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資企業貸款存在的風險和突出問題
國有銀行這幾年可以說是坐在了火爐上了,推行分配機制改革,實行競爭上崗,分配朝向中高層傾斜,由於用人不當,有才能的能幹活的人不服氣,於是大量的人員只好宣布內退,那些工齡不夠的只好忍受低工資了,
由於打擊了基層和一線員工,於是大家只好打起了皮球戰,工作能推則推,態度能壞則壞,氣沒地方出全都發瀉在工作上,新招的大學生一看不妙,工資少很多,老傢伙懂也裝不懂不肯授經,讓沒有經驗的新人心裡窩著活,乾脆拍屁股走人,這下人手緊張了。
領導整天拉著個臉把上面受的氣全部都發到下面來,一開會就是威嚇員工,說什麼不聽話就讓你下崗,不聘你讓你拿生活費,還搞出什麼遲到一分鍾扣50元錢,而行務財務確從不公開講仔細,由於分配過於懸殊,大家覺得完不成任務受損失是領導多,所以也心安理得不想完成任務,這等於降了工資,因為只發40%工資,其他到年底與任務掛鉤,現在在崗得比不在崗的多拿的不多,於是領導又打起讓內推的人回來上班,而內退的人振振有詞:是你們趕我們走的,堅決不回來上班,你們養著我們吧!
就此,可以看出銀行的改革不怎麼成功,所以仍然要頻頻出事,中層領導不好當,什麼都朝領導那裡退,領導也氣不順,不要小看利益被剝奪的結果,不要以為給中層高工資就能留住人,不一定的,關鍵是沒有用到眾人都服的人或工資分配設計不合理,現在的國有銀行員工整天都在給自己計件,發現完不成乾脆就扯蛋還舒服點,對客戶是能不好就不好,都巴不得快點倒閉走人了事!
發表於 @ 2005年07月26日 1:44 AM | 評論 (2)
2005年07月11日中行改革江蘇樣本調查:人事、機構之變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jj/20050707/dd/200507060047.asp
與省行相比,無錫分行有一項特別做法,即對中層以下80%的崗位實行雙向選擇,20%的崗位實行競聘。郭錫鈞解釋道:「主要是考慮到必須保持人員和業務的相對穩定性,畢竟銀行不同部門業務的替代性比較差。」在業務流程改革方面,無錫分行撤銷了財會部、資金計劃部、保衛部等部門,新建了計劃財務部、運營部等新部門。
看上面的做法,呵呵。
發表於 @ 2005年07月11日 12:23 AM | 評論 (0)
2005年05月24日通貨膨脹壓力尚未根本緩解,人民幣升值是當今最大的經濟謊言
中新網4月24日電 中國社科院日前發布的經濟藍皮書春季號預測,2005年GDP增長速度將低於上年,為8.9%左右;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將達84400億元,佔GDP份額的持續明顯上升勢頭應引起高度重視;消費仍將保持穩定的增長;各種價格水平仍然呈上升趨勢,通貨膨脹壓力不容忽視。
通貨膨脹,本身就是以幣值的不斷下跌為徵兆,此時要求幣值「升值」,就如對一個茶飯不思、行將入木的病人,要求他多吃多喝「病」就會好起來一樣,只能出現在天方夜譚的故事裡。人家知道我們升不起來而要求我們升值,其目的是要我們承認人民幣的貶值,從而調整人民幣與美元的匯率。
中國的經濟增長是政府投資拉動型經濟增長,是非正常發展的結果,是一種畸形的發展,因此經濟狀態並不穩定,這就是中國為什麼不敢升值的內因!
個人認為,人民幣已經在貶值,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大家只要看到這幾年國家對幾家銀行的注入就知道問題的嚴重性。
發表於 @ 2005年05月24日 12:18 AM | 評論 (0)
2005年05月20日對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的幾點認識(轉貼)
裘真康(估計是化名,求真正的小康?)
國有銀行改革的成敗,關繫到中國金融業的安全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對此全國人民給予了極大的關注和期望,國務院給予了有力的支持,經過兩年的努力,兩家試點銀行的主要指標已接近國際發達銀行的水平,具備了上市的基本條件,這是令人欣慰的。但上市的根本目的在於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轉換經營機制,強練內功適應外部競爭的需要,恰恰在這一核心問題上,作為國有銀行的從業人員還沒有體會到更多的變化,經營思路和運作方式基本依舊,內容嚴重滯後於形式,所謂輸不起的「脫胎換骨」的改革還沒有觸及到皮肉。長期以來制約銀行發展的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一、關於不良資產問題
為確保兩家國有銀行上市成功,2004年初國家不惜動用巨額外匯儲備向中建、兩行注資,加之兩行用稅前利潤、自有資金的沖銷,兩行不良資產率2004年9月底分別下降為3.08%和5.46%,全國人民為之振奮,人們在驚喜之餘,新年剛過,媒體又報道了兩家銀行不良資產率反彈的消息,局外人都大惑不解,表示了深切的擔心和憂慮,局內人倒不覺得奇怪,因為他們知道數字本身就存在極大的不穩定性。目前,在上市的關鍵時期,從央行到銀監局,從國有商業銀行總行到支行,層層要求不能出現大量的不良資產,三步一崗,五步一哨,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壓縮不良資產的工作力度前所未有,但事與願違,不良資產仍源源不斷,噴薄欲出。本人認為,慣用的行政命令的手段壓縮不良資產只能是權宜之計,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應該學習大禹治水的策略,宜「疏」不宜「堵」,靠堵最終將泛濫成災,應該從基礎工作抓起,深刻反思機制方面的原因,很簡單的道理,舊社會的私人錢庄和銀行,老闆即沒有受過現代人的教育,也沒有文憑,甚至目不識丁,僅憑感覺和印象,所經營的銀行都很少出現過不良資產,股本由小到大,發展成為一個區域內很有影響的銀行,難道現代的銀行人還不如他們?關於不良資產形成的原因,目前官方通行的說法是客觀原因是主要的,銀行自身經營方面的原因是次要的,僅佔五分之一左右。如果這種估計成立的話,2003年前後銀行所處的社會環境、信用環境沒有明顯的變化,為何此前此後來了個大起大落?如果說不良資產的下降是國有銀行努力的結果,那麼2003年以前銀行也沒有放鬆這方面的工作。本人認為對不良資產的分析應該區別兩個不同時期,2000年以前的部分是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一切呆、壞帳在銀行的集中體現。期間經歷了幾次大規模的經濟過熱,經歷了幾次清理「三角債」的活動,都直接或間接地形成了銀行大量的不良資產,如果說這一部分主要是大環境造成的,銀行自身的責任是次要的是誰都能理解的。2000年以後就不同了,此時國有銀行的商業化改革已經進行了10年的時間,整個社會的金融意識得到普遍的加強和提高,特別是各級政府強逼銀行貸款的現象已從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銀行經營所處的社會環境已發生很大的變化。如果說在過去客觀原因是造成不良貸款的主要原因的話,那麼今天的銀行就不應該再有大量的不良資產出現,但事實並非如此,從以下數字就能說明問題:2000年初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向不良資產公司剝離14000億不良資產,之後官方公布的四大銀行平均的不良資產率為6%,這個水平與國際上比較也在好銀行之列,剩餘的不良資產大約在5000億左右,事過僅僅三年的時間截至2002年底,不包括四家銀行用稅前利潤核銷的部分,不良資產總數達20880億,不良率達26.92%,這與2000年以前的部分基本相等。我們在總結了幾十年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採取了一系列補救措施的前提下,用了三年的時間完成了幾十年的不良化過程,的確發人深思。如果單純從銀行自身經營方面找原因,可以歸納以下幾方面:
1、首次剝離不良資產,產生了嚴重的道德風險,為後來不良資產的涌現提供了充分的思想准備。大量不良資產的剝離,作為基層行來講擺脫了沉重的歷史包袱,經營狀況迅速好轉,各項經營指標一夜之間翻了好幾番,按照現行銀行內部的考核機制,單位可以得到更多的績效工資,幹部可以得到提拔重用,名利雙收,更受鼓舞的是不良資產形成過程中的一些工作責任、案件線索也隨著剝離而一筆勾銷,不論是單位或個人都一身輕裝地投入了新的戰斗。這種機制從客觀上講,哪個行的不良資產多,剝離的就多,哪個行的幹部和職工所得的實惠就越大,這對不良貸款多的單位和幹部無疑是一種莫大的獎勵和鼓舞。相反也有一些基層支行或分行的領導幹部,平時的工作作風就謹慎有餘,不良資產本來就不是很多,加之對剝離的政策理解的不深,總以為銀行的資產來之不易,這樣一剝了之實在可惜,因此對一些有盤活希望的,能促進轉化的,盡量採取保全的辦法,沒有及時剝離,應該說這是一種比較負責的態度,但恰恰是這種人,由於沒有用足用活當時的剝離政策,歷史包袱沒有甩掉,經營狀況改善的就比較緩慢,單位得不到績效工資,幹部得不到提拔重用。所謂獎勤罰懶的考核機制在資產剝離問題上來了一個根本的顛倒。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冷酷的現實使所有的銀行人變得更聰明了,他們充分而又深刻地認識到:不良資產的剝離不僅是改善經營壯況的捷徑,更是改善個人仕途命運的法寶,因此鼓足干勁期待第二次剝離,盡管當時說這是最後免費的「午餐」,但誰都不相信是最後一次,而是伸長脖子,餓著肚子等待免費的「晚餐」。功夫不負有心人,2000--2002年央行相對放鬆了對不良資產的監控,各基層行瞄準良機,該出手時就出手,不良資產象火山爆發一樣迅速上升到26.92%,其中的可靠性是值得懷疑的。2004年以來銀監局和央行加大了對不良資產的監控力度,不良資產又神不知鬼不覺的銷聲匿跡,不僅沒有增長,反而大幅度下降,來去匆匆,來的不明不白,去的無緣無故,局外人對此大惑不解是可以理解的。
2、銀行內部的考核機制不自覺的助長了不良貸款的產生。
國有銀行經營目標的內部考核95年以前主要是速度和規模,即存款的多少。95年之後開始考核效益,目前主要是考核存款、效益和風險三大指標,而且都是以一個自然年度為一個考核期間。作為基層行在一個工作年度內要完成上述三項指標,最便捷、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增加貸款的投放,放一筆貸款即派生了存款,吸引了客戶;又增加了效益;同時還沖減了不良貸款率;真可謂一石三鳥之效,雖然貸款也有風險,但它的風險是滯後的,在考核期無法體現,只要源源不斷的增加貸款的投放,不僅完成了任務,維持了既定的發展速度,也掩蓋了風險,稀釋了不良貸款。既然貸款投放是完成任務的主要手段,不知為什麼層層的考核從來沒有把投放量作為基層行任務完成的備抵項目,因此客觀上刺激了基層行的貸款需求,由於貸款總量受指標控制,就變著法兒增加銀行承兌,使大量的承兌匯票變成了項目投資;固定資產貸款審批許可權上收,就給企業變成流動資金貸款,使大量的流貸進一步固化,增加了新的風險;公司類貸款手續繁瑣,就增加個人貸款,由於上級行沒有出台對個人貸款的管理辦法,就自定辦法報上級行認可,把對個人貸款的期限定為最長20年,如果有風險是20年之後的事情,貸款由此所產生的收益卻使當代人受用不盡。在這種短期行為的機制約束下,在貸款慾望極度沖動的環境條件下要確保貸款的質量難乎亦難。
3、銀行內部的風險控制機制,對不良貸款的約束軟弱無力。
2000年以來,銀行為防止貸款風險,採取了一系列防範措施。首先是加強了信貸管理的工作機構,從原來的一個信貸管理部一拆為三,形成了信貸經營部、信貸審批部和風險管理部,還有一個凌駕於三部之上的信貸管理委員會;其次明確了三部一委的工作分工,設置了幾道防火牆,經營部不能參加貸款的審批,審批部不能與企業見面,風險部負責動態的、隨時的監控,當時稱之為有乾的、有看的、有說了算的;三是層層授權,總行和兩級分行還有支行四級核算單位,四套信貸管理班子,分別都有內容不同、數額不等的審批許可權,誰也不能越雷池一步,真可謂銅牆鐵壁,萬無一失。但事過三年,無情的現實又是那麼得令人失望和沮喪,究竟為什麼?銀行的規章制度從其本身來推敲是無懈可擊的,但真正落到處的並不多,這是最大的悲哀,因為中國是一個人治的社會,只要人的思想出了軌,就沒有不能逾越的政策障礙,銀行貸款的投放更是如此,作為基層行的領導要想通過某筆貸款,從貸前調查論證開始就有直接或間接的授意,唯命是從的經辦人員心領神會,不識時務,冒個人仕途命運於不顧的人畢竟是鳳毛麟角,開會集體研究貸款之前就有定論,上會通過基本上是走過場。退一步說,即使領導人事先沒有授意,會上的一個提示性發言就足以令人望而生畏,甚至一個眼神都能改變會議的研究結果。什麼貸前調查、評估論證、集體研究、共同決策、相互制約、共擔責任,在銀行目前的體制下顯得軟弱無力。因此說2000年之後銀行內部為強化貸款的管理增設了那麼多部門,增加了幾倍的人員,投入了巨大的成本,實際效果與過去比較毫無二致,上級行良好的初衷沒有落實,真正的貸款決策權依然掌握在幾個人手中,同樣一筆貸款,同樣一個企業,要貸能說出若干原因,要不想貸,理由也能拉出一火車來,隨意性更大,更無所顧忌,2000年以前貸款決策失誤,責任非常明確:就是一個信貸部,一個行長,現在不同了,因為貸款是集體研究、共同決策的,若幹部門和若幹人員都有責任,最終的結果是,只要貸款程序符合規定,大家都沒有責任。特別是由基層推薦報上級行或更上一級審批的項目,作為審批行遠隔項目所在地,也只能從產業政策和項目布局等大的方面把關守口,通過一個項目,上上下下皆大歡喜,否決一個項目,卻受到下級行或企業的背後指責,又是不了解下情,又是不支持基層行的業務發展,罪名一大堆。基層在指責審批行的同時,痴志不變,再次將被否決的項目上報,理由更加充分,上級面對執著的熱情,一般的項目反復幾次均能通過。因此層層審批的運行機制對保證資產質量的實際效果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卻不自覺地為基層承擔了不良資產的審批責任,使基層更加有恃無恐。
綜上所述,銀行內部的用人機制、績效評價機制、貸款決策機制是導致不良資產的重要原因,在這一方面如果沒有大手術,用一位經濟學家的話說,用現在的眼光看五年以前和五年之後看現在,不會有兩樣的結果。
二、關於股權的分置問題
股權變革是銀行改制的核心,只有把股權變革為真正意義上的個人資本,才能把股權人與公司的利益有效的聯系起來,目前銀行現存的種種弊端就可能迎刃而解,這是銀行再造的希望所在,也是大家的共識。2004年兩家試點的國有獨資銀行分別成立了由國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國有銀行的股權發生了變化,為銀行的上市打下了基礎,但是這種變化僅僅是形式上的,長江電力、國家電網、寶鋼集團,建銀投資所持建設銀行的股份沒有一分錢的個人資本,無不帶有國有的性質,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人格化。董事長作為一家之主,是企業的化身,都能置黨紀國法於不顧,敢冒個人政治生命的風險,做有損本企業利益和聲譽的事情,何況其他的員工能做到以行為家嗎?這在古今中外真正意義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是不敢想像的,這從一個側面反射了這種股份制改造的實際效果。這種參股形式在前幾年的上市企業中屢見不鮮,效果都非常一般。我們不妨回顧一下交通銀行的歷史,1908年交通銀行成立時是一個完全意義上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後香港的交通銀行在眾多的金融企業當中也立有一席之地,1987年國家恢復交通銀行時,其股本的構成就是由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企業法人共同發起的,和目前建行、中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構成基本一樣,沒有任何的不同之處。結果如何呢?慘淡經營了不足20年的時間,不僅祖宗的機制沒有繼承,外資銀行的經營方式沒有學到手,國有銀行的沉痾積弊倒體現於一身,反而更加國有銀行化了。這是應該借鑒的教訓。當然,目前國有銀行的股本變革只是初步的,真正目的在於通過上市實現股權的轉讓,最終實現個人資本化,在目前中國國情的條件下,不可能一步到位,這是國人都能理解的,因此試點銀行從准備上市之初就積極的在海外尋找戰略夥伴,一天也沒有放鬆這方面的工作,但至今未果。作為中國的市場,對海外的財團或金融機構而言有巨大的誘惑力,為什麼不敢輕舉妄動,一直持觀望的態度,這表明對我們目前銀行的股份制改造的極大不信任。這也難怪,任何一種投資行為都是為了取得更大的收益,形式有兩種,一是取得某種控制權,二是通過參股分得紅利,在目前的條件下,這兩種願望都很難實現,因為國家對國有銀行的控股地位不能動搖,上市僅僅是轉讓很少比例的股權,即使在董事會取得一席之地,其發言權也是微不足道;想分紅利嗎?一是從中國的上市企業看,按時分紅的不多,二是有紅如何分配也不是一兩個董事決定的,面對股權投資隨時都有被巨額不良資產所吞噬的危險,投資人止步不前,靜觀待變是就不難理解。因此,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的設計師們思想還應該再解放一點,膽子再大一點,步子再快一點,路子再多一點。股權轉讓的比例應該進一步提高,甚至放棄對國有銀行的控股地位也不可怕,只要勇敢地邁出這一步,距離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可能縮短了十萬八千里,縱觀改革開放近30年的歷史,外國人從中國大地上得到利益的同時,中國人得到了更大的利益,入世之初,不少人擔心我們的民族工業會受到災難性的打擊而一蹶不振,用現在的眼光看是沒有必要的。金融業關繫到國計民生,金融開放是整個經濟開發的高級形式,不論是外國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在中國的大地上均受國際慣例和政府金融當局的監管,倘不至於危及到內資企業的生存,更不至於影響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回顧十幾年來國有企業的改制過程,當企業還能夠維護正常經營,或者說還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的時候,作為企業的主管部門,乃至當地政府都不同意企業改制,不同意變更企業的所有制關系,相反,當一個企業連年虧損,職工工資不能及時兌現,債台高築,傷痕累累的時候,就督促盡快改制以卸包袱,了了草草處置了事,就象一個人一樣,與其等到病入膏肓的時候把他隨意處理掉,倒還不如在他健康的時候給他找個婆家。
三、關於隊伍建設和薪酬待遇問題。
國有銀行有一支龐大的幹部職工隊伍,中、建兩行目前的總人數大約有50萬之眾,實際上可能還要多一些,因為臨時用工本來就是一個說不清的數字,這與國際發達銀行比較的確是可怕的。美國花旗銀行全球計算只有48000人,是建設銀行的六分之一,所經辦的資產總量卻是建設銀行的8倍之多,人均資產佔有總量是建行的幾十倍。因此減人增效與國際接軌成為銀行股份制改造的首要任務。本人認為國有銀行部門林立、人浮於事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僅黨、政、工、團、紀檢、監察、宣傳、後勤這些部門的人員可能和外資銀行的總人數就差不多,借股份制改造之機在隊伍建設方面來一個『消腫瘦身』是應該的,但是不能做簡單的數字對比,外資銀行具有適應其生存的經濟環境和條件,有著雄厚的管理手段和基礎,即使在國有銀行的分支機構之間也能找出工作效率相差幾十倍的事例,經濟比較發達的上海、廣州和欠發達的西部地區人均佔有的金融總量也可能相差幾十倍,但不能說西部的銀行從業人員工作效率低,任務沒有飽和,需要按先進地區的標准減人瘦身。國有銀行的人員精簡,是最難也是最令人頭疼的,是一項耐心細致的工作,如果是為了提高隊伍的素質,應該是優勝劣汰,由於自古以來沒有一套比較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人員的精簡也只能是用最原始、最省事、最間單的辦法,來個「一刀切」,要麼按一定年齡,要麼按一定工齡,只要在范圍的,什麼學歷高低、業績優劣、貢獻大小一律下崗回家靜養。中行、工行精減了大量的員工,建設銀行2003年人事與激勵約束機制改革,1100名高級管理人員下課大概都是如此。作為離崗隊伍,年紀一般在40到50之間,就其文化水平而論比更年輕一些的人要低,這是都承認的事實,但從工作經驗,客戶資源等實際工作效果來分析,應該不比更年輕一點的人差多少,從對國有銀行的貢獻方面講可能還要大一些,古今中外在這個年齡段成就事業的並不乏其人。"一刀切"的減人舉措僅僅起到了減人的目的,絲毫沒有觸及國有銀行人浮於事的組織體系,更沒有使隊伍得到優化,相反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作為離崗人員,在地方政府公務員系列當中還是年輕的中堅力量,在銀行的隊伍中倒成了古稀老人,他們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時光貢獻給了國有銀行,一生對事業的執著,忠誠和熱情傾刻之間被擊的粉碎,昨天還是國有銀行的高級管理人才,改革的指揮者,一夜之間就變成了銀行的包袱,成了清理的對象。他們從每月30元錢的月薪起步,到離崗之日總共得到的薪水相當於目前在崗兩年多的工資,把他們離崗讓賢的「豪舉」無論說的怎麼高尚而光榮,意義如何重大而深遠,他們都有一種被愚弄的苦澀,難以接受這嚴酷的現實。當然,過去的已經過去,我們在前進的號角聲中沒有更多的必要去回味他們的感受,但是我們必須重視後人的思想脈搏和精神狀態,一支隊伍的戰鬥力取決於思想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外資企業的職工與企業的依存關系非同一般,家園意識異常的濃厚,這是我們最有必要接軌的。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面對銀行上市,員工下市的人事改革,社會上普遍存在的「59歲現象」在金融系統突然提前了20年,不到四十歲的人都惶惶不可終日,大有日落西山、朝不慮夕的感覺,那些以往兢兢業業為銀行事業的發展而忘我工作的人變得讓眾人難以理解和認同,嚴酷的現實使這些人的思想也開始覺悟,為自己的後半生尋找機會和突破口,大有「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味道,得到這樣一種效果,應該不是改革的初衷,這是一種危險的信號。中國銀行的哈爾濱分行一個不足10人的分理處主任一夜之間能夠把十幾億存款化為烏有,不是沒有時代背景。我們用7萬元可以買斷一個與銀行有幾十年勞動關系的員工,10億巨款能夠買得多少人與銀行脫離關系?我們用三年時間創造上萬億不良資產,拿這些錢按這個標准買斷的可能更多。上述案例按照銀行內部的操作規章,只要有一個崗位盡職守則,恐怕都難以得逞,說明整個隊伍的思想渙散到了何種地步,他不過是一個分理處主任,如果是一個行長,一定能夠作出更加驚天動地的「壯舉」來,因此說,人事改革在注重社會穩定的同時更應該注重隊伍的思想穩定,這是提高整個隊伍戰鬥力的關鍵所在。
薪酬制度的改革是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的另一項主要內容。2003年以前銀行內部的分配機制基本是平均的,原來意義上的處級幹部與一般職工相差無幾。之後隨著職務名稱的變化,行長改為高級經理,科長成為部門經理,一夜之間工資拉開了檔次,高級經理和一般職工的績效工資相差近10倍之巨,本人不主張平均主義的分配原則,但差距如此之大也令人瞠目結舌,超過了一般人的心理預期。國有銀行歷史上諸多內容的改革都沒有像這次薪酬改革的如此迅速,又如此的悄無聲息,這可能是領導層在思想認識上達到了高度空前的一致吧?改革的理由是與外資銀行接軌,因為外資銀行的高管待遇特別高,我們如果不緊隨其後,我們的人才就被外資銀行拉跑了,這是支撐薪酬改革最重要的理論依據。從目前中等城市來看,還沒有看到外資銀行的影子,即使在幾年之內外資銀行到底需要我們多少高管人員,我們無從得知。但是前幾年國內一些股份制銀行的成立之初從國有銀行拉走了一些高管人員,然而國有銀行的高管隊伍還沒有出現人才的青黃不接,而是人才濟濟,英雄倍出,因此說:哪種擔心外資銀行進入,國有銀行就會出現人去樓空的局面實在有些「杞人憂天"。再從我們銀行高管隊伍來分析,真正能讓外資銀行垂涎欲滴的並不是很多,以此為依據支撐薪酬體制的改革倒真有些牽強附會。我們在分析國有銀行幹部隊伍素質的時候不能犯忽左忽右的錯誤,說他素質高,縱然給他10倍的薪金也有被外資銀行隨時隨地槍走的危險;說他素質低就處處不適應,在目前的崗位上也是濫竽充數,一文不值,隨時隨地都是淘汰的對象,這不是辯證唯物主義的態度。誠然,外資銀行的高管人員工資的確很高,但是國外金融企業與其它行業的差距可能比我們要小,這里除了有一個外部環境的襯托之外,更重要的是外資銀行有巨大的效益做支撐。雖然這幾年國有銀行的利潤也比較可觀,但它與外資銀行有著本質的不同,一是在利率沒有真正的市場化之前,銀行的利潤帶有某種壟斷的性質,因為央行規定的存、貸款利差與國際平均水平比較能高出兩個百分點左右,這是和外資銀行不能比較的;二是銀行不良貸款的損失沒有從利潤中扣除,潛在的風險損失沒有計算,如果把這一部分計算在內,國有銀行不僅沒有利潤可言,甚至有巨大的虧空,再說從不良貸款形成的內部原因分析,它與絕大多數員工的工作責任沒有直接關系,責任集中體現在領導層,因此說,國有銀行的效益不應該是增加管理層薪酬的原因,更不應該是拉開工資差距的理由。目前國有銀行績效工資的分配實際上是借績效之名兌現職務工資,不僅沒有和經營業績有絲毫的聯系,而且使幹部和職工之間的關系進一步激化,一位基層的高管幹部在做員工的思想工作時,曾一語道破天機:「你不要認為待遇低,我從社會上聘一名臨時工還用不了這些錢」。可見高管人員的素質具備強烈的市場化意識,如果沿著這個思路繼續往下想,從社會上聘一名高管需要多少錢?遺憾的是把員工推向了市場,自己卻留在了壟斷的「襁褓」之中。國有銀行的改制上市說到底是一種高度的市場化行為,銀行的薪酬機制改革更應該遵循市場化的原則來確定每個崗位和員工的價值,這才是銀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不知是不是.
Ⅱ 企業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
折舊和攤銷從賬務處理上來說,都要進成本費用,是利潤的抵減項,但實際上在當期並沒有真正為此而發生現金支出。所以這是企業除了利潤以外還留下來的錢
Ⅲ 求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案例 或者是企業財務危機管理的案例 謝謝了!
摘要:集團企業關聯交易是一個普遍存在的經濟現象,它的產生和發展,有降低經營成本、發揮規模效益、優化資產結構、實現集團利潤最大化和提高整體市場競爭能力等客觀的需求,但不公平關聯交易所引發的集團風險案例,對銀行等債權人權益的損害也十分突出,嚴重威脅了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暴露出我國現行關聯企業制度的缺陷以及我國商業銀行關聯風險控制機制的漏洞。本文剖析了關聯交易的4種主要特徵,旨在揭開集團企業關聯交易復雜、神秘的面紗,結合商業銀行信貸操作實際,提出了防範集團關聯交易風險的六個環節。
關鍵詞:集團客戶信貸風險;關聯交易;集團客戶授信管理;集團客戶信貸風險防範
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以利益關聯組成的各種企業集團得到了迅速發展,規模龐大、發展穩健的大集團不僅成為國家產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也成了各家商業銀行重點拓展的客戶群體。但「德隆」、「藍田」、「農凱」、「華光」等大型集團風險案例的爆發,給相關銀行造成巨大損失,甚至影響到區域經濟的穩健運行。在這些案例中,商業銀行應該接受哪些教訓、應該在風險防範的哪些環節加以改進?本文列舉了商業銀行在集團客戶信貸風險案例四種類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從中應汲取的教訓,提出從六個環節防範集團客戶信貸風險。
一、集團客戶信貸風險案例的四種類型
(一)盲目擴張失敗型:銀行信貸資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一些有過輝煌經歷的集團客戶企業家往往有太強的擴張慾望,無往不勝的過往經歷,使得他們很容易形成一種自我崇拜和好大喜功,過高估計自己的能力和企業的實力。在這種心態支配下,企業往往會進行盲目擴張,一旦擴張失敗,大概有四種結局:一是草率地進入新領域,結果在多元化經營中敗下陣來,比如巨人集團;二是在全國各地大規模開設多層次的分支機構,最後導致管理失控,比如三株集團;三是過度追求廣告的轟動效應,最典型的例子是不顧自身財力爭做所謂的「標王」,從而導致經營巨虧,比如秦池酒業;四是揮舞資本大棒、超過自身實際能力進行跨行業大兼並,過度負債形成的巨量短期資金被長期使用,最終資金鏈不堪重負斷裂,導致整個企業帝國轟然倒塌,比如新疆德隆。
(二)資本運作失策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資本運作「黑洞」
目前,資本運作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在國有企業產權改革過程中的客觀存在。國有企業產權改革,不管是國有企業之間通過資產劃撥、股權劃轉等方式進行的國有資產優化組合,還是通過規范上市、中外合資、相互參股、兼並收購等多種途徑實現投資主體的多元化,都涉及到資本運作,雖然這些資本運作並不全部由企業本身主導完成,但是企業本身必定要扮演重要角色。二是在企業擴大經營過程中的主觀慾望。企業要擴大經營必然伴隨資本運作,應該警惕的是,集團客戶特別是上市的集團客戶陷入資本運作「黑洞」的案例很多,近年來,因資本運作不當而出現經營風險甚至破產倒閉的企業約占總數的30%。曾有資本市場「西南王」之稱的朝華集團董事長張良賓因涉嫌金融詐騙、虛增注冊資本等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它可能存在的資本運作「黑洞」高達20億元,其中僅違規擔保項就達9.7億元。目前,朝華集團已被眾多債權人包括華夏銀行、上海銀行、交通銀行等7家銀行的分支機構訴上法庭,涉訴金額高達8億元。[1]此案雖然不像德隆那樣令人震驚,但給商業銀行留下的教訓非常深刻,銀行貸款必須警惕再度陷入集團資本運作的「黑洞」。
(三)集團管理失當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企業的管理風險
企業內部的管理風險,一是來自於資金頻繁挪用。在集團企業中,從屬企業以自身名義獲取的貸款往往被控制企業挪作他用,不僅為違規經營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難以真正體現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增加了貸款風險。雖然銀行有權對信貸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但由於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欠缺及銀行與企業間信息不對稱的客觀存在,銀行在實踐中很難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真正的監督。二是自於財務虛假。集團企業中存在大量虛假出資行為,重復驗資、先出資後抽逃、注冊資本不到位等現象嚴重,造成企業資本和資產不實;合並報表與承貸主體報表不分,編制合並報表未剔除集團關聯企業之間的投資與應收應付款項等,誇大了承貸主體的資產、銷售收入和利潤;母公司財務報告未披露成員單位之間的關聯交易、相互擔保情況等,形成財務泡沫;一些集團企業為包裝上市,往往通過關聯交易隨意調整集團內各企業的資產負債結構,使銀行很難准確掌握客戶真實的資產負債和效益狀況,直接影響了銀行貸前調查及貸後管理決策的准確性。三是來自於道德缺失。當前道德缺失的集團企業不乏其數,其往往通過關聯交易將成員企業之間的資產、債務進行重組等,蓄意逃廢銀行債務。常見的形式有:通過破產逃廢債務;通過企業分立,將債務留在原企業,懸空債務;抽逃優質資產、資金組建新的企業,將不良資產留給原企業,並由其承擔債務,達到「金蟬脫殼」的目的。四是來自於公司治理結構混亂。集團企業領導者往往擁有大部分甚至全部股權,從而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如原「健力寶」董事長的張海,上億交易往往就是一個人就能定了,所謂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這樣「一言堂」的決策機制下,有所過失也不奇怪。
(四)信用集聚失控型:銀行信貸資金陷入信用膨脹等關聯風險
這是集團客戶出現風險的最常見的一種類型。一是從審貸形式上看,一般集團企業各成員的貸款金額不是很大,但由於其從屬企業受控制企業的支配,從屬企業以自己名義獲取的貸款經常被控制企業抽調使用,控制企業通過從屬企業獲得貸款。二是從信貸總量上看,如果將集團企業群體作為一個獨立的整體來看待,則控制企業貸款量往往大大超過其授信額度,形成集團企業整體的信用膨脹。三是從控制關聯風險難度上看,集團企業隨著業務的發展不斷通過投資、參股等形式在各地建立關聯企業,銀行分支機構很難掌握其復雜的關聯關系。目前各商業銀行因缺乏一條授信信息完全共享的通道,這就不可避免地發生同一銀行的分支機構與同一集團企業的關聯成員之間的交叉貸款、重復貸款現象。[2]由於關聯企業之間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具有很大的同質性、關聯性,整個債務鏈十分脆弱,一旦一家企業生產經營出現困難,就會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使整個集團企業的貸款安全受到影響。
二、商業銀行防範集團客戶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集團客戶信貸風險控制是一個非常復雜的課題,商業銀行要按照「防患未然、控住風險、加強協調、高效運作」的原則,從以下六個環節,有效防範、遏制集團信貸風險的發生。
(一)嚴格准入條件,防止「病從口入」
把可持續發展能力作為集團性客戶准入的核心條件,重點評價分析集團性客戶主業的穩定性、主營業務現金流量的穩定性、集團成長的穩定性和核心競爭力、集團在投資中的風險偏好以及與銀行的合作態度等。對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組織結構清楚、財務制度健全、資金往來規范、符合國家行業產業政策、經營效益又好又快、發展和擴張主要依靠自身積累的集團性客戶,應予以支持。對主營業務不突出、財務制度不健全、關聯交易不按照市場規則進行或客戶不願意提供關聯方信息的集團性客戶,應審慎介入。對單純依靠銀行信用膨脹進行規模擴張的家族式民營企業、公司治理混亂、涉足股市期市等高風險市場、資本運作頻繁的集團性客戶,嚴格控制其授信額度,並作為重點關注和風險監控對象,建立逐步退出機制。
(二)統一授信,控制授信總量
嚴格執行《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要求,對集團客戶的授信管理上必須實行統一授信,將集團公司與其所有關聯企業作為一個主體來評價。統一授信可以避免其因資本或資產的虛增而導致的銀行貸款過度集中和信用膨脹,從而可以防止分散授信情況下集團授信總量的高估,同時由於關聯交易只是使有關利益在集團內部進行分配,統一考察集團整體授信承受能力可以消除集團內部控制方式造成的人為影響,降低集團企業的整體信用風險。在深入調查並摸清集團性客戶總體情況的前提下,根據集團性客戶的真實組織結構、經營管理模式和財務狀況,選擇不同的授信模式對集團性客戶進行授信。對集團性客戶整體授信既要考慮集團的授信空間和整體承貸能力,也要考慮具體用信企業的實際用信需求和承貸能力,具體授信必須落實在核心業務、核心資產和核心項目上,防止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同時,加大對授信工作盡職調查、審查、審批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授信業務的健康規范開展。
為此,對在產權上存在控制關系且由母公司合並報表反映經營成果的集團客戶,應通過合並報表核定集團最高授信額度,然後根據各下屬公司的資產、經營及信用需求情況,進行適當分配,對子公司的授信必須在集團核定的授信額度內掌握;對未合並報表反映經營成果,但在經營權上存在控制關系或主要投資人、關鍵管理人員、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存在控制關系的集團客戶,應以集團內的獨立法人為授信對象核定授信額度,在此基礎上核定對集團客戶的整體授信額度;在集團企業授信額度核定時要綜合考慮掌握客戶他行融資情況、關聯企業擔保情況,對客戶授信承受能力進行科學分析;結合貸後管理,根據集團客戶重大關聯交易導致集團內單個企業的資產變動情況以及他行信用注入情況,動態調整集團客戶授信額度或集團客戶內單個企業的授信額度,切實控制集團客戶的用信總量。
(三)優化擔保方式,減少關聯擔保
對集團客戶要大力推行最高額資產抵押授信方式。通過以集團核心資產設定抵押,盡最大可能控制由關聯企業擔保的授信額度;對集團內關聯企業相互擔保的信貸業務,要從嚴掌握擔保企業的擔保能力。同時相應扣減擔保企業的授信額度或分配給擔保企業的授信額度;選擇擔保方式要注重物的擔保,杜絕擔保形式化。選擇關聯企業融資擔保方式時,應當以抵押、質押等物權擔保方式為主,避免關聯企業互保、聯保。不僅要關注設定的擔保是否合法,還應當注意擔保主體是否具備代償能力。如果控制公司擁有較多從屬公司而且其從屬公司股權易於變現,可以要求控制公司為從屬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一旦從屬公司違約,銀行可以直接要求控制公司履行擔保義務。而控制公司作為控股公司,銀行在追索其擔保責任時可以通過追索控股股東,進而執行控股股東持有的從屬公司股權,從而避開股東有限責任的限制,把控制公司和從屬公司的利益緊密聯系在一起,實行統一的風險控制。
(四)加強貸後管理,密切關注整個集團客戶的經營狀況
加強對集團客戶信貸資金去向檢查。要充分利用信貸管理系統、企業徵信系統和會計系統,進一步落實好貸款「三查」制度,加強對大額授信客戶信貸資金流向監控,做好客戶貸款用途的調查和貸後信貸資金使用的跟蹤檢查,確保貸款規模與客戶生產經營相匹配、資金用途規范;要加強對集團客戶資金賬戶的監控檢查,防止企業通過轉賬混用自有資金和信貸資金,並重點監督集團客戶利用資金「打新股」等短期佔用行為,對既有信貸資金又參與股票買賣的企業,要實施重點監測並控制好信貸資金規模和用途,嚴防資金直接或間接進入股(房)市。
嚴密監控集團客戶尤其是控制企業以及還款資金來源企業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的異常動態;關注各個成員企業之間和與銀行有密切關系的成員企業之間各項大額資金往來情況;關注關聯企業集團重大資產處置情況、集團經營管理體制(包括但不限於企業改制)的變化、面臨的訴訟風險;嚴密監控企業投資人和主要管理人員的誠信狀況。
(五)加強相關同業合作,協調經營管理行為
1.建立主辦行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制。對系統內整個集團客戶的監管要以整體授信核定行作為管理行,負責對集團客戶管理的組織和協調;母公司或核心企業所在地經營行作為主辦行,具體負責對集團客戶整體風險預警,建立統一授信監測台賬和監測檔案,實行全方位動態監測和發布;子公司所在地經營行作為協辦行,要及時向主辦行及管理行通報子公司經營情況、對外融資及重大關聯交易情況。通過管理行牽頭,建立聯系制度,對集團重大事項、資金往來、異地經營狀況等及時溝通,共同協商對策,擬定監管方案。集團客戶主辦行要逐戶落實管戶主責任人並明確管理職責,管戶主責任人要收集客戶信息並定期聯系客戶,監管客戶資金賬戶往來,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及客戶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客戶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融資情況及與債權人的合作關系,對外擔保等或有負債情況;要按規定進行貸後檢查,落實審批內容,了解客戶的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情況、資產尤其是核心資產的變動情況,檢查信貸資金的流向,發現預警信號,要及時採取措施,防範信貸風險。並將了解到的真實情況及時登記到信貸管理系統中。
2.建立金融同業聯席會議制度,實行全方位協作監管。對在多家銀行有貸款的集團性客戶,要積極提請銀監局、人民銀行建立集團客戶風險管理系統,以集團客戶基本賬戶開戶行作為牽頭行,完善集團客戶重大事項登記信息,實行有效監督;利用人民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及時查詢掌握客戶的信用狀況、用信總量和擔保情況;由監管機構牽頭,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集團企業進行全面財務審計(中介費用由各受益行或集團共擔),相關審計結論由出資銀行共享;各商業銀行之間加強協調與合作,避免對單一企業集團過度競爭、重復貸款。
3.對集團客戶的日常監管中商業銀行要積極爭取司法、經濟綜合部門的配合與支持。財政部門在規范、完善集團企業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財會監督檢查,要求集團企業按《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披露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的有關內容;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要在企業兼並、合並、分立等過程中,依法行政,從嚴審查,規范程序,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得到落實。海關、商檢、評估、審計等部門要對企業投入的資金、設備、技術及商品交易等做好檢驗、審查和驗資工作,確保企業資本的真實性;司法、執法部門要加強司法、執法力度,加強司法控制,保護債權人利益,打擊借款人利用關聯交易逃債、賴債等行為,尤其是要充分運用《合同法》、《破產法》、《擔保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等所規定的債權保全制度,防止借款人轉移財產等侵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切實維護商業銀行等債權人利益。[3]
(六)提高信貸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強化責任追究力度
通過自學、專題培訓等形式,增加信貸從業人員的知識儲備,並輔以專項的激勵措施,努力培養、造就一批既精通商業銀行信貸經營管理要求,又具有一定的專業背景如擁有法律、會計、資產評估等執業資格,能夠識別一定層面上財務、市場、技術等風險因素的「專家型」信貸人員,從深層次上提升識別風險、經營和管理風險的能力,實現由感性、經驗型、關系型的信貸從業人員結構向理性、知識型、專家型的結構轉變,為控制集團客戶的信貸風險提供智力保障;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在信貸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嚴重的不盡職行為且導致信貸資產風險未被及時發現和控制,按照不同的情形和性質,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決不手軟,維護執行制度的嚴肅性。
參考文獻:
[1] 馬晨明,楊德術,馮宗德.警惕貸款客戶陷入資本運作「黑洞」[N].金融時報,2006-04-17.
[2] 《商業銀行關聯企業貸款風險新表現值得關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提示,2008年4月.
[3]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3年第5號、2007第12號]). 轉貼於 中國論
Ⅳ 要是貸款企業資金利用出現問題銀監局會多久採取措施
貸款的用途要按貸款時約定的用途去用,如果不那麼用的話隨時都可以對你採取措施。一般來講會要求你提前還款解除合同。
Ⅳ 企業遇到資金周轉問題怎麼辦理企業貸款
你的貸款額度不是很高,可以選擇個人信用貸款嘛,它的可貸額度是個人工資的5倍左右,前提是你工作和收入穩定,且沒有不良資信記錄。
Ⅵ 如何理解企業需求資金與銀行貸款風險之間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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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企業貸轉借資金的分析與處理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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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象和原因分析
貸轉借資金是指一家企業從銀行貸出款項後,再轉手借給另一家企業使用的資金。銀行放款是有條件的,也就是說,不是什麼企業都能從銀行弄到貸款。於是在我國的企業群體中,就出現了一個較為普遍的「貸轉借」現象:有條件貸款的企業,從銀行把款貸出來,再轉手放給沒有條件從銀行貸款的企業使用——這兩個企業多是關聯公司,大多數是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貸款子公司使用,並且,他們轉貸的利息不加價,銀行給母公司的利息是多少,母公司給子公司的利息就是多少;甚至還有子公司直接向銀行支付利息的行為。這個現象較為普遍地存在於我國的集團公司中。
二、行為和政策分析
母公司貸款子公司使用的「貸轉借」行為——我們僅限於非資本化資金的討論,依據現行的稅收政策,雙方都涉及稅收。
1)母公司的利息收入涉及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依據國稅函發[1995]156號《關於印發的通知》:非金融機構將資金提供給對方,並收取資金佔用費,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母公司取得利息收入後,應給子公司開具營業稅發票並交納營業稅;同時依據企業所得稅稅法,也要把利息收入並入應稅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子公司的利息支出涉及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中明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年度扣除。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金融企業為5:1;其他企業為2:1.
注意,這里的權益性投資,不是按實收資本而是按實際投資額計算的。
財稅[2008]121號第二條規定: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於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這就明確,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於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
除此之外,子公司的利息支出,還必須取得符合規定的稅務發票,才能在稅前扣除。否則要進行納稅調整。
3)借款利息的扣除與投資是否到位也有關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投資者投資未到位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312號)規定:凡企業投資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繳足其應繳資本額的,該企業對外借款所發生的利息,相當於投資者實繳資本額與在規定期限內應繳資本額的差額應計付的利息,其不屬於企業合理的支出,應由企業投資者負擔,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這就是說未繳足資本金的企業若發生了借款,相當於未繳足資本金數額部分的借款利息不能稅前進行扣除。
其餘部分的借款利息在滿足相關列支條件可以扣除。其計算公式為:
企業每一計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該期間借款利息額×該期間未繳足注冊資本額÷該期間借款額
(3)處理建議。針對關聯企業貸轉借資金的問題,我們建議如下:
1)可採用委託銀行放款的方式,母公司把貸來的款項再委託銀行放給子公司。這手續雖然麻煩些,但程序清晰,沒有稅法的「模糊地帶」,也可避免相關的稅收風險。
2)母公司向銀行貸款,若將其中一部分轉借給子公司,其利息由母公司統一向銀行支付,子公司憑雙方借款協議將屬於自身承擔的利息支付給母公司,則不需到稅局開票。這樣,母公司在從事「貸轉借」業務時,就可通過「自留使用一部分貸款」解決子公司開發票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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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如何防範企業資金歸集形成貸款資金迴流
你好!關於這個如何防範企業資金歸集形成貸款資金迴流的問題,個人也不是太了解,具體你還是要找一個相關專業的人員咨詢一下這方面的問題,或者是相關的管理單位咨詢這一系列問題。
Ⅸ 融資機構負責人挪用貸款企業資金進行貸款企業之間還款,犯法嗎
你好,融資機構的負責人,用貸款企業的資金,進行過橋處理,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
Ⅹ 銀行倒貸款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程序怎麼走,把風險降到最低。哪位高人指點一下。謝謝
倒貸款本身的風險就非常高,一般的企業,不建議對其進行倒貸款操作,若發現一般企業有倒貸款的行為,最好能盡快回收貸款以降低風險。
降低倒貸款的風險,要建立在企業足夠龐大、背景實力強大、資金周轉靈活等方面的基礎上,一般而言,操作兩種類型企業的倒貸款風險較低:
1、資金、經營規模、背景實力強大,迅速擴張型;這種企業由於其背景和資金實力雄厚,迅速擴張會使其資金周轉異常靈活,在多家銀行間拆東牆補西牆是必須行為,但要注意兩點:a、與企業保持密切聯系,時刻關注其發展動向和擴張情況,其資金鏈崩得過緊,出現斷裂的可能性是較高的;b、不要輕易介入其投資的公司,除非有實質的業務開展,經營發展情況良好。
2、央企、政府背景,國家重點企業等。以前國企也能信任,現在都不太行了,最好需要央企背景,即使是最差情況資不抵債要破產了,也有央企來重組。要注意的是這種企業會在多家銀行有授信,要與多家銀行保持聯系,關注其他銀行的操作情況,如果有銀行在退出或嘗試退出,就要引起自己的預警了。
走程序沒什麼好說的,像授信申報一樣,你們銀行該怎麼走就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