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流動資金貸款是否可以用於銀行承兌匯票承兌
流動資金貸款可以用於銀行承兌匯票承兌.
B. 公司向銀行貸款500萬,銀行答應可以開1000萬承兌匯票給我們,需要怎麼處理賬務
實踐中本人沒有碰上這樣的好事,哪家銀行?如果真有,會計上這樣處理:
1、交納保證金時:
(1)銀行作為收款單位專戶存儲時
借:其他應收款—**銀行(承兌保證金) 500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00
(2)本公司為收款單位專戶存儲時
借:其他貸幣資金—銀行專戶(承兌保證金)500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00
(3)如果僅是要求在本公司賬戶上保留500萬元的余額,則不做賬務處理。
本人經過學習,認為應是第二種情況,
2、收到銀行承承兌匯票時,交付客戶時
借:應付賬款(或預付賬款、庫存商品等) 10000000
貸:應付票據 10000000
3、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兌付時,
(1)公司有足額的資金支付
借:應付票據 100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0
(2)也可以動用承兌保證金歸還
借:應付票據 1000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承兌保證金專戶 5000000
4、銀行承兌匯票到期無力支付時,超過保證金的部分轉為公司短期借款:
借:應付票據 10000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承兌保證金專戶 5000000
貸:短期借款 5000000
C. 試述票據貼現貸款與一般銀行貸款的聯系與區別
貼現與貸款的相同點
(1)貼現與貸款同屬信貸范疇。按照現有規定,貼現與貸款一樣同屬於信貸范疇,均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與《貸款通則》的規范,如企業在貸款或貼現之前都要向中國人民銀行申領貸款卡,在發放資金前都要履行必要的審查等。
(2)貼現人與貸款人均為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貼現人和貸款人的所在單位都必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經營的金融機構,我國尚未建立企業或個人利用閑余資金投資票據的正式渠道,但如今在我國一些地區已經出現了一些民間性質的票據融資市場,對此有關的監管們應予以重視,合理規范並適度引導。
(3)貼現與貸款所適用的基本原則相同,即應遵循:Ⅰ.合法性,合規性的原則;Ⅱ.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Ⅲ.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Ⅳ.以及公平競爭、密切協作的原則。
貼現與貸款的區別
(1)資金流動性不同。由於票據的流通性,票據持有者可到銀行或貼現公司進行票據貼現,換得資金。一般來說,票據貼現銀行只有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才能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但票據貼現銀行如果急需資金,它可以向中央銀行再貼現。但貸款是有期限的,在到期前是不能回收的。
(2)貼現利息收取時間不同。貼現業務中貼現利息的取得是在業務發生時即從銀行承兌匯票票據面額中扣除,是預先扣除票據貼現利息。而貸款是事後收取貸款利息,它可以在期滿時連同本金一同收回,或根據合同規定,定期收取利息。
(3)利息率不同,票據貼現的利率要比貸款的利率低,因為持票人票據貼現目的是為了得到現在資金的融通,並非沒有這筆資金。如果貼現率太高,則持票人取得融通資金的負擔過重,票據貼現利率高,貼現利息大,成本過高,貼現業務就不可能發生。
(4)資金使用范圍不同。持票人在票據貼現以後,就完全擁有了資金的使用權,他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使用這筆貼現資金,而不會受到貼現銀行和貼現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要受到貸款銀行的審查、監督和控制,因為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直接關繫到銀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貸款。
(5)債務債權的關系人不同。票據貼現的債務人不是申請貼現的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遭到拒付時才能向貼現人或背書人追索票款。而貸款的債務人就是申請貸款的人,銀行直接與借款人發生債務關系。有時銀行也會要求借款人尋找保證人以保證償還款項,但與貼現業務的關系人相比還是簡單的多。
(6)資金的規模和期限不同。票據貼現的金額一般不太大,每筆貼現業務的資金規模有限,可以允許部分貼現。票據的期限較短,一般為2—4個月。然而貸款的形式多種多樣,期限長短不一,規模一般較大,貸款到期的時候,經銀行同意,借款人還可繼續貸款。
票據貼現可以使一部分閑散資金擁有者互相利用,共獲利益。故貼現在貨幣市場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票據貼現市場與其他市場相比較,有許多特殊的優點。對銀行來說,貼現銀行可獲得如下利益:利息收益較多;資金收回較快;資金收回較安全等。對於貼現企業,通過貼現可取得短期融通資金。參考資料:同城票據網
D. 請問貸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規定貸款不能用於哪些用途嗎
貸款是由用途限制的,根據規定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4)貸款資金可以用於兌付票據嗎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E. 貸款資金可用於哪些用途
可用於采購原材料、進貨、付鋪面租金等經營性用途;或者購車、裝修、旅遊、婚慶、醫療、購車位、購高爾夫球會籍等各種合法的個人消費性用途。不可以用於購房、本人出國留學、進入證券市場或其它不符合監管規定的情況。
目前銀行貸款可用於購房、購車、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用途的消費性貸款以及生意方面周轉的貸款,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關禁止銀行貸款進入的領域,如股票、債券等投資。由於各貸款項目所需條件及申請材料有所不同,請您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3個人客戶服務-3-3-8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用途及城市詳細了解所需資料。貸款申請是否通過,請以經辦行個貸部門的綜合審核結果為准。
F. 貼現資金可以用於歸還銀行貸款嗎
票據貼現:
票據貼現是對持票人來說,貼現是將未到期的票據賣給銀行獲得流動性的行為,這樣可提前收回墊支於商業信用的資本;對銀行或貼現公司來說,貼現是與商業信用結合的放款業務。
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G. 貼現資金可以償還貸款利息嗎
貼現資金不能用於償還貸款利息,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要受到貸款銀行的審查、監督和控制,因為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直接關繫到銀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貸款。債務債權貼現的債務人不是申請貼現的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遭到拒付時才能向貼現人或背書人追索票款。而貸款的債務人就是申請貸款的人,銀行直接與借款人發生債務關系。有時銀行也會要求借款人尋找保證人以保證償還款項,但與貼現業務的關系人相比還是簡單的多。資金貼現的金額一般不太大,每筆貼現業務的資金規模有限,可以允許部分貼現票據的期限較短,一般為—個月。然而貸款的形式多種多樣,期限長短不一,規模一般較大,貸款到期的時候,經銀行同意,借款人還可繼續貸款。貼現可以使一部分閑散資金擁有者互相利用,共獲利益。故貼現在貨幣市場活動中處於中心地位。貼現市場與其他市場相比較,有許多特殊的優點。對銀行來說,貼現銀行可獲得如下利益:利息收益較多;資金收回較快;資金收回較安全等。對於貼現企業,通過貼現可取得短期融通資金。銀行在貼現票據時,貼現付款額的計算公式如下:銀行貼現付款額=票據面額×一年貼現率×貼現後到期天數÷天。
H. 專項票據兌付是什麼意思
央行專項票據即中央銀行票據,是中央銀行為調節商業銀行超額准備金而向商業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務憑證,其實質是中央銀行債券。
之所以叫「中央銀行票據」,是為了突出其短期性特點(從已發行的央行票據來看,期限最短的3個月,最長的也只有1年)。
中央銀行解決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發行的票據 對於不良資產的置換,中央銀行同時設定了相應的支付條件,如資產負債率、不良資產比率等。制定了具體的量化指標,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水平
(8)貸款資金可以用於兌付票據嗎擴展閱讀:
央行票據
央行票據與金融市場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具有根本的區別:各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是一種籌集資金的手段,其目的是為了籌集資金,即增加可用資金;
而中央銀行發行的央行票據是中央銀行調節基礎貨幣的一項貨幣政策工具,目的是減少商業銀行可貸資金量。商業銀行在支付認購央行票據的款項後,其直接結果就是可貸資金量的減少。
回購交易分為正回購和逆回購兩種,正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賣出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買回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正回購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正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向市場投放流動性的操作;
逆回購為中國人民銀行向一級交易商購買有價證券,並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將有價證券賣給一級交易商的交易行為,逆回購為央行向市場上投放流動性的操作,逆回購到期則為央行從市場收迴流動性的操作。
I. 貸款和票據的區別
1. 資金融通的期限不同。
一般貸款的期限短的幾個月,長的可達五年以上,而票據的期限最長不會超過1年。另外,貸款到期可以往後推延預定的日期,但票據就不存在這種情況,票據到期付款人付款,否則就會產生追索權的問題。
2. 資金使用范圍不同。
比較常見的就是,持票人在票據貼現以後,就完全擁有了資金的使用權,他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使用這筆貼現資金,吃喝玩樂,怎麼開心怎麼來,而不會受到貼現銀行和貼現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情況就不一樣了,他要受到貸款銀行的審查、監督和控制,目的就是看你貸款資金有沒有做到有效使用,因為你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直接關繫到銀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貸款。
3.流動性有很大的不同。
貸款投放後,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貸款權利的轉移現象。貸款到期,只需要按期還貸還息就可以了。而銀行經貼現取得票據權利後,可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將票據權利通過轉貼現或再貼現的方式進行轉讓。
4.貼現利息收取時間和貸款利息收取時間不同。
貼現業務中貼現利息的取得是在業務發生時,也就是從銀行承兌匯票票據面額中扣除,是預先扣除票據貼現利息的。而貸款是事後收取貸款利息,它可以在期滿時連同本金一同收回,也可以根據合同規定,定期收取利息,這些都是可以的。
5.貸款的利率和貼現的利率不同。
一般情況下,票據貼現的利率要比貸款的利率低,因為持票人票據貼現目的是為了得到現在資金的融通,並非沒有這筆資金。如果貼現率太高,則持票人取得融通資金的負擔過重,票據貼現利率高,貼現利息大,成本過高,貼現業務就不可能發生了。
6.債務人不同。
票據的債務人是出票人,它和貸款的債務人是不同的。這也就是我要說的第六點,你要注意聽哦!貸款的債務人就是申請貸款的人,銀行直接與借款人發生債務關系。而票據的債務人不是申請貼現的人而是出票人。雖然有時候企業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時,銀行也會要求出票人尋找保證人以保證償還款項,但與貸款業務的關系人相比還是簡單的多。
7.授信主體的不同。
貸款的授信主體是以貸款申請人為主,其他擔保人為輔;而票據第一付款人為承兌人,因此貼現授信主體應以承兌人為主,貼現申請人或其他票據債務人為輔。除此之外,收貸對象不同。貸款到期,收貸對象以貸款申請人為主,擔保人為輔;而票據到期,收貸對象以承兌人為主,其他票據債務人為輔。
8.會計處置與報表處理的不同。
企業辦理票據貼現後,表現為應收票據的減少,貨幣資金的增加。而企業在辦理貸款後,表現為短期或者是長期借款的增加,貨幣資金增加,在會計報表上的反映是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