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監管賬戶什麼意思
銀行監管賬戶的意思是一種資金的監管模式,具體是指公司和銀行通過簽訂相關協定,委託銀行對某個賬戶里的資金進行監管,確保該賬戶內的資金都用在特定的地方。銀行監管賬戶一共有兩種模式,分別是封閉式專用賬戶監管模式還有直接監管模式。
1、資金監管賬戶(源自Escrow),又稱為第三方監管,主要用於房地產交易,是指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不直接通過經紀公司,而是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具有擔保資質的機構在銀行開立的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進行劃轉,該賬戶屬於銀行。
2、當規定期限內購房者過戶後,該資金將劃轉到原業主的賬戶下,否則將劃轉到購房者賬戶下,因此資金監管需要買賣雙方都在監管銀行開有賬戶,銀行是資金的監管主體,從而保障了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了買賣雙方的權益。類似網上交易平台如支付寶、財付通等支付平台。
拓展資料:
1、監管模式:可採用兩種不同模式:封閉式專用賬戶監管模式和直接監管兩種模式。封閉式監管要開立專用賬戶,多適用於授信相關資金監管;直接監管模式是企業將已在經辦行開立的結算存款賬戶作為指定監管賬戶,由經辦行櫃員在AS400系統中設置監管標識,不另行開設專用賬戶。
2、手續費:非授信項下監管費用10000元/年,可視監管復雜程度酌情收取。
3、適用對象/條件:與特定授信項目相關的賬戶資金監管,包括但不限於基本建設貸款、更新改造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保理融資等;其它需要對指定賬戶的特定用途資金進行管理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商務的訂金賬戶、合夥企業的資金賬戶等。
4、如何辦理:封閉式專戶開戶資料:開立基本存款賬戶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的證明;與經辦行簽訂的賬戶監管協議;賬戶監管業務審批表。
❷ 什麼叫銀行監管帳戶怎麼知道一個帳戶是監管帳戶
就是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房給業主的首付款或全款打到業主或中介公司在銀行開設的監管賬戶,銀行把這部分資金凍結起來,誰也沒法動,交易成功後資金劃給業主,交易失敗的話劃回給買方。這樣避免了可能出現的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法正常拿回屬於自己的資金的風險。
❸ 如何加強貸款資金監管
近年來,強化對信貸資金支付的合規性和內容的完整性審查和監督,確保信貸資金安全,防範資金風險成為農發行各縣支行資金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筆者認為要做到以下幾點: 監督貸款審批手續的完備性。重點對信貸資金支付的審批手續、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查,對於未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有權審批人未簽署意見的,會計部門一律拒絕辦理信貸資金支付手續。 監督信貸資金的用途和流向。重點監督信貸部門是否確認客戶支付憑證和《貸款支付通知單》填寫的支款用途與借款合同中明確的借款用途一致。對於收款單位與貸款用途明顯不一致、沒有任何關聯關系的,或貸款流向不清楚的,會計部門提請信貸部門或有權審批人確認後,方可辦理資金支付手續。 加強貸後監管,重視企業貨款回籠工作。首先,資金到賬後,會計人員及時通知客戶部門,並對回籠資金進行預判,對於可疑、閑置賬戶短時間內頻繁資金流動、同名賬戶間資金流動頻繁等情況,要及時告知相關責任人,把好監督第一關。其次,會計坐班主任要加強監督,發揮其會計監督職能,認真翻看傳票每筆業務,對綜合櫃員提示的頻繁貨款回籠,認真對待,把好監督第二關。第三,客戶經理及客戶主管應認真監測企業的貨款回籠情況,把好貨款回籠監督的第三關,並及時將可疑交易信息通知分管行長、行長,做好部門間協調,協助客戶部門查找可疑交易源頭。 (作者單位:農發行山東省分行蒼山縣支行)
❹ 什麼是銀行監管賬戶
監管賬戶是指企業與銀行簽訂協議,委託銀行對指定賬戶的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
監管模式:
兩種封閉式專用賬戶監管模式和直接監管兩種模式。
1、封閉式監管要開專用賬戶,多適用於授信相關資金監管。
2、直接監管是企業將在經辦行開立的結算存款賬戶作為指定監管賬戶,由經辦行櫃員在AS400系統中設置監管標識,不開專用賬戶。
手續費:非授信相下監管費用5000/年,可是監管復雜程度酌情收取。
(4)貸款資金專戶監管擴展閱讀:
優勢:
1、客戶資金封閉運行。在該模式下,交易市場將客戶存取款功能移交給存管銀行,市場端不再辦理任何形式的客戶資金存取業務,所有的存取款行為均由客戶自行通過銀證轉賬方式發起,客戶支取的交易結算資金只能夠回到事先指定的同名銀行結算賬戶,進而實現交易結算資金封閉運行,防範客戶資金挪用風險和客戶洗錢、套現等風險。
2、存管銀行總分核對。在該模式下,存管銀行為客戶開立映射其市場公司端資金台賬余額的管理賬戶,從而可以掌握客戶明細賬,通過該明細賬匯總後與證券公司客戶資金總賬進行核對的方式,一定程度上防範了市場公司在總賬層面上的挪用行為。
3、客戶另路查詢對賬機制。在該模式下,存管銀行將為客戶提供管理賬戶另路查詢服務,客戶藉助存管銀行和市場公司提供的查詢手段和對賬機制,通過對比存管銀行端管理賬戶和市場公司端資金台賬數據的一致性,有效監控客戶資金安全。
4、全方位客戶資金監管體系。在該模式下,通過合理的業務分工和制度安排,市場公司、存管銀行、客戶和監管機構共同構建了一個全方位的客戶資金監管體系,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其中存管銀行不直接對客戶負債,也不直接控制市場公司的法人交收等業務操作,只是負責總分核對和為客戶提供另路查詢,在相當程度上起的是協助監管職責。
5、多銀行存管機制有助於滿足客戶不同的銀行偏好,而且兼容性強,能夠比較好地適應國內電子交易市場清算交收規則,並能夠適應未來市場的產品創新和制度進步。
❺ 貸款資金監管和非監管的區別有哪些
你好,監管就是買方把買方的錢打到一個由財政局指定的賬號上面,直到房產交易完成,買賣雙方對這套房子無異議時,賣方才能拿到這個房款。非監管就是買方直接把錢給賣方。手續是監管很麻煩,不監管手續簡單。但是,監管對於買房人來說是沒有一點風險的。如果是非監管對買房人有很大的風險的,如果你給了賣方錢,賣方不去過戶,或者是這個房產在過戶時有糾紛,那麼你給的首期房款不一定賣方會還給你的。如果你是買方建議用監管的形式最好了。
❻ 貸款已經到監管賬戶上,上家不想賣了,我該怎麼辦
直接取消交易即可,錢辦理了資金監管是需要辦理完過戶之後才能轉賬至賣家的賬戶。
二手房資金監管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全款支付,另一種是按揭貸款支付,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二手房按揭貸款,資金監管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銀行審核買賣雙方的資質,並與買方簽署貸款相關合同;
3、評估該套房產,根據評估報告確定首付款金額;
4、買方支付首付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5、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6、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首付款;
7、銀行見他項權利證後,支付尾款給賣方。
(二)二手房全款支付,資金監管的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
2、買方交易全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
3、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
4、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購房款。
❼ 買房為什麼要做資金監管
買房做資金監管是為了維護買房者和賣房者雙方的權益,資金監管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銀行、具有擔保資質的機構在銀行開立的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進行劃轉。當規定期限內購房者過戶後,該資金將劃轉到原業主的賬戶下,否則將劃轉到購房者賬戶下,因此資金監管需要買賣雙方都在監管銀行開有賬戶,從而保障了買賣雙方的交易資金安全,維護了買賣雙方的權益。
以天津為例,根據《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辦法》第九條買受人以銀行貸款方式支付房價款的,應當採用全額資金監管方式,銀行貸款應當存入首付款交存銀行,並由首付款交存銀行將首付款和貸款劃至監管賬戶。
第十六條買受人需辦理銀行貸款的,應當委託貸款銀行將貸款資金劃轉至監管專用賬戶,並由銀行向買受人出具收款憑證。
(7)貸款資金專戶監管擴展閱讀:
《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辦法》第十條買受人無需貸款支付房價款,交易雙方選擇接受資金監管服務的,除為出賣人償還原銀行貸款注銷抵押權登記手續可以採用部分資金監管方式外,應當採用全額資金監管方式。採用部分資金監管方式的,交易雙方應當簽署部分納入資金監管服務確認書,監管資金的額度為扣除償還原銀行貸款後的房價款。
第十三條實行資金監管的,存量房屋出賣人應當在合作開展存量房屋交易資金監管業務的商業銀行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用於收取房價款。出賣人委託代理人收取房價款的,應當與代理人共同到存量房屋買賣協議網簽現場簽訂授權委託書,但授權委託書經公證的除外。
❽ 貸款資金用途監管規定
貸款資金用途監管規定,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
流動資金貸款不得用於固定資產、股權等投資,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和用途。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用,貸款人應按照合同約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的使用情況。
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的來源有各項存款、金融債券、對國際金融機構負債、流通中現金、其他項目等;信貸資金的運用有各項貸款、有價證券及投資、黃金占款、外匯買賣、財政借款及在國際金融機構中的資產等。
有償性和盈利性,即存款有存有取、貸款有借有還。銀行存款要支付利息,銀行貸款要收取利息,且貸款利息收入總額要大於存款利息支出加各項經營費用,使信貸資金經過一個運動周期能獲得盈利。流動性或周轉性,信貸資金是此存彼貸,不斷存進取出,川流不息。 融通性,銀行根據社會資金在不同時空中使用的時間差、地區差、項目差,通過各種業務手段和信用工具靈活調劑資金餘缺。
信貸資金的來源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1、各項存款。這是最主要的資金來源,一般占整個信貸資金來源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2、金融債券。一般占信貸資金總量的百分之四左右
3、對國際金融機構的負債。
《貸款通則》第十九條 借款人的義務:
一、應當如實提供貸款人要求的資料(法律規定不能提供者除外),應當向貸款人如實提供所有開戶行、賬號及存貸款余額情況,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和檢查;
二、應當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信貸資金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三、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四、應當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清償貸款本息;
五、將債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六、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同時採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