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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貸款資金變為存款

發布時間: 2021-12-17 20:13:59

A. 困難戶貸款貸出來了被銀行給轉成定期存款為什麼

你的貸款已經貸出來了,卻被銀行轉成定期存款了,在這種情況下,你也可以把錢取出來,只要把定期存款要求取款,按照活期存款給你結算利息,取出來即可。
存款定期,活期。
現如今,市面上各種各樣的理財方式,大家在在生活中也會選擇適合自己理財產品來供自己生活理財,賺取另一份生活來源。其實外面很多理財產品雖然利率高,風險卻也並不低,在不可把控的情況下大多數人比較不碰這些理財產品。

那麼大家就不理財了嗎?其實銀行存款也算是理財方式的一種,例如定期存款、大額存單等等,都是大多數人更喜歡的,說到定期存款,分為3月~5年不等,很多人就會在存款時間上糾結,那麼在銀行「定期存款」到底是3年好還是5年好?存錯該吃虧啦!

首先,是活期好呢,還是還定期好?答案肯定是定期好。在安全的前提下,我們存款一般以效益優先,其次還需要一定的流動性,以保證不時之需。如果存活期,雖然可以隨時存取,流動性非常高,但0.3-0.35%的利率確實也太低了,根本談不上理財,僅僅是起到了由銀行代為保管的作用。而存定期,按照有關規定仍然可以隨時支取,對流動性沒有絲毫影響。相反,如果中途不是特別原因,一般都可以持有到期。或提前支取部分,剩餘部分仍然可以繼續享受定期利率,直到到期。二者對比,首先流動性沒有任何差別,其次取得更多利息的可能性要大的多,這樣比較當然存定期劃算。                            
至於存半年好,一年好,還是三年好?主要取決於你資金的閑置期限,或者說投資規劃。如果投資規劃模糊不明確,當然是期限較短更加符合實際。由於投資規劃不明確,必然導致提前支取的可能性變大,一旦出現提前支取,按照活期利率計算利息,就會損失更多利息,有得不償失的感覺。但是,如果投資規劃非常明確,能夠基本確定資金的閑置期,肯定是選擇3年期,因為1年期利率肯定低於3年期利率。在一般情況下,即使連續存三個1年的總利息也沒有一個3年期利息多,這個是有理論依據的,不信可以自己算算。                                                                              

對於投資規劃不能明確的,如何平衡效益性和流動性的矛盾?其實也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可以輕易解決,即分散存入。有兩種形式,一是將一筆資金分成多筆存入,長期和短期組合配置,短期產品主要是應對臨時用款之需;二是將不能確定期限的資金,轉移存入到其他第三方理財平台,有貨幣基金類的,也有一些創新型存款,不僅利率遠高於活期利率,而且可以隨存隨取,流動性較強,也比較安全。通過這些組合存款,也就有效解決了效益性和流動性之間的矛盾,使你不再糾結。

B. 地方政府在資金充裕的情況下在向銀行貸款,但貸款下來的資金還是放在銀行為銀行完成任務做存款!這樣是違

違規

C. 我想問下銀行信貸資金的幾個問題,誰幫我解答下謝謝了!

第一題:信貸資金運動的特徵是什麼?
信貸資金運動是一個二重支付和二重歸流的價值非凡運動過程,具備5個特徵:虛擬性,周轉性,期限性,增值性,參與性。

第二題:銀行信貸資金運用需要滿足哪些要求?
貸資金無論是來源還是運用要求有一定的期限予以制約,必須按期返回。

信貸資金不同於企業分配或 財政分配的資金,其中一個最大的特性就是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兩權分離,返還帶息。而這種兩權分離的行為必定要求在一定的時期內完成,而不是永遠不變的,否則就等於剝奪了存款人的資金所有權。在農村信用社的信貸資金中,除了資本金以外,都是具有期限制約的資金,都要求事先與債權人商定支取日期,農村信用社在存款到期時須履行約定還本付息,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基於此,信貸資金的運用也必須要求按期還款,使信貸資金的來源與運用從期限上相互對應與銜接。所以,對信貸資金進行流動性管理是農村信用社日常經營管理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內容。

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章 信貸資金的比例管理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求平衡、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原則,實行資產負債比例和風險管理。

第十六條 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機構的資本及負債制約其資產總量及結構。實行這種管理是為了保持資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保證資產質量,防範和減少資產風險,提高信貸資金效益。

第十七條 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指標,主要包括資本充足率、存貸款比例、中長期貸款比例、資產流動性比率、備付金比例、單個貸款比例、拆借資金比例、股東貸款比例和貸款質量比例。商業銀行根據本行情況可增加其他監測指標。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貸款審查審批制度;逐步降低信用放款比重,提高低押、擔保貸款和貼現比重;對金融資產實行風險權數考核,控制風險資產比重;建立大額貸款、大額信用證、大額提現向人民銀行報告制度;完善信貸資產風險准備制度。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要接受人民銀行對其資產負債比例及其資產質量的檢查和考核。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要按照人民銀行的要求,及時、准確、完整上報資產負債比例和資產質量管理的統計報表和分析報告。

第四章 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條 商業銀行要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業務范圍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組織資金營運,實施資產負債比例和風險管理。

第二十一條 商業銀行要按照國家金融宏觀調控的要求和業務發展的需要,對貸款和其他資產全面實行期限管理,編制年度信貸資金營運計劃,按季分月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總行對本行資產的流動性及支付能力負全部責任,應加強系統內信貸資金的集中管理和統一調度,可根據情況建立第二存款准備金制度,並謹慎地使用第二存款准備金,保證全系統資金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三條 商業銀行之間的資金餘缺調劑,可以採用以下方式:
一、同業頭寸拆借;
二、同業短期拆借;
三、商業票據的貼現與轉貼現;
四、債券買賣和抵押借款。

第二十四條 商業銀行總行應對其分支機構拆出拆入資金、向人民銀行借款和再貼現的數額、期限做出明確規定,並將規定抄報人民銀行總行和抄送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行。

第二十五條 商業銀行在堅持組織存款、加強系統內資金調度和市場融資的前提下,資金仍然不足,方可向人民銀行申請借款和再貼現。
商業銀行對到期的人民銀行借款,應主動辦理還款手續。如確有困難,可向人民銀行申請展期。
關聯資料:關聯案例共3部

第二十六條 商業銀行必須在當地人民銀行開戶,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及時繳存存款准備金和留足備付金,不得透支。

第二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持有一定數量的國債,通過國債的抵押和轉讓,保持資產的流動性。

第二十八條 商業銀行的資金運用,要體現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要求。對國家限制發展的產業和產品,要嚴格控制貸款的發放;對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產品,不得發放貸款。
商業銀行要按照人民銀行規定購買政策性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

第二十九條 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業務的管理。
一、經人民銀行批准,由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門辦理的房地產信貸業務,分為委託性住房信貸業務和自營性住房信貸業務。
二、委託性住房信貸業務是指受政府委託以城市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的委託貸款業務。商業銀行經辦委託性住房信貸業務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經濟責任。委託性住房信貸業務資金自求平衡,並納入社會信用規劃。
三、自營性住房信貸業務是指按規定吸收的單位存款及個人住房儲蓄存款,按規定對企事業單位、個人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等。自營性住房貸款納入主管行的信貸收支計劃,並實行比例管理,單獨考核。住房信貸資金必須自求平衡,不得使用拆借資金和其他借款發放住房貸款。

第三十條 商業銀行結匯資金的管理
一、外匯指定銀行結算周轉外匯所需的人民幣資金(簡稱人民幣周轉金),應由各銀行自行解決。
二、外匯指定銀行的人民幣周轉金實行比例管理,比例由人民銀行核定。人民幣周轉金超過核定比例的,必須將外匯結售給其他外匯指定銀行或人民銀行;人民幣周轉金低於核定比例的,應及時從其他外匯指定銀行或人民銀行購入外匯。

第三題:銀行信貸資金運動過程中的經濟關系有哪些?
:(1)經濟運行決定信貸資金運動,表現為信貸資金運動產生於經濟運行過程,經濟運行的狀況決定信貸資金運動的規模和結構。

(2)信貸資金運動對經濟運行具有很強的調節作用。表現在信貸資金運動調節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在總量上、結構上的平衡,調節貨幣流通,從而保證經濟正常運行。

D. 當客戶以存款歸還貸款時,銀行的資產和負債怎樣變化

貸款,是銀行這邊的錢借出去,還回來除了借出去的資金還有利息,所以是資產業務,而存款,是銀行收的別人的錢,以後要還的所以是債務

E. 銀行以貸攬存是否違規

銀行以貸攬存是違規的。為了吸收存款,銀行向那些大額存款的客戶,另外提供一定的貨幣獎勵,這是中國銀監會不允許的。對許多人而言,這兩年無疑是一個非常無奈且痛苦的兩年,因為新冠疫情的影響,導致許多不可控的現象頻繁出現,最近,什麼是銀行違規攬儲,這個消息引起了許多朋友的關注,甚至使許多人感到有些驚訝,了解到這種消息之後,有很多小夥伴都做出了猜測。
拓展資料:
1、銀行以代攬存的原因在銀行工作並不容易。銀行工作人員要有很強的自我保護能力,不能被金錢誘惑。銀行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職業道德,不能違反紀律。當涉及到獲取客戶的資金時,無論金額多少都會被解僱,金額也會被轉移到合法機構並被判刑,眾所周知,因為他們的行為違反了銀行的規章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除了非法吸納存款外,事實上,許多銀行經理都在濫用職權。管理人員在發放貸款過程中玩忽職守。管理人員沒有認真調查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或信用狀況。管理人員領取收益後,不查看借款人相關信息,甚至客戶真實性不明,也未經正常渠道審批,私下向客戶貸款在銀行已不是什麼秘密。
2、目前,很多銀行都有這樣的例子。商業銀行紅包回饋存款客戶的問題並不是唯一的問題,而且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這一現象值得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如果繼續發展,可能會導致央行貨幣政策的失敗。
3、嚴禁商業銀行七大違規吸收存款行為:根據通知要求,商業銀行今後不得採取下列措施違規吸納、虛增存款:非法回扣押金。以返還現金或有價證券、實物捐贈等不正當方式吸收存款。通過第三方中介入金。通過個人或機構等第三方資本中介機構吸收存款。延遲付款和押金。通過設置不合理的取款和使用限制、關閉網上銀行、壓票和退票等方式,延遲和拒絕支付存款本息。貸款存入。強行設定條件或協商將貸款資金轉為存款;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虛貸虛存增加「空戶」。信用開發票入金。以貸款資金為保證金,開具、貼現銀行承兌匯票,虛增存款貸款。通過金融產品存款。金融產品期限結構設計不合理。發行和到期時間集中在每個月的最後十天,金融資金在月末、季末等關鍵時間點轉化為存款。同業存款。將同業存款納入一般存款賬戶;在月末、季末等關鍵時間點,將財務公司等銀行存入的資金作為一般企業存款_臨時劃轉,虛增存款。

F. 發放給某企業流動資金貸款1筆,金額2 000 000元,轉入其存款戶內

流動資金本身就是指短期的。

G. 貸款不能轉存什麼意思

我想我的回答應該能切中你的意思。
你所說的在銀行做了筆貸款的意思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類似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意思,而是在銀行做的授信額度。
授信額度可以用於多個品種,譬如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兌匯票敞口、開立敞口信用證額度等。
你公司想以承兌匯票的形式賺取利差完全可以理解,畢竟在現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情況下,企業還是應該從控制財務費用的方面好好做文章。只能說目前無法保證開源就只能盡量節流了。
而銀行目前不給予你承兌的額度,而是把申請的額度用於貸款,也是出於控制利潤的要求,不錯,銀行是要存款,但要存款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利潤,光有存款,但這些存款都是以高代價的形式獲得,而銀行基於目前的形勢對於貸款的發放也較為審慎,那麼最終對於銀行完成利潤指標是毫無益處的。
銀行現在要求發放貸款給你,可以賺取利息,而如果以承兌的形式給你,那麼還要支付利息。針對目前經濟危機的情況,銀行對於存款的要求不像2008年上半年那麼渴求,或者說針對這種開立承兌的保證金存款是一點都不渴求,當然凈存款還是需要的。所以你如果以為銀行還是會為了那點保證金存款來給予你承兌額度,那是沒有與時俱進地來看問題。
現在貼現利率還是較低水平,應該說如果是真實支付背景那你也不用考慮這因素,如果純粹為了降低成本,那麼我建議如果你認為你企業的情況還是可以的,也可以去別的銀行詢價,也就是去問能不能給予你承兌額度而不是發放貸款,但去別的銀行重新做肯定需要時間,而且應該不會短。而且現在應該說大部分銀行都是這樣的情況。
最合適的還是和你目前的銀行經辦人員談一下爭取總額度里一半做貸款一半做承兌,或者承兌的額度適當高點,這樣對雙方互利。如果你能做足工作,同時你的支付背景真實,那麼全做承兌也不是沒可能,只是要告訴你,非常難。
提醒一下,如果你是想用放下來的貸款在帳上的資金直接劃做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的保證金,那是不可以的,這是合規規定。

H. 對方說有大額資金可以放到我指定的銀行做存款質押貸款,我有很多疑問求高手解答

第七條:乙方必須與辦理貸款銀行達成共識做好充分准備,並確定貸款銀行「同意保證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存單」在共同簽署完成合法的、有效的相關連手續及法律文件後,完全的不分割的條件下在「存單」存期到期以及質押到期前三十天無條件退回給出質擔保人」接受甲方這一相關內容條款要求。
這是核心條款,基本上銀行是不會同意的。同意了這條,質押實際上就架空了。除非銀行腦殘。

接下去就是第十條「如乙方不能按操作程序執行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乙方所支付給甲方一切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我提醒您:這就是陷阱!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啊!這位英雄,請慎重!

I. 貸款資金已經轉入第三方,第三方又轉給借款人,違法嗎

貸款資金已經轉入了第3方,第3方就轉給了借款人,在這種情況下,第3方是採用向銀行貸款的方式同時借給貸款人,只要按照貸款合同還款就可以。

J. 存款 貸款的區別在哪裡

存款和貸款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某種程度來說,剛好是一個對立的統一,貸款存款完成了一個閉環資金循環。


存款:

  1. 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權的條件下把資金或貨幣暫時轉讓或存儲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

  2. 或者是說把使用權暫時轉讓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或貨幣;

  3. 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為或活動;

  4. 也是銀行最重要的信貸資金來源。


貸款:

  1.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

  2.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

  3.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

  4. 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