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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頂名貸款挪用資金罪

發布時間: 2021-12-18 06:04:06

Ⅰ 頂名貸款給別人用是同案犯嗎

能詳細說下具體過程嗎?你意思是你冒用他人名字從銀行貸款還是冒用他人名義向別人貸款,不同理解量刑會不同的喔。還有隻要有共同的犯罪意圖,無論你處於預備、實行還是終了階段,只要犯罪既遂,你都是共犯。

Ⅱ 《刑法》中適用信貸業務犯罪的規定有哪些

以下內容轉自《刑法》《刑法》中信貸業務犯罪的有關規定
表現形式及法律責任
一、商業受賄罪
商業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自己主管、經管、負責或參與某項工作的便利條件。其內涵應當包括下列幾個方面:(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經手等工作職務、崗位范圍內的許可權;(2)利用、憑借自已的權力去指揮、影響下屬及利用其他人員與職務相關的許可權,為行賄人謀取利益;(3)利用、憑借許可權、崗位、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員,或者利用其他有求於己的人員職務上的許可權,為行賄人謀取利益。
「索取他人財物」,是指行為人在他人有求於己或者困難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公開或暗示的手法,主動向對方索取財物,並以此作為替他人謀取利益的交換條件,不論行為人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均可構成受賄行為。
「非法接受他人財物」,是指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權力,被動地接受他人主動給予的財物,這些財物不論是行為人本人接受的,還是由其親屬或他人代為接受的,只要能證明行為人知道此事,均視同為行為人本人接受。
「為他人謀取利益」,包括他人應當得到的合法的、正當的利益和他人不應當得到的非法的、不正當的利益,也包括已為他人謀取的利益和意圖謀取或者正在謀取但尚未謀取的利益。
吃請受禮,請客送禮人提出為其謀取非法利益,而受禮者利用職務之便答應或積極為之活動的,且在數額和情節上已具備了受賄的要件,按受賄論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象徵性只付少量現金收受禮品或接受他人旅遊邀請等,認定為受賄。
在農村信用社,「商業受賄」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以貸受賄、挪用資金(包括貸款)給他人使用接受賄賂、利用拆出拆入資金收受賄賂等。
《刑法》第163條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184條第1款規定: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金融業務活動中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16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索取或者收受賄賂5千元至2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索取或者收受賄賂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商業受賄罪的最高法定刑是15年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二、職務侵佔罪
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是指行為人需要具備在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以及其他單位中主管、經手管理財物這一特定身份。
在農村信用社,職務侵佔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的主觀故意,採用收貸收息不入賬方式侵佔貸款本息(含收回已核銷呆賬貸款本息)、監守自盜、私自動用庫款、空存實取、侵吞長款、侵吞業務或服務性收入、偷支睡眠戶存款、現金抽頭(從整把或整捆現金中抽出幾張占為己有)、虛報費用、採用頂冒名等違法方式將貸款占為己有等。
《刑法》第271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按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侵佔本單位財物5千元至2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侵佔本單位財物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職務侵佔罪的最高法定刑是15年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三、挪用資金罪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在農村信用社,挪用資金主要有以下表現形式:發放頂名冒名假名貸款、挪用收儲收貸收息資金、截留貸款、偷支單位(個人)存款等。
《刑法》第272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85條第1款規定: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

Ⅲ 挪用資金罪與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界限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違法發放貸款罪指金融部門或者銀行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違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處罰。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Ⅳ 信用社主任挪用資金罪為什麼沒犯違法審批貸款犯違法發放貸款罪

當然屬於挪用資金罪了,如果沒有批捕這屬於政府和警察失職可以去告他們

Ⅳ 借名貸款挪用資金定罪已付利息怎樣認定

挪用資金數額巨大,涉嫌犯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

Ⅵ 最高法關於挪用資金罪的答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12.25 法發[1995]23號)
根據《決定》》第十一條規定,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職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資金罪。
實施《決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行為,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為進行非法活動,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責任。
挪用本單位資金案發後,人民檢察院起訴前不退還的,依照《決定》第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人員挪用國有資金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批復》(2000.2.16 法釋〔2000〕5號)

Ⅶ 我幫朋友頂名貸款,朋友聯合銀行經辦人用假手續騙取貸款不還了。我把錢還上了,他們應付什麼樣的法責任

情況不明不好講,這關鍵要看你所說的有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了,如果有的話,及時報警處理即可。

Ⅷ 挪用資金罪最高的量刑標准

挪用資金罪的最高量刑標准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構成挪用資金罪基本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構成挪用資金罪的情形有:1、上述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2、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3、進行非法活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挪用資金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