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貸款業務進行稽查審計的重點內容是什麼
審計重點
除通過以上提到的審計思路和內容,核實貸款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外,在對商業銀行貸款進行審計時,還應從每筆貸款的管理入手,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1)在審計正常貸款獲取並審閱其餘額積數表時,審計人員應關注重復出現的借款人及相關聯的借款人。為完成某些經濟指標或出於種種目的,有些商業銀行採用借新還舊形式,造成虛假還貸還息現象;有些商業銀行通過多次更換借據,將不良貸款從形式上變成正常貸款。
由於商業銀行貸款內控制度的制約,商業銀行對同一貸款戶的貸款受金額的限制。為避開各種限制,有的商業銀行對同一借款人採用分次形式發放貸款,或通過借款人的關聯企業分戶發放貸款。更有甚者為了獲取貸款,弄虛作假,利用虛假會計資料,應付銀行內控制度的要求,這些做法,不僅違反了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和國家的有關規定,而且嚴重影響信貸資產的質量,甚至導致道德風險的發生,因此,審計人員在對正常貸款進行審計時,應高度重視重復出現的借款人和與其相關聯的借款人,除獲取並審閱其相關法律性文件外,還應採取延伸相關單位,通過對工商、稅務、法院、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詢問、調查等形式了解情況,取得證據,從而發現正常貸款中存在的風險和違法違紀問題。
(2)重點關注損失貸款的金額、結構以及形成的原因和責任。查清確已流失、無望收回的損失貸款的金額;查清損失貸款造成的應收利息壞賬金額。對損失類貸款的審核,要延伸到貸款企業逐筆調查核實。重點核實企業經營狀況和還貸能力。要查明損失貸款形成的主要原因,區分銀行貸款管理不善責任、銀行人員以貸謀私責任、企業經營不善責任、企業故意逃廢債責任、政府決策失誤責任等不同情況,對損失數額較大的貸款,要追查落實責任人。確保銀行內控制度得到完善和改進。
(3)重點關注不良貸款,在查清不良貸款數量的基礎上,查清次級、可疑類不良貸款在各行業的分布結構及其所佔比重。對形成不良貸款比重較高的行業,尤其是1999年以後發放的貸款形成不良的,通過調查了解和分析,總結其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及盤活信貸資產的有效途徑,查處違法違紀問題。
(4)重點關注票據貼現、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的金額和原因。從台賬入手,可採用書面審閱、前後核對、口頭查詢、延伸審計等多種審計方法,審查票據法定要件和商品交易行為的真實性,揭示其中的違規貼現、騙貸行為。
⑵ 什麼是貨幣資金審計 貨幣資金審計的要點
貨幣資金審計是指對企業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收付業務及其結存情況的真實性、正確性和合法性所進行的審計。加強貨幣資金審計,評審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審查貨幣資金結存數額的真實性和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合法性,對於保護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揭示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財經法紀,以及如實反映被審計單位的即期償債能力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庫存現金監盤的要點。
(1)審計目標:驗證庫存現金存在性。
(2)監盤范圍:企業各部門保管的所有現金,包括已收到但未存入銀行的現金、零用金、找換金等。
(3)監盤時間:一般選擇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時進行,兩處(含)以上的現金應同時盤點。
(4)監盤方式:突擊檢查。
(5)參加人員:出納員、被審計單位會計主管人員、注冊會計師。
(6)清點要求:由出納清點現金,注冊會計師現場監督。
(7)注意事項:
①若有充抵庫存現金的借條、代保管的工資、未提現支票、未作報銷的原始憑證,應在「庫存現金監盤表」中註明或作出必要的調整;
②對未能在資產負債表日進行監盤的,則需在監盤日確定監盤余額,然後倒推計算、調整至資產負債表日的金額;
③資產負債表中貨幣資金項目中的庫存現金數額應以結賬日實有數額為准(理解)。
2.銀行存款的實質性程序
復核加計→分析程序→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取得並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函證→抽查大額收支→截止測試→評價列報
3.銀行存款的核對與分析程序
(1)核對: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的余額是否相符。
(2)分析程序:①分析比較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應收利息收入與實際利息收入的差異是否恰當;②評估利息收入的合理性;③檢查是否存在高息資金拆借;④確認銀行存款余額是否存在;⑤利息收入是否已經完整記錄。
4.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
注冊會計師對銀行存款賬戶的發生額進行審計,通常能夠有效應對被審計單位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管理層或員工非法侵佔貨幣資金等舞弊風險。除實施其他審計程序外,注冊會計師還可以考慮對銀行存款賬戶的發生額實施以下程序:
(1)分析不同賬戶發生銀行日記賬漏記銀行交易的可能性,獲取相關賬戶相關期間的全部銀行對賬單。
(2) 如果對被審計單位銀行對賬單的真實性存有疑慮,注冊會計師可以在被審計單位的協助下親自到銀行獲取銀行對賬單。在獲取銀行對賬單時,注冊會計師要全程關注銀行對賬單的列印過程。
(3)選取銀行對賬單中記錄的交易與被審計單位銀行日記賬記錄進行核對;從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選取樣本,核對至銀行對賬單。
(4)瀏覽銀行對賬單,選取大額異常交易,如銀行對賬單上有一收一付相同金額,或分次轉出相同金額等,檢查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有無該項收付金額記錄。
5.取得並檢查銀行存款余額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取得並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是證實資產負債表中所列銀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通常應由被審計單位根據不同的銀行賬戶及貨幣種類分別編制。具體測試程序通常包括:
(1)取得並檢查銀行對賬單。
①取得被審計單位加蓋銀行印章的銀行對賬單,必要時,親自到銀行獲取對賬單,並對獲取過程保持控制;
②將獲取的銀行對賬單余額與銀行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如存在差異,獲取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③將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的銀行對賬單與銀行詢證函回函核對,確認是否一致。
(2)取得並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①檢查調節表中加計數是否正確,調節後銀行存款曰記賬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是否一致。
②檢查調節事項。對於企業已收付、銀行尚未入賬的事項,檢查相關收付款憑證,並取得期後銀行對賬單,確認未達賬項是否存在,銀行是否已於期後入賬;對於銀行已收付、企業尚未入賬的事項,檢查期後企業入賬的收付款憑證,確認未達賬項是否存在,必要時,提請被審計單位進行調整。
③關注長期未達賬項,查看是否存在挪用資金等事項。
④特別關注銀付企未付、企付銀未付中支付異常的領款事項,包括沒有載明收款人、簽字不全等支付事項,確認是否存在舞弊。
6.函證銀行存款余額的實施要點。
函證銀行存款余額是證實資產負債表所列銀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存在性)。
(1)函證目標:①了解企業資產的存在(存在性);②發現企業未登記的銀行借款和未披露的或有負債(完整性)。
(2)函證對象:向被審計單位在本年存過款(含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的所有銀行發函,其中包括零餘額賬戶和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
提示: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某銀行存款及其往來信息對報表不重要,且重大錯報風險很低
(3)函證方式:積極式函證。
(4)函證時間:資產負債表日後。
⑶ 銀行貸款審計從哪些方面進行
主要看借款人的資質。
申請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⑷ 如何審計資金支付使用管理
我沒有實際經驗,不過根據判斷,主要是:
1、對資金支付與收取流程是否符合內控制度的要求進行符合性測試
2、看資金使用中是否存在違背資金使用制度的情況
3、將資金使用與預算做對比,對與預算差異大的項目重點審計
4、對大額資金往來重點審計
5、對特殊業務資金收支重點審計
6、抽查相關憑證,如發現疑點或管理漏洞,擴大審計范圍
7、總結問題,寫出審計報告,提出改進及跟進措施
當然,審計過程中,現金盤點、賬面銀行存款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核對是審計程序之一。
⑸ 貨幣資金審計的要點
貨幣資金審計的要點:
1.庫存現金監盤的要點。
(1)審計目標:驗證庫存現金存在性。
(2)監盤范圍:企業各部門保管的所有現金,包括已收到但未存入銀行的現金、零用金、找換金等。
(3)監盤時間:一般選擇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時進行,兩處(含)以上的現金應同時盤點。
(4)監盤方式:突擊檢查。
(5)參加人員:出納員、被審計單位會計主管人員、注冊會計師。
(6)清點要求:由出納清點現金,注冊會計師現場監督。
(7)注意事項:
①若有充抵庫存現金的借條、代保管的工資、未提現支票、未作報銷的原始憑證,應在「庫存現金監盤表」中註明或作出必要的調整;
②對未能在資產負債表日進行監盤的,則需在監盤日確定監盤余額,然後倒推計算、調整至資產負債表日的金額;
③資產負債表中貨幣資金項目中的庫存現金數額應以結賬日實有數額為准(理解)。
2.銀行存款的實質性程序
復核加計→分析程序→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取得並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函證→抽查大額收支→截止測試→評價列報
3.銀行存款的核對與分析程序
(1)核對:核對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的余額是否相符。
(2)分析程序:①分析比較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應收利息收入與實際利息收入的差異是否恰當;②評估利息收入的合理性;③檢查是否存在高息資金拆借;④確認銀行存款余額是否存在;⑤利息收入是否已經完整記錄。
4.檢查銀行存款賬戶發生額
注冊會計師對銀行存款賬戶的發生額進行審計,通常能夠有效應對被審計單位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管理層或員工非法侵佔貨幣資金等舞弊風險。除實施其他審計程序外,注冊會計師還可以考慮對銀行存款賬戶的發生額實施以下程序:
(1)分析不同賬戶發生銀行日記賬漏記銀行交易的可能性,獲取相關賬戶相關期間的全部銀行對賬單。
(2) 如果對被審計單位銀行對賬單的真實性存有疑慮,注冊會計師可以在被審計單位的協助下親自到銀行獲取銀行對賬單。在獲取銀行對賬單時,注冊會計師要全程關注銀行對賬單的列印過程。
(3)選取銀行對賬單中記錄的交易與被審計單位銀行日記賬記錄進行核對;從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選取樣本,核對至銀行對賬單。
(4)瀏覽銀行對賬單,選取大額異常交易,如銀行對賬單上有一收一付相同金額,或分次轉出相同金額等,檢查被審計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有無該項收付金額記錄。
5.取得並檢查銀行存款余額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取得並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是證實資產負債表中所列銀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通常應由被審計單位根據不同的銀行賬戶及貨幣種類分別編制。具體測試程序通常包括:
(1)取得並檢查銀行對賬單。
①取得被審計單位加蓋銀行印章的銀行對賬單,必要時,親自到銀行獲取對賬單,並對獲取過程保持控制;
②將獲取的銀行對賬單余額與銀行日記賬余額進行核對,如存在差異,獲取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③將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的銀行對賬單與銀行詢證函回函核對,確認是否一致。
(2)取得並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①檢查調節表中加計數是否正確,調節後銀行存款曰記賬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是否一致。
②檢查調節事項。對於企業已收付、銀行尚未入賬的事項,檢查相關收付款憑證,並取得期後銀行對賬單,確認未達賬項是否存在,銀行是否已於期後入賬;對於銀行已收付、企業尚未入賬的事項,檢查期後企業入賬的收付款憑證,確認未達賬項是否存在,必要時,提請被審計單位進行調整。
③關注長期未達賬項,查看是否存在挪用資金等事項。
④特別關注銀付企未付、企付銀未付中支付異常的領款事項,包括沒有載明收款人、簽字不全等支付事項,確認是否存在舞弊。
6.函證銀行存款余額的實施要點。
函證銀行存款余額是證實資產負債表所列銀行存款是否存在的重要程序(存在性)。
(1)函證目標:①了解企業資產的存在(存在性);②發現企業未登記的銀行借款和未披露的或有負債(完整性)。
(2)函證對象:向被審計單位在本年存過款(含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的所有銀行發函,其中包括零餘額賬戶和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
提示: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某銀行存款及其往來信息對報表不重要,且重大錯報風險很低
(3)函證方式:積極式函證。
(4)函證時間:資產負債表日後。
⑹ 銀行審計應該關注哪些問題,怎樣去審計比較好,有沒有
對銀行審計中要「盯住」的六個重點:
一、內部控制方面
銀行的內部控制是防範金融風險,是保障銀行健康運行的前提和保障。審計中應充分了解銀行的組織框架、發展戰略、公司章程、業務決策規則、流程及各項管理制度的建設情況、執行情況,分析審計風險,確定重要性水平。目前審計中發現各銀行盡管在財務管理、業務管理、風險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制定了多項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但在執行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有些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有些制度沒有嚴格執行,有些執行不到位,特別是在貸款程序、風險防控、信息科技等方面問題突出;部分貸款方式、程序不合規,審核程序流於形式;有的商業銀行重業務開展輕貸款管理,貸前審查不嚴、把關不夠、貸中檢查不認真、貸後檢查不到位,導致部分信貸資料不真實、不齊全。如有的貸款一發放就產生欠息情況,有的貸款戶提供虛假的銀行承兌匯票,有的稅票經核實已經作廢,有的信貸資料已經提示存在「銀票資金嚴重挪用、資金流緊張、到期銀票兌付困難」等風險狀況,銀行仍然為這些貸款戶發放了貸款。
二、信貸資產方面
貸款是銀行的一項基本業務,也是銀行最重要的資產。審計的目標即審查貸款業務的合規性和合法性,包括貸款程序、貸款主體資格、貸款用途、信用情況、利率合規情況審查,擔保貸款還應對擔保人的擔保資格、擔保能力進行核查,其中重點對貸款展期、不良貸款、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及銀票墊款進行審查。同時,將貸款業務與表外業務審計相結合,重點關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對其業務貿易背景的真實性、資金用途進行必要的延伸審計。
近年來的審計情況表明,目前銀行貸款業務存在的問題仍然占據銀行審計問題的大頭,主要問題為:一是未能嚴格執行貸款五級分類制度,部分不良信貸資產沒有真實反映,粉飾年度財務報表。如通過辦理貸款展期、「貸新還舊」、貸款重組等手段,轉化逾期貸款,掩飾不良貸款。有的貸款公司已走破產清理的司法程序,已形成潛在損失;二是改變貸款用途,如將貸款轉定期存款,貸款轉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有的貸款人通過多次轉賬等手段,改變貸款用途,用於房地產行業、股權投資、歸還銀票墊款或是購買理財產品等;三是為無真實貿易背景的企業簽發銀行承兌或商業承兌匯票,手段多為企業向銀行貼現後將資金通過轉到其關聯企業賬戶,最終迴流到出票人的存款賬戶,達到套取銀行貼現資金的目的;四是違規發放貸款,部分借款人、擔保人關系關聯,有的擔保人貸款已經逾期,根本不具備擔保條件;有的審前調查不盡職,向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發放貸款;五是部分銀行將信貸資金業務轉化為同業金融資產業務,規避監管機構對信貸規模的監控。
三、資金業務和中間業務方面
隨著國內金融市場日益完善,各類金融產品層出不窮,銀行的資金業務逐步成為其利潤增長的重要通道。銀行資金業務具有涉及產品類別多、更新快、環節過程復雜、交易手段靈活等特點,給審計工作增加了難度,也帶來更多新的挑戰。其業務主要包括:同業間存放和拆借、投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流動性管理、利率管理等。審計的目標是檢查各類資金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資金管理風險性,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授權規定。重點對主要賬戶、敏感業務、異常事項等重大項目進行詳細審計,包括現金業務、同業往來業務、主要融通業務、理財業務等。
審計反映的主要問題有:與他行達成協議,通過買入返售金融資產和賣出回購資產交易,達到做大年末資產和負債規模;通過購買信託受益權、定向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模式發放貸款,規避國家信貸規模控制,且有的貸款改變用途。理財業務方面,利用銀行貸款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未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原則,理財收入核算不實;部分銀行在未取得債券投資基金託管業務資格的情況下,開展同業機構理財、公司理財業務;部分理財產品說明書中沒有明確對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風險披露透明度不高;有的理財產品未與投資資產一一對應等問題。
四、投資業務方面
銀行投資業務包括股權投資和債券投資。審計目標是對其業務流程即投資決策過程、執行過程、業務核算、管理等環節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審查。重點審查投資業務批准程序,是否經過集體決策,關聯交易的公允性,風險控制與投資收益的匹配性,財務核算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反映的主要問題有:因歷史原因部分銀行以前年度的股權投資、拆借資金難以收回,長期掛賬,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性;因企業改制等原因,有的銀行固定資產有賬無實;違反市場公允原則,向股東發放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條件的信用貸款;有的投資開發項目採用「化整為零」的方式,規避公開招標等。
五、信息科技方面
現代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是與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的高度融合,金融行業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直接影響到國家財產安全、經營目標的真實反映,因此如何促進銀行業加強信息系統安全控制,防範信息技術漏洞帶來的風險,保證業務數據、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日漸成為審計監督的關注重點。審計目標:一是了解信息系統的業務流程式控制制、信息系統的設計、運行和維護情況;二是了解數據輸入、輸出及數據處理情況,檢查信息系統的安全控制。商業銀行的主要子系統包括:核心業務系統、信貸管理系統、資金管理系統、信用卡發卡系統、財務管理系統、管理會計系統等。
反映的主要問題有:核心業務系統中部分信息與財務管理系統信息不匹配,摘要欄位表述設計有誤;信貸管理系統中五級分類查詢結果表與信貸流水表中對部分貸款的形態認定在同一時點不能統一;新舊核心業務信息系統的對接不嚴密,在新系統上線當日全部貸款均重復記入兩次等問題;個別銀行軟體開發公司員工利用徵信審批系統的漏洞,非法操作,擅自違規為客戶開立信用卡,造成逾期透支;有的銀行僅在異地建立數據備份,尚未建立應用級災備等。
六、財務管理及財務收支方面
財務管理是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重要環節,也是銀行審計的重要部分,審計目標即檢查銀行財務決算報表是否真實、完整地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重點:一是其審計財務報告是否真實反映了金融機構發生的主要經濟事項;二是各項收入、支出及成本核算是否按照財務准則的要求;三是風險與效益、成本與收益是否匹配。主要審計問題表現為:一是少計收入或應轉未轉營業外收入;二是多計或少計費用和支出,如信用卡透支余額未按照五級分類標准劃分,少計提資產減值准備;三是在費用中列支福利性支出,如在「公雜費」、「業務管理費」、「宣傳費」中列支各種名目的節假日福利,為促銷業務答謝客戶購買的購物卡等;四是違規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五是違反國家有關政策,超標准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六是財務核算不規范等問題。
⑺ 關於銀行貸款審計問題
貸款審計報告
根據《關於對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進行現場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們檢查組於2009年6月11日――-7月6日對所轄的支行機構進行了抽查,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某支行人民幣貸款547億元,不良貸款總額上升明顯,由2005年的525億元上升到2004年的644億元,升幅為23%。
(二)存在的問題
1、貸款制度執行不嚴
(1)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嚴
如某支行對某開發公司2005年發放了500萬元的貸款屬借新還舊,貸款實際上在2004年以前已發放。
1、「借新還舊」很普遍,這主要與考核硬指標有關
2、信貸員的道德風險
3、支行對於「借新還舊」貸款的潛在風險認識不足、貸後管理不到位、考核機制不科學等因素,導致「借新還舊」貸款頻繁出現。
4、使用「借新還舊」貸款方式的政策約束較貸款「展期」寬松,「借新還舊」貸款也就成了信用社轉化不良貸款、保全信貸資產的一個手段,甚至作為鞏固和發展客戶的絕招。
(2)、無效抵押和擔保無效
1、
該支行給10戶企業貸款,金額39000萬元屬於無效抵押貸款,貸給47戶,金額199000萬元的款項為無效擔保貸款
第一,共有財產,單方授權抵押。
第二,抵押物不足,抬價湊數。
第三,跨系統存單,無通融協作規定。
第四,多頭(次)抵押。
第五,憑印、證件支取的存單(折)作抵押物,處理時處於被動
第六,第三者所有的抵押物,無授權證明書。
第七,借款逾期,貸方處理抵押物不及時。
(3)保證貸款風險大
某支行對地產公司發放的1.7億元的保證貸款風險較大,一是借款人目前財務狀況差,
處於虧損,二是發放的貸款為短期貸款,但實際上投入了回收期較長的房地產項目。而且擔保人財務狀況不理想
2、
審貸分離制度未按要求執行。
某分行貸款審查和發放未分設兩個部門。一般來說貸款業務的流程是首先由客戶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然後通過各項審查、提供各種擔保,最後才簽訂貸款協議及借款合同,發放貸款。在這其中審查和發放是相互制約、是抵禦貸款風險重要措施。該支行的行為會導致支行在沒有充分審查時就發放貸款(人員風險)引起貸款貸款的還款風險增加。
3、
長期貸款轉為短期貸款
某支行向某房地產有限公司發放短期貸款4000萬元,期限1年,但實際上,該筆貸款是對一個開發時間長達8-10年的項目發放的首期貸款。
將長期貸款轉為短期貸款,因為長期貸款有於其期限長,風險比短期貸款要大,相應地形成不良貸款的機會也會相應地比短期貸款的大,這就成為了支行用以降低不良貸款的一個手段。
(三)意見及建議
一、要加強信貸規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信貸員崗位責任制度。對信貸員實行嚴格的工作質量考核獎優懲劣。對因主觀、人為違規造成的資金損失,信貸員要按比例賠償
二、加強管理,從切實防範信貸資金風險的角度減少「借新還舊」的貸款增量
三、規范操作,加強內控制度建設。盡快分立貸款相關的審查和發放部門。
四、完善抵押貸款手續制度,確保抵押貸款合法性
五、盡快推行統一授信制度,建立起對風險決策的統一管理,嚴格按照上級行授信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批發放貸款,堅決杜絕超許可權、以貸收息等違規行為。
xx審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