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流動資金
流動資金貸款辦法 對流動資金貸款進行需求測算是《流貸辦法》的核心指導思想。這主要是考慮流動資金貸款支付頻繁,周轉速度快,支付管理控制的成本較高,但影響企業流動資金佔用的因素相對較為明確,流動資金需求可進行合理測算等因素,同時實踐中流動資金貸款挪用也多是源於貸款人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金額超出借款人實際流動資金需求。所以,《流貸辦法》的規范重點之一定位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貼近借款人實際,合理測算借款人的流動資金需求,進而確定流動資金貸款的額度和期限,防止超額授信。《流貸辦法》希望通過對流動資金貸款的合理測算,做到既有效滿足企業正常經營對流動資金貸款的需求,同時又有效防止因超過實際需求發放貸款而導致的貸款資金被挪用。
基於以上考慮,《流貸辦法》主要從以下方面對流動資金貸款資金需求測算提出要求:一是要求貸款人應合理測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審慎確定借款人流動資金貸款的授信總額及具體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借款人的實際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二是在盡職調查環節上,要求貸款人應調查借款人營運資金總需求和現有融資性負債情況,以及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等真實財務狀況等要素;三是在貸款風險評價與審批環節上,要求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經營規模、業務特徵及應收賬款、存貨、應付賬款、資金循環周期等要素測算其營運資金需求,綜合考慮借款人現金流、負債、還款能力、擔保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結構,包括金額、期限、利率、擔保和還款方式等;四是在貸後管理上,要求貸款人評估貸款品種、額度、期限跟借款人經營狀況、還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為與借款人繼續合作的依據,必要時及時調整跟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內容。
為了進一步明確流動資金貸款需求的測算方法,《流貸辦法》附有《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的測算參考》,明確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主要是基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營運資金與現有流動資金的差額確定。在實際估算過程中,總的思路是首先考慮借款人用於日常經營的營運資金需求量,再扣除其現有融資和能夠投入到日常經營的自有資金,缺口即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量。在估算營運資金需求量過程中,還要結合借款人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狀況,合理預測各項資金佔用;同時考慮小企業融資、季節性生產、訂單融資等情況。總之,充分體現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根據客戶實際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和控制金融風險的要求。 在對借款人流動資金貸款需求進行合理測算的基礎上,《流貸辦法》對流動資金貸款支付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同時嚴格對貸款資金使用的監控,加強貸後管理。主要要求體現在:
第一,《流貸辦法》明確貸款的具體支付方式和標准主要由當事人約定。《流貸辦法》規定由借貸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貸款資金的支付方式和貸款人受託支付的金額標准,要求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的行業特徵、經營規模、管理水平、信用狀況等因素和貸款業務品種,合理約定貸款資金支付方式及貸款人受託支付的金額標准。特別地,對與借款人新建立信貸業務關系且借款人信用狀況一般、支付對象明確且單筆支付金額較大,以及貸款人認定的貿易融資等其他情形,《流貸辦法》要求原則上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
第二,《流貸辦法》進一步嚴格支付管理的相關要求。一是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根據約定的貸款用途,審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請所列支付對象、支付金額等信息是否與相應的商務合同等證明材料相符。審核同意後,貸款人應將貸款資金通過借款人賬戶支付給借款人交易對象;二是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按借款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匯總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並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三是貸款支付過程中,借款人信用狀況下降、貸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協商補充貸款發放和支付條件,或根據合同約定變更貸款支付方式、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
第三,《流貸辦法》加強對流動資金貸款的貸後管理要求,要求貸款人應動態關注借款人經營、管理、財務及資金流向等重大預警信號,及時採取提前收貸、追加擔保等有效措施防範化解貸款風險;要求貸款人應評估貸款品種、額度、期限與借款人經營狀況、還款能力的匹配程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依據,必要時及時調整與借款人合作的策略和內容。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流貸辦法》要求貸款人通過合理設定貸款業務品種和期限、設立專門資金回籠賬戶、協商簽訂賬戶管理協議等方式,加強對回籠資金的管控:一是要求貸款人應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規模和周期特點,合理設定流動資金貸款的業務品種和期限,以滿足借款人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實現對貸款資金回籠的有效控制;二是要求貸款人應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由借款人承諾,貸款人有權根據借款人資金回籠情況提前收回貸款;三是規定貸款人應通過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指定專門資金回籠賬戶並及時提供該賬戶資金進出情況。貸款人可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融資情況等,與借款人協商簽訂賬戶管理協議,明確約定對指定賬戶回籠資金進出的管理。貸款人應關注大額及異常資金流入流出情況,加強對資金回籠賬戶的監控。 《指引》共二十二條,重點有以下六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項目融資定義。在吸收借鑒新資本協議對項目融資定義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項目融資業務的實際情況,明確了項目融資是符合以下特徵的貸款:貸款用途通常是用於建造一個或一組大型生產裝置、基礎設施、房地產項目或其他項目,包括對在建或已建項目的再融資;借款人通常是為建設、經營該項目或為該項目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包括主要從事該項目建設、經營或融資的既有企事業法人;還款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該項目產生的銷售收入、補貼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備其他還款來源。
二是明確識別、評估、管理項目建設期和經營期兩類風險的要求。為督促貸款人充分識別、評估並採取措施有效防範項目融資中的各類風險,《指引》將項目融資中的各類風險按照項目建設期和經營期兩類風險加以明確,並對貸款人應當採取相應措施有效降低、分散項目建設期和經營期風險提出了明確要求。
三是明確和增加保證貸款人相關權益的措施。為保證貸款人在項目貸款擔保、所投保商業保險等方面的權益,《指引》明確規定貸款人應當要求將符合抵質押條件的項目資產和/或項目預期收益等權利為貸款設定擔保,並根據需要,將項目發起人持有的項目公司股權為貸款設定質押擔保。同時,貸款人還應當要求成為項目所投保商業保險的第一順位保險金請求權人,或採取其他措施有效控制保險賠款權益。
四是進一步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的管理要求。除要求按照《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貸款人受託支付」外,進一步提出了根據貸款人、獨立中介機構和承包商出具的、符合約定條件的共同簽證單進行貸款支付。
五是加強項目收入賬戶管理。根據項目融資的風險特點,要求貸款人與借款人約定專門的項目收入賬戶,所有項目收入進入約定賬戶,按照約定的條件和方式對外支付,同時應當對項目收入賬戶進行動態監測,當賬戶資金流動出現異常時,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以確保項目收入及時、足額歸還貸款。
六是強調銀團貸款原則。針對項目融資金額較大、期限較長、風險較大的特點,為防止盲目降低貸款條件、惡性競爭,有效分散風險,要求在多個貸款人為同一項目提供貸款的情況下,原則上應當採取銀團貸款方式。 採用項目融資方式的項目通常都屬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所發放的貸款屬於固定資產貸款,因此,《指引》明確《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是其立法依據之一,項目融資中貸款的全流程管理、支付管理等內容均遵照《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但項目融資具有不同於一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風險特徵,如貸款償還主要依賴項目未來的現金流或者項目自身資產價值;通常融資比例較高、金額較大、期限較長、成本較高和參與者較多,從而風險較大,往往需要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並通過復雜的融資和擔保結構以分散和降低風險等。這些風險特徵使得項目融資不同於一般的固定資產貸款,需要採取一些有針對性的措施對其風險加以控制和防範。因此,在制定《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還需要專門制定《指引》。
Ⅱ 關於貸款的問題
平安貸款是安全的 你無法出示工作證明的話只能找單位掛靠
Ⅲ 固定資產貸款與流動資金貸款的區別有哪些
一、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用途區別
固定資產貸款用途:
為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新建或擴建生產性工程等提供信貸支持的基本建設類固定資產貸款;
為企業擴大再生產而上線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信貸支持的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貸款;
為新技術、新產品研發項目等提供信貸支持的科研開發類固定資產貸款;
為購置生產、倉儲、辦公等用房或設施等提供信貸支持的基礎資產購置類固定資產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用途:
因為消耗、存儲各類產成品、半成品、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材料,或者因為季節性原因而需要購買、儲存生產經營所需的各類季節性物資。
二、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的區別
固定資產貸款期限:1-5年的中期貸款或5年以上的長期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按期限分為一年期(含)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共兩類。
三、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在審核方式區別
固定資產貸款審核方式:逐筆申請逐筆審核。
流動資金貸款審核方式:逐筆申請逐筆審核或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四、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還款來源區別
固定資產貸款還款來源:項目竣工驗收投產後的營收的現金或者企業自有資金。
流動資金貸款還款來源:主要是企業自身的營業收入。
五、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存在風險區別
固定資產貸款風險:外部影響因素多,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因素多,風險較大。
流動資金貸款風險:主要集中在借款人、擔保人或抵(質)押的風險。
六、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收益區別
固定資產貸款收益:長期、穩定收益。
流動資金貸款收益:短期和中期收益。
七:總結
以上便是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主要區別了,弄清了這些以後,需要貸款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自身條件和實際情況去銀行選擇自己適合那種貸款品種。
說到企業可以貸款的銀行,這里推薦平安銀行,無論是固定資產貸款還是流動資金貸款,平安銀行都可以辦理。現在就把平安銀行辦理兩種貸款的不同業務流程介紹一下。
Ⅳ 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有什麼區別
一、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用途區別固定資產貸款用途:為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新建或擴建生產性工程等提供信貸支持的基本建設類固定資產貸款;為企業擴大再生產而上線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信貸支持的技術改造類固定資產貸款;為新技術、新產品研發項目等提供信貸支持的科研開發類固定資產貸款;為購置生產、倉儲、辦公等用房或設施等提供信貸支持的基礎資產購置類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用途:因為消耗、存儲各類產成品、半成品、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材料,或者因為季節性原因而需要購買、儲存生產經營所需的各類季節性物資。二、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的區別固定資產貸款期限:1-5年的中期貸款或5年以上的長期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按期限分為一年期(含)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共兩類。三、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在審核方式區別固定資產貸款審核方式:逐筆申請逐筆審核。流動資金貸款審核方式:逐筆申請逐筆審核或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四、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還款來源區別固定資產貸款還款來源:項目竣工驗收投產後的營收的現金或者企業自有資金。流動資金貸款還款來源:主要是企業自身的營業收入。五、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存在風險區別固定資產貸款風險:外部影響因素多,不確定性和不穩定性因素多,風險較大。流動資金貸款風險:主要集中在借款人、擔保人或抵(質)押的風險。六、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收益區別固定資產貸款收益:長期、穩定收益。流動資金貸款收益:短期和中期收益。七:總結以上便是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的主要區別了,弄清了這些以後,需要貸款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自身條件和實際情況去銀行選擇自己適合那種貸款品種。說到企業可以貸款的銀行,這里推薦平安銀行,無論是固定資產貸款還是流動資金貸款,平安銀行都可以辦理。現在就把平安銀行辦理兩種貸款的不同業務流程介紹一下。
Ⅳ 什麼是「固定資產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固定資產貸款是銀行對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發放的貸款。經濟體制改革以前,我國銀行只對企業的流動資金發放貸款,國營企業的固定資產由國家財政撥款,集體企業的固定資產則自籌。
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從1979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開始發放中短期設備貸款,用於企業添制投資少、見效快的關鍵設備。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5)基礎設施流動資金貸款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貸款相對穩定和固定。可以把償還貸款計劃及長期貸款列入預算內。可以協助購買資產否則負擔不起。購買的資產將成為貸款抵押品。
流動資金貸款根據其不同用途,還包括證券公司其它類貸款,主要包括不動產抵押貸款、存單質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等,用於解決證券公司固定資產購置、營業部裝修等公司發展需要。
流動資金貸款分為人民幣和外幣兩種。其貸款期限主要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實力,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一般不超過1年,特殊情況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 (含3年)。
Ⅵ 按企業取得貸款的用途,分為基本建設貸款和專項貸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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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
本題考核銀行借款的分類。按企業取得貸款的用途,分為基本建設貸款、專項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