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資金 » 農村經濟組織流動資金貸款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農村經濟組織流動資金貸款

發布時間: 2021-12-10 10:29:14

❶ 農業貸款要什麼條件

農業貸款對象雖然具有范圍廣和對象眾多的特點,但並不是漫無邊際的。只有具備下列條件的才能向銀行和信用社申請貸款。

1、借款單位應是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借款個人應具有合法身份的證明文件。

2、借款單位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法令、政策及農業區域歸劃;物資、能源、交通等條件落實,具有相應的管理水平;產品符合社會需要,預測經濟效益好,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3、借款單位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合理的收益分配辦法,能獨立自主承擔對外債權債務關系。

4、借款單位和個人應有符合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大額貸款還要有相應的經濟實體擔保,或有足夠清償貸款的財產作抵押。

5、借款單位要在農業銀行和信用社開立帳戶,恪守信用,接受銀行和信用社的監督和檢查,並按規定向銀行和信用社提交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它經濟資料。

(1)農村經濟組織流動資金貸款擴展閱讀:

農業銀行大力發展農戶貸款業務:

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順應現代農業發展趨勢,近年來農業銀行陸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的政策和措施,取得顯著成效。

截至2017年3月末,全行規模經營農戶貸款戶數達31.3萬戶,貸款余額612億元。快速響應國家政策。全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要求,

近年先後下發了《關於做好集約化經營和規模化發展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關於做好金融支持家庭農場工作的通知》,

《關於突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扎實做好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營銷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安排部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客戶支持工作,全力支持規模經營農戶發展。

著力打造專項產品。在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這一服務「三農」拳頭產品基礎上,針對規模經營農戶推出了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貸款。

針對產業鏈上農戶推出了農業產業鏈農戶貸款、農機購置農戶貸款、縣域商品流通市場商戶貸款等專項產品,進一步豐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配套產品線。

積極創新擔保方式。為解決規模經營農戶貸款「擔保難」問題,創新開辦了基於農產品訂單和應收賬款的供應鏈融資業務,累計發放此類農戶貸款近100億元。

積極同政府部門合作開展政府增信機制建設,由政府出資成立擔保公司或風險補償基金,為農戶貸款提供擔保,有力緩解了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擔保難問題。

我行在同業中率先推出全行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產品,為促進農地流轉和產權抵押起到了示範作用。

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訓。全行選擇一批有影響力、帶動能力強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客戶,總分結合開展金融支持培訓。

培訓內容涵蓋國家惠農政策、農業形勢、農業科技和金融知識等,有力提升了我行支持新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專業水平和影響力。

❷ 在農村信用社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申辦農村信用社貸款條件

1、 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

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5、農村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8、農村借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貸款卡,並按要求辦理年檢手續

(2)農村經濟組織流動資金貸款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貸款對象

1、從事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的承包戶、專業戶和農村合作經營單位

2、經有關部門批准實行獨立核算的鄉(鎮)辦、村辦、組辦、戶辦和各種形式的聯辦企業或新的經濟聯合體

3、有經營收入和還款有保證的農村文教衛生、科研等事業單位

4、有關部門批准從事手工業、商業,運輸、建築、服務業等農村個體經濟戶和經濟聯合體。除此以外,資金實力雄厚的信用社還可以對國家專業銀行的信貸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與之交叉發放貸款

❸ 村集體經濟組織如果向信用社貸款,如何辦理貸款手續

要向農村信用社辦理貸款的話,首先要有抵押物,然後作為抵押貸款,只要你符合條件的話,就可以用經濟組織的名義辦理貸款。

❹ 對中國農業銀行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根據《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金融業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6號)文件規定:「四、對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業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具體貸款業務清單見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農戶貸款,是指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的貸款,但不包括按照《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九)項規定的免徵增值稅的農戶小額貸款。
農戶,是指《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九)項所稱的農戶。
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是指金融機構發放給注冊在農村地區的企業及各類組織的貸款。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❺ 銀行(農發行、國開行等)對農村、農業的相關貸款政策和優惠!銀行對農村、農業難貸款的問題或者瓶頸

信息網(郵政。(二)辦理肉類。 [編輯本段]六,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十五)辦理代理保險。1995年4月底。 [編輯本段]三,嚴格區分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以農業產業化信貸為一翼、管理手段先進、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推動糧棉產業化發展。支持范圍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棉花貸款1173億元: (一)業務范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十二)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一級分行。(八)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四)辦理糧食、棉花、放活」的農村工作方針,共接受各項貸款2592億元。(十四)資金交易業務、二級分行。2007年4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一是根據國務院糧食市場化改革的意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總行行長為法定代表人、油料種子貸款、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等分別簽訂了雙邊人員交流協議。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運營資金的來源是,銀監會批准農發行擴大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業務范圍和開辦農業科技貸款業務,加強內控建設,將傳統貸款業務的支持對象由國有糧棉油購銷企業擴大到各種所有制的糧棉油購銷企業、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系統內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十七)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中國工商銀行劃轉的農業政策性信貸業務。支持范圍限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銀監會批准農發行開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由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宏觀調控的需要並考慮到農發行的承辦能力來界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糧棉購銷政策和有關經濟,各分支機構在總行授權范圍內依法依規開展業務經營活動,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總行行長出任亞太農協執行委員會的中國執行委員,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項貸款余額為8844億元:(一)辦理糧食,提高經營效益,地(市)分行營業部210個。其分支機構按照開展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需要、儲備。 2004年以來,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機構體系,為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運營資金目前主要用於糧棉油收購等流動資金貸款;2003年9月,並經銀監會批准設置; (四)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糧棉企業附營業務等項貸款業務劃轉到有關國有商業銀行。(十)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目前暫未在西藏自治區設立分支機構、治理結構合理。(七)辦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林,實施人才戰略,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和經批准開辦的涉農商業性金融業務。黨的十六大以來,按照科學發展觀和「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新思路、支行制,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完成了省級分行的組建工作,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截至2006年12月末,設立省級分行30個、少取;地(市)分行(含省級分行營業部)330個,國務院對其業務范圍進行過多次調整,國務院決定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承辦的農村扶貧,提出「多予,縣(市)支行1600個,完善經營機制、保護廣大農民利益、棉花:一,銀監會批准農發行開辦糧棉油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加工企業貸款業務、法規和方針,按照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增設了省以下分支機構、油料收購.9萬人,在北京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第14屆大會暨第46屆執委會會議,在昆明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農村金融政策與監管框架高層論壇暨第52屆執委會會議。 [編輯本段]行長致詞 按現代銀行要求打造農發行 支持我國農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繼續做好糧棉油儲備貸款的供應和封閉運行管理。(三)辦理糧食;2000年10月。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認真貫徹黨中央,准確把握和積極落實糧棉油購銷政策,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堅持把搞好「農業,除總行及總行營業部外、農民」工作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政策。四是2007年1月、對外往來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以來,全面落實國務院對農發行工作提出的各項要求,國際農業信貸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設在北京、同業存款等業務、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亞太農協和國際農業信貸聯合會的正式會員、棉花,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調銷貸款,降低營運成本、副,支持國有糧食企業發揮主渠道作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繼續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辦好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路子、性質與任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4年4月19日發出的《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國發[1994]25號)成立的國有農業政策性銀行、同業外匯拆借。(十三)發行金融債券。(十一)辦理業務范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議存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國農業銀行,為國家實施宏觀調控。伴隨著糧棉流通體制改革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加快,從2005年開始加大了市場化籌資的力度。 [編輯本段]二、外匯匯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系統現有員工約5,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強糧棉油收購資金封閉管理。三是2006年7月,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其成立以來、組織機構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機構設置上實行總行,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性調整、農業綜合開發,以農業和農村中長期信貸為另一翼的「一體兩翼」業務發展格局、促進農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中國農業銀行,深化體制改革,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水網(包括飲水工程)。截至2006年底,縣級辦事處3個、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業務范圍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嚴控信貸風險,其中糧油貸款7454億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已與26家國外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目前暫未開展境外籌資業務。支持范圍限於農村路網,金融債券余額3131億元、售匯業務,與國際金融組織和有關國家金融機構建立了廣泛聯系; (二)發行金融債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逐步拓展,並按照現代銀行的基本要求,通過信貸杠桿、內控機制健全。二是2004年9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以來、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經營管理規范、代理資金結算; (三)財政支農資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的主要業務是。目前、食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已形成了以糧棉油收購信貸為主體、煙葉。(六)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電網、發展歷程 為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和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業務。(十六)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農發行機遇與挑戰並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4年4月19日發出《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羊毛、油料加工企業和農,直屬國務院領導。1998年3月。(五)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在管理上實行總行一級法人制、農村、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資金來源與運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注冊資本為200億元人民幣。截至2006年12月末、金融政策,及時調整和不斷完善信貸政策。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先後組團考察了亞太地區和歐美地區多個國家的政策性銀行和有關金融機構。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舉辦了中國農村信貸扶貧國際研討會。(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批准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章程和組建方案。 [編輯本段]四,在北京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第42屆執委會會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任務是,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政策性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運營資金來源長期以來主要依靠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近期成為國際金融協會的聯系會員,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余額3870億元。 [編輯本段]五、資產狀況良好、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按照國家的法律,努力把農發行辦成發展目標明確,促進糧棉流通體制改革; (五)同業存款 (六)協議存款 (七)境外籌資、電信)建設、國務院關於「三農」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與日本農林漁業公庫:是五大商業銀行之一

❻ 雲南農村信用社怎麼貸款

以雲南農村信用社農戶流動資金貸款為例:

一、申請條件

1、借款人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事業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擁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並通過年檢、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2、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證/卡;

3、借款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法規;

4、借款人具有健全的經營管理機構和經營管理制度;

5、企業經營、財務和信用狀況良好,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有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認可的擔保;

7、借款人在雲南省農村信用社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8、符合雲南省農村信用社其他有關貸款政策要求。

二、提交資料

1、借款申請書;

2、企業法人代表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董事會決議及公司章程;

3、經年審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借款人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近期財務報表;

5、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證明等。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雲南省農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供相應申請材料;

2、雲南省農村信用社對借款人進行調查,對貸款事項進行審查、審批;

3、雙方簽署信貸合同;

4、借款人提出提款申請;

5、雲南省農村信用社對提款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用款規定的由借款人進行自主支付或委託支付。

(6)農村經濟組織流動資金貸款擴展閱讀:

一、貸款種類

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貸款方式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形式;

按使用方式可分為逐筆申請、逐筆審貸的流動資金貸款和一次核定、在約定的期限及限額內隨借隨還、可循環使用的的流動資金貸款。

二、利率

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執行人民銀行的利率政策規定,按農村信用社法人經營機構的貸款定價辦法合理確定。

三、期限

流動資金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四、適用客戶

借款人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

❼ 農會機構流動資金貸款申請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目錄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
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四章 合同簽訂
第五章 發放和支付
第六章 貸後管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附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
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四章 合同簽訂
第五章 發放和支付
第六章 貸後管理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附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
展開 編輯本段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劉明康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編輯本段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貸款人開展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戶信息,建立流動資金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合理測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的流動資金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規模和周期特點,合理設定流動資金貸款的業務品種和期限,以滿足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實現對貸款資金回籠的有效控制。 第七條 貸款人應將流動資金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團客戶的統一授信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八條 貸款人應根據經濟運行狀況、行業發展規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貸需求等,合理確定內部績效考核指標,不得制訂不合理的貸款規模指標,不得惡性競爭和突擊放貸。 第九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 第十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受理與調查
第十一條 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設立; (二)借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四)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對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材料的方式和具體內容提出要求,並要求借款人恪守誠實守信原則,承諾所提供材料真實、完整、有效。 第十三條 貸款人應採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形式履行盡職調查,形成書面報告,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組織架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等情況; (二)借款人的經營范圍、核心主業、生產經營、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等情況; (三)借款人所在行業狀況; (四)借款人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等真實財務狀況; (五)借款人營運資金總需求和現有融資性負債情況; (六)借款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等情況; (七)貸款具體用途及與貸款用途相關的交易對手資金佔用等情況; (八)還款來源情況,包括生產經營產生的現金流、綜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對有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還需調查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和變現難易程度,或保證人的保證資格和能力等情況。
第三章 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四條 貸款人應建立完善的風險評價機制,落實具體的責任部門和崗位,全面審查流動資金貸款的風險因素。 第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內部評級制度,採用科學合理的評級和授信方法,評定客戶信用等級,建立客戶資信記錄。 第十六條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經營規模、業務特徵及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資金循環周期等要素測算其營運資金需求(測算方法參考附件),綜合考慮借款人現金流、負債、還款能力、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結構,包括金額、期限、利率、擔保和還款方式等。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根據貸審分離、分級審批的原則,建立規范的流動資金貸款評審制度和流程,確保風險評價和信貸審批的獨立性。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內部審批授權與轉授權機制。審批人員應在授權范圍內按規定流程審批貸款,不得越權審批。
第四章 合同簽訂
第十八條 貸款人應和借款人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協議,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九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與借款人明確約定流動資金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用途、支付、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二十條 前條所指支付條款,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貸款資金的支付方式和貸款人受託支付的金額標准; (二)支付方式變更及觸發變更條件; (三)貸款資金支付的限制、禁止行為; (四)借款人應及時提供的貸款資金使用記錄和資料。 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由借款人承諾以下事項: (一)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材料; (二)配合貸款人進行貸款支付管理、貸後管理及相關檢查; (三)進行對外投資、實質性增加債務融資,以及進行合並、分立、股權轉讓等重大事項前徵得貸款人同意; (四)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 (五)發生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通知貸款人。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貸款人可採取的措施: (一)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二)未按約定方式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的; (三)未遵守承諾事項的; (四)突破約定財務指標的; (五)發生重大交叉違約事件的; (六)違反借款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五章 發放和支付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設立獨立的責任部門或崗位,負責流動資金貸款發放和支付審核。 第二十四條 貸款人在發放貸款前應確認借款人滿足合同約定的提款條件,並按照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監督貸款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借款人賬戶後,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的行業特徵、經營規模、管理水平、信用狀況等因素和貸款業務品種,合理約定貸款資金支付方式及貸款人受託支付的金額標准。 第二十六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動資金貸款,原則上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一)與借款人新建立信貸業務關系且借款人信用狀況一般; (二)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較大; (三)貸款人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根據約定的貸款用途,審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請所列支付對象、支付金額等信息是否與相應的商務合同等證明材料相符。審核同意後,貸款人應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二十八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二十九條 貸款支付過程中,借款人信用狀況下降、主營業務盈利能力不強、貸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根據合同約定變更貸款支付方式、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第六章 貸後管理
第三十條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發放後的管理,針對借款人所屬行業及經營特點,通過定期與不定期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分析借款人經營、財務、信用、支付、擔保及融資數量和渠道變化等狀況,掌握各種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風險因素。 第三十一條 貸款人應通過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指定專門資金回籠賬戶並及時提供該賬戶資金進出情況。 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融資情況等,與借款人協商簽訂賬戶管理協議,明確約定對指定賬戶回籠資金進出的管理。?貸款人應關注大額及異常資金流入流出情況,加強對資金回籠賬戶的監控。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應動態關注借款人經營、管理、財務及資金流向等重大預警信號,根據合同約定及時採取提前收貸、追加擔保等有效措施防範化解貸款風險。 第三十三條 貸款人應評估貸款品種、額度、期限與借款人經營狀況、還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依據,必要時及時調整與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內容。 第三十四條 貸款人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參與借款人大額融資、資產出售以及兼並、分立、股份制改造、破產清算等活動,維護貸款人債權。 第三十五條 流動資金貸款需要展期的,貸款人應審查貸款所對應的資產轉換周期的變化原因和實際需要,決定是否展期,並合理確定貸款展期期限,加強對展期貸款的後續管理。 第三十六條 流動資金貸款形成不良的,貸款人應對其進行專門管理,及時制定清收處置方案。對借款人確因暫時經營困難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可與其協商重組。 第三十七條 對確實無法收回的不良貸款,貸款人按照相關規定對貸款進行核銷後,應繼續向債務人追索或進行市場化處置。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經營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監管措施: (一)流動資金貸款業務流程有缺陷的; (二)未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的; (三)貸款調查、風險評價、貸後管理未盡職的; (四)對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的。 第三十九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辦法第三十八條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對其進行處罰: (一)以降低信貸條件或超過借款人實際資金需求發放貸款的; (二)未按本辦法規定簽訂借款合同的; (三)與借款人串通違規發放貸款的; (四)放任借款人將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以及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的; (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許可權審批貸款的; (六)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與控制的; (七)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貸款人應依據本辦法制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及操作規程。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
附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
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應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即流動資金缺口)確定。一般來講,影響流動資金需求的關鍵因素為存貨(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現金、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同時,還會受到借款人所屬行業、經營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重要因素的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當期財務報告和業務發展預測,按以下方法測算其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 一、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二、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三、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三)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四)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❽ 什麼是流動資金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臨時性、季節性)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具有貸款期限較短、手續較簡便、周轉性較強、且融資成本比較低。其適用對象為有中、短期資金需求的工、商企業客戶。

(8)農村經濟組織流動資金貸款擴展閱讀:

一、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

2、借款的用途明確並且合法的;

3、借款人的生產經營項目是合法、合規的;

4、借款人擁有持續經營的能力,且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5、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或不良的信用記錄。

二、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方法:

1、對借款人營運資金量進行預估;

2、對新增的流動資金貸款額度進行預估;

3、其他因素,如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關聯客戶等。

三、流動資金貸款調查事項:

1、借款人的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組織架構、公司治理情況、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的情況;

2、借款人在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核心主業、生產經營、以及經營范圍等情況;

3、借款人的真實財務狀況,包括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

❾ 農村信用社怎麼才能貸款

貸款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有效;

2、在信用社開立了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企業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卡》;

4、服從信用社管理,如實向信用社提供有關經營情況,按時報送報表和經營計劃;

5、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設施;

6、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管理規范。

二、政策性

1、企業從事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2、貸款對象必須符合人民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信貸支持對象要求;

3、在其它銀行或信用社沒有貸款關系。企業必須在一個信用社貸款,不存在多頭貸款問題;

4、企業在發放貸款的信用社轄區內經營,不得跨地區貸款。

三、項目可行性

1、原材料有來源,原材料供應有意向性協議;

2、產品質量合格,有長期穩定的市場,產品銷路有意向性協議;

3、有可觀利潤,經濟效益好;

4、企業有生產技術保障;

5、企業對外負債占資產總額的比例小於70%。對於流動資金借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30%;對於固定資產貸款,企業自有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必須大於50%;

6、新建項目自籌資金必須在50%以上,要有注冊資金證明;

7、新建項目必須要有有關部門批准文件。

四、貸款的安全性

1、擔保人必須具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代替償貸的能力,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其它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須是地上定著物,易變現,貸款額必須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內;

3、質押物、證、權真實清楚,票據合規合法有效。

五、貸款的效益性

有明確可靠的償還貸款本息的渠道,企業每年結清利息後,能拿出一定的資金償還貸款本金。

六、企業的誠信度

企業無逃債、廢債行為,不存在惡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銀行、其它單位和個人借款和貨款的歷史。

七、對農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組織的資金在滿足支農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餘資金用於發放此筆貸款。每5000萬元富餘資金最多隻能發放1000萬元企業貸款。不得用拆借資金或人民銀行再貸款發放企業貸款;

2、若發放此筆貸款,此企業貸款占信用社總貸款的比例不能超過10%;信用社最大十戶貸款占總貸款的比例不能超過50%。

3、市州聯社、信合辦必須有貸款可行性論證報告,有充足的可貸理由,對存在的不足要有改進措施;

4、市州聯社、信合辦審貸委多數同意,其中:理事長、主任必須同時同意,分別鑒有「同意」字樣;

5、市州聯社、信合辦主要負責人必須對上報的全部貸款資料簽有「真實無誤」字樣。

6、貸款責任人(信用社、縣聯社、市聯社信貸員、分管信貸的領導、主要負責人等有關人員)應承擔的責任。

(9)農村經濟組織流動資金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

發放管理

第十條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台賬。

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准。

第十二條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貸款期限

第十四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信用社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農村信用社貸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