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嚴控經營性貸款資金違規入房地產市場
央行日前公布的一組數據引人關注。數據顯示,2020年末,銀行本外幣住戶經營性貸款余額為13.62萬億元,同比增長20%,全年增加2.27萬億元。
經營性貸款余額上升好嗎?好。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實體經濟的沖擊,金融業加大力度對企業提供貸款支持。這是經營性貸款資金余額上升的重要原因。
可細細再想,經營性貸款余額上升如此之多,資金都投向實體企業了嗎?恐怕並非如此。在增加逾2萬億元的數字背後,不少經營性貸款資金已經悄然流入房地產市場。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實體經濟的沖擊,銀行業加大了減費讓利的力度。當前針對企業的經營性貸款利率持續走低,甚至低於個人房貸利率。於是乎,不少人動起了利用經營性貸款購房的歪腦筋。去年,一些專門為購房者辦理經營性貸款的市場組織在各地涌現,不少房產中介甚至能幫助購房者操作辦理經營性貸款購房。
某些銀行機構也樂見經營性貸款流入樓市。曾有銀行信貸員坦言,貸款給購房者不僅安全而且高效省心。如果將資金投放給生產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貸後管理費時費力,甚至晚上睡覺都擔心小微企業主還不上錢。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我國個人住房貸款余額34.44萬億元,同比增長14.6%。為防範金融風險,央行和銀保監會已經發布通知,對銀行涉房類貸款佔比做出限制,其中對幾家國有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紅線劃定為最高不能超40%。在此背景下,防止經營性貸款資金進入樓市尤顯重要。
對於監管部門來說,要警惕經營性貸款資金進入樓市這一現象,要進一步勒緊執法韁繩、紮好監管籬笆。目前已有上海和北京兩地銀保監局發出通知,表示將聚焦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問題,嚴防經營性貸款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未來需要更多的地方監管部門對資金「變臉」進入樓市予以重視,對該類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
對於銀行來說,需要進一步加強信貸管理,切莫對經營性貸款違規進入樓市「睜隻眼閉隻眼」。此外,銀行業還需要進一步練就服務實體經濟的本領,不能沒有房地產抵押物就不敢放貸。金融機構需要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增強金融服務可觸達的企業范圍和廣度,將金融活水真正灌溉到實體經濟中去。金融與實體經濟應血脈相通,試想,如果經營性貸款資金新增的2萬多億元都流進了實體生產部門,該有多好。
② 企業在銀行貸款的錢能否投資房地產(哪部法律有規定)
法律沒有禁止規定企業在銀行貸款不能用於投資,但銀行有監管職能,對於每一筆放貸銀行有權進行監督使用情況。
③ 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相關部門是怎麼做的
央行要求各地嚴禁個人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
中國央行會同銀監會近期要求各地監管部門,指導銀行規范個人消費貸款,防止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多地啟動嚴查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聯合發布的《通知》指出,2017年以來,廣東省內部分地區和金融機構的個人消費貸款(包括短期消費貸款、中長期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快速增長,其中個別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消費貸款與日常消費屬性不匹配,存在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風險。
《通知》要求,嚴禁個人消費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投資以及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款等行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消費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此外,《通知》規定,原則上不發放金額超過100萬元或者期限超過10年的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建立個人消費貸款業務月度監測機制,自2017年10月起,廣州地區各商業銀行應於每月12日前報送《個人消費貸款產品月度監測表》,廣東省內其他地區商業銀行應向當地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和銀監分局報送數據。
④ 三部委發文:防止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鳳凰網房產訊3月26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發布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二、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要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總額,與企業年度經營收入、資金流水等實際經營情況相匹配。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對貸款金額較大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方面了解企業情況,進一步加強審核。對通過互聯網渠道發放的經營用途貸款,應滿足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三、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經營用途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逐筆登記並定期進行核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四、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
對使用房產抵押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五、加強貸中貸後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書面向借款人提示違規將信貸資金用於購房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影響,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網站公示、營業網點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
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認真梳理經營用途貸款業務操作流程,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強化內部問責。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嚴防內外勾結,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依法嚴格問責。
七、加強中介機構管理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准入標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合作類業務的監測統計,對與單家中介機構合作業務快速增長的情況要重點加強分析核查。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八、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九、強化協同監督檢查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2021年3月26日
⑤ 委貸資金可以投入到房地產行業嗎
前言:房產行業一直都是比較大熱的方向,很多人都想在房產企業上進行投資,那麼委貸資金可以投入到房地產行業嗎?
三、結語雖然從現在整體的發展局勢來看,信託和委託貸款已經不是成為了主流的趨勢,如果你想要得到更好的發展機遇,那你只能換一條路來走,不過從長遠上來看實踐起來還是比較有難度的。
⑥ 銀保監會等三部門印發通知嚴防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
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通知》指出,將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通知》同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信貸需求審核,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要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資金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⑦ 為何央行要求各地嚴禁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
9月21日訊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中國央行會同銀監會近期要求各地監管部門,指導銀行規范個人消費貸款,防止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央行的要求重點針對一線和熱點房地產城市。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19日發布最新研究報告收集北京等16個典型地區數據顯示,今年3月以來,短期消費貸款同比走勢大幅攀升,明顯偏離穩中有升的零售額同比,預計新增異常短期消費貸款金額約3700億元,估計其中至少有3000億流向樓市,約佔新增短期消費貸款總額30%。
⑧ 三部門聯合發文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3月26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中國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下稱「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研究起草了《通知》。
《通知》提出七方面要求:一是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二是加強信貸需求審核。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三是加強貸款期限管理。要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確保資金真正用於企業經營。四是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要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五是加強貸中貸後管理。要嚴格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要和借款人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要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六是加強銀行內部管理。要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內部制度,強化內部問責,加強經營用途貸款監測分析和員工異常行為監控。七是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
對於《通知》是否會對企業和個人的合理融資造成影響,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一些經營用途貸款被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一定程度上擠佔了實體經濟的信貸資源。《通知》嚴肅治理此類違規行為,將釋放更多信貸資源服務實體經濟發展,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循環。《通知》還特別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此外,有關負責人表示,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同時,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及人民銀行將密切關注政策執行效果和排查結果,加強監管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⑨ 現在很多銀行說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能申請經營性物業貸款(固定資產支持融資),想請問銀監會哪好文的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2003年要求,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及其他形勢貸款科目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