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資機構負責人挪用貸款企業資金進行貸款企業之間還款,犯法嗎
你好,融資機構的負責人,用貸款企業的資金,進行過橋處理,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
B. 我挪用了單位五萬元資金,又及時的歸還了,還算違法嗎
構成犯罪的情形:
1、挪用資金用於違法活動的。
2、挪用資金數額巨大,從事經營活動的。
3、挪用資金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對號入座,如果都不屬於,那麼你就沒事。
C. 挪用公款 償還債務 是經營活動嗎
還債不是經營活動。
D. 挪用公司資金後還上,會怎麼判罪
涉嫌挪用資金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資金罪,根據我國《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具體地說,它包含以下二種行為: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這是較輕的一種挪用行為。其構成特徵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而挪用本單位資金,具用途主要是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但未用於從事不正當的經濟活動,而且挪用數額較大,且時間上超過三個月而未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只要數額較大,且進行營利活動。所謂「營利活動」主要是指進行經商、投資、購買股票或債券等活動。這里的「數額較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佔、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是指挪用本單位資金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也沒有數額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單位資金進行了非法活動,就構成了本罪。所謂「非法活動」。就是指將挪用來的資金用來進行走私、賭博等活動。
行為人只要具備上述三種行為中的一種就可以構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時具備,上述挪用資金行為必須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具有管理、經營或者經手財物職責的經理、廠長、財會人員、購銷人員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調配、使用、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將資金挪作他用。
相關《刑法》條文
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款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 挪用公款是否屬於營利活動
那用公款是違法的,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F. 挪用公司貨款是什麼罪
這個的話可以算作道歉,竊取罪來放過。因為他把公司的錢。道歉到自己賬戶下,這個就實施了犯罪的行為。嗯,弄不好要判刑判刑的話,有可能是無期徒刑,有可能是十年以上。
G. 貸款挪用 如何處理
一是嚴格授信管理,核實客戶信貸資金用途,從源頭上防範資金挪用風險。客戶經理要盡職調查,真實反映客戶信貸資金用途,防止客戶虛構交易事實,套取銀行信貸資金。風險經理要嚴格審查,全面揭示資金可能被挪用的風險點,提出風險防範建議,並在授信批復中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要求。
二是落實用信條件,保證信貸資金適度合理投放。
三是加強日常賬戶資金監測。
H. 挪用公司資金7萬 算什麼罪
你好,屬於挪用資金罪。
挪用資金罪包括哪幾種情形
挪用資金罪的行為方式主要表現在「挪用」上。所謂「挪用」,是指無權動用而不經批准許可,違反公司財務制度,擅自將公司資金挪作私用;或者雖有權動用,但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私自將公司資金挪作私用。行為人一經實施「挪用」的行為,就侵害了公司資金款項的專有權,改變了資金款項的用途,從而危害了公司對資金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損害了企業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同時也就具備了嚴重社會危害性。根據《刑法》規定,「挪用」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行為方式: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這是較輕的一種挪用行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主管、經手本單位資金的便利條件而挪用本單位資金,其用途主要是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使用,但未用於從事不正當的經濟活動,而且挪用數額較大,且時間上超過三個月而未還。這里的「個人使用」是指挪用資金用於自己或者其他個人的合法生活、非經營性支出等合法用途。所謂的「數額較大不退還」是指挪用人由於客觀上的原因而不能歸還。如果行為人挪用單位資金後主觀上轉化為不願意、不打算歸還,或者攜款潛逃的,則該行為性質轉化為侵佔,應認定為職務侵佔罪。
例如,某公司財務經理林某挪用單位資金10萬元,以個人的名義出借給朋友做生意急用,並打算在朋友還錢後就歸還這筆款。半年後,朋友歸還林某10萬元,林某覺得該挪用行為一直未被公司發現,遂萌生了將該款據為己有的念頭,為此林某利用其擔任財務經理的職務便利,採取作假賬的方式核銷了該10萬元的債務賬目。此時,林某的行為已轉化為非法佔有的侵佔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
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是否超過三個月以及超過三個月是否退還的限制。只要數額較大,且進行營利活動就構成犯罪。所謂「營利活動」,是指合法的營利活動,不包括非法的營利活動,主要是指存入銀行,或者進行經商、投資、購買股票、債券或彩票等行為活動。將挪用的資金用於歸還個人在經營活動中的欠款,也屬於進行營利活動。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進行非法活動的
這種行為沒有挪用時間及數額的限制,只要挪用了本單位資金,進行非法活動的就構成本罪。所謂「非法活動」,就是指將挪用來的資金用來進行走私、賭博、吸毒、嫖娼和非法經營、發放高利貸等為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所禁止的行為活動。
但是希望大家注意,這里是哪些情況下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而不是說只有具有上述三種情況之一就能夠被認定為挪用資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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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以公司名義向很行貸款從事其它經營活動有罪嗎是什麼罪承擔怎樣的後果
他做的貸款是個人經營貸款 貸款主體是個人 用途是用作經營的 和其他股東沒什麼關系。還有不明白的網路用戶名
J. 挪用公司資金會怎麼判刑
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犯有挪用資金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資金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於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貸本單位資金,並且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而仍故意為之。挪用本單位資金的行為,有一般的挪用本單位資金的違法違紀行為和挪用本單位資金的犯罪行為之分。需要區分二者之間的界限。
(10)挪用公司資金還貸款是經營活動擴展閱讀:
違規挪用資金並非個案
華西證券分析師蔣競松表示,在滬深上市公司中,大股東違規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並非個案。特別是一些上市公司在IPO募集資金時出現超募時,有大量資金閑置,在缺乏制約機制下,大股東很可能違規挪用上市公司的資金。2013年7月11日,閩東電力便曾發布《設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並彌補挪用的募集資金的核查意見》。
成都中豪律師集團岑朗律師表示,目前何某具體涉案數額無法確定,暫時很難斷定具體量刑標准。但如果涉案金額巨大,可能會按照最高標准量刑。即使挪用人後期將挪用資金歸還,但已構成犯罪行為,還是會被追究。不過在量刑時,通常會酌情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