換的計劃,當年12月財政部下發《關於對地方政府債務事項限額管理的實施意見》(財預[2015]225號):「今後,需要納入政府債務的在建項目後續融資需求在確定每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時統籌考慮,依法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存量債務中通過銀行貸款等非政府債券方式舉借部分,通過三年左右過渡期,由省級財政部門在限額內安排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截至18年8月末,累計置換了12.2萬億元,累計節約利息1.7萬億元。
關注事項:
1、棚改專項債券不是棚改融資唯一合法方式。根據財政部2017年87號文件,考慮《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尚未下發正式稿,目前仍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
2、地方政府收費公路,目前只能通過發行政府專項債券解決。依據文件是
《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管理辦法(實行)》(財預[2017]97號)及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2017年7月的答記者問:發行地方政府債券成為地方政府實施債務融資新建公路的唯一渠道,只針對政府收費公路(筆者注)。政府收費公路是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為投資主體,採用政府收取車輛通行費等方式償還債務而建設的收費公路,主要包括高速公路和收費一級公路,有時也被稱為政府還貸公路。拿到項目後,要第一時間看一下發改部門針對該項目的立項批復,涉及到還款來源,事半功倍。
3、專項債券對應的資產不得用於為融資平台公司等企業融資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如果收入暫時難以實現,可在專項債務限額內發行相關專項債券周轉償還,項目收入實現後予以歸還。以上兩句都是《關於試點發展項目收益與融資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品種的通知》(財預[2017]89號)的要求。同時,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的答記者問中,也提到了「收費公路專項債券對應項目形成的基礎設施資產和收費公路權益,應當嚴格按照債券發行時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於抵質押」。思路是一脈相承的,考慮實踐中不一定是由單獨的項目公司融資,要關注一下集團名下原存量業務的擔保方式是否涉及到調整事宜。
(二)政府購買服務
14年12月,財政部、民政部和工商總局聯合下發《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財綜[2014]96號),18年6月財政部發布了《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目前未下發正式稿。徵求意見稿中,政府購買服務的概念為「屬於政府職責范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和事業單位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合同約定向其支付費用」。各級行政機關購買誰買;誰賣即誰承接,第7條列得很細,自然人也可以;誰不能承接,第10條也說了,要注意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完全或主要靠財政的,不能買也不能接。政府購買服務強調「指導目錄」的思路,列入目錄的才可以,省級以下單位是否分級分部門制定目錄,由省級財政定。縣市制定購買目錄,報同級財政部門同意且向社會公開就能實施。
關注事項:
1、先有預算、後有購買服務。這是《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第三條的明確要求。怎麼樣算是納入預算,「信貸白話」的白老師專門講過,財政部門編制年度預算時,在預算報表中制定專門的購買服務項目表,購買主體填好表格,並將購買服務項目同時反映在政府采購預算中,與部門預算一並送財政局審核;中間要通過政府和人大的審核批准,批准後,財政局將購買服務表格隨部門預算批復一並下達給購買主體。
2、地方人大會議一般每年年初開,有的地方一年開一次,也有開臨時會議的。實踐中很少看到當地政府購買服務的表格,預算決議里一般不會看到具體項目名字,看到過武漢市某區政府針對某單獨項目的決議,若到位,最好能找財政的人問一下購買服務的清單。有的項目申請融資時,已經過了人大會議的召開時間,經辦說先出個會議紀要/請示或者已經由市政府辦公會批示同意了,先上車後補票,客觀講,偏好不同的機構策略不一樣。有些認為收益覆蓋風險,哪怕監管後續有動作也做,還有一種情況是授信主體有存量的,為防止在建項目資金鏈斷裂,可能也會支持續貸,尤其是大項目里套著沒有現金流的小項目,比如污水處理廠或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中的某項工程。
3、期限。徵求意見稿說一般是1年,不超過3年。3年的界定是與中期財政規劃匹配的,來源於《國務院關於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國發[2015]3號)中的滾動調整原則。各省(含直轄市、單列市等)要做中期財政規劃,向財政部備案,省以下機構視情況而定,實踐中省以下也是制定中期財政規劃的,向省財政廳備案。
4、棚改、易地扶貧搬遷的例外。主要是不受期限等約束(財政部87號文),目前徵求意見稿已經刪除這條例外。
5、棚改中涉及安置拆遷補償等,這一塊能不能做,有爭議,沒有看到禁止性規定。
(三)政府采購工程
目前沒有文件禁止政府采購工程。主要依據是《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之前遇到一筆業務,剛開始是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通過審批,但2017年87號文將購買工程列入了負面清單,故申請方案調整,將政府購買服務調整為政府采購工程,對應著,當地財政局向市政府的請示里也調整為政府采購工程,報送資料里也有招投標的一些審批材料。只有使用招標方式進行采購的政府采購工程,適用《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如果有些項目採用單一來源、詢價、競爭性談判/磋商,即非招標的,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這一塊業務比較復雜,最好是咨詢當地專門機構,中國政府采購網有一篇文章-《政府采購工程操作實務梳理》,可參考學習。
關注事項:
1、采購工程程序的合法合規性,要件要全,程序要有。
2、還款來源實際與政府購買服務一致,均是來源於政府付費,政府預算程序要合規。
3、有些招標流程長,信息披露要求要充分,具體要咨詢當地對口部門。
(四)PPP
概念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發[2015]42號)被稱為是PPP的基本法,但目前沒有獨立的法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簡稱為「PPP條例」,17年7月開始徵求意見,目前沒有正式稿。目前關於該業務的文件約三百多部,核心文件近一百個。
關注事項:
1、項目最好應入庫且持續在庫。《關於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台運行的通知》(財金[2015]166號):未納入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列入各地PPP項目目錄,原則上不得通過財政預算安排支出責任。《關於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管理的通知》(財辦金[2017]92號)要求集中清理7種情況的項目,18年一季度前完成。財政部高層領導也提了財政部不會給任何項目站台,入庫不代表萬事大吉。庫信息比較全,想看哪個地方或具體項目,搜索後會看到詳細信息,識別還是執行階段,是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還是使用者付費,物有所值評價、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實施方案、立項、用地審批、環評等相關合規性文件也已上傳。為了鼓勵地方項目,有些入省庫的,省財政也會列入預算,具體項目要結合看當地政策。
2、緊跟當前政策要求。最近期要求是《關於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財金[2019]10號)。該文件說了幾個核心問題:一是什麼樣的PPP是規范的,6個條件:公共服務領域公益性項目,期限10年以上,按照物有所值+財政可承受;社會資本負責投資、融資、運營並承擔風險,政府負責政策、法律風險;完全與產出績效掛鉤付費機制,不得降低考核標准,提前鎖定、固化政府支出責任;資本金必須是自有;政府方簽約主體是縣級及以上授權的機關或事業單位;按規定納入全國PPP綜合信息平台,充分披露信息,主動接受監督;二是什麼樣的PPP是不規范的,5個條件,具體看該文件要求;三是政府付費的,財政支出責任佔5%的,不得新上政府付費,污水、垃圾處理例外,(《關於政府參與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的通知》(財建[2017]455號));要求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競爭性方式選擇社會資本;付費項目打捆、包裝為少量使用者付費,項目內容無實質關聯、使用者付費比例低於10%的,不予入庫;四是明確了一般預算支出責任的分母。分母明確是一般預算支出,不再從政府性基金收入、補貼中擠占或騰挪,超過7%的預警,超過10%不入庫。各地財政局有個全口徑債務監測系統,能夠判斷和識別是否達到該比例,可溝通拍個截屏印證。
(五)發行債券
債券的分類很多,這里指的是按有沒有國家背書,分為利率債和信用債,前者指國債、金融債等,有國家背書,後者指城投債、產業債等,沒有國家背書,產業債又分為企業債和公司債。目前政府融資平台發的最多的是企業債(城投債、含境外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資產支持票據(ABN)等。後面幾個品種在市場已經非常成熟,不再贅述。
1、企業債券。《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下發後,由發改委核准。14年9月26日發改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全面加強企業債券風險防範的若干意見》提出了若干要求。對於城投類企業債,如果已發行未償付的企業債券、中期票據余額與地方政府當年GDP比值超過8%,嚴格控制。14年10月發改委下發《企業債券審核新增注意事項》,提出了9大大類審核內容、23項重點審核事項,區域全口徑債務率超過100%的,暫不受理區域內城投企業有可能新增政府性債務負擔的發債申請。「對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長期應收款合計超過凈資產40%的企業,要重點關注;對企業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長期應收款及在建工程等科目涉及金額合計超過凈資產60%、政府有關部門違規調用資金或未履約付款等情況嚴重的企業,不予受理發債申請」。15年2月17日發改委發布《關於進一步改進和規范企業債券發行工作的幾點意見》提到,BT協議收入、土地出讓收入均不得作為發債償債保障措施,遵循了14年43號文關於債務管理的一貫思路。
退出類的政府融資平台也可發境外債,按照發改委的規定,要是前備案登記、事後及時報送信息,主要依據是《關於推進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制管理改革的通知》(發改外資[2015]2044號),主要是針對一年期以上,有的地方已試點,省發改委可備案。16年央行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通知,不包括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開發企業。18年4月19日外管局:除有特殊規定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和房地產企業不得借用外債。目前地方城投在境外發債的節奏沒有停止,集中於一年期以下,比如成都交通投資集團(退出類平台)、江蘇省響水縣灌江控股(不在平台名單,但經營范圍實際是基礎設施建設)等。
2、項目收益債(企業債券)。2015年7月發改委下發《項目收益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發改辦財金[2015]2010號):發行人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特殊目的載體;用途是項目本身,不得置換資本金和項目債務,但償還已使用的超過項目融資安排約定規模的銀行貸款除外;存續期內政府補貼占項目收入的比例合計不得超過50%;對於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或存續期內財政補貼佔全部收入超過30%的項目,或運營期超過20年的項目,內部收益率可適當放寬,原則上不低於6%。還款來源上,財政補貼應逐年列入預算並經同級人大批准,條件成熟納入中期財政規劃。
3、四個專項債券指引(企業債券)。依據文件分別是《養老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城市停車場建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發改委15年陸續發布。其中養老產業專項債券不受發債指標限制,不受「已發行未償付的企業債券、中期票據余額與地方政府當年GDP比值超過8%,嚴格控制」的限制,募集資金也可用於地產企業配套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項目,金額根據地產開發的可研出具專項意見;戰略性新興產業募集資金50%可用於償還債務或補流等。
4、PPP項目專項債(企業債券)。17年4月發改委下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專項債券發行指引》(發改財辦金[2017]730號),發行人是PPP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募集資金用於以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PPP形式開展項目建設、運營的企業債券。以項目收益債券形式發行的,應符合《項目收益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來源於政府付費和財政補貼的項目收益應按規定納入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財政預算,傳統基礎設施的PPP項目應納入PPP項目庫。募集資金的不超過50%可用於補充營運資金,但以項目收益債券形式發行的除外。核定發債規模時不考慮非金融企業債券融資工具的規模。全國首單PPP項目專項債「18美尚專項債01」已於18年11月成功發行,發行規模3億元,7年期利率7.2%,深圳市高新投集團有限公司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5、公司債券。發行人未包括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依據是《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第113號令)。證監會審核實踐中,被列入平台名單的不允許;退出類平台或涉及土地開發、政府項目代建的,所屬政府收入和現金流不超過50%,後來實行了單50,取消了現金流佔比指標。19年3月又放鬆了審核要求,屬窗口指導,無正式通知:「對於到期債務6個月以內的債務,以借新還舊為目的發行的公司債,放開了50%的上限,不允許配套補流」。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地方融資平台公司在負面清單,依據是《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承接負面指引》(交易商協會2018年5月11日修訂發布),地方融資平台公司定義沿用國發2010年19號文。
6、資產證券化。14年12月中國證券投資業協會下發關於發布《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備案管理辦法》及配套規則的通知,其中的附件有《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負面清單》,其中:以地方政府為直接或間接債務人的基礎資產。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開的收益約定規則,在PPP下應當支付或承擔的財政補貼除外;以地方融資平台公司為債務人的基礎資產。其中的PPP項目證券化,2016年發改委和證監會聯合發布《關於推進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資產證券化相關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16]2698號),全國首單落在烏魯木齊一家污水處理廠,總規模8.4億元,使用者付費+績效付費,特許經營權轉讓。
『拾』 國開行棚改政策貸款是否可用於支付商業性質危平房徵收的補償款
貸款用途棚改貸款專項用於棚改項目的修繕改造或拆遷補償安置以及項目後續建設期各項投入及費用等資金需求不得用於借款人繳納土地出讓金政策一加強發展和管理通知確定合理授信方案3合理確定額度期限棚改貸款應根據項目改造規模拆遷難易度施工周期市場銷售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貸款額度應綜合考慮棚改項目【摘要】
國開行棚改政策貸款是否可用於支付商業性質危平房徵收的補償款【提問】
貸款用途棚改貸款專項用於棚改項目的修繕改造或拆遷補償安置以及項目後續建設期各項投入及費用等資金需求不得用於借款人繳納土地出讓金政策一加強發展和管理通知確定合理授信方案3合理確定額度期限棚改貸款應根據項目改造規模拆遷難易度施工周期市場銷售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期限貸款額度應綜合考慮棚改項目【回答】
是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其他用途【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