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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協助信貸員騙取貸款20萬

發布時間: 2021-12-08 15:34:19

『壹』 信貸員騙取貸款是貸款詐騙罪還是職務侵佔罪

譚某、蔡某通過私刻某造幣廠的公章,並以其名義在改行開設賬戶,然後申請了貸款額度。前前後後,共騙取近億元貸款。 對於信貸員金某這種行為屬於貸款詐騙罪還是職務侵佔罪,存在以下幾種不同觀點: 1、分開定罪,譚某、蔡某使用私刻的公章來騙取銀行的貸款非法佔用,已經構成了貸款詐騙罪,而金某通過職務上的便利來騙取貸款,屬於職務侵佔罪。 2、譚某、蔡某、金某三人的行為不僅通過金某的職務方便,而且還依賴於譚某,蔡某的詐騙行為,整個過程同時觸犯了這兩種罪行,屬於結合犯! 3、信貸員金某的所作所為應該從屬於譚某、蔡某的詐騙行為,因此本罪屬於貸款詐騙罪。 對於上述三種觀點,筆者比較贊同第三種觀點,因為此案件中犯罪目的的實現主要是藉助了譚某、蔡某的貸款詐騙計劃,即便是不藉助金某的職務之便,也可以進行詐騙!因為貸款額度已經騙取,貸款申請在不通過金某的情況下,也是可以被准許的!

『貳』 幫助他人騙取貸款罪嚴重嗎。 有一個朋友幫別人出了一份假合同幫他人從

從犯,可以判決七年左右

『叄』 信用社貸款貸款二十萬信貸員改變成三十萬,信貸員用十萬違法嗎

他的行為屬於以權謀私,騙取貸款。而且如果他不能如期償還,只能由貸款人還。千萬不可答應!

『肆』 借款人從銀行貸款20萬,但實際用途與合同上註明用途不一致,信貸員也沒審查,我的擔保可以算無效嗎

肯定有效,其實貸款用途銀行都不會審的很嚴,就是走個流程就是了。擔保需謹慎

『伍』 銀行信貸員以欺騙的形式騙取貸款人簽字

這個問銀行 看能否協調
如果不能協調 告訴他 會投訴銀監局 強制買保險
現在銀監局對銀行以貸款要挾客戶辦理存款 或者購買保險查的嚴
如果銀行上頭有人 估計就沒啥影響 或者找電視台曝光 銀行比較在意曝光
不過如果你真這樣做了 貸款就不一定能下來了
先和銀行好好溝通溝通吧 如果不中先去分行 或總行投訴 然後在考慮去銀監局 記者曝光

『陸』 以他人名義貸款不能歸還,如何定性

案情:楊某因公司流動資金短缺向某銀行申請貸款,該行信貸員孫某(系楊某同學)告訴楊某,因楊某先前在該行貸款尚未歸還,不能再以其名義辦理,但可以他人名義辦理貸款。楊某找到自己的親戚張某以其名義辦理10萬元貸款,張某應允。孫某幫楊某以張某名義辦理了貸款手續。後楊某又多次找孫某用同樣的方式以自己的親戚王某、李某、趙某的名義各辦理貸款10萬元,後楊某因公司經營不善,致使40萬元貸款無力償還。 分歧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楊某不構成騙取貸款罪。楊某與四位被頂名人以及銀行間存在兩個民事法律關系。張某、王某、李某、趙某與銀行之間系民事借貸關系,楊某與該四人之間系民間借款關系不應由刑法調整。第二種意見認為:楊某與張某、王某、李某、趙某及孫某構成騙取貸款罪的共犯。第三種意見認為:楊某與孫某構成騙取貸款罪的共犯。 評析: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首先,騙取貸款罪,是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並給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該罪名系由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所增設,作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旨在彌補貸款詐騙罪要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之立法不足。該罪「欺騙手段」應是指足以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手段。從司法實踐看,作為該罪的欺騙手段,最主要的是指虛構投資項目、虛構擔保單位、虛設抵押物等三種虛假手段,但不排除其他足以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虛假手段。 其次,在本案中,楊某明知自己在該銀行因為有貸款尚未償還不能再繼續辦理貸款的情況下,利用與銀行信貸員孫某的私交以親戚張某、王某、李某、趙某名義辦理貸款共計40萬元,對銀行而言系足以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欺騙行為。楊某以他人名義辦理貸款且到期無力償還,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構成騙取貸款罪。該案中楊某在以上四筆貸款辦理中起主導作用,是實際的貸款申請人和使用人。不同於張某、王某、李某、趙某各自向銀行辦理10萬元貸款之後再交由楊某使用的情形(該情形下,張某、王某、李某、趙某與銀行之間系民事借貸關系,楊某與該四人之間系民間借款關系)。故第一種意見中認為楊某與四位被頂名人以及銀行間系兩個民事法律關系,不屬於刑法調整范圍,楊某由此不構成騙取貸款罪的觀點是不成立的。 再次,張某、王某、李某、趙某對楊某頂用自己名義在銀行辦理貸款的行為是明知的,且採取了積極協助的行為,有共同犯罪嫌疑,但均未達到20萬元的追訴標准,故均不構成騙取貸款罪。銀行信貸員孫某對楊某頂用他人名義辦理貸款的行為是明知的,對銀行而言,楊某與孫某的行為是嚴重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欺騙行為,且採取了積極的協助行為,致使銀行40萬元貸款無法收回,系楊某騙取貸款罪的共犯,構成騙取貸款罪。(作者單位:山東省惠民縣人民檢察院)

『柒』 銀行工作人員騙取貸款如何定罪

已構成刑事犯罪

『捌』 如何認定騙取貸款 造成直接損失20萬

騙取貸款認定由司法機關根據要件構成判定,直接損失20萬由相應的證據材料證明。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玖』 我被銀行信貸員騙了

對於這類問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第一種情況:主要看在放貸過程中是否認真履行了審查手續.作為信貸員如果按規定認真履行了審查義務,但因貸款人經營不善,造成還貸逾期甚至是死帳,屬於金融機構正常的信貸風險,不應由信貸員承擔責任. 第二種情況:由於信貸員在貸款審查期間,把關不嚴,造成貸款無法收回的,就承擔相應的責任,甚至下崗. 第三種情況:信貸員應該預見貸款風險但放任這種風險的出現,甚至與貸款人合謀騙貸的,造成金融機構損失數額巨大的,除應受到行政處分外,還有可能被控失職瀆職和合夥詐騙兩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