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籌資金和自有資金的區別是什麼
自籌資金和自有資金的區別:
1、自籌資金是形成和增加企業經營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是企業資金以外的資金,而自有資金企業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經常持有、能自行支配而不需償還的資金;
2、自籌資金來源於外部,而自有資金來源於自身。
一般來講,自籌資金就是自己的資金不足,需要另尋其他渠道籌集,自有資金就是自己擁有的資金。
(1)貸款的自籌資金擴展閱讀:
一、自籌資金的來源:
1、地方財政自籌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外資金、上年財政結余、財政預備費等地方機構財力;
2、各主管部門的自籌資金:是預算外資金中種尖最多、管理較為復雜部分;
3、企業、事業單位的自籌資金:包括兩個方面,企業現有盈餘和股東注資。其中前者包括企業所得稅後提取的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廣義的企業自籌資金還應包括向銀行貸款、發行企業債券、舉借外債等。
二、自有資金的構成:
1、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構成:
(1)一部分來自國家財政撥款,以及固定資產的無償調入等;
(2)一部分來自企業內部積累,即按國家規定,從成本和稅後留利中提存的各項專用基金;
(3)此外,還來自定額負債,即企業根據有關制度和結算程序的規定,對應付和預收的款項中能夠經常使用的一部分資金。
2、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的構成: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勞動群眾投入的股金和由企業內部積累形成的公積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項專用基金。
2. 什麼是企業自籌資金
企業自籌資金是指企業籌措的基本建設資金和流動資金的總稱。
自籌資金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獨立地、自主地籌集和使用。在國家規定的自籌資金指標范圍內,按照財政管理制度的規定,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十分靈活。
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及各行政、事業單位,只要自籌資金到位,有自籌資金的實力,都可靈活地進行自籌投資建設,既可以把自籌資金形成「拳頭」,辦大事,又可以伸展各手指,辦小事;既可以用於地方性的能源、交通、通訊基礎設施和原材料工業等大中型投資建設項目,又可以用於短、平、快的小型投資建設項目;
既可以用於工業投資建設項目,又可以用農業投資建設項目;既可以用於新建和擴建等基本建設項目,也可以用於技術改造項目;既可以用於商業、飲食服務建設項目,也可以用於商品房和住宅建設項目。
自籌資金籌集靈活,使用方便,靈活機動彈性大,能滿足各類工程需要,因此,自籌資金具有靈活性的特點。
(2)貸款的自籌資金擴展閱讀:
各種自籌資金的來源
改革開放後,隨著財政放權讓利,企業逐步成為市場的投資主體,各部門、各單位預算外資金迅速增長。具體來說,自籌資金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地方財政自籌資金:地主財政自籌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外資金、上年財政結余、財政預備費等地方機動財力。
2、各主管部門的自籌資金
各主管部門的自籌資金主要是預算外資金,這是預算外資金中種尖最多、管理較為復雜部分。1993年國家調整了預算外資金統計口徑,1996年國家又將13項重要的預算外資金納入預算管理,預算外資金占預算內財政收入的比重有較大幅度的下降,但近年來又大幅回升,據統計,2002年預算外資金為3826.43億元,占預算內收入的20.2%。
3、企業、事業單位的自籌資金
企業自籌資金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後提取的盈餘公積金,以及折舊資金、資產處置收益等自有資金。當然,廣義的企業自籌資金還應包括向銀行貸款、發行企業債券、舉借外債等。在這里主要採用狹義的概念。
事業單位自籌資金包括各種事業性收費、勞務收入、資產處置收入等。其中,按國家財政制度規定收取的事業性收費等預算資金,是事業單位自籌資金,用於國有資產投資的最主要的來源。
3. 商貸轉公積金,說先自籌資金結清原銀行貸款,自籌資金是不是最後退還啊,不懂
你好,商貸轉公積金貸款首先符合如下條件,才可以辦理:
1、借款申請人符合住房公積金一般購房貸款條件;
2、借款申請人已領取了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原商業性貸款必須是購房貸款且轉貸時無兩個月以上欠款。
申請轉貸需提供的材料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四份(二代身份證議案復印身份證背面);申請人及配偶戶口簿復印件三份;申請人婚姻證明(結婚證需復印照片頁和內容頁;未婚證明的時間須從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算起;未再婚證明須從離異或喪偶之日算起;證明必須由民政局出具,有效期十天),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填寫好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單位蓋章),原件三份;原借款抵押合同、貸款憑證等相關貸款手續,復印件各三份;貸款余額清單(須有最近前六個月的還款情況和本月貸款余額),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房屋產權證、契稅證、土地證等證件復印件三份;簽房屋抵押備案登記表(由擔保公司提供),原件一份。另外,所有復印件必須用A4紙復印,並須在辦理現場查看原件。
申請貸款辦理程序
業務咨詢,領取相關材料(或從擔保公司網站下載)→擔保櫃台初審→公積金中心營業部審核→簽署合同,辦理擔保手續→銀行調查、徵信查詢→擔保公司墊資還款(或申請人自籌資金還款)→公積金中心放款→簽收借款合同等相關材料→按月還款,擔保終止。
望採納,謝謝。
4. 請問項目貸款自籌資金需佔到總項目投資的多少若有多種還望一一列舉……
最少佔25%
5. 銀行貸款對自籌資金有什麼要求
一般需要自籌資金30%,銀行貸款70%,就是自籌的30%+貸款70%就是你的資金總需求。
6. 自籌資金和直接融資是不是一回事
自籌資金是自己拿出來的錢,融資的都是別人拿出來的錢,肯定不一樣。
直接融資是發行股票之類的融資方式,資金的需求方和供給方直接連接的,更簡單就是日常借錢。間接融資是指銀行貸款之類的融資方式,銀行從儲戶那裡得到資金,再通過發貸款放出去,整個環節受銀行控制,資金的需求方和供給方之間沒有關系。
7. 請問房地產企業資金來源中的自籌資金和國內貸款有什麼差別
嘿嘿,這是理論與實務的差異,比較的基礎不同,不能混為一談。理論上,自籌資金是一個沒有具體定義的概念,也就說它的內涵、外延不夠清晰,是法制基礎薄弱造成的。更靠譜一些的概念,應該是項目資本金,但即便如此,內涵與外延依然不夠清晰,成因基本同上。但銀行是有些老八路(我們尊重經驗,不能簡單地說老八路是因循守舊),把項目資本金定義在狹義范圍,也就是說企業會計核算范疇里的所有者權益的一部分(具體就是注冊資本/股本、資本公積中對項目籌資有實質性貢獻的原值部分),也就說狹義被他們定義在不能隨意撤資的這部分所有者權益之中。這個狹義,不能說錯,只是它是最嚴謹的,幾乎不會犯錯,也幾乎不可能動搖、或者進行所謂的創新。
而貸款,很明顯,就不是項目資本金,更不是非具體定義的自籌資金了。
至於為什麼你看到自籌資金里包括了實質的銀行貸款,這是實務的問題,不要問老闆為什麼、也不要問銀行為什麼,因為這里頭,有貓膩,不是實踐真知,而是實踐偷雞(投機)。它偷雞的地方,在於銀行內外部聯手,利用法制、制度和人性的空隙,集中力量,攻其一處,一役成功。在案例中,都可以理解為個案,不具備指導意義,一普及,就犯錯誤,無論借款人還是貸款人。所以,這是實務,不是理論,跟上面的理論解讀,不能混為一談。
8. 銀行貸款自籌多少
一般情況下不低於30%,二套房貸款的話不低於60%。
9. 關於自籌資金的問題
1、沒經過驗資,是不能認定為實收資本的,實收資本必須經過專門開立的資本金賬戶,並取得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才可以。現在你們的情況顯然是不符合的,收到的款項只能暫時掛其他應付款,算是一種借款,而且不得承認股東身份,不得對其分配紅利。
2、不是公司名下的車輛當然不能算是公司的固定資產,這點你其實很清楚,相關的所有支出也不得在公司賬上列支,你們現在所做的處理在稅務上是完全不被承認的,也就失去意義了。建議,正規的解決方式,就是過戶並轉按揭給公司,如果做不到,可以變通處理,車輛不可以入賬,但是可以算是租用,將每個月的還款額做為租金,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將款項支付給個人,或者一部分租金另一部分以汽油等發票報銷的形式支付。
10. 項目自籌資金的概念
項目自籌資金指在項目貸款中,貸款銀行僅提供這個工程項目基建費用的主要部分資金,其餘的資金須由借款方自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