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房地產資金來源狀況分析報告
當前,房地產投資過快增長和房地產價格的大幅度上漲,已經發展成為影響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不健康因素,因此,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成為宏觀調控的一項主要任務。為掌握房地產投資資金來源狀況,我們對2001年年初以來房地產投資的資金來源及變化情況進行了專題調查分析。
基本情況
長期以來,我國房地產直接融資渠道狹窄。據統計,2002年年初以來,國內房地產企業只有61家實現上市融資,融資總額僅為80億元左右。房地產企業債券自2000年以後再未發行,原有的少量債券也已兌付。國家預算內資金每年也僅有10多億元。2003年後,隨著國家宏觀調控對房地產信貸規模的控制,房地產貸款增長趨緩,房地產企業開始尋求新的融資途徑,如機構投資者開始參與房地產投資,房地產基金開始運作,信託資金開始進入房地產業,海外融資也發展較快。目前,由於房地產基金剛剛起步,投資房地產的信託資金不足300億元,房地產業直接融資比例不超過2%,因此,我國房地產投資資金仍然主要是銀行貸款,而以投資和投機為目的的社會資金及海外熱錢近兩年也成為推動房地產投資快速增長的重要資金來源。
國內銀行貸款佔比情況
從國內外情況看,房地產投資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一般佔到60%左右,這是房地產業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在我國,房地產業的銀行貸款主要表現為土地儲備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和銷售環節的住房按揭貸款,開發商的自籌資金和工程墊款也大多間接來自銀行貸款。具體表現為:
國內銀行直接貸款佔比明顯下降。直接貸款表現為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個人購房貸款。2001~2003年,房地產開發貸款在房地產投資中的比重一直保持在20%左右的水平;以個人按揭貸款為主的購房貸款平穩發展,在房地產投資中的比重由25%升至28.3%。2004年,由於國家對房地產用地和貸款實行控制,同時,個人消費信貸不良率開始上升,商業銀行提高住房消費貸款發放標准,房地產貸款增長趨緩,房地產開發貸款和購房貸款在房地產投資中的比重均有所下降,分別為16.6%和24.3%。今年第一季度,由於上年儲備項目較多,房地產貸款投入有所增加,房地產開發貸款在房地產投資中的比重達到19%,而取消住房按揭貸款優惠利率政策對房地產消費貸款影響較大,購房貸款占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重下降到17.3%。房地產開發貸款與購房貸款合計占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重,2001~2004年分別為43.6%、48.1%、49.4%、40.9%,今年3月末為36.3%。房地產市場中的銀行直接貸款佔比2003年年初以來呈現明顯下降趨勢。
房地產企業部分自籌資金間接來自銀行貸款。房地產企業自籌資金比例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24.1%上升到2004年末的27.4%,到今年3月末,已達到30.1%,提高了6個百分點。多年來,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不足,為了達到國家對房地產項目自有資金比例的要求,不惜採用各種變通的方式套取銀行貸款來充當自有資金,特別是近兩年房地產項目資本金比例要求提高到35%,房地產企業更是通過關聯企業貸款、挪用已開工項目資金、向省外企業借款以及銷售回款再投資等方法來拼湊自有資金。根據調查資料推算,2004年年初以來,房地產企業自籌資金中銀行貸款占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重由過去的8%左右上升到目前的9%左右。
房地產企業應付款主要是銀行貸款。房地產企業的應付款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和供貨商的材料款等。調查中發現,房地產企業拖欠工程款和材料款屬於業內慣例,而被拖欠的款項主要是施工單位和供貨商通過各種途徑獲取的銀行貸款。因而,房地產企業應付款的60%實際來自銀行貸款。由於企業信用環境不斷改善,房地產企業應付款占房地產投資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應付款中的銀行貸款占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重也相應下降,由2001年的約9%下降到2004年的約6%,今年第一季度為7.5%。
社會資金積極參與房地產投資
社會資金主要包括:以直接投資入股的形式參與房地產開發,成為房地產開發商自有資金的一部分;以購房款形式轉化為房地產開發資金;被房地產企業以高利籌集進入房地產市場。具體表現為:
股權性融資部分——現階段,房地產企業的自有資金中財政和主管部門撥款已寥寥無幾,主要為企業投資人最初投入的資金和開發過程中積累的利潤,以及股權性融資。房地產開發企業多為民營企業,其注冊資本和利潤積累較少,自有資金主要為股權性融資。2001年年初以來,房地產投資資金中自有資金佔比逐漸提高,特別是2004年年初以來,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佔比大幅度提升,由2003年的13.5%提高到2004年的15%,今年第一季度比2004年又提高了1.9個百分點,達到16.9%。據調查,近兩年房地產企業新增自有資金主要是以投資為目的的社會資金。目前房地產企業股權性融資占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重為15.2%,比2001年提高了4.8個百分點。
現金購房部分——房地產企業「定金及預收款」中的銀行貸款所佔比近兩年明顯下降,意味著大量購房者主要以現金買房,炒房動機明顯。由於部分城市的商業銀行未開辦轉按揭業務或不允許外地人貸款,而房產登記部門要求房屋出賣時必須還清銀行貸款,以炒房為目的的購房者便多以現金購房,購房現金占房地產投資資金比重迅速上升,2004年已達14.6%,比2003年上升了8.8個百分點,今年第一季度為13.2%。
其他資金部分——據統計,房地產投資資金中包括社會集資、個人資金、其他單位撥入資金等其他資金來源佔比呈下降趨勢,2004年最低,為6%,今年第一季度為6.8%。
總體上測算,目前,房地產投資資金約有35%來源於社會資金。
境外資金加入房地產市場開發和炒作
外資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參與涉及開發、中介和銷售等各個環節,主要是境外房地產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以及大量的個人資金,通過直接購買房產、進行項目合作、直接參股房地產公司等方式,集中投資首都經濟圈和長江三角洲等熱點區域。據調查,境外資金直接流入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佔比逐年攀升,2001年為16%,目前已超過30%;今年年初以來外商投資於北京房地產項目的資金超過30億元。據調查分析,目前進入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境外投資占房地產投資資金的比重約為5%。
主要問題
當前房地產投資資金中銀行貸款所佔比重逐年下降,且低於國際一般水平;社會資金所佔比重逐年增加,且投資和投機成分加重。因此,我國房地產投資過快增長和房價過快上漲的主要原因不在於銀行信貸,而是國內外投資者和投機者的趨利行為所致,其背後原因又是地方政府在土地批租、房地產開發上的政策導向偏差造成的。具體表現在:
一、部分地方缺乏科學發展觀,過分擴張城市建設,助長房地產投資。加快城市建設和發展房地產業應當說是我國現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但部分地方在這方面存在著不顧客觀條件、盲目擴張的行為。一是各級地方政府把土地有償轉讓收入作為"第二財政",用於城市建設投資資金。2002年,全國市場化配置土地收入達969億元,較1999年增長了8.5倍;土地增值稅收入21億元,較1999年增長3倍多。2003年我國市場化配置土地的面積較1999年增長了51倍,土地出讓收入在各地財政收入中的比重逐年增加。由於房地產投資規模大、見效快,對相關產業拉動作用明顯,是支柱產業,而且房價越高、高檔房越多,意味著地方財政收入增加越多,GDP增長越快。為此,不少地方政府一方面加大征地、供地力度,擴大房地產業規模;另一方面,通過開發規劃、產品結構、預售審批等環節,默許、支持商品房高檔化,允許房地產商大量運作豪宅項目,把老百姓往郊區趕。而在土地儲備和運作方面,融資成本與招商引資的考慮不銜接,孕育了很大的償債違約風險。二是對商品房定價不進行成本、利潤核算,定價完全放開,基本是房地產商報多少是多少,放縱房價,個別地方甚至出現政府為了抬高區域檔次,開發商將房價定得越高越容易取得預售許可證現象。三是為了活躍市場,對外地人炒房不加限制,默許抬高房價。
二、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地方政府聯手,採取非市場化手段,追逐高利潤,抬高房價。房地產業的高利潤回報,促使房地產開發企業擴張迅速,2004年,房地產開發企業已達5萬多家,比2001年增加了2萬多家,比2003年增加了1萬多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常常與地方政府聯手,支配著房地產市場秩序,主要表現為:一是以低成本或無資本擴張。房地產企業普遍自有資金不足,由於商業銀行對企業資金的來源及投資方式尚無有效手段給予准確認定,房地產商普遍通過期房和流動資金貸款等變通方式融資並將自籌資金混同於自有資金,或虛增資本公積、分拆項目、異地借款並以資本金形態注冊等規避自有資金比例管理。二是資質差,產品質量難以保證,市場投訴多。房地產企業資產負債率較高,平均超過70%,優質企業少,多為三級資質企業。三是通過假按揭套現。由於企業貸款利率高於零售按揭貸款利率,開發商利用內部人或關聯企業,通過假按揭套現以降低成本。四是發布虛假售樓信息,聯手虛抬房價。2004年年初以來,樓市進入由開發商決定市場、自由定價狀態,大房地產企業在利益最大化的共同追求中漸漸結成價格聯盟。
三、投機和投資性炒作在較大程度上推高房價。房地產需求包括真實需求、投資需求和投機需求。目前,我國社會資金投資渠道狹窄,不斷增長的國內投資資金和不斷湧入的境外投機資金裹挾著人民幣升值預期,紛紛擠向熱點城市房地產市場,國內社會資金和境外資金占房地產投資資金比重平均已超過40%,成為推動房地產投資和房價過快增長的重要因素。哪裡投資和投機性強,哪裡的房地產價格波動就大。如建設部等七部委關於穩定房地產價格的意見下發後,近幾年房價上漲最快的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房價大幅下跌,而長春、南昌、蘭州和銀川等中西部城市房價變化不大。從資金情況看,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的銀行貸款占房地產投資資金比重2003年年初以來快速下降,目前為44%左右,而同時社會資金和外資佔比迅速上升,外資投資比例近12%;長春等其他城市房地產投資資金中銀行貸款佔比則呈現平穩合理變化,目前仍為60%左右。這進一步說明,投資和投機性資金才是推動房地產投資與房價過快增長的主要因素。
政策建議
房地產市場建設應堅持科學發展觀,促進建立和諧社會。一是改變地方政府把土地出讓收入作為財政主要依靠的現狀,抑制地方政府開發房地產的沖動。房地產開發將大量佔用土地,2004年,全國建設佔用耕地217.8萬畝,多數是居民點周邊的優質高產良田。目前,我國人均耕地面積為1.41畝,比2003年減少了0.18畝,僅為世界人均佔有量的三分之一強。土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自然資源,是有限的,其使用必須遵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二是針對不同層次的需求,調整房地產供應結構,保持供求平衡。目前房地產投資主要集中在中高價樓盤,對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宅投資比例偏低並呈下降趨勢,今年第一季度全國經濟適用住房投資同比下降13.8%,部分城市甚至停止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這一方面造成大量高檔住房空置,另一方面使廣大居民合理需求難以滿足。由於住房本身具有公共產品屬性,保證居民最低層次的居住要求是保障人權的體現,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前提。因而,必須合理調整土地和資金供應結構,利用稅收等手段積極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機和投資性需求,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貳』 房地產貸款佔比是什麼
房地產開發貸款額度一般為總投資額的60%。
從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內容來看,制度充分考慮了機構具體實際,體現了分類分檔、區域差異化約束的原則。具體來看,《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確對7家中資大型銀行、17家中資中型銀行、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縣域農合機構、村鎮銀行,共5檔機構分類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
(2)我國銀行貸款與房企資金佔比表擴展閱讀:
房地產貸款佔比注意事項:
購房者在進行房屋貸款時詢問對比多家銀行,會發現同一地區的銀行貸款政策和利率都差不了多少,可以隨意選擇一家就可以。
購房者不用一定按照合同里的還款30年就還款30年,如果真有資金實力,完全可以向銀行申請提前還款。提前還款需向銀行預約,提交申請單,定好還款日後去銀行辦理即可。
『叄』 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35%
2003年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其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但在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明確「為抑制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銀行貸款囤積土地和房源,對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等貸款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
但2009年普通商品房應已降至20%。
『肆』 新增涉房信貸佔比不超30%並非新政 政策收緊前房企搶跑融資
房企融資政策近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同時,年底銀行房貸放款速度會否受到房地產融資政策的影響?針對監管要求大行控制涉房信貸增速的消息,中證君詢問了多家銀行,均表示未收到收緊貸款增速佔比的相關通知。同時有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人士指出,對其所在的銀行來說,涉房新增貸款佔比不超過30%是2018年以來一直執行的要求,由此推測相關要求可能為部分超標銀行的窗口指導。
年初即已表態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16日,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曾表示,要繼續嚴格控制房地產在新增信貸資源上的佔比。
記者了解到,銀行近年來一直有針對涉房新增貸款佔比的限制,雖未有明文,但各家銀行基本都遵守這一規定。
上市銀行涉房信貸主要有兩個部分,分別是住房按揭貸款和對公業務中的房地產貸款,後者俗稱「開發貸」。從2020年上市銀行中報來看,六大國有銀行中,涉房新增信貸佔比均較2019年年年末有所下降,僅中行新增涉房新增貸款佔比超過30%。
股份制銀行中雖有部分銀行上半年新增涉房新增貸款佔比超過30%,但由於整體體量較小,對行業融資影響或有限。
前述股份制銀行人士指出,目前監管對於房地產融資整體態度為「穩中從緊」,對於銀行表內廣義口徑房地產貸款融資進行限額管理,對增速和增量佔比進行控制,納入MPA考核。包括但不限於永續類債券發行暫停,存量債券到期減量續作,嚴控信貸資金繞道建築業或其他行業流向房地產等。
多地房貸額度充足
「春江水暖鴨先知」,大中城市的房地產中介是對銀行貸款最為敏感的人群。中證君詢問了北京、上海等多地地產中介,其普遍反映,當地目前未聽到房貸收緊的信息,但臨近年底,不排除部分額度緊張的地區放款時間會變長。
在北京,由於嚴格的信貸杠桿限制,客戶能夠從銀行獲得的貸款總額非常有限。或許是受今年疫情影響,各大銀行加大了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的信貸支持。今年以來,各家銀行放貸尤其是商業貸款的時間明顯縮短,總體來看額度充足。
一位北京地區資深中介對中證君表示,今年銀行房貸額度都很充足。從之前的放款情況看,今年走的商業貸款的單子通常過完戶兩三天就放款了,特別快,正常應該是1個月。他同時認為,按照目前的進度,以往每年年底出現的卡額度的現象今年不大可能出現。
上海地區一位中介對中證君表示,從他們了解的情況來看,上海地區今年房貸額度較為充足,不過臨近年底,可能會出現放款時間變長的情況,但應該不至於卡額度。
短期壓力或被誇大
受融資「三條紅線」以及部分房企融資情況暴露影響,各界高度關注房地產融資問題。實際上,從近期的融資情況來看,房企融資並未受到非常大的影響,盡管近期成本有所上升,但在一段時期內仍然處於中低水平。
近年來的一個趨勢是,中大型房企融資越來越依靠發債。從發債情況可以一窺房企融資難易程度和成本情況。
某研究院統計整理數據顯示,2020年第三季度,境內外債券融資發行307次,融資規模約3247億元,同比增長14%,發債規模刷新歷史紀錄。貝殼研究院認為,下半年監管部門已多次釋放監管升級、金融收緊的信號,三季度作為收緊的過渡期仍保持較高的發債規模,預計四季度增速會有所下滑。
從三季度結構來看,八九兩月環比發債規模下降,且降幅逐步擴大,融資監管影響已初步顯現。預計四季度融資規模大概率保持環比下降,因此將進一步加大房企銷售端壓力。房企為沖擊年度目標,搶佔中秋、十一雙節假期市場,或多採用促銷政策,用回款對沖融資端壓力。
從票面利率來看,三季度境內外融資利率走高。與上半年融資利率下降趨勢不同,三季度境內外票面利率明顯上漲,但從長期角度看仍保持中低水平。融資環境趨緊與房企融資需求居高,助推債券利率增高,融資低利率窗口期已過,預計四季度融資利率或將保持增長態勢。
從發行期限來看,三季度境內外債券融資發行期限相對穩定,有小幅波動。境內債券發行期限有小幅上漲,保持了上漲趨勢;境外方面,債券發行期限小幅降低,外部環境高度不確定性保持,境外債市四季度短期債務佔比或將大幅上升。
某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首先,從目前的實際執行情況看,房企融資的難度處於歷史最低水平,平均融資利潤也非常低,平均融資成本票面利率集中在4%-5%左右,遠遠低於去年同期的6%-8%。其次,房企抓緊融資,避免政策變動。從房企融資看,越來越重視境內融資。第三,整體看,境內房地產銷售有所緩和,大部分企業銷售增加,但房企依然在盡量大額度融資。大部分房企為了應對可能的市場變化,加快儲備資金。對於杠桿率比較高的企業來說,最近融資壓力有所增加,但也有應對之策,加強銷售加快回款或是選項之一。
『伍』 請描述銀行與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的關系
互相利用,互為幫補.銀行貸款給地產商,叫地產商的融資.然後開發土地,進行出售,對於房貸,則是出於一部分購樓者沒有足夠現金買樓,而地產商為了加快資金回籠,與銀行協議進行個人貸款購樓,分期付款.這樣地產商獲得資金回籠加快,銀行實現利潤的雙贏局面。
無論是開發商還是其他商家,資金流動是生意做下去的保障之一。開發商在拿地建造房子的時候,成本並不是公司內的現金,而是向銀行貸款,一旦樓價下跌,利潤比還款額低,那銀行那部分貸款開發商很有可能還不上,這樣便容易造成銀行的壞賬。至於房價是否會低於成本,這個是肯定的。行情不好的時候,有部分開發商是將房屋低於成本來出手,目的就是保證資金鏈不斷。
官與商的關系。政府控制銀行、房地產,在我國,政府直接控制全國各個大的主導銀行,房地產則有某些個人成立,政府賣地給開發商,開發商從銀行貸款買地,蓋房,然後賣給購房者,賺取利潤(人人都眼紅的利潤),償還銀行的貸款,和控制政府機器的人分紅。無論是開發商還是其他商家,資金流動是生意做下去的保障之一。開發商在拿地建造房子的時候,成本並不是公司內的現金,而是向銀行貸款,一旦樓價下跌,利潤比還款額低,那銀行那部分貸款開發商很有可能還不上,這樣便容易造成銀行的壞賬。至於房價是否會低於成本,這個是肯定的。行情不好的時候,有部分開發商是將房屋低於成本來出手,目的就是保證資金鏈不斷。在我國,政府直接控制全國各個大的主導銀行,房地產則有某些個人成立,政府賣地給開發商,開發商從銀行貸款買地,蓋房,然後賣給購房者,賺取利潤。
『陸』 向銀行貸款,自有資金比例30%,不太明白什麼意思
你理解錯誤
你想在銀行貸款1000萬,這個額度的貸款就需要企業提供銷售合同來確定貸款名目,比如你貸款合同總價為1500萬,那麼你可以用此合同作為貸款名目,在銀行申請1000萬的貸款,銀行只會承擔70%的份額,剩下30%的份額是需要自己承擔的。
你總不能讓銀行承擔你合同上所有的額度吧,既然你連30%的承受能力都沒有,那麼你就還不了這筆款項。
你可以把合同總金額定位1500萬,自有資金為500萬,貸款1000萬,這樣自有資金已經超過30%了。然後呢,這500萬裡面,可以有50萬元的定金,剩餘450萬等貸款下來後,跟貸款一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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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銀行房地產貸款「紅線」劃定 佔比最高不能超40%
涉房類貸款佔比有了明確限制。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機構覆蓋范圍、管理要求及調整機制。
光大銀行(601818,股吧)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設置主要是針對銀行投向房地產的借貸設置「安全邊界」,避免信貸資源流入房地產進而增加金融體系脆弱性,引導金融機構優化資產負債,讓更多資源流入實體經濟薄弱環節和戰略新興產業,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
具體而言,根據銀行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因素,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共分為5大檔,每檔設置了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其中,六大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為第一檔,兩個上限分別為40%和32.5%,在5檔中最高。
五檔兩上限,最高上限為40%
所謂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中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其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應滿足央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央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相應上限。
央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研究制定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為提高金融體系韌性和穩健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推動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約束,優化信貸結構,支持製造業、科技等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小微、三農等薄弱環節融資,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均衡發展。
事實上,此前為做好房地產金融管理,央行等部門就積極探索創新宏觀審慎工具,從供給和需求兩側入手,建立了首付比動態調整機制,還試點了房企融資新規「三道紅線」,助力房地產市場趨向平穩健康發展。
然而,盡管我國房地產金融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資金過度流向房地產明顯改觀,但銀行業房地產貸款敞口仍然較大。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倪鵬飛在署名文章中表示,銀行資產質量易受房地產價格波動沖擊,是需要密切關注的潛在風險點,同時銀行對房地產信貸的偏好仍較強,也需要通過制度設計予以約束。因此,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對銀行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提出上限要求,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在倪鵬飛看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也是我國宏觀審慎政策的重要實踐。目前,針對房地產金融的宏觀審慎工具主要有兩類:一是供給側工具,即約束金融機構的信貸投放,如房地產信貸集中度、房地產資產的風險權重調整、行業資本金要求等;二是需求側工具,即抑制購房人的信貸需求,如債務收入比(DSTI)、貸款收入比(LTI)等。
此次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設置則是從供給側對涉房類融資進行了限制,監管根據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因素,分檔設定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具體來看,共分為5大檔,每檔設置了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
其中,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為第一檔,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分別為40%和32.5%,在5檔中最高;其次是招商銀行(600036,股吧)、農業發展銀行、浦發銀行(600000,股吧)、中信銀行(601998,股吧)、興業銀行(601166,股吧)、上海銀行等17家中型銀行,為第二檔,兩個上限分別為27.5%和20%。
第三檔則為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主要包括城商行、民營銀行、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等,兩個上限分別為22.5%和17.5%;第四檔為縣域農合機構,兩個上限分別為17.5%和12.5%;最後一檔為村鎮銀行,兩個上限分別為12.5%和7.5%。
天風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廖志明對記者表示,從佔比限制上看,房地產信貸集中度政策將利好大行,目前大行房地產貸款佔比均未達到該上限。從各檔銀行整體來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壓力不大,且政策設有較長的過渡期,對2021年房地產信貸融資影響中性,預計2021年全口徑房地產貸款增量將達6萬多億元。
差異化管理,設置2至4年過渡期
值得一提的是,在設置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時,監管層並未採取「一刀切」方式,而是差異化管理。《通知》表示,為體現區域差異,確定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時,有適度的彈性,同時,管理制度還設置了過渡期,以保證政策的平穩實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具體要求為,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業務調整過渡期分別設置。
周茂華對記者說,這種差異化管理充分考慮了金融機構資產體量、機構類型、存量房地產貸款等因素,也綜合考量了我國國情、市場業務現狀、機構承受力等,進一步確保房地產和金融體系穩定運行。
至於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對房地產市場會產生的影響,央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總體而言,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據了解,2019年以來,央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與金融機構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相關指標設定充分考慮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情況,並採取了分類分檔、差別化過渡期、區域調節機制等多種機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銀保監會將要求其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基本穩定。」央行、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稱。
對於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將要求其合理選擇業務調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規模,確保調整節奏相對平穩、調整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
此外,對於近期市場頗為關注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是否納入監管,《通知》稱,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目前,央行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並建立相應統計制度。
同時,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
『捌』 銀行房地產貸款「紅線」劃定,房地產貸款佔比最高不能超40%
涉房類貸款佔比有了明確限制。
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機構覆蓋范圍、管理要求及調整機制。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設置主要是針對銀行投向房地產的借貸設置「安全邊界」,避免信貸資源流入房地產進而增加金融體系脆弱性,引導金融機構優化資產負債,讓更多資源流入實體經濟薄弱環節和戰略新興產業,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
具體而言,根據銀行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因素,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共分為5大檔,每檔設置了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其中,六大國有大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為第一檔,兩個上限分別為40%和32.5%,在5檔中最高。
五檔兩上限,最高上限為40%
所謂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中資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其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應滿足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於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確定的相應上限。
天風證券銀行業首席分析師廖志明對記者表示,從佔比限制上看,房地產信貸集中度政策將利好大行,目前大行房地產貸款佔比均未達到該上限。從各檔銀行整體來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壓力不大,且政策設有較長的過渡期,對2021年房地產信貸融資影響中性,預計2021年全口徑房地產貸款增量將達6萬多億。
差異化管理,設置2至4年過渡期
值得一提的是,在設置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時,監管層並未採取「一刀切」方式,而是差異化管理。《通知》表示,為體現區域差異,確定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時,有適度的彈性,同時,管理制度還設置了過渡期,以保證政策的平穩實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和金融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具體要求為,2020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2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的業務調整過渡期分別設置。
周茂華對記者說,這種差異化管理充分考慮了金融機構資產體量、機構類型、存量房地產貸款等因素,也綜合考量了我國國情,市場業務現狀、機構承受力等,進一步確保房地產和金融體系穩定運行。
另至於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對房地產市場會產生的影響,央行、銀保監會在答記者問時表示,總體而言,建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於市場主體形成穩定的政策預期,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據了解,2019年以來,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已就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開展了廣泛調研,與金融機構進行了充分的溝通,相關指標設定充分考慮了銀行業金融機構實際情況,並採取了分類分檔、差別化過渡期、區域調節機制等多種機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符合管理要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要求其穩健開展房地產貸款相關業務,保持房地產貸款佔比及個人住房貸款佔比基本穩定。」央行、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稱。
對於超出管理要求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將要求其合理選擇業務調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業務調整規模,確保調整節奏相對平穩、調整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個別調降壓力較大的銀行,通過延長過渡期等方式差異化處理,確保政策平穩實施。
此外,對於近期市場頗為關注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是否納入監管,《通知》稱,為支持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住房租賃有關貸款暫不納入房地產貸款佔比計算。目前,央行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有關意見,並建立相應統計制度。
同時,為配合資管新規的實施,資管新規過渡期內(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產貸款不納入統計范圍。
『玖』 我國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有哪些
我國房地產企業資金來源中,企業自籌資金佔比維持在25%-35%左右,呈逐年增長趨勢;國內貸款約15%-25%;其他資金來源大部分是屬於住房消費者的預交房款,在這部分預交款中有50%-60%來源於商業銀行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總體估算下來,房地產企業的資金來源中大約有40%-50%來自於商業銀行,佔比較大。信貸風險如下:
1、業務調查環節流程
該環節存在外部欺詐和內部欺詐風險,同時在業務操作中也蘊藏著風險。對於客戶提供的虛假資料,應當提高信貸人員的審核標准。銀行客戶經理為了牟取利益,參與資料的造假,對於這種內部欺詐的行為,應當實行客戶經理崗位責任制,改進激勵制度,加強後續環節的檢查和內部審計,明確各級責任。對於業務操作中的風險,採取雙人核保核押,加強崗位培訓。
2、項目審查環節流程
該環節的風險類別主要為內部欺詐及業務操作風險,風險點及控制。措施審查人結合評估報告提出審查意見;對不需要進行評估的項目貸款,審查人直接根據前台業務部門提供的調查報告提出審查意見(必要時進行押品價值評估)。審查完成後按規定提交集體審議,審議(審查)後交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核查後報一級(直屬)分行行長按照業務雙簽的原則進行簽批。
3、項目評估流程
授信審批部受理信貸業務後,由審查人對其進行初審,需要對於抵押物要進行價值評估;出具評估報告,為信貸決策提供參考與依據。該環節主要風險類別為業務操作,控制措施為制定項目貸款評估細則,考核評估質量,多層核查與復核。
4、貸款發放環節流程
商業銀行的業務操作中,要明確貸款擔保辦理手續,強調人員責任;嚴格放貸流程。提高法律人員從業水平,專業人員簽訂合同;加強培訓,完善系統剛性控制;增強各環節審查強度,擴大審查標准和范圍。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主要體現如下3點:
1、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債務;
2、房地產領域信貸;
3、非標債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