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網還貸資金的概念
從這里估計能找到你所需要的.
農網還貸資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頒布日期:01-12-17
第一條 農網還貸資金是對農同改造貸款「一省多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指該省市區的農網改造工程貸款由多個電力企業承貸,下同)電力用戶徵收的政府性基金,專項用於農村電網改造貸款還本付息。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的規定,農網還貸資金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
第二條 農網還貸資金按社會用電量每千瓦時電2分錢標准,並入電價收取。
第三條 農網還貸資金減免范圍包括:
(一)農業排灌、抗災救災及氮肥、磷肥、鍾肥和原化工部頒發生產許可證的復合肥生產,用電免徵農網還貸資金;
(二)自備電廠自用電量免徵農網還貸資金;
(三)國有重點煤炭企業生產用電、核工業鈾擴散廠和堆化工廠生產用電農網還貸資金暫按每千瓦時用電量三厘錢標准徵收。
第四條 農網還貸資金由電網經營企業在向用戶收取電費時一並收取,並在電費收款憑證中註明農網還貸資金的徵收電量、徵收標准和徵收金額。除規定的減免用量外,電力用戶,必須及時足額交納農網還貸資金。
第五條 徵收農網還貸資金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繳納增值稅和流轉環節的其他稅費,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後免徵企業所得稅。
第六條 徵收農網還貸資金的電網經營企業,可按年徵收額的千分之二提取手續費,並計入企業的應付工資科目。
第七條 電網經營企業將收取的農網還貸資金在銷售收入中單獨核算,集中到省級電力企業,由省級電力企業按月向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申報農網還貸資金徵收情況,由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按比例開具一般繳款書分別繳入中央和地方省級國庫。具體繳庫比例原則上按國家批準的農網改造貸款計劃確定。農網改造竣工後,實際技資沒有完成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財政部相應調整繳入中央和地方省級國庫的比例。繳入國庫的農網還貸資金暫時分別列入。《2001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基金預算收入科目第800101項「中央電力建設基金收入」,及第800102項「地方電力建設基金收入」。
第八條 農網還貸資金使用單位必須按規定編制農網還貸資金使用預算,分別報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其中,中央單位報財政部審批,地方單位報省級財政部門審批。
第九條 對經批準的農網還貸資金使用預算,由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根據農網還貸資金繳庫進度辦理撥款手續。
中央單位向財政部提出撥款申請,由財政部撥款,原則上每月撥付一次:
繳入地方省級國庫的農網還貸資金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比照繳入中央國庫的農網還貸資金撥付原則制定具體辦法,報財政部備案。
撥付的農網還貸資金暫時分別列入《2001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基金預算支出科目第 800101項「中央電力建設基金支出」、第800102項「地方電力建設基金支出」。
第十條 農網還貸資金徵收使用應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有關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徵收農網還貸資金,不得擅自調整徵收范圍和標准。使用單位應嚴格按批準的預算和財政部門核撥的資金及規定用途安排使用農網還貸資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執行時間暫定5年,即從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徵收期滿後,根據農網改造還貸情況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第十二條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應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備案。
頒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貳』 農村電網改造收費標准
農村電網改造收費標準是由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從去年國家計委查處部分省市電力部門亂加價、亂收費案例中看,各地制定的標准各不相同,但大體向農戶收取電表以內費用范圍都不超200元,有的低於140元,如明顯高於省市制定統一標準的將會被處罰和責任追究。供你參考,希望對你有用。
『叄』 農網改造貧困村農民要繳多少費
改造貧困村農網線路設備,戶外主線路部門是肯定不會向農民收繳任何費用的,其它部分是否收費上級也會有嚴格的規定,任何人是不敢向農民亂收費的。
『肆』 農網還貸資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介紹
農網還貸資金是對農網改造貸款「一省多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指該省市區的農網改造工程貸款由多個電力企業承貸,下同)電力用戶徵收的政府性基金,專項用於農村電網改造貸款還本付息。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的規定,農網還貸資金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農網還貸資金按社會用電量每度電2分錢標准,並入電價收取。本辦法執行時間暫定5年,即從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徵收期滿後,根據農網改造還貸情況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伍』 農網還貸資金(一省多貸)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農村電網改造不需要農民直接出錢,國家對農村電網改造的資金投入作了如下規定:1,貸款投資:農網改造投資採取一省一貸和一省兩貸兩種投資體制。其中:一省一貸是以省電力公司為單一的貸款和投資主體,以「統貸統還」方式,作為項目法人負責全省的農網改造投資和還貸,包括向未與省電力公司建立資本紐帶的躉售代管縣供電企業的投資;一省兩貸是省電力公司和省政府下屬的地方投資主體分別作為貸款和投資主體,負責各自供區的農網改造,其中地方投資主體負責未上劃或代管部分的地方電網投資;省電力公司統一負責代管縣供電企業的投資。陝西、山西、四川、重慶、湖南、湖北、吉林7個省屬於一省兩貸。2,電建基金還貸 :為解決一、二期農網改造投資還本付息問題,2001年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出台政策,將原「2分錢」電建基金取消後的電價空間,改為用於農網改造還本付息,具體徵收方式為:一省一貸的省份直接並入銷售電價;一省兩貸的省份作為農網還貸基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財政返還後作為補貼收入。由於按規定對部分電量進行了減免,「2分錢」的實際徵收水平為1.58分/千瓦時。
『陸』 農村電網改造多少錢電表安轉多少錢一塊
如您屬廣東電網客戶的用電戶,咨詢新安裝電表費用情況,除申請雙電源及以上供電的高可靠性供電客戶需繳納高可靠性費,辦理用電報裝供電部門不收取任何費用。對屬於租戶性質申請用電的用戶,部分地區需採取電費擔保或預付電費預存電費等方式。如涉及到表後線路的處理,由於表後線路的資產歸屬於用戶,需由用戶自行委託有資質的單位安裝,供電部門不指定施工單位,費用用戶自行承擔。
希望我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柒』 農村電網改造中農民應承擔哪些費用
農村電網改造中,農民應承擔電表以後的線路費用,如漏電器、電線等,電表前的費用一律由農村電網改造資金本支付。
『捌』 國家關於農村電網改造的政策
1、改造農村電網、實行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必須與改革農村供電管理體制結合進行。為了實現國務院確定的通過改造農村電網實現城鄉用電同網同價的目標,必須改革農村供電管理體制。
2、改造農村電網、改革農電管理體制、實現城鄉同網同價,是降低農村電價、減輕農民負擔的重要舉措,對提高農民生活水平,開拓農村市場,繁榮農村經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盡快理順縣級供電企業與省級電力公司的關系,堅決取消各種違反規定加收的基金、附加等費用,在改造農村電網、改革農村供電管理體制的基礎上,力爭用三年時間,統一城鄉用電價格,實現同網同價。
3、改革體制、改造電網、實現同網同價的基本思路
改革農村供電管理體制的核心是改革鄉鎮電管站的管理體制,理順縣級供電企業與省級電力公司以及與鄉鎮電管站的關系,實現城鄉電網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一價格。
(8)農村電網改造貸款資金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低壓電網管理體制分為三種類型:
一是城市的城區和全國30%左右的縣城(共760個)電網,由國家電力公司所屬的五大集團公司和省級電力公司直供直管,實行省級電力公司統一核算。
二是全國70%左右的縣城電網,由獨立核算的地方電力企業管理,其中有1040個縣從省級電力公司購買電量轉供給用戶(即躉售縣);還有600個縣以地方自建的小水電、小火電供電(有的也從省級電網購買部分電量對用戶供電),這兩類地區的供電企業都隸屬縣級政府。
三是鄉鎮以下農村低壓電網,由農民自建自管,由隸屬鄉鎮政府的鄉鎮電管站負責管理。
城鄉電網管理體制不同,是造成農村電價高於城市的重要原因。農村低壓電網由農民自己建設管理,發生的電能損耗、運行維護費用和農村電工報酬,都要通過電價向農民平攤;農村電網維修、改造沒有資金來源,電網設施嚴重老化,平均損耗率一般都在30%左右,有的高達50%,使得農村電價必然高於城市。
除此之外,農村電網管理和電費收繳混亂,部分鄉鎮政府、村委會在國家批準的電價之外,層層加價集資,「權力電」、「人情電」、「關系電」現象普遍,偷漏電現象嚴重,這些費用也都要由農民負擔。
『玖』 國家農村電網改造工程,農民需出工出錢嗎
關於進一步制止在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中亂收費行為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物價局(委員會)、計委: 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推動農村電網「兩改一同價」工作的順利實施,我委與國家電力公司聯合發出了《關於開展全國電力價格檢查的通知》(計價檢[2000]211號),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要求積極開展檢查工作。據了解,在農村電網改造中,一些地方向用戶亂集資、亂收費的問題仍較突出,群眾反映強烈。主要表現一是以政府名義出台一些向用戶籌資的政策;二是擅自提高收費標准和亂設收費項目,如繼續收取「施工費」、「安裝費」、「檢驗費」、「變壓器集資費」等;三是利用壟斷地位單方面制定不合理的「協議」,在施工中強制農民義務出工、出料、攤派食宿等;四是違反規定白條收款,層層加價賺取材料費或強行向用戶推銷指定的用電器材等。上述行為嚴重違背了國家農村電網改造工作的宗旨,造成了不良的負面影響。為了制止在電網改造中亂收費的行為,切實減輕群眾負擔,經商國家電力公司,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兩改一同價」的重要意義。改革農村電力管理體制、改造農村電網、實現城鄉用電同網同價,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減輕農民群眾負擔,促進經濟發展而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是一項民心工程。各地要通過這項工作使群眾切實得到實惠,減輕農民群眾負擔,推動經濟增長;電力企業要切實樹立為用戶服務的形象,轉變經營作風,為推動「兩改一同價」的實現做出貢獻。 二、嚴格價格管理許可權,禁止亂收費、亂加價行為。我委《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用電同價工作的通知》(計價格[1999]1024號)、《關於印發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投資管理規定的通告》(計基礎[1999]2178號)中已明確規定:國家已專款用於農網改造,除電能表以下入戶線由農民集資購買、部分改造資金不足地區電能表由農民集資購買外,嚴禁再向農民收取任何形式的材料費、施工費、管理費、手續費等費用。凡由電力企業組織農民出資購買的用電器材,其收費標准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統一核定。農網改造工程的設備和材料的招標采購價格是設備和材料的最終購買價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加價收費。城市電網改造也要依法辦事,不得以各種名義向群眾或企業強行攤派。 三、加強對電網改造資金和各種收費行為的管理。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准,收費時必須開據稅務部門認可的發票,嚴禁用開收據、打白條等形式向用戶收款。凡是以電力企業名義與用戶簽訂的各種「合同」或「協議」,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 四、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堅決查處電網改造中的亂收費、亂加價行為。我委在今年部署開展全國電力價格檢查的通知中已有明確要求,各地要從全局的高度和向人民負責的公僕精神認真抓好這項工作,尤其是各地(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要把其作為檢查的重點來抓,切忌走過場。對檢查出的違法問題,要依法進行處理,對一些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通過新聞媒介公開曝光。 國家計委 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