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儲備庫的糧食能辦理動產抵押貸款嗎
不可以
在我國,目前實行的抵押貸款,根據抵押品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六類: (1)存貨抵押,又稱商品抵押,指用工商業掌握的各種貨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製品和製成品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 (2)客賬抵押,是客戶把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取得短期貸款。 (3)證券抵押,以各種有價證券如:股票、匯票、期票、存單、債券等作為抵押,取得短期貸款。 (4)設備抵押,以機械設備、車輛、船舶等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定期貸款。 (5)不動產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抵押,取得貸款。 (6)人壽保險單抵押,是指在保險金請求權上設立抵押權,它以人壽保險合同的退保金為限額,以保險單為抵押,對被保險人發放貸款。抵押貸款的申請材料 (1) 信貸業務申請書; (2) 借款人和抵押人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3) 借款人和抵押人董事會決議; (4) 抵押人出具的信貸擔保承諾書; (5) 抵押物權屬證明及保險憑證; (6) 銀行認可的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出具的抵押物價值評估報告; (7) 用款計劃及還款來源說明; (8) 與借款用途有關的業務合同。
㈡ 內蒙古自治區土地收儲制度建設與資金運作
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元重舉
土地儲備是隨著全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城市土地市場發展過程中應運而生的一項新型管理制度,是政府對土地集約化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保障了國家作為城市土地所有者的權益,也為國有企業脫困及凈化土地市場創造了良好條件。土地儲備經過幾年的長足發展,全國各地從儲備機構的隸屬、融資渠道、收購儲備方式等方面已經形成了風格迥異的收儲模式。現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制度建設和省級收儲模式的資金運作流程與各位同仁共同探討。
一、內蒙古土地儲備制度的建立
自《國務院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國發〔2001〕15號)下發之後,全國各地土地儲備機構在制度的保障下如雨後春筍般建立,其中包括隸屬於人民政府和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土地儲備機構。在2001年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土地儲備制度的通知》(內政辦字〔2001〕167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又於2003年出台了《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自治區建立了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土地儲備機構共73個,有80%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其中自治區1個,盟(市)9個,市轄區6個,旗(縣)57個。
省一級成立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隸屬於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面向全自治區開展土地儲備工作。主要職責是:應地方政府的要求,根據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市場需求,制定收購儲備計劃,通過徵收、收購、置換、轉制、收回等方式,經人員安置、房屋拆遷、土地平整、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後,將土地儲備並出讓。主要目標是:通過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供應,增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防止土地收益流失,為地方經濟建設作貢獻。
經過一段時間的運行,融資渠道狹窄、授信額度有限、貸款申請審批周期長等問題擺在各級機構面前,成為土地儲備工作開展的「瓶頸」。針對這一實際情況,內蒙古自治區積極探索土地儲備的新模式,搭建土地儲備新的融資平台,規避風險,解決矛盾,「省級土地收購儲備模式」應運而生。截至2008年9月底,省級機構收儲土地4000多公頃,已出讓土地的收益率均達到50%以上,走出了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道路,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一)工作模式
以自治區土地儲備登記中心為主體,對擬儲備地塊進行可行性論證並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提交自治區收儲專家組審核,通過後向金融機構遞交信貸申請。儲備資金到位後,委託項目地收儲中心具體實施收購補償方案,並負責土地出讓前的管理維護工作。土地出讓後,在收益中扣除貸款本金、利息及融資成本費用後,余額全部留與地方財政。
(二)工作經驗
1.把握導向,嚴格運用國家政策指導具體工作
自治區土地收儲嚴格執行土地宏觀政策,把壟斷土地一級市場作為對項目地政府的首要要求,在集約節約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兩大業務關鍵點上率先垂範,將工作重點放在閑置、存量和舊城用地的儲備上,認真落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的要求,新增建設用地一分不收,積極培育土地市場,所有儲備土地只能以招標、拍賣、掛牌形式出讓,有效避免了土地資產流失和腐敗行為的發生,在為政府取得土地收益的同時,也為土地管理部門樹立了良好的行政形象。
烏蘭浩特項目區動用收儲資金2500萬元,拆遷棚戶危房居民60餘戶,合理處置兩家破產企業,收回土地7.6公頃,經整理達到「五通一平」後以3700萬元掛牌出讓,既改造了舊城區,又安置了下崗職工,受到地方政府和群眾的歡迎。
烏海市濱河新區項目的實施,使400多戶農民喜遷新居,通過發展「訂單農業」和「公司加農戶」搞起了塑料大棚種植和奶牛飼養,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該項目既改變了城市危舊房面貌,又解決了失地農民的生活問題,提高了農民的生活質量,被中美可持續發展中心評為「西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範點」。為了推廣這種模式,中美可持續發展中心於2007年6月和2008年10月兩次派員來內蒙古自治區進行了實地考察,同意對烏海濱河區新村建設給予規劃設計、環保建築及附屬設施等方面的支持。濱河新區二期項目自治區擬再投入3億元土地收儲資金,大力支持烏海市政府的新農村建設。
2.有效利用,確保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效用
自治區土地收儲可以在全自治區范圍內實施,在項目的選擇上能夠充分權衡利弊,同時充足的項目源也可以確保有限資金的充分利用,避免資金、人員的閑置。2005~2007年,自治區對全區30多個擬收儲項目進行了可行性研究,經過細致、深入、全方位的分析,首批選定烏海市、烏蘭浩特市、滿洲里市、阿爾山市作為收儲項目區,具體實施土地收儲,其他地區作為備選放入項目庫,待時機成熟進行運作。實踐證明,「貨」源充足,優中選優的項目可以確保儲備資金的有效利用,實現效益最大化。
3.防範風險,保障資金運作的安全
實施自治區土地收儲,在項目選擇上和資金使用上不會受地方政府左右,能有效避免一些地方政府急功近利或追求局部利益而置大局於不顧的現象,有利於規范土地市場、保障資金的安全回籠。同時,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作為承擔貸款而收益不歸己的主體,必然會運用業務理論對抵押資產的合法性和可執行性進行審核,防止擔保虛設,最大程度地降低還貸風險,保障資金運作的安全。在項目可行性論證過程中,土地儲備機構把抵押資產的權源、權屬審核作為重要論證內容,從使用權設定登記到貸款後的他項權利登記,認真把關,從源頭上為資金安全設立保護網。
4.立足基層,全面開展全區儲備業務
土地儲備也是資金儲備,在開展業務時需要大量資金支撐。當前,土地儲備資金主要來源於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在全國范圍的資金緊缺情況下,一些邊遠、經濟欠發達地區土地收儲機構很難取得收儲資金,直接導致工作無法開展。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可以利用自己在融資方面的便利性,幫助這些地區開展工作,進而促進全區儲備業務的順利進行。已開展業務的阿爾山市地處邊遠的林區,多年來一直未得到過國家的信貸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城市面貌與國家級旅遊城市的稱號相去甚遠。儲備項目落地後,阿爾山市對阿爾善河西岸舊居民區進行拆遷,收回土地30公頃,使這一地區臟、亂、差的環境得到根本改觀,同時也帶動了當地土地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將阿爾山建設成為旅遊推薦不可不去的地方。
5.充分利用業務信息優勢,多方探討融資方式
土地儲備資金不足是各級收儲機構都面臨的難題。為了拓寬融資渠道,自治區土地儲備機構發揮省級收儲的優勢,多方搜集各種政策、業務、金融信息,與各金融機構多方聯絡,積極籌措資金。除銀行貸款外,又於2008年年初發行了「利得盈」信託理財產品,由銀行擔保通過信託公司向社會募集資金,指定投向內蒙古自治區用於土地收儲,一次就募集資金10億元。在當前各金融機構緊縮貸款規模的不利情況下,獨辟蹊徑,找到了一條融資新路,有效緩解了資金不足給各級收儲工作帶來的壓力。
二、「陽光」下監管土地儲備資金
(一)規范土地儲備資金的運作流程
嚴格、規范的資金運作流程是資金監管的前提,內蒙古自治區在土地儲備項目的實際操作過程中,摸索出了一套與銀行系統合作進行項目管理的規范流程,具體步驟如下:
(1)貸款行將貸款資金劃入自治區土地儲備中心在貸款行的賬戶,並共同對該賬戶進行監管。
(2)在項目地開設土地儲備資金專用賬戶,專項用於土地收購儲備資金的撥付和土地出讓後資金的回籠。
(3)同項目地土地儲備中心簽訂《授權委託書》,同項目地銀行簽訂《儲備資金撥付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4)由項目地提交《土地儲備資金年度用款計劃》,實行土地儲備資金的計劃管理,在實際過程中如遇計劃調整,需提前告知,計劃調整方案獲得批准後方可繼續用款。
(5)項目地根據《土地儲備資金年度用款計劃》制定《分項資金使用計劃》,《分項資金使用計劃》的內容審核無誤後,報貸款行進行審批,貸款行確認後撥付資金。
(6)資金封閉運行,通過銀行直接撥往被補償人或承擔工程建設單位的銀行賬戶,不與項目地政府發生資金往來,避免了資金被挪用的風險,保證了收儲項目的如期運作。
(7)項目進行過程中,凡是在項目地中發生的各項收入,包括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均要劃入專用賬戶,充實項目地土地儲備資金。撥付資金對應的儲備土地將隨時增補到貸款行的抵押物中。
(8)項目結束後,對土地進行出讓,土地出讓金直接劃入專用賬戶,暫時進行專戶管理,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和支付必要的中介費用後,將所有收益全部劃歸當地財政,保證了地方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為地方經濟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在實際運用中,這套流程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貸款發放各方的監督作用,充分運用了多種手段以達到防範資金使用風險的目的,保證了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
1.實行封閉管理
土地儲備資金遵循「開設專戶、設立專賬、設置專人、封閉運行」的使用原則。每個項目實行單獨核算,各個項目所發生的收入、成本、費用等設專賬管理。實行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專戶核算,封閉運行。
2.避免資金使用中間環節出現現金
資金撥付過程中,使用安全、准確、快速的網上銀行系統進行操作。資金撥付到項目地的土地儲備專戶後,項目地銀行根據自治區《儲備資金撥付計劃書》、補償協議原件和支票領款金額核對具體領款人的身份,確認無誤後方可發放補償款,自然人領款只能以存摺方式,法人只能以轉賬方式進行,避免了現金交易可能出現的風險。
(三)規避潛在風險
1.預留貸款利息,規避財務風險
在運作過程中,嚴格控制賬戶資金數量,綜合考慮金融動態和央行有關政策,提前預留銀行貸款利息,確保銀行按期足額提取土地儲備貸款利息。
2.資金發放後及時審計
資金撥付後,及時派出資金管理人員和專業審計人員對項目地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實地監督、檢查,並對資金發放材料進行取證。
3.同銀行共同掌控項目進度
派專人與每一個項目地的有關人員隨時溝通,並同貸款行一起到項目地實地檢查,掌握項目進度,掌控土地交易、資金回籠的時間。
4.接受銀行監督,定期向貸款行報送財務報告
按月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及財務分析報告到貸款行,做到內容完整,數字准確,編報及時。
通過以上措施,以規范的操作流程為基礎,多種有效手段為保障,對土地儲備資金的監管真正做到了「陽光」化,銀行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安全放心,對及時回籠資金放心,地方土地儲備機構也對資金高效、及時、准確地撥付感到滿意。
三、土地儲備的市場前景
(一)主管部門的支持
2007年,國土資源部肯定了內蒙古省級收儲模式,提出將支持和關注省級收儲模式的發展。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聯合財政廳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土地儲備項目銀行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2006年4000萬元和2007年5000萬元財政貼息專項資金已撥付到位,為全區土地儲備事業的發展注入了催化劑。
(二)金融機構的信任
隨著省級土地儲備工作的全面開展,省級收儲模式也漸漸灌輸到金融系統的理財觀念中。土地儲備貸款一批批地下撥、運作、如期還款,自治區的土地收儲管理體製得到了金融系統的認可,信用等級已提升為「AA」級。金融機構與我們建立了長久的合作關系,2008年1月發行了10億元的「利得盈」理財產品,所募資金全部用於自治區的土地收儲,截至9月底,10億信託貸款已有7億陸續撥入鄂爾多斯市、滿洲里市、霍林河市、扎蘭屯市、烏海市、包頭市、錫林浩特市等18個項目區使用。
四、土地儲備工作的一些思考
(一)工作超前,理論滯後
土地儲備工作剛剛興起,沒有形成系統的理論體系,目前的土地儲備制度也只是從宏觀方面作了規定,因而很多具體工作缺少制度支持,困難重重,只能用一些創新的做法開展工作。在和諧社會的大背景下,基層土地儲備機構在為土地儲備事業和城市經濟建設作貢獻的同時,也承擔了不必要的人身和法律風險,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亟待得到法律法規方面的保駕護航。
(二)資金缺口較大
內蒙古地區屬於我國北部落後偏遠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後,嚴重影響了土地儲備的融資問題,收儲資金的短缺嚴重製約土地收購儲備工作的開展,因而,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基金、統籌安排儲備項目成為迫在眉睫的大事,這將直接關繫到土地儲備事業的存亡。
(三)抵押資產轉移缺少依據
目前我們貸款使用的抵押資產是由項目地政府提供的,這部分資產的調撥已受到稅務部門的密切關注,盡快出台這方面的操作辦法是國土管理部門的當務之急。
土地收儲要本著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加強聯系與溝通,與金融機構建立一種長期穩定、優勢互補的戰略合作關系。我們相信,借著自治區經濟發展的強勁東風,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產的基礎性作用,盤活國有土地資產,就能走上儲備業務發展的快車道,進而推動全區土地收儲工作的健康發展。
㈢ 糧食收購貸款,也就是企業自主經營糧食的貸款,是不是只能在農發行貸款,不能到商業銀行貸款。
從目前的政策規定來說,只有基本賬戶才能支取現金。農發行是專門為「三農「服務的政策性銀行,糧食企業有資金需求找農發行是很」對口「的,但貴單位不能從農發行取得貸款想必一定是某些硬性的條件不能符合農發行的基本准貸要求。商業銀行由於其規模擴張和盈利的強烈慾望,可能會在此種情況下介入,但條件多半是利率方面的上浮。如果貴單位能從商業銀行取得貸款,只能開立一般賬戶。可以採取的操作是貸款資金劃入農發行基本賬戶,再由基本賬戶支取現金。或者直接從一般帳戶轉賬進入供糧方個人賬戶支取現金。
㈣ 國家怎樣補貼糧食儲備庫
我國糧食儲備實行分級管理,即國家是中央儲備糧,成立中儲糧總公司,為央企,國家撥款。省級是省級儲備糧,由省財政撥款。市、縣(區)的地方儲備糧分別由當地財政承擔。國家不對地方儲備糧補貼。但可通過發改委系統申報建倉項目,補貼建倉資金。對儲備糧本身不補貼。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㈤ 國家糧食儲備庫在稅務方面有什麼優惠政策知道的請幫忙下,謝了!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5、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6、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十九條)
㈥ 地方糧庫建設資金銀行貸款有限制對象嗎
26、江南 漢樂府
㈦ 糧食儲備庫向農業發展銀行申請建倉貸款的簡單書面申請怎麼寫
你好,很高興幫助你
為你解答問題,疑問
祝你生活愉快,幸福
: 早盤滬指以3072點開盤,深成指以9732點,兩市小幅低開,開盤後指數震盪小幅回升,10點後滬指在3100點附近開始整理,11點後指數穩步向上
㈧ 我是做糧食收購生意的!所有證件都有,但資金不足。用糧食收購的證件能在銀行貸款多少啊
你好,一、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基本精神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主要精神是」三項政策,一項改革」。
1.要把住收購關,切實做到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真正掌握糧源。
這是最關鍵的環節,是保護農民利益的需要,也是國有糧食收儲企業實現順價銷售的前提。要合理制定並及時公布定購價、保護價。所有國有糧食收儲企業都要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對農民願意出售的余糧,交多少就收購多少,什麼時候交售就什麼時候收購,一手交糧,一手付錢,不得限收、拒收。收購農民的糧食,必須實行戶交戶結,不得代扣農業稅以外的任何稅費。要認真執行《糧食收購條例》,加大執法力度,切實管好管住糧食收購市場,絕不允許私商糧販走村串巷或設點掛牌直接收購農民的糧食。在依法管理糧食收購市場的同時,積極培育和規范縣以上糧食批發市場,進一步放開零售,嚴禁以任何方式阻礙除收購以外的糧食交易活動,嚴禁地區封鎖。
2.國有糧食收儲企業必須堅持順價銷售政策,絕不能出現新的虧損。順價銷售是指國有糧食收儲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低價或變相低價虧本銷售糧食,特別是不能低價賣給私商加工廠。對已經實行獨立核算的國有糧食加工、批發、零售企業,不得規定統一最低銷價,應由這些企業自主定價,自負盈虧。對非國有糧食加工零售企業更不應干預其銷售價格。所謂」順價」,應由各地糧食主管部門規定綜合計算方法,不可能按每批糧食收購價來順價。
3.確保收購資金供應和封閉運行。農發行要加強對糧食收購資金的監管,認真審核糧食購銷合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任何方式截留糧食調銷款,確保及時足額收回糧食調銷後相應的貸款本息。財政部門遙證糧食風險基金的及時足額到位,對國有糧食企業的超儲補貼要及時撥付,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和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
4.國有糧食收儲企業必須加快自身改革,減員增效,改進經營管理,降低流通費用,提高競爭能力。必須嚴格實行政企分開,國有糧食企業與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人財物上要徹底脫鉤, 糧食收儲企業主營業務與附營業務必須盡快分離,要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在糧改中必須嚴肅法紀,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嚴肅查處各種違反政策和法規的行為。
糧食是國家的命根子,應由政府撥款建設糧食倉庫。要千方百計解決倉容不足的問題,抓緊抓好中央直屬儲備庫建設,全國1999年夏收前新建250億公斤倉容。同時,要充分利用社會倉儲設施,確保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
二、積極推進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我省迅速就如何貫徹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進行了研究。目前,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制訂了進一步推動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的措施,但也存在著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全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全省各地在認真傳達貫徹全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等一系列會議的基礎上,抓住改革重點,大力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省政府召開了全省進一步做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直接開到鄉鎮一級,我省先後組織了幾批工作組,對全省貫徹執行國務院糧改決定、《糧食收購條例》、《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方法》和夏糧收購情況進行檢查。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我省糧改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主翼現:
1.切實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的余糧。根據國務院關於1998年糧食收購價可略低於1997年水平的精神,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1998年我省定購糧收購指導目標價為50公斤三級早秈稻穀60元,余糧收購保護價為5 5元。當市場糧價低於保護價時,按保護價收購;當市場糧價高於保護價時,參照市場糧價收購,並實行優質優價。各市按照這一目標指導價,根據生產成本和財政承受能力, 並使農民得到適當的收益和企業順價銷售而不發生新虧損的原則,確定當地收購價,允許不同地區、不同品種有差價。確定這一價格目標主要是考慮如下幾個因素:一是保護農民糧食生產積極性;二是近年全社會物價水平較低,糧食生產成本相應減少,保護價應適當調低;三是將三級早秈稻穀的保護價定得略低一些,有利於引導農民生產市場適銷對路、價值較高的糧食品種,增加收入;四是有利於順價銷售,減少虧損,減輕財政壓力;五是與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廣西等毗鄰省份進行價格銜接。省定的定購價、保護價能夠基本保證農民種糧成本並獲得一定利潤。有的地方根據市場糧價的變動情況,相應調高了糧食收購價。各地普遍反映,這樣的價格考慮了生產者、消費者、經營者的利益和政府的承受能力,是基本合理的。國有糧食企業堅決執行敞開收購政策,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農民對此普遍感到滿意,交糧踴躍。
2.堅決執行順價銷售政策。國有糧食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決定,嚴格按照保本微利順加作價的原則銷售糧食,發揮了主渠道作用,市場糧價逐步回升到目前為止,全省沒有發現國有糧食收儲企業低價虧本銷售糧食的現象。全省糧食系統遏制了糧食虧損猛增的勢頭。
3.確保收購資金供應和封閉運行。 各級農業發展銀行與糧食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資金安排,保證了糧食收購資金的供應,糧食收購沒有出現」打白條」現象。同時加強了對糧食收購、調銷、儲備資金的過程監管,切實保證糧食收儲資金嚴格按照」庫貸掛鉤」和封閉運行的原則供應和管理。1998年夏糧收購新增貸款與新增糧油價值比率達到100%,調銷款還貸率達到100%,確保了收購資金的封閉運行。
4.糧食企業自身改革步伐加快。全省市縣糧食系統已進行了調整,政企分開。217家糧食加工廠、30家飼料廠、14家運輸企業、8300多家城市糧店以及多種經營興辦的大中型種養業、飲食服務業等,已從收儲企業中分離出來,與主營業務分開,實行獨立核算。目前,糧食系統正努力抓好體制和機制的轉換,創建」四個新機制」。一是創建行政管理新機制。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從過去直接、微觀管理向間接、宏觀管理卒。二是創建企業經營新機制。所有國有糧食企業,包括糧所、糧站、糧庫,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再承擔政府的糧食行政管理職能。 三是創建企業組織新機制。通過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資產重組,將生產要素向名優產品、骨幹企業、優勢企業集聚,增強抗禦市場風險能力。四是創建多種經營新機制。堅持」本業為主,多種經營,多元發展」的方針,以本業為主,貿工農並舉,農村搞種養,城鎮開門店,集中辦實業,連鎖擴經營,因地制宜,大力發展多種經營。同時,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切實做好減員增效工作。全省糧食系統已分流人員近3萬人,超額完成了國家有關部門下達的分流計劃。
5.糧食流通秩序明顯好轉。國務院頒布《糧食收購條例》和《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後,全省各地及時將條例和處罰辦法印發到基層,並通過電視台、廣播電台、宣傳車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按照」管住收購,規范批發,放活零售」的原則,加強了對糧食市場的管理。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糧食市場管理的通知》。各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當地糧食市場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對糧食收購市場和糧食批發業務加強了監督管理,組織了聯合稽查隊,及時制止除國有糧食收儲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私商糧販直接到農村收購糧食。經過各地的共同努力,糧食收購市場秩序有了明顯好轉。與此同時,積極培養和規范縣以上糧食批發市場,進一步放開零售,搞活糧食流通,嚴禁以任何方式阻礙除收購以外的糧食交易活動,嚴禁地區封鎖。此外,我省在前幾年與湖南、湖北、江西、黑龍江等省簽訂稻穀、玉米、豆粕長期購銷合同(協議)的基礎上,又與有關省簽訂了糧食購銷協議,進一步穩定了我省來糧渠道。
6.糧庫建設成效顯著。我省」九五」規劃全省新建15億公斤倉容糧庫,經過兩年多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績。目前,全省累計完成投資10多億元,開工糧庫項目107個,開工建設規模9億公斤倉容,竣工糧庫5億多公斤倉容。
對中央直屬糧庫的建設,省政府成立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向國家有關部門推薦了20個建設項目,已有16個項目被批准立項,計劃建設規模115億公斤倉容,總投資116億元。凡有建設項目的市,都加強了對建庫工作的領導,認真履行承諾,切實把無償提供建庫用地、免徵各項稅費等配套工作落到實處,並按照特事特辦的要求,從快辦理各項手續,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確保按質、按時完成中央庫建設任務。
7.完成了對新增糧食財務掛帳和其他不合理資金佔用的專項審計工作。按照審計署的部署,省審計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各地迅速自查自糾對違紀違規的堅決查處;同時,盡快做出消化掛帳計劃,並將每年消化計劃納入當年財政預算安排,堅決按照國務院規定,在三年內消化完畢。
(二)當前糧改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反映情況,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仍要盡快解決糧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克服困難,確保糧改工作的順利進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有:一是有的地方對糧改政策的理解不夠准確執行存在偏差;二是國有糧食收儲企業順價銷售的壓力較大,除優質糧品種外,1996年、1997年的陳糧難以實現順價銷售。三是糧食收購市場沒有完全管住,私商違規違法收購糧食時有發生;四是一些地方應安排的糧食風險基金和地方儲備糧利息費用沒有足額落實到位;五是基層糧管所主附營業務如何分離,還有待進一步探索和研究。
(三)進一步推動糧改向縱深發展的主要措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是一項關系全局的工作,也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正確理解和全面貫徹執行中央的糧改政策,積極穩妥地搞好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特別是落實」三項政策」和推進國有糧食企業自身改革。對於改革中存在的一些困難和問題,要及時解決。對於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有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到各地督促檢查,堅決按全國糧改的要求予以糾正。對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堅決查處,決不姑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切實做好全省糧改工作,為實現我省經濟增長目標和」增創新優勢,更上一層樓」作出應有的貢獻。當前,特別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繼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余糧。各地在完成糧食定購任務以後,必須繼續敞開收購農民的余糧。要特別做好五件事:一是要嚴格禁止在糧食收購現場坐收統籌款、提留款,堅決實行按質論價;二是要徹底管住農村收購市場,嚴禁私商到農村采購糧食;三是要確保資金供應,不」打白條」;四是按照市場糧食價格變化及時調整收購價格,實行按質論價;五是及時解決收購糧食所需倉容。
2.切實做到順價銷售。各地糧庫、糧所、糧站銷售糧食的價格必須按保本微利順價銷售的原則確定,絕不允許以任何形式虧本銷售。對已經實行獨立核算的國有糧食加工、批發、零售企業,不規定統一最低銷價,由企業自主定價、自負盈虧。對非國有糧食加工零售企業也不幹預其銷售價格。
3.切實做到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加強對收購資金的監管, 主要抓兩條:一是在收購中堅持」庫貸掛鉤」,收1斤糧,給1斤糧的錢;二是在銷售中堅持錢糧兩清、足額還貸,賣1斤糧,必須還回1斤糧的本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任何方式截留糧食購銷款,確保及時足額收回貸款本息。國有糧食收儲企業要嚴格約束自己,絕不能挪用糧食收購資金,保證專款專用。財政部門必須足額撥補按國家規定應由地方財政負擔的利息、費用、補貼。
4.積極加快國有企業自身改革。重點抓好體制和機制的轉換,提高經濟效益,徹底實行政企分開。糧食局不直接干預企業獨立的經營活動;企業要全面走向市場,成為獨立自主、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實體。要加快企業資產重組步伐,積極開展多種經營,減員增效,提高經濟效益。
5.堅決按期消化糧食財務掛帳。按照國務院決定,我省要在三年內將虧損掛帳消化完畢。因此,各級政府要盡快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消化方案。各地要堅決按年消化,到期沒有消化完的,省將採取行政手段解決。今後要堅決按新的糧食流通體制規范運作。
6.抓好糧庫建設。」九五」期間是我省糧庫建設的重要時期,要求各地抓住機遇,確保完成任務。 一是要建設好中央糧庫。凡有建設中央糧庫項目的地方,一定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按期按質完成任務,決不辜負中央的期望。二是要繼續抓好省下達的」九五」糧庫建設計劃的落實。三是要按照省政府規定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維修糧庫,以減少國家財產損失。 10716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