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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要求

發布時間: 2022-01-02 04:11:30

『壹』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審批要滿足哪些條件

首先是確定你想辦理貸款的主辦銀行,(最好是有一定關系基礎的),與該銀行的信貸部經理及行長等進行初步溝通。對方銀行會對你的資信情況進行一些審查,包括企業的發展歷程、財務狀況等等,如果對方能確定你有資格在該行辦理多少限額以內的貸款,就會要求你在在該銀行開基本存款帳戶,然後你就正常的寫申請、提交各類資料就行了。一定要有關系基礎,否則很難辦。

『貳』 建築企業經營貸款有什麼條件

您好,個人經營貸條件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 經年檢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3. 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個人在經營實體的分紅證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個月內的存款、國債、基金等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4.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經營實體近期經營狀況的銀行結算賬戶明細或完稅憑證等證明資料;
5. 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權處分人(包括房產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文件。
6. 貸款採用保證方式的,須提供保證人相關資料;
7.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叄』 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 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基本情況。
2. 經會計(審計)部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3. 企業資金運用情況。
4. 抵押、質押物清單,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
5. 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6. 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7. 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肆』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有哪些要求

現在也貸不了呀

『伍』 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申請的條件是什麼呢

您好,若您的公司已經成立想申請中小企業貸款,建議您直接致電95555-2人工服務-2公司業務-1人民幣結算(服務時間為工作日8:30-19:00)進入人工服務,以便我們了解您公司的情況,嘗試詳細為您解答。若還有其他問題,建議您可以咨詢「客服在線」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陸』 流動資金貸款的申辦條件

根據《貸款通則》,貸款對象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⒈ 恪守信用,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⒉ 除自然人外,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管機關)辦理年檢手續;
⒊ 已經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⒋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不超過凈資產的50%;
⒌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⒍ 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工商銀行不對其發放貸款:
⒈ 不具備貸款主體資格和基本條件;
⒉ 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
⒊ 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
⒋ 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
⒌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
⒍ 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並)、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⒎ 有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

『柒』 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如何申請

請流動資金貸款的主體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要有一定的擔保,比如公司有自己的房產,可以抵押房產,如果商用房有產權,也可以抵押商用房。要在貸款行有賬戶,還應該有貸款卡。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還應該上交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和貸款前期的財務報告。一般流動資金貸款最高貸款期限為一年,如果企業信用等級高,可以延長到三年。銀行會申請企業的申請資料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性,還會審查企業的抵質押物形式是否可靠。工商聯投融資在線。

『捌』 (急等答案!)對商業銀行發放建築企業(非房地產業)流動資金貸款有限制性規定嗎

無規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印發《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的通知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關於印發《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的通知

現將《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隨文印發,自1985年起實行。建設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訂實施細則,貫徹執行。

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改革建築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為了保證建築業有關企業單位合理的流動資金需要,促進加強經營,縮短工期,加速資金周轉,提高經濟效益,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貸款對象。凡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地位,並在中國人民建設銀行開立帳戶的下列企業單位,都可以申請流動資金貸款:

一、國營建築企業、包括建築安裝公司、住宅公司、市政公司和房修公司以及為建築施工服務的加工生產企業;

二、城鎮以上集體所有制建築企業;

三、專門供應基本建設材料的供銷企業;

四、地質部門的物資供銷機構和附屬修配廠;

五、為基本建設服務的勘察設計單位;

六、農村房屋建材供應公司;

七、城市綜合開發公司;

八、工程承包公司。

第二條貸款種類和用途如下:

一、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國營和城鎮以上集體所有制建築企業以及為建築施工服務的加工生產企業所需的流動資金。

二、工程結算貸款:對竣工後結算的工程,用於在建工程佔用的資金。

三、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用於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等開發建設所需的周轉資金。

四、基建材料供銷企業貸款:用於專門供應基建材料的供銷企業、農房建材供應公司等所需要的流動資金。

五、其他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工程承包公司、地質部門的物資供銷機構和附屬修配廠以及為基本建設服務的勘察設計單位等需要的流動資金。

第三條申請貸款的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

二、必須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三、必須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制度;

四、貸款用途正當,符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

五、確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必要時須有經濟法人擔保。

第四條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手續:

一、企業應根據施工生產需要,加速資金周轉的原則,在挖掘企業資金潛力的基礎上,於年度開始前, 編送年度貸款計劃(附參考格式一),由建設銀行核定年度計劃貸款額。年度中途,企業施工生產任務和結算方式如果發生較大變化,可以申請調整年度貸款計劃。

二、企業年度貸款計劃編送程序和審批許可權,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簡稱各分行)規定。

三、 企業和開立賬戶的建設銀行(簡稱開戶行)要簽訂借款合同(附參考格式二),訂明雙方的經濟權責。

四、企業可以根據需要一次或分次(按季、月)將貸款轉入存款戶。企業資金有多餘時,可以隨時歸還多餘的貸款。

五、企業資金如果臨時不敷周轉,可以申請追加貸款。超過年度計劃貸款額的部分,為超計劃貸款,加計利息。

第五條工程結算貸款,根據在建工程需要佔用的資金核定貸款額,具體支用手續,比照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手續辦理。每一項目的貸款額,不得超過建設單位相應的存款額。

第六條基建材料供銷企業貸款手續,比照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手續辦理。

第七條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手續。企業應按項目或小區提出貸款申請。開發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國家計劃管理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必須具備開發和建設條件;必須經濟效益好,有歸還貸款的能力。貸款數額,應按需要扣除有關來源後的不足額計算。

建設銀行應在國家信貸計劃或貸款指標范圍內審查發放。貸款申請經審查同意後,企業和建設銀行要簽訂貸款合同,訂明貸款金額、期限、利率、歸還等事項,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八條其他流動資金貸款手續。 企業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周轉使用的流動資金貸款,比照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手續辦理。企業單位臨時或一次性的流動資金貸款,可以逐筆向開戶行申請,經建設銀行審查同意後,簽訂貸款合同;貸款期限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企業單位必須按期歸還貸款。

第九條企業單位和建設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所造成的直接損失,由違約的一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貸款利息。各種貸款的利率,除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為月息4.2‰外,其餘一律為月息3.6‰。超計劃貸款,按月息6‰計息。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罰息50%。

貸款利息,每季結算一次。

第十一條企業單位要建立健全流動資金管理責任制,管好用好貸款資金。企業單位應當按期向開戶行提送財務計劃,會計報表和有關統計資料。

第十二條建設銀行要和企業單位密切協作,根據滿足企業單位合理的流動資金需要,促進加強經營管理的原則,加強調查研究,做好貸款的全面管理工作,發揮銀行信貸服務和監督的作用。

建設銀行要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企業單位對建設銀行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 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要給予便利。

第十三條企業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督促改進無效的,開戶行可以不予貸款或收回部分以至全部貸款:

一、挪用貸款資金;

二、購儲非本企業單位需用的物資;

三、違反結算紀律;

四、盲目儲備,造成積壓;

五、經營管理不善,損失浪費嚴重。

以上第一、二兩項佔用的貸款,按挪用貸款加計罰息。

第十四條企業單位對應當歸還的貸款本息延不清償,經催收仍不償還時,開戶行可以直接從企業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十五條企業單位對於建設銀行有關貸款處理事項,如有異議,可以向開戶行或上級行提出,要求復議;有關行必須及時答復。如有玩忽職責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

第十六條對外承包工程公司貸款辦法,由建設銀行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建設銀行各分行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制訂本辦法的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1985年起施行。1973年印發的《短期放款辦法》同時廢止。其他有關流動資金貸款的規定,如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