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項目投資中,自有資金是不是必須要保留一部分作為流動資金
按道理來講應該是要留的!比例要具體算算!
❷ 銀行項目貸款對項目資本金有什麼要求
銀行項目貸款對項目資本金的相關要求:國家規定建設項目必須具有資本金,即投資人的非債務資金。不同行業的項目所要求的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不同,銀行貸款不能作為項目資本金,銀行通常掌握的項目資本金在30%以上。
項目貸款也被稱為項目融資,或項目籌資,是以項目本身具有比較高的投資回報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為擔保的一種融資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項目經營權,項目產權和政府特別支持(具備文件)等。項目融資與一般貸款最大的區別是歸還貸款的資金來自於項目本身,而不是其他來源。
(2)項目貸款自有資金確認擴展閱讀:
申請項目貸款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實行貸款證管理的地區,須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申請外匯項目貸款,須持有進口證明或登記文件。
2、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和我行貸款投向。
3、項目具有國家規定比例的資本金。
4、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項目,須持有批准文件。
5、借款人信用狀況好,償債能力強,管理制度完善,對外權益性投資比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擔保。
❸ 如何分析和確認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有資金
《通知》再一次強調了房地產企業中請銀行貸款的自有資金比例不得低於30%並且將其列在了第一條,充分顯示了央行對這一政策底限的重視。事實上這一政策標准早巳不是第一次提出來了,在央行歷次對商業銀行的信貸檢查中都將低於這一標准發放貸款視為商業銀行違規經營的主要問題之一。這個規定的根本出發點就是要求開發商投入一定的自有資金,承擔一定的市場風險,維護放貸銀行的資金安全,從而維護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但是為什麼一個簡單的數字標准會成為眾多商業銀行經常被詬病的焦點,則值得央行和商業銀行思考。拋開個別商業銀行確有違規經營的本意外,問題產生的原因應歸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自有資金的標准判斷存在差異,二是缺乏根據開發企業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分析其籌集自有資金能力的依據。 央行《通知》相較以往有了一個明顯的進步,它給出了自有資金的內涵,明確指出自有資金是指所有者權益,即企業凈資產。
❹ 房地產項目自有資金如何確認,自有資金不足30%如何辦理開發貸款
房地產項目自有資金如何確認,自有資金不足30%那以股東個人名義借款再投入公司 就可以的。銀行貸款的流程:
一、建立信貸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一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范圍與實際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准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准。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二、提出貸款申請。
已建立信貸關系的企業,可根據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所需來申請銀行貸款。〔以工業生產企業為例〕申請貸款時必須提交《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借款申請書》。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制度,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借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三、貸款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 貸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支持范圍的直接用途有:<1>合理進貨支付貨款;<2>承付應付票據;<3>經銀行批準的預付貨款;<4>各專項貸款按規定的用途使用;<5>其他符合規定的用途。
②企業經營狀況。主要包括物資購、耗、存及產品供、產、銷狀況,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狀況;信譽狀況;經濟效益狀況等。
③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加速計劃、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④企業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方向,上要產品結構、壽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人實際工作能力,經營決策水平及開拓、創新能力。
⑤企業負債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實有額及流動資產負債狀況,一般可用自有流動資金佔全部流動資金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分析。
四、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將一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徵,合同標的是貨幣,貸款方一般是國家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貸款利息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隨意商定。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借款方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①借款種類;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額;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⑤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⑦保證條款;⑧違約責任;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代表或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五、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查批准後,應由銀企雙方根據貸款種類簽定相關種類的借款合同。簽定合同時應注意項目填寫准確,文字清楚工整,不能塗改;借、貸、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齊全無誤。借款方立借據。借款借據是書面借款憑證,可與借款合同同時簽定,也可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時間內,一次或分次訂立。銀行經辦人員應認真審查核對借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是否與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請書審查無誤後,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單,由信貨員,科(股)長」兩簽」或行長(主任)」三簽」 送銀行會計部門辦理貸款撥入借款方帳戶的手續。借款申請書及放款放出通知單經會計部門入帳後,最後一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台帳憑證。
❺ 房開企業開發項目的自有資金如何認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但在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❻ 如何分析和確認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有資金求答案
《通知》再一次強調了房地產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自有資金比例不得低於30%並且將其列在了第一條,充分顯示了央行對這一政策底限的重視。事實上這一政策標准早已不是第一次提出來了,在央行歷次對商業銀行的信貸檢查中都將低於這一標准發放貸款視為商業銀行違規經營的主要問題之一。這個規定的根本出發點就是要求開發商投入一定的自有資金,承擔一定的市場風險.維護放貸銀行的資金安全,從而維護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但是為什麼一個簡單的數字標准會成為眾多商業銀行經常被詬病的焦點,則值得央行和商業銀行思考。拋開個別商業銀行確有違規經營的本意外,問題產生的原因應歸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自有資金的標准判斷存在差異,二是缺乏根據開發企業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分析其籌集自有資金能力的依據。央行《通知》相較以往有了一個明顯的進步,它給出了自有資金的內涵,明確指出自有資金是指所有者權益,即企業凈資產。但是這一判斷標准並非「完美無缺」,它僅僅是商業銀行在審查房地產企業貸款中的一個判斷底限,不能籠統地不加分析地照搬在信貸審批中。
❼ 流動資金需求中自有資金如何測算
企業自有資金=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其中留存收益包括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一般來源於企業的資本投入。
而留存收益則來源於企業盈利產生的資本增值,也就是說,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和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無關,留存收益則是企業生產經營實績的體現。
而項目資本金是指在投資項目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出資額。從兩者的比較可以看出,所有者權益的范圍包括了項目資本金。
所有者權益中的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屬於項目資本金,而所有者權益中的留存收益則一般不屬於項目資本金的范疇,但特殊情況下的留存收益也可能構成項目資本金。
(7)項目貸款自有資金確認擴展閱讀:
自有資金組成:
各個企業由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和財務管理體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資金的渠道也不一樣。
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構成:一部分來自國家財政撥款,以及固定資產的無償調入等;一部分來自企業內部積累,即按國家規定,從成本和稅後留利中提存的各項專用基金。
此外,還來自定額負債,即企業根據有關制度和結算程序的規定,對應付和預收的款項中能夠經常使用的一部分資金。
例如,應交稅金,應交利潤,預提費用,以及某些生產周期長、按完工程度預收的貨款中能夠經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額負債在財務處理上視同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參加周轉。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的構成: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勞動群眾投入的股金和由企業內部積累形成的公積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項專用基金。
❽ 自有資金計算公式(注,只看報表如何計算出公司的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
借款人自有資金=所有者權益-非流動資產,即為企業自有資金中用於日產經營的資金。
銀行貸款=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測算中只需計算短期借款。
只看報表是無法計算出公司的自有資金和銀行貸款的,因為資料不足。
(8)項目貸款自有資金確認擴展閱讀
各個企業由於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和財務管理體制的不同,取得自有資金的渠道也不一樣。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構成:
(1)一部分來自國家財政撥款,以及固定資產的無償調入等;
(2)一部分來自企業內部積累,即按國家規定,從成本和稅後留利中提存的各項專用基金;
(3)此外,還來自定額負債,即企業根據有關制度和結算程序的規定,對應付和預收的款項中能夠經常使用的一部分資金。
例如,應交稅金,應交利潤,預提費用,以及某些生產周期長、按完工程度預收的貨款中能夠經常支配使用的部分。定額負債在財務處理上視同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參加周轉。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的構成
集體所有制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勞動群眾投入的股金和由企業內部積累形成的公積金、公益金及其他各項專用基金。
在西方國家,私營企業的自有資金,主要來自股東的投資和企業的未分配利潤。
❾ 流動資金貸款中借款人自有資金如何計算
一、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 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現金、存貨、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預收賬款、預付賬款等。在調查基礎上,預測各項資金周轉時間變化,合理估算借款人營運資金量。在實際測算中,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可參考如下公式: 營運資金量=上年度銷售收入×(1-上年度銷售利潤率)×(1+預計銷售收入年增長率)/營運資金周轉次數 其中:營運資金周轉次數=360/(存貨周轉天數+應收賬款周轉天數-應付賬款周轉天數+預付賬款周轉天數-預收賬款周轉天數) 周轉天數=360/周轉次數 應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應收賬款余額 預收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收入/平均預收賬款余額 存貨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存貨余額 預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預付賬款余額 應付賬款周轉次數=銷售成本/平均應付賬款余額 二、估算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將估算出的借款人營運資金需求量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以及其他融資,即可估算出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 新增流動資金貸款額度=營運資金量-借款人自有資金-現有流動資金貸款-其他渠道提供的營運資金 三、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情況(如借款人所屬行業、規模、發展階段、談判地位等)分別合理預測借款人應收賬款、存貨和應付賬款的周轉天數,並可考慮一定的保險系數。 (二)對集團關聯客戶,可採用合並報表估算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原則上納入合並報表范圍內的成員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總和不能超過估算值。 (三)對小企業融資、訂單融資、預付租金或者臨時大額債項融資等情況,可在交易真實性的基礎上,確保有效控制用途和回款情況下,根據實際交易需求確定流動資金額度。 (四)對季節性生產借款人,可按每年的連續生產時段作為計算周期估算流動資金需求,貸款期限應根據回款周期合理確定。
❿ 什麼叫項目貸款
項目貸款就是針對特定項目的貸款,一般為中長期貸款。與其他貸款相比,項目貸款具備以下特點:
1、貸款支持的項目本身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序進行審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一般要經過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開工等幾次審批,才能進入施工建設。項目建成後還要由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竣工、決算、驗收等工作。
2、 固定資產貸款必須考慮其他建設資金的配套。國家規定建設項目必須具有資本金,即投資人的非債務資金。不同行業的項目所要求的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不同,銀行貸款不能作為項目資本金。通常掌握的項目資本金在30%以上。
3、 固定資產貸款期限較長,往往是一次審批,多次發放,貸款;利率一年一定。固定資產貸款以整個項目全部資金需求為評審對象,一次審批、承諾。
4、 固定資產貸款是一次性的。一筆固定資產貸款只能用於借款人的一次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從項目建設時投入,項目竣工投產產生效益開始歸還借款,到銀行逐步收回全部貸款本息,貸款即退出企業生產活動。新的固定資產投資活動需要按規定重新立項報批。
5、 固定資產貸款的還款來源主要是借款人的稅後利潤、固定資產折舊,以及其他自有資金。
(10)項目貸款自有資金確認擴展閱讀:
項目貸款產品類型:
項目貸款一般是中長期貸款,也有用於項目臨時周轉用途的短期貸款。目前,工商銀行項目貸款按項目性質、用途、企業性質和產品開發生產不同階段劃分,主要有以下幾種貸款。
1、基本建設貸款:指用於經國家有權部門批準的基礎設施、市政工程、服務設施和以外延擴大再生產為主的新建或擴建生產性工程等基本建設而發放的貸款。
2、技術改造貸款:指用於現有企業以內涵擴大再生產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而發放的貸款。
3、科技開發貸款:指用於新技術和新產品的研製開發、科技成果向生產領域轉化或應用而發放的貸款。
4、商業網點貸款:指商業、餐飲、服務企業,為擴大網點、改善服務設施,增加倉儲面積等所需資金,在自籌建設資金不足時向銀行申請的貸款。